問答
最近在匿名平台上看到一篇文章在討論一位公眾人物,質疑她抄襲他人的音樂。下面的評論比較負面一點,但也沒有到多難聽也沒指名道性。例如:「mv品質很差」、「觀看差好多?好好笑」這種的。那位公眾人物看到這篇文章後,就說要對留言者們提告。甚至要對按影片倒讚的人提告。告的都是刑事的妨害名譽罪。想問一下這兩種留言和倒讚的行為會告的成嗎?第二個問題是:「觀看差好多好好笑」這個是我留的。我認為我自己沒有涉及到妨害名譽罪的部分。我只是針對觀看次數差別的「事實」下去做評論。如果那位公眾人物告了我之後,判決是不起訴,那麼...
問答
4年前與A朋友一起合開小吃店,2年後生意穩定需要人手,就邀B朋友一起入股,3人均分所有,我們都沒寫退股協議,今年疫情影響生意下滑甚至小虧,B朋友要退出,要求返還當初投入的全部資金,店裡已沒多餘現金,請問民法689條中退夥人與他合夥人之間結算,應以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為準。請問店內沒現金了那所謂"合夥財產"指的是甚麼?要如何估算其財產價值?
問答
如果繼承的遺產比債務還少,請問再陳報遺產清冊的時候,可以扣除喪葬費用,或是哪些必要費用呢?扣除之後,再用剩餘的遺產償還死者債務。
問答
我單身未婚,父母已經死亡,平時與兄弟姊妹沒有往來。希望有好的規劃,盡量將財產留給我長年關懷的公益團體。請問可以寫遺囑表示全部財產都捐給公益機關嗎?或是必須保留特留分後,將剩下的財產指定捐給公益機關?可以將大部分的現金購買人壽保險、儲蓄險,並將受益人指定為特定公益團體嗎?(還會發生侵害特留分的問題嗎?)我住的房子可以如何安排比較好呢?
問答
甲夫乙妻與其十歲之子丙居住於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甲於九十八年八月八八水災之後,其房屋遭山崩之土石流深埋,甲乙丙從此未再出現。請問若甲有遺產,其父母早已往生,甲之兄長於九十八年十二月應循何種途徑繼承甲之財產?實務上曾經引發之相關繼承紛爭是如何造成的?上訴審應如何處理該法律關係,方為妥適?
問答
過世超過100年藝術家所創作的作品應該不是著作財產權保護範圍,作品已經變成公共財,人人都能自由使用。我看到有人複製藝作家作品,我可以將複製畫購入,再以它為底稿,複製出更多技法精美的複製畫嗎?這樣的行為是否會侵害製版權?想知道製版權相關規定,像是:是否要申請登記、是否有公開資料可供大眾查詢,避免民眾侵害他人製版權?
問答
請問夫妻離婚前,先生將財產不斷轉移給其他人,因此離婚時先生名下財產很少,太太可以追回來嗎?查到民法第1030-3條,請問離婚前5年移轉的財產都可以追回來,然後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嗎?還是需要怎麼樣的條件才可以追回來?跟先生自由處分財產的權利會不會衝突?民法第1030-3條:「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
問答
請問簽合約的時候,合約一定要列印成雙面嗎?印雙面或印單面會有影響嗎?另外請外合約上蓋的印章,一定要使用經濟部印鑑登記的那顆嗎?還是說任何一個公司印章都可以呢?如果不是使用印鑑登記那顆印章,合約還會有效嗎?謝謝
問答
1.一般的融資(資融)公司,可否從事提供無擔保品之個人信用放貸行為?2.一般的定型化契約,於簽訂契約後,是否有一定的鑑賞期?3.若是借貸方,於簽訂上述之定型化契約後,放貸方並無交付上開契約之副本於借貸方,此時借貸方根本無從審閱該份契約,自然鑑賞期便無產生;而該份契約之法定效力是否完備?以上懇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感恩。
問答
於美髮業刷卡萬元"儲值預付",消費者刷卡後當天申請退刷,但業者告知信用卡當日已結帳,無法申請退刷。想詢問消保法中「預付型交易」是否能通用於此案例?業者是否不能拒絕消費者申請退款,信用卡退刷?
問答
請問在一個會定期舉辦展覽的營業空間,他們所設計來免費發放宣傳的空間與服務介紹手冊,裡頭有使用到空間的攝影照片,照片中有某一期的繪畫藝術作品出現,這樣設計師在製作這本手冊時,是需要與藝術家取得口頭文字同意,還是簽約嗎?還是說這是不侵犯著作財產權的?如果沒有取得同意,是可以直接使用來製作手冊文宣嗎?
問答
我的父親是台灣人,母親是大陸配偶,在我8歲時離異,原因是母親劈腿,後母親回到大陸長期居住,這段期間因為離異導致在家萎靡不振暴飲暴食後患得糖尿病及各類心血管疾病,我的姑姑當時因為擔心對我的教育及成長環境會造成引響,因此把我接到我阿嬤家生活,一直到我14歲時父親過世,母親因此飛回台灣,與我姑姑爭取法定監護人及撫養權,後因我自身對母親實在沒甚麼好感,法官那邊詢問我的意見我回答要跟姑姑生活,因此姑姑取得我的監護權,並負責我爸爸的生後事,合法取得我爸爸所留下遺產包括20餘萬現金及房產一樓(我阿嬤的家總共有三樓...
問答
1.網上很多的論點都表示『拖吊業者不等同公務員』2.高雄市交通局官網表示拖吊業者屬於『行政輔佐人』,關網鏈接:https://www.tbkc.gov.tw/Message/OtherInfo/Question?ID=c70bcf0d-cbc7-40f7-8549-e0452aa7aced3.我因為拖吊車司機不熄火,對著大門噴黑煙。我經過要求熄火,但該司機不理,所以罵他『爛貨』並將拖吊車熄火(沒拿鑰匙),結果高雄地院判我『當眾污辱公務員』及『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要罰三個月有期徒刑+勞動或易科罰金。4.我自認為沒有妨害該司機工作的動機,轉鑰匙熄火也並非暴力,在形式理由狀上都詳細敘述了...
問答
信用卡被盜刷兩萬多,起初以爭議款向銀行申請。銀行查詢後建議我去報案,因為交易驗證碼必須要由我手機接收,才有辦法完成交易。但我很確定不是我自己刷的!現在與另一半同住,他也說不是他刷的!但我在他手機相簿發現我的信用卡及證件被他翻拍,沒有遺失。目前已報警處理。想詢問若只翻拍證件,能拿去地下借款或當保人的可能嗎⋯想與他簽一份切結書來保護自己,請問切結書具有法律效應嗎?還有切結書的格式大概是怎麼樣😭刷卡的部份若真的是他,我有沒有被當成共犯的可能…目前報案是妨害電腦使用告訴還在偵查中請問這種情況還能向對方提出...
問答
人民甲於2017年參加律師考試二試,差一分及格,他申請閱卷後發現「智慧財產法」科目有一子題的兩閱卷委員給分相差過大,卻未進行第3閱。人民甲以違反規定為由提告。一審認定其中一位委員出自於錯誤事實認定,有恣意濫用違法情事,判考選部敗訴,另作適法處分。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不認同原審見解,判考選部要開啟第3閱,算出總數再作成決定。(一)請問人民甲不服考選部「未進行第3閱」,應如何提起「行政爭訟」以資救濟?(二)此「高度專業性」之「判斷餘地」,行政法院應如何審查?又「再行評閱」跟「第三閱」有何區別?我國司法實務有哪些見...
問答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公眾」,係指不特定或特定多數人而言。請問,"多數人"是幾個人?如果家中成員只有1人怎麼辦?
問答
我朋友長期受重度憂鬱症苦惱,一直想去飯店求解脫,但是他名下股票現金不少,又想留給家人讓他們減少傷痛,但又怕大量轉移金錢引起家人疑慮。所以在有財產情況下到飯店自殺,會被求償名下大部分財產嗎?
問答
家屬認為「路燈」是該鄉公所設置、「管理的公共設施」,卻沒妥善保養、維護、防護,才會讓路燈漏電,請求醫療費用、勞動力減損和非財產上損害共2935萬元。高院經計算,認定鄉公所應賠償全額2180萬餘元(含300萬慰撫金),但因吳與家人未上訴,高院因此仍判准國賠1761萬餘元。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確定。請問:(一)若該路燈是鄉公所所設置公共設施,欠缺維護而導致男子受損害,其家屬請求國家賠償。我國國家賠償採雙軌制度,惟鄉公所「怠於執行職務」,依照「第一次權利保護優先原則」、行政訴訟法第12條規定,是否應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