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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甲於2/20向乙借錢兩人約定3/1是最後還款的期限這樣消滅時效是不是從3/1才開始起算呢?因為乙在3/1才算「請求權可行使」?非常感謝願意回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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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哥哥房子產權3/1賣給我,賣的錢都寄在我這裏,花到剩1百50萬,我如何自保,他出獄的,好像有在吸毒,有跟一些出獄朋友們在起玩樂,要怎麽寫合約書花完這些錢和外面行為,與我無關,要如何有法律效率,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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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通訊軟體上(LINE),說明需求量,也告知會跟此廠商拿貨,但跟廠商多次要批價始終不給,也不給規格,想說應該沒有後續買賣動作,且沒有簽任何合同合約,我就想說沒有想要與他合作,我也把跟他對話紀錄也刪除了,事後打去我公司鬧,公司請我留職停薪把這件事處理完後,再來上班,對方就說我跟他訂購商品棄單,說要吿我詐欺,請問我要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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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和房東已有簽訂三年的租約,上週房東透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人員提出房東要加入社會住宅,因此需要重新簽訂契約,而因社會住宅限制一年一約,也因不符合社會住宅的條件,要求我們辦理分戶、遷戶籍,想請問我們是否可拒絕重新簽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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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政府推出新青安貸款,持續推升房價,想了解的是,無論我在哪個政府機關與銀行的公文合約只看到,申請當下為自用,並無明確指出不可出租否則會有何法則。Question1.如此一來,是40年持有房屋的時間都不能出租嗎?2.若是違法有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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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簽立借貸契約上留假的身分證字號,算「變造文書」嗎?同時提告「詐欺」與「變造文書」是否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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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問題是父親過世後留下一間一樓的房子,原本已分割4間店面出租,房子及土地所有權哥哥及姊姊各繼承1/4,我繼承1/2,租約原本協議由母親(非所有權人)代表簽約,但是目前日前母親住院已無行為能力無法於租約到期後代表簽約,因為要另立協議更換簽約代表人沒有達成共識,哥哥及姊姊私下同意房客在無合約下繼續繳納租金使用,這樣已經侵犯我的權益,請問要如何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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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B共同購買一間房屋,原本房屋名子掛在A身上,但因後期要拆夥,原定A想要及時停損,但是B不同意想拿回投資金額,於是兩人協商後簽署合約,若房屋在114年3月底未有人購買,則將房屋過戶給B且由B負擔相關費用如果合約到期B耍賴,不想承擔過戶,導致A背負債務,可以如何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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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目前在國外,與室友相處不來,在租期還沒到的時候搬了出來,但我的名字是沒有在跟房東租房契約上的,意思是我沒有簽訂任何的租房合約,只有在通訊軟體上跟室友有答應要一起租房,這樣我會有任何的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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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房東,最近遇到一位房客,因為環境可能比較吵,而想提早退租,且每天還紀錄聲音分貝數!那我照租屋合約要求扣一個月押金合理吧?對方感覺就不想付款(補充對方兩個月押金都還沒付,只付了一個月租金),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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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月在給員工薪資上,直接扣除一定金額(並未簽訂授權合約書),捐款給公司的慈善會,想請問是否有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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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剛入職新工作,是一份保全的職缺,去了以後,面試通過,就簽寫了一份類似工作合約書,內容大約是這樣,每日工時12-15小時,日薪1300,如無上班,需自行補貼1300元,找人替代上班,一個月30天出勤,每日15小時,薪資結構忘記是月還是小時,但是金額是固定的42000,這樣的合約有沒有法律效益?這樣的工作內容,我的朋友有被騙嗎?謝謝您,期待您的解惑,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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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目,最近有建商來談都市更新,並提供合建契約給住戶(數十戶),但是合約中有保密條款,規定不能將合約內容外洩給第三人,但是,如果是住戶(每戶都有一份相同合約)之間互相討論合約內容,算不算是洩密,因為合約中有提到,洩密算是違約!請教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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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死亡後遺留A地一筆,由其子乙、丙、丁、戊繼承,四人都忙碌異常,無暇辦理繼承登記。己因有意使用A地,於是與乙訂定A地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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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具有法律效力的手機租賃契約,應該要有什麼要件?另外出租手機的個人,資料應該要填到什麼程度才算齊全?身分證跟住址可以不揭露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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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租營業處的冷氣修繕工程需1.5個月的工程時間,且修繕期間是完全無法正常使用與營業,所以向房東提出提早退租,房東居然說有簽公證合約提早退會扣除押金。但冷氣修繕並非人為因素影響,而是冷氣老舊不得不更換,在更換期間我們是無法營業才會退出想請問這樣房東能惡意扣我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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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合約是自己創的算是合法嗎?租房合約裡的內容勾選提目是房東自己勾選的不是房客自己勾選的算是偉法嗎?合約裡電費寫一度5.5未按照台水電收費而....(每個月)跟房客收台電這些算是偉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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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簡單來說我方有違約在先,也同意支付並雙談妥的違約金條件是簽完確認退款同意書,於次月的25日(公司出帳日)退款目前合約終止中,也敲定好違約金金額,不會因為次月出帳就會少給但對方要求要在當月支付,這是不合理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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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超過一年都沒續約已是不定期租約期間都有按時繳房租後續因為一些原因搬離沒有和房東點交也未告知房東所以也沒退押金直接給房東最近忙完才有告知房東已搬離但已間隔一兩個月請問這樣會有法律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