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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先生偷竊B先生腳踏車,遭B先生發現後,A先生賠償B先生達成和解,B先生表示不再追究。B先生朋友C先生知道後,因C先生與A先生有私仇,C先生認為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欲向警局舉報A先生偷竊B先生腳踏車,請問「竊盜罪」是否成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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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竊盜罪刑責會因為竊盜部分金額或全部金額有影響嗎?還有同樣條件下,比如都是白天趁住戶外出上班持備用鑰匙進入竊取現金,竊取三萬,三十萬,三百萬,會因為金額的不同,影響後面的刑期嗎?因為房東告訴我他只拿兩萬,還留一萬給我,這樣不會多嚴重的,又不是竊取一百萬以上,不會關的啦,要一百萬以上才會被關,要我不要浪費時間去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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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判刑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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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般來說,精神求償為多少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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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構成刑法竊盜罪,除了當事人主觀上要有「據為己有」的想法,同時客觀上也要有「未經對方同意偷拿走」的動作。如果像提問人說的,這筆錢確實是男友自己請你打開包包拿走的,這時會以為自己是經過同意而有權利拿走錢,不成立竊盜罪。但提告後雙方對於事發經過有爭執,例如到底有沒有同意等,是否成立竊盜罪,仍必須由檢察官或法官來認定。關於什麼情況下會成立竊盜罪,可以參考:蔡文元(2020),《竊盜罪的介紹》。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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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和1-1.都是「植物越界」的情形。如果只是「有礙景觀」,沒有「妨害土地利用」,就不符合民法第797條請求種植物者修剪的規定,且無論是否符合規定,都不能不通知鄰居自行修剪越界的枝枒,否則修剪破壞樹枝會涉及刑法毀損罪。問題2.摘路邊果實的情形,則可能涉及竊盜罪。種植物負有「避免樹木枝根逾越地界」的修剪管理義務如果鄰居的植物越界,而且會妨害土地利用,可以要求鄰居在一定期間內修剪,解決越界且妨害土地利用的問題。如果鄰居沒有在要求的期限內修剪植物,受妨害的人才可以自己修剪,並且可以要求鄰居支付修剪的花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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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行為會犯強制罪?強制罪的意思是透過物理上的強制力,影響到別人的心理自由或者身體的限制,強迫別人做什麼事或不能做什麼事,這樣就會構成強制罪。然而,限制到別人的身心自由,其實是一件很常見的事。例如排隊買東西的時候會讓排在後面的人等待、買走限量版的商品會讓別人買不到,這些行為是不會被處罰的。行為是否會成立強制罪,必須要看強制的行為跟所要追求的目的之間,是不是超越了一般社會大眾可以容忍的程度。移走別人的機車是犯罪行為嗎?會成立強制罪嗎?一般來說,因為停車需求而略為移動腳踏車、機車的情況相當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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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回應說明拿走、冒用他人健保卡可能違反的法令,法律百科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臺,因此就不討論個案的訴訟策略。未經本人同意就拿走他的健保卡,會違反哪些法令未經本人同意就拿走他的健保卡(也就是全民健康保險憑證),行為人會違反刑法上竊盜罪,最高處罰5年有期徒刑,或最高50萬元的罰金。拿別人的健保卡就醫、領藥,會違反哪些法令健保卡是個人就醫憑證,裡面記載持卡人的身分、就醫、用藥、檢查、手術等個人病歷。全民健康保險的目的是讓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可以由特約醫療院提供保險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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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刑法第18條,刑法按照年齡將人的刑事責任能力分為三種,犯罪時所承擔的罪責輕重程度不同。(一)未滿14歲者為無責任能力之人,若犯罪則不罰;(二)14歲以上未滿18歲以及年滿80歲之人為限制責任能力之人,得減輕刑責;(三)滿18歲且年齡小於80歲則必須完全負責,具有完全責任能力。二、依題所示,小朋友觸犯的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但題目並未說明小朋友的實際年齡,我們姑且將其區分為未滿14歲及14歲以上未滿18歲:(一)未滿14歲:1、刑事責任部分:(1)依據刑法第18條第1項:「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2)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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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取衣物得手,已構成竊盜罪。即使設法彌補,仍然要負刑責。至於精神問題,需作醫學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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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所謂「剩下」很多,如果是結束供膳將要丟棄的飯菜,吃了不會犯罪;否則就可能觸犯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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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輩對於紀先生岳良所撰文章〈守法駕駛車輛卻發生車禍,為什麼因為沒有盡到注意義務,而要負刑責?〉有若干不同意見之處,希望在此提出不同的見解。本文將針對兩點進行論述,第一,交通刑事案件中關於「信賴原則」的適用;二、主觀要件「故意或過失」的內涵。前情提要︰在刑法領域內,有所謂的「三階段犯罪審查」,即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與有責性。在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中又可分為客觀構成要件與主觀構成要件該當性。刑法的審查流程必須逐一通過(不可跳躍),才可以成立犯罪,如下圖。犯罪審查流程客觀構成要件該當性→主觀構成要件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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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都下大雨。我昨晚去超商,將傘放在門口,結果被人偷走了,害我淋雨跑回家。今天早上我去同一間超商時,發現那個人帶著我的傘出現了,而且將傘放回原處。(我的傘是有寫名字的,不可能認錯)我很生氣的上去質問他為什麼偷傘,他說他先將傘放回去了,所以就不算偷竊,也沒有成立刑法上的竊盜罪。請問他是在詭辯嗎?如果他在放回去之前就先被我抓到了,是不是就變成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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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雙方合作種植蔬菜,他方沒有通知我方,就請工人採去賣,是否構成竊盜罪?另外,我方已告知工人不要採,工人不理繼續採,是否構成共同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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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上會看到,偷接第四台訊號到自己家,不犯竊盜罪的報導。也偶爾會看到偷牽機車或是偷抓了頂安全帽,使用一陣後歸還,不犯竊盜罪的新聞。到底這些行為,不犯罪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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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同事偷吃B同事私人所購買的高價位食物以及飲料!(不是公司別人請的,而是私人購買的晚餐食物)A同事還一次打包好幾份帶走,直接帶回家享用!過程中A同事雖然有詢問這是誰買的?或誰請的?但是A同事詢問當時在場的其他同事都說不知道是誰的!不過最後A同事仍經不起美味的食物,在未得知是誰購買的情況下,仍直接把數份食物跟飲料下班帶走~導致於後面回來公司的B同事的損失!請問這是否已經足夠構成侵占的客觀、主觀定義?或者是以竊盜罪定論?事後A同事有坦承是他所為,但B同事與其他多位同事受不了A同事多次此行徑;(因為公司偶爾會有人請食物跟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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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野貓造成住家附近環境衛生變得很糟,所以我上網購買了一個捕貓籠來處理,結果附近有鄰居故意拿走我的捕貓籠,我告知他這樣偷拿別人東西會構成竊盜罪,結果她把捕貓籠拿去藏起來沒有做歸還的動作,這樣是否構成竊盜罪,還是有別的罪名可以對他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