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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目的:補充法定成年監護制度的不足成年監護制度,是指當一個成年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能與他人溝通或不瞭解他人表達的意思,已經喪失意思能力時,透過聲請人向法院聲請的程序。法院會為這位喪失意思能力的成年人選定一個或多個監護人,擔任他的法定代理人,這就是所謂的法定監護制度。過去只有法定監護制度,所以法院只能從受監護人的配偶、四親等內的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的其他親屬,以及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的人之中選任監護人。但在實務上,這樣的法定監護制度,有時卻淪為繼承人爭產的工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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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現在和同學皆為17歲,我因穿著簡樸而被班上六至七位人的小群體討厭,最近因為打掃事情沒做好和他們產生糾紛,但我全程不以理會,但他們行為越來越誇張以及越罵越兇,因為我不理他們而被罵「*你*,是不是耳包」、「*你*機*,曾X文」等前綴會加我姓名來辱罵,甚至到最後還揚言大喊「我要打斷曾X文的手」等之類來威脅我,導致我精神上畏懼和害怕,但因學校關係我無法錄影蒐集證據,只有我朋友是見證人,我有將此事和班導說,但班導叫我自己和學生私下處理和解,但我因精神上打擊遲遲無法完全和他們正面交流,請問我該怎麼辦或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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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界對善終權的強烈需求下,病人自主權利法在在2016年1月6日公布後的第3年,也就是2019年1月6日開始施行。截至2019年3月,總共有88家醫院成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careplanning,ACP),而至2023年12月29日,已有43,271位民眾立下「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decision,AD)。由於善終涉及人的生命,為了慎重起見,病人自主權利法對確認病人的真正意願、確保病人善終,設計了一套制度。認識病人自主權利法這套制度裡的專門用語、需要經過哪些人參與、經過什麼樣的流程,有助於理解這個主題。關於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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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證據法則是訴訟程序的重要課題之一,但專業度較高,非專業人士較難接觸到這方面的知識。然而追訴、處罰犯罪必須先認定事實,而事實的認定又依憑證據,則如何舉證?哪些證據可供法院調查、判斷?每種證據的價值一樣嗎?這些問題刑事證據法則都要先處理,才能接著判斷被告有罪或無罪。本文以系列文章說明刑事證據法則,並盡量嘗試以淺顯概要的方式提出,希望能普及這個重要的法律知識。一、判被告有罪必須依照充分的證據真憑實據,是常見的一則成語。其中的「據」字,便是證據的意思。法院判決被告有罪,當然要有真憑實據。按照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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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行的保險機制:旅行平安險與旅行業責任險的區別旅行者在旅遊途中可能面臨意外身故、失能、傷害等種種風險,因而需要透過保險來為這些不可預見的風險提供保障,目前相關保險主要可分為以下2類:(一)旅行平安險簡稱為「旅平險」,是以「旅行者」為被保險人,也就是當「旅行者」於旅遊途中發生保單條款上所載明的意外時,受益人就可以依照保險契約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旅行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投保旅平險,以及投保的額度,現行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投保。(二)旅行業責任險(見圖1) 圖1沒保旅平險,跟團旅遊傷亡可以請求旅責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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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以下的教育體制中,可以將教師約略分為四種類型:正式、兼任、代理和代課教師,不同類型的教師在聘任、工作時間、薪資與獎金方面都有不同規定。一、工作內容、工時和請假規定(見圖1)圖1正職、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的工作內容、工時等差別大解密資料來源:陳玠宇/繪圖:Yen(一)工作內容正式教師和兼任、代理、代課的工作內容在法律規定上略有不同。正式教師除了上課以外,還需要擔任導師,並參與學校的學術或行政工作。兼任、代理和代課教師的工作原則上就只有課務,不得擔任學校導師或是各處室的行政職務,但仍須參加經指派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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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父母自小離家,多年後突然要求扶養費,可以不付嗎?資料來源:郭靜儒/繪圖:Yen一、父母在什麼情況可以請求子女扶養?(見圖1)依照我國民法規定,並不是爸爸媽媽老了或退休,就一定有權利可以要求子女扶養,還必須符合「沒有足夠的財產維持生活」的要件。例如爸爸媽媽雖然已經退休而無工作收入,但如果名下有多筆不動產、或是有固定的租金收入等狀況,表示他們是可以靠自己的既有財產生活,此時就沒有權利要求子女扶養。反之,如果爸爸媽媽名下無財產也無收入,生活確實有困難,就可以要求子女扶養。而回到以上案例,經過調查,A的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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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9條明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1.此謂「行為時」,即必須以犯罪行為當時之精神狀況為斷。2.另失智症是否會發生辨識能力有欠缺,應依科學提出證據證明之,此為事實問題,不可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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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為受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依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學理及法院裁判見解,須具備以下必要條件,少了一個,就無法取得著作權,建議大家把這系列文章看完。在這篇要跟讀者說明「具備表達形式」這一必要條件。一、著作權法以保障「表達」為原則依據著作權法第10條之1,著作權所保護的僅有著作的表達,而不及於著作表達中所蘊含或想呈現的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等,也就是創作內容必須具有相當外部表現形式,才有受著作權法保障的必要,這就是「概念與表達區分原則」又稱「思想(idea)與表達(expression)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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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輕傷罪的成立要件(一)傷害罪的類型除了主觀上分為故意、過失外,針對傷害結果,又區分為輕傷罪、重傷罪。圖1傷害他人會被處罰嗎?資料來源:吳景欽/繪圖:Yen (二)故意輕傷罪的要件:(見圖1)故意傷害人的身體或健康者,就可能構成輕傷罪。所以,是否構成輕傷罪,取決於傷害行為是否造成受傷的結果。如果有傷害行為,但沒有產生受傷結果,就屬未遂,因為輕傷罪不罰未遂,原則上不罰。但如果對象是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則此等傷害未遂之行為,仍可能成立對直系血親尊親屬暴行罪。至於傷害的結果,除有形的生理受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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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罪被判刑確定的被告,在發監執行之際,他在法律上的身分地位即轉變成為「受刑人」。但進入監所服刑這件事情,並非任由受刑人直接走進監所即可啟動,而是有一連串應具備的文件與待確認的資料,需要受刑人與監所一同完成,才算是合法的入監程序。首先,大家可以將入監服刑這件事情想像成學生的「入學」手續,入學必須具備應有的文件資料,並且要做健康檢查:(見圖1)圖1受刑人入監之前需要經過哪些程序?資料來源:李莉娟/繪圖:Yen一、確認身分監獄行刑,是為了促使受刑人改過向善、能順利再社會化,並且復歸社會。入監後監所會依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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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別股之意義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應分為股份,而其中一部分可以是特別股。也就是說,公司法將公司可以發行的股份分為普通股與特別股。普通股為通常發行的無特別權利股份,這是公司資本構成的基本股份。所謂特別股,為和普通股相比,權利上更有利或更不利待遇之股份,例如:優先分派盈餘的特別股。二、公司發行複數特別股的規範依據特別股的權利內容和普通股不同。就股東在股東會對議案的表決權而言,普通股為1股1權,也就是1股普通股擁有1個表決權。而公司可否發行複數表決權的特別股,使特別股1股擁有超過1個表決...
問答
最近看到新聞:被告在火車上殺害警員,經過精神鑑定,認為被告在攻擊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最後法院以刑法第19條第1項來判斷,看到新聞稿寫的判決主文是「無罪,施以監護5年。」新聞稿: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206368-28db4-1.html想請問刑法規定「不罰」就等於「無罪」嗎?那「免除其刑」又是什麼意思呢?刑法第19條第1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期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被聲請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者,法院可以依聲請人的聲請,對他做監護宣告;幫他選任監護人及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應受監護宣告人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福利機構、輔助人、意定監護受任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需要此範本。如果本人在意思能力健全時,已經預先訂定意定監護契約,聲請監護宣告時,請另外參考「家事聲請狀(聲請監護宣告——有意定監護契約時)」。家事聲請狀...
問答
子女的行為是否構成無權代理,以及長輩可不可以拒絕承認,需區分情形:長輩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或僅為受輔助宣告人如果那名長輩只是一時性的意識不清,並非長久昏迷,仍然有完全行為能力。即使受到輔助宣告,任何人仍不得任意處分他的財產,子女以長輩名義解除定存,構成無權代理,長輩是可以拒絕承認的。若長輩已受監護宣告,成為無行為能力人假設長輩已受到監護宣告,並且法院依職權選定那位子女為法定代理人時,依照民法第1113條、第1098條第1項、第1101條的規定,因為支付醫療費用符合長輩的利益,所以該子女在解除定存的事項上,是有代...
辭典
圖1輔助宣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某人因為罹患精神疾病或身體機能缺陷,而導致他/她在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以及理解辨識他所做的意思表示所生的法律效果的能力上,顯然有不足,則法院可以依照特定人的聲請,對他/她為輔助宣告;受輔助宣告的人,在做相關法律行為時,例如去貸款買房子,就必須經過輔助人同意才會生效。但如果是單純接受利益,或者是依他的現實情況及生活上所必須者,像是搭公車付錢,就可以自己決定。 註腳民法第15-1條:「I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
問答
我在111年10月27日因中古機車買賣的消費糾紛於嘉義市政府達成消息申訴案件之和解,我在一個月內把機車報廢;對方就給予我和解金6600,但沒想到111年11月18日向對方索取和解金。反而被毆打成傷導致大便失禁,我向對方提起惡意傷害、誣告還有誹謗。但因為我患有中度憂鬱症,對方在偵察庭堅持沒有這件事。而我提出的證據有嘉義市市政府的和解書、醫院的驗傷單、機車的報廢單,這樣惡意傷害還有其他告訴會成立的機率有多少?因為警察局的資料並未送完全;所以還要開第二次偵察庭來決定是否起訴。我想說自己是否應該提出精神鑑定報告;來證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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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相關法令對於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有哪些?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性別工作平等法賦予勞工許多權益(例如禁止性別歧視、性騷擾防治、促進工作平等、生理假、家庭照顧假、哺乳及托兒設施的設置等等),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權利就是其中一項,規定在該法第16條中。為了避免公司藉員工育嬰一事惡意資遣員工,因此透過較嚴格的法律規定保障勞工權益,除非有該法第17條規定的特殊情況(例如歇業、虧損、業務緊縮、公司經解散,或是業務性質變更且無適當工作可安置受僱者等),並...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希望自己未來意思能力喪失時,可以由特定人擔任他的監護人時,需要這個範本。意定監護契約訂定、公證後,當本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聲請人要聲請監護宣告時,可以提出意定監護契約,並參考「家事聲請狀(聲請監護宣告——有意定監護契約時)」。家事聲請狀(聲請監護宣告)來自法務部(2019),《意定監護契約參考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pdf)請點我。註腳民法第1113條之2第1項:「稱意定監護者,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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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我可以拒絕作證嗎?資料來源:吳巡龍/繪圖:Yen一、證人有作證義務(見圖1)刑事訴訟須靠證人及物證來認定事實,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於證人資格並未加以限制,未成年人、精神有障礙者、當事人之血親、姻親、配偶、家屬都可以為證人,至於證言能不能相信,則由法院依據其他證據判斷如何取捨。證人有到庭作證的義務,凡居住於我國領域內,應服從我國司法權管轄之人(即享有司法豁免權之外交人員除外),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分國籍與身分,均有在別人案件中作證的義務,以助於司法機關發見事實真相。二、哪些人可以拒絕作證然而,社會上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