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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新店家嘗鮮的時候,你是會先上網參考店家評價的人嗎?遇到「印象深刻」的餐廳,你會選擇留言給回饋或建議嗎?餐廳種類越來越多樣,待吃清單上的選項也越來越多,許多人習慣上網搜尋這些店家的評價,事先做功課調查一下,避免花了時間跟金錢,又惹得一肚子不滿意。從美食部落客的文章、Youtube的評比影片、店家的Google評論區,到各式論壇,都可以看到大家的討論分享,有支持的讚聲,就少不了不買單的客人。常常看到店家與客人因網路評論而產生糾紛的新聞,有些是明明沒去過,但故意給店家負評洗星數,有些則是客人留下的主觀感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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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戲紓壓在今天是非常流行的事,人手一機、網路發達的情況下,各種手遊也應運而生,有些玩家願意當默默耕耘的「無課群」,有些玩家則把錢錢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用金錢購入各種武器裝備或籌碼,讓自己在遊戲場上無往不利,捨得課金的玩家被戲稱為「課長」。 根據報導,2020年統計下來,臺灣玩家課金的金額在全球手遊市場中排進了前10名,顯示手遊在臺灣的商機相當可觀。然而玩家願意花錢,也相應的希望遊戲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機會公開透明,這集節目會先聊聊天堂M與知名實況主丁特之間的愛恨情仇,以及「轉蛋法」是怎麼一回事。 願意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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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1分鐘,等於全班40個人被你浪費了40分鐘知道嗎」、「來,東西拿過來我沒收」、「全班把書包拿出來給教官檢查」、「手伸出來,少一分打一下」,這些句子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熟悉的感覺呢? 學生時代會遇到形形色色的老師,有的老師或許會給學生很多啟發,但也有老師會給學生很多體罰。學生時代或許因為懵懂而敢怒不敢言,也可能覺得守規矩就不用怕,或者有人會挺身而出,質疑老師的作法。那這些大家或多或少經歷過的日常,背後到底有哪些法律問題呢?老師可以因為管不動學生,就祭出那些可能違法的方式嗎? 本集節目當中,Yt與Henry將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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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會在群組裡面寫些什麼東西呢?可能是建立相簿匯集喜歡的照片,也可能是分享各種吃喝玩樂或生活實用小知識,又或者是分享工作或學習上的重要資訊。在科技發達的今天,群組讓親人朋友或夥伴可以待在同一個虛擬空間裡面,隨時發表意見、分享心情。 既然群組裡面會有許多訊息跟對話,甚至是用群組的功能存放資料,萬一自己不幸被踢出群組,那該怎麼辦呢?曾經有成員隨意踢人而被告上法院,更曾有所謂的「翻群機器人」,讓群組的使用者人人自危。如果維繫已久的群組被一個喜歡惡作劇的新成員「翻群」,讓成員都看不到以前的對話,有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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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輕鬆點》的累積下載收聽數正式邁入10萬大關啦!非常謝謝舊雨新知的支持,希望各位粉絲可以給我們更多回饋,也能多分享給您的親朋好友喔!本集節目開頭為了答謝聽眾的踴躍回饋,兩位主持人回覆了近期蒐集到的聽眾Q&A,有在留言區或問卷回饋的好冰友,趕快來聽看看主持人如何招架您的留言吧~~ 在回覆過程中一直道歉的主持人,將接續「道歉」這個主題,來聊聊道歉這件事在法律上怎麼看。不管是要求別人道歉時需要注意的尺度,或者是法律上有沒有辦法要求別人道歉,其實都是常見的問題,也是人情義理跟法律交錯的地方。 發生糾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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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群眾鬥毆事件發生時,往往可能會有許多媒體報導,也容易引起閱聽者的關注,然而關於群眾鬥毆事件,其實並不是單純的「把人抓起來判傷害罪」,而會遇到一些技術上的難題,需要從法律條文的設計來解決。 刑法上有所謂的「妨害秩序罪章」,針對非法集會、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等可能妨害社會秩序的行為加以處罰,而其中的「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則是針對3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聚集,進行強暴、脅迫行為加以管制。其中,在旁邊助勢的人或者實際下手的人,會分別被處不同的刑罰。 若更進一步造成重傷或死亡的結果,會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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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常閱讀判決書嗎?判決書與人們的生活乍看之下有點遙遠,但近年在網路筆戰、公審中,判決書的身影也漸漸增加。判決書成為了筆戰或爭執的素材,乍看之下雖然有點獵奇,但在法律上真的沒問題嗎? 判決書中偶爾會有被告名字寫在開頭,底下主文卻是「甲◯◯……」,為什麼會這樣呢?公開版本的判決書,跟當事人收到的哪裡不一樣?貼判決書為什麼會被告?個資法怎麼說?實話實說貼判決真的會妨害他人的名譽嗎? 對於查詢與閱讀判決書越來越有心得(!?)Yt與Henry一起聊聊關於張貼判決書的那些事,以及回應聽眾留言,趕快點擊來收聽! 👉司法院法學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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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於三峽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件,在經過1個多月的調查後,檢察官判斷本案中的駕駛高度涉犯殺人罪,但因為駕駛已身故,而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 從這個事件往下延伸,我們或許常常聽到在交通事件當中,駕駛因為「路怒症」而做出逼車等行為,引起各方不同的討論。然而真的有「路怒症發作」這件事嗎?什麼樣的行為叫做逼車?在法律上會對應到哪些規定跟哪些法律責任呢? 本週推出久違的小聊一下單元,讓Henry與聽眾朋友簡單聊個天,來了解相關的法律問題吧~ #支持法律百科定期定額或單筆支持,讓知識自由傳遞https://pse.is/5qaxp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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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連環爆出知名藝人涉嫌尋求犯罪集團協助,在健康無虞的情況下,以例如找槍手代為量測血壓,誤導醫院開立高血壓診斷證明後,辦理體位變更而躲避兵役的事件。事件接連曝光後輿論譁然,有認為應該重罰,或甚至應該抵制這些藝人的呼聲。 服兵役是國民的義務之一,同時攸關國家安全。然而妨害兵役案件最後都怎麼判決呢?根據相關統計,多數的妨害兵役案件,雖然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結果普遍落在6個月有期徒刑以下。在事件爆發後,也有人提出量刑過輕的疑慮,該怎麼辦比較好呢? 本集節目由Henry主演,邀聽眾朋友一起關心閃兵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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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颱風「鳳凰」過境,一名網友匿名發文表示自己賭上大氣系的名聲,如果臺北市沒有放颱風假就要發雞排。在臺北市2天均正常上班課後,這名網友表示願意兌現承諾,吸引上百人前往領取,孰料這名網友最後神隱,使到場的民眾撲空。而事後發現這名網友並非臺大大氣系學生或校友,卻在事件之初冒名發文,引起網路熱議。在網路上謊稱自己的學歷或身分,可能影響到他人對於學校的觀感與信賴嗎?會不會有侵害名譽權的問題,或者構成犯罪?還是僅止於不恰當的網路玩笑呢?網路時代,任何言論的流通都會更加快速,影響也會更劇烈,但法律在...
問答
關於在什麼情況下,雇主對求職的人提供資料才是合法的,請見本站文章:面試時,公司可以毫無限制地要求求職者提供隱私資料嗎?──求職時的就業隱私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需要招募員工,並提供制式履歷供求職者填寫的雇主。就業服務法規定,招募單位在招募或正式僱用員工時,不可以任意要求求職者或員工留置個人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件,或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就業隱私資料;違反的話,雇主會被處6萬至30萬元的罰鍰。範本的來源雇主招募員工履歷表範本,來自臺北市政府勞動局(2018),《就業隱私專區》,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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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過年了,年終,也不遠了。你或你旁邊的同事有沒有正盤算著離職跳槽的時機呢?過年轉職潮開始前,我們來跟大家一起回憶過去求職面試的怪奇經驗,也破解一些公司徵才時常見的小技倆,說不定能幫助你看見未來雇主的真面目。希望這集能為各位接下來找工作的路上先補點血,也歡迎大家留言跟我們分享你遇過的面試鬼故事呦!-【我們聊了這些】.01:38徵才文宣上「薪資面議」背後的小秘密.03:10想找「精明能幹女秘書」,何錯之有?.06:30進擊的面試官:面對難以抵擋的身家調查與Referececheck.12:08求職者因為犯過罪,所以不錄取,怎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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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紀錄器的主要功能,是拍攝行車前後的影像,如果有拍到交通事故發生時,可以協助確認事件經過、釐清責任。或者從個人用途來說,可以記錄自己的行車軌跡、旅遊風光。然而,行車紀錄器不只會拍攝到車前的影像,也會錄下車內空間的談話,而車內空間的對話算不算是私密對話?如果偷聽或偷看他人行車紀錄器的影音,會不會有法律責任,其實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本集節目中,由Yt和Henry一起來聊聊關於行車紀錄器的那些事,從抓外遇到聽別人在車裡說了些什麼,其中會有哪些法律問題?什麼又是「合理隱私期待」呢?現在點開收聽鍵,跟我們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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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剪輯不實影片,連同主角名片放上網路,會違法嗎?資料來源:陳麗雯、劉庭恩/繪圖:Yen一、個人資料保護法方面(見圖1)(一)名片與選舉過程發言錄影,是個人資訊,且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之行為皆屬蒐集名片上載有B之姓名、連絡方式、職業等其他足以直接或間接識別B之資料,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個人資料。B基於社交禮儀提供自己名片給A,A並未主動以徵信或是網站搜尋方式取得,但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立法理由,仍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蒐集行為。另外B選舉過程的發言錄影是B的社會活動,可以藉影片識別出B,也屬於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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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通姦或外遇時,受害者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的賠償。(見圖1)圖1另一半出軌外遇,受害者該怎麼辦?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什麼是「侵害配偶權」?配偶權,是指配偶彼此協力保持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的權利。如果其中一個配偶破壞這種關係,就是違反婚姻契約的義務、侵害他方的權利。配偶通姦、外遇,就是侵害他方的配偶權,受害者可以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向出軌者請求侵害配偶權的精神上損害賠償。我國法院大多認為,侵害配偶權不限於「通姦」(性行為),假如丈夫或妻子與他人之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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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什麼是職場霸凌?遇到職場霸凌可以怎麼作?》一文,說明了職場霸凌的定義,以及面對職場霸凌可以透過訴訟保障法律上權益。但要主張法律上權益,大多要透過司法或行政機關等外部單位介入,如果想先嘗試在單位內部處理時,可以採下列的作法:一、盡可能蒐集證據保障自己權益的難處,有時就在於缺乏明確的證據,尤其進入訴訟,每項主張都講求證據證明,所以蒐集相關的證據非常重要,例如工作上往來的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書面、錄音或錄影等,或曾經有因此反應、申訴或心理諮商、就醫治療等紀錄,要盡可能蒐集、妥善留存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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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進⼊服刑⽣活後,受刑人在執行刑的過程當中,除了有必須遵守的義務之外,也有應享有的權利。為使受刑人能與外界維持互動,好降低服刑的痛苦,我國監獄行刑法賦予受刑人得與外界親友接見、通信的權利。一、接見通信的對象(見圖1)圖1受刑人的接見與通信權有限制對象嗎?資料來源:李莉娟/繪圖:Yen原則上沒有特別限制對象,除非受刑人表達出拒絕與此人接見通信的意願,或法規另有規定,監所才會加以禁止。非我國國籍受刑人,甚至能與她/他的國家的外交人員接見及通信。二、次數限制(一)接見(見圖2)圖2受刑人的接見權內容資料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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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醫療暴力的法律責任資料來源:張倍齊/繪圖:Yen一、醫療暴力的範圍(見圖1)依照醫療法規定,為了讓醫療業務、緊急救護業務不被干擾,保障醫護人員、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包含救護技術員,又稱EMT)與其他病人權益,除了肢體暴力、言語暴力以外,如果抬棺抗議、糾眾包圍醫院、撒冥紙、毀損物品、在救護車上干擾救護人員等行為,已經達到妨害醫療或救護行為的程度,也都屬於「醫療暴力」,因此範圍比一般日常口語中所指的「暴力」還要再廣一些。常見發生醫療暴力的地點,不只是急診室,在救護車上、一般診所、篩檢站都可能發生。二、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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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各位想想:你帶著一家老小出了門,開著愛車還唱著歌,忽然就被警察攔了!這時警察要求你們下車,並且開始在車上到處翻找,甚至打開所有的收納箱、拆開夾層,面對這樣的陣仗,你該怎麼辦?(見圖1)圖1警察要來搜車廂或包包時可以拒絕嗎?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二、「檢查」與「搜索」性質大不同警察攔停車輛之後,可以隨便在車輛裡翻箱倒櫃查找可疑物品嗎?可以對人搜身嗎?要釐清這些問題,就要先了解「檢查」和「搜索」的區別。(一)什麼是「檢查」?所謂「檢查」,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2項規定,警察在合理懷疑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