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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的家庭看護工的例假日規定為何?家庭看護工因為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休假並不如廠工等適用「一例一休」之規定,因此許多家庭看護工的雇主都有看護工不需要放假的觀念,然而,不放假雖然不違勞動基準法,但也不符勞動契約之內容。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和看護雙方必須簽訂勞動契約,並建議於契約中載明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資與膳宿、工作時間、休假、休息與特別休假等,以具體明確勞雇雙方的權利義務。該契約亦需經勞工母國政府驗證才能合法聘僱,各國政府皆與臺灣政府協商訂定「契約範本」。聘僱外籍看護工時,若勞動條件低於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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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手機讓小孩帶去學校,父母是否就要負擔小孩未經他們同意就將手機借或送給別人的風險?如果發生借或送的情況,該怎麼處理呢?或者,小孩借給同學,同學其實沒有得到真正所有權人(父母)同意,同學要負哪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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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新聞,半導體IC通路龍頭大聯大公司要公開收購競爭對手文曄公司的3成股權,文曄公司開記者會說反對對方惡意併吞,還去北檢提告大聯大公司的董事長等人財報不實、內線交易等。請問文曄公司提告的「內線交易」是什麼?如果犯了內線交易,會受到什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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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分割案之土地持有人有原告及ABCDE等人,原告因土地持分微小,於起訴狀上已同意將其所有持分出售予被告A,但若被告B願以更高價格作為找補價購原告持分,法官是否會判決原告應將土地出售給B?另在原告與被告A均同意原告出售土地之找補金額時,原告還可以同時主張要分割ABCDE之土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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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威脅要將杜撰B違法的影片寄給公司,讓B沒工作的行為,可能觸犯恐嚇罪本案例中,A當面威脅B,要把自己在網路上杜撰影射B趁職務之便,違法竊取公司內部的資料納為己用的爆料影片,寄給B的公司,加害B的名譽、財產,令B心生恐懼,擔心即使是假訊息是不是也會造成公司誤解,讓B害怕被解僱、以後真的找不到工作,因此A的行為成立恐嚇罪。要注意恐嚇罪的成立在於,A不只是在網路上流傳影片,還有把威脅危害B名譽、財產的事告訴B,且讓B產生了畏懼的心理,A並不一定真的有加害的意思,更不須實施加害行為,只要有使B產生意志不自由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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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常見的博弈產業職缺目前在臺灣並沒有合法的實體賭場,所以無論是在公開場合或在網路賭博都會涉犯賭博罪;而提供賭博場所(無論是實體或虛擬空間),則會觸犯圖利聚眾賭博罪。業者為了避免徵才的職務內容看起來顯然違反賭博罪規定,常見的博弈產業職缺,可粗略分為外派至其他國家,以及在國內從事非核心的線上博弈周邊工作兩大類。(一)外派至其他國家上班地點在國外、服務國外賭客,整個營運流程都在中華民國境外發生,加上賭博罪並非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大犯罪,因此不適用中華民國刑法,但仍可能觸犯當地法律;而即使外派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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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討論警員臨檢的理由是「因為附近常有流鶯」,是不是真的合理,也暫不討論影片中的員警執法時是否符合警察服制條例及警察制服式樣及應佩帶標識規定的問題。員警與民眾間因為執法問題而衍生的妨害公務爭議,每每造成激烈論戰,有痛批員警濫權執法的;也有力挺員警守護治安的,但究竟妨害公務是什麼呢?(見圖1)圖1拒絕警察臨檢、盤查,會觸犯妨害公務罪嗎?資料來源:司法流言終結者/繪圖:Yen一、妨害公務的法律依據員警可能會警告「你現在涉嫌妨害公務」,通常是指刑法第135條第1項「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以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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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C叫B偷錄B和A之間私下的對話,因A和B對話中有罵C敗類之類的話,在B將錄音檔給C後,C隨即向A提告,請問這樣A、B、C三人各自是否有涉及不法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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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上網分享工作經驗,沒有侮辱用詞也沒有辱罵,更沒有造謠,內容僅分享自己所遇到的經驗及前同事過去遭遇的情況,但手上沒有證據證明部分言論,僅有前同事的片面之詞,請問前公司若提告妨害名譽可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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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和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或拍攝、流通性影像,有什麼法律問題?資料來源:林哲辰/繪圖:Yen一、未成年人合意發生性行為,是違法的嗎?依目前刑法規定,即使是雙方合意,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都還是違法的,最重可能會處10年的有期徒刑,但如果行為人是未成年人,則可適用「兩小無猜條款」,減輕或免除刑責。以本案來說,會因為A和B的年紀差異,有以下幾種可能:(一)A、B皆未滿16歲A和B各自成立犯罪,但同時適用兩小無猜條款而可以減輕或免除刑責。(二)A、B僅有一人未滿16歲滿16歲之人成立犯罪,但適用兩小無猜條款而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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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偽造序號標籤貼在機器,把舊機充當新品出售,犯什麼罪?資料來源:陳麗雯、劉庭恩/繪圖:Yen一、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見圖1)(一)序號標籤為刑法所稱之準私文書本例中,醫療機器設備序號標籤之內容,是用來確認醫療機器設備之產品代碼、製造年、該年度第幾日所製造、製造當天批次單元號碼(用以證明確實為原廠所製及製造日期),並由原廠負相關法律權利義務。可知序號標籤表示設備證明屬於原廠的用意,屬於刑法的準私文書。(二)偽造私文書罪無製作權的製作人假借他人名義,製作在外形上足以使人認為是出自作成名義人之私文書。又刑法...
辭典
借名契約指的是,契約雙方約定,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登記在對方名下,但實際上此財產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對方僅出具登記名義的契約,也就是實務上所說的「借名登記」。出借名字的人(也就是形式所有人)稱為「出名人」,向對方借名字的人(也就是實質所有人)則稱為「借名人」。例如:A出資購買一間房屋,和B簽訂借名契約,約定登記在B名下(也就是B「借」出他的「名」字給A登記),但實際上房屋的所有權人仍是A,並由A居住、出租或做其他使用,此時A就是借名人,B就是出名人。實務上借名契約、借名登記的情況並不少見,但也時常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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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連環爆出知名藝人涉嫌尋求犯罪集團協助,在健康無虞的情況下,以例如找槍手代為量測血壓,誤導醫院開立高血壓診斷證明後,辦理體位變更而躲避兵役的事件。事件接連曝光後輿論譁然,有認為應該重罰,或甚至應該抵制這些藝人的呼聲。 服兵役是國民的義務之一,同時攸關國家安全。然而妨害兵役案件最後都怎麼判決呢?根據相關統計,多數的妨害兵役案件,雖然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結果普遍落在6個月有期徒刑以下。在事件爆發後,也有人提出量刑過輕的疑慮,該怎麼辦比較好呢? 本集節目由Henry主演,邀聽眾朋友一起關心閃兵衍...
辭典
若要理解法律條文真正要表達的意涵,就必須要解釋法律。然而,解釋法律並不是隨意揣測或文字遊戲,而是要依照幾個特定的「方法」,也就是「法律解釋方法」。法律解釋的方法有:文義解釋、體系解釋、歷史解釋、目的解釋、合憲性解釋與比較法。可以參考:孫國成(2022),《法律解釋方法(一):為什麼需要解釋法律?》。孫國成(2022),《法律解釋方法(二):「體系解釋」的意思與例子》。黃詩軒(2022),《法律解釋方法(三):「歷史解釋」的意思與例子》。孫國成(2022),《法律解釋方法(四):目的解釋的意思與例子》。註腳王澤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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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聽到朋友問律師你的hash值是什麼?才知道法務部有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律師證書資料。想要請教以下兩點:1除了認證真實性、防止偽造外,網頁上的資料雜湊值有什麼意義?2相關資料是在以太坊的測試練Testnet上,那算是真正的區塊鏈嗎?與真正的鏈有什麼差異呢?https://lawyerbc.moj.gov.tw很希望可以多了解區塊鏈在法務部的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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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理解不真正義務(當事人應一定行為而不為時,法律課以某種不利益)的意義及以下例題甲寄託花瓶在乙處,但未妥善包裝,也未告知乙此為易碎的名貴花瓶,致花瓶因乙的疏失而滅失。為何此種情況下,甲僅發生減免賠償金額的不利益,不生損害賠償的責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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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維基百科幾乎每天被同一人以匿名IP篡改,也有網友會刪除調整敘述,但公司長官很困擾,想詢問是否可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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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之後,想釐清處食品安全法與公平交易法哪一條才能真正保護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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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於在一次停車過程(停進住宅地下室)對方覺的我跟車在後方覺得我逼她車、(但實際上還保持一台車車距)導致她覺得我會對她不利、在我家樓下四處張貼說我(可能)會對她不利的內容及她本入如發生什麼事情很可能跟我本人有關之紙張、在我住的停車場四處貼、這是誹謗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