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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以保障著作人權益為目的,然而著作權法所保障的對象究竟為何?是如同書籍或音樂光碟般的有形物,還是書籍或光碟的內容?又若是書籍或光碟的內容,受到保障的是所呈現的思想、概念或原理,還是表達思想、概念或原理的方式?此外,受著作權法保障的對象(客體)有哪些類型?著作的概念與類型(一)、(二)、(三)、(四)系列將介紹著作權法基本概念。一、著作的概念智慧財產權是國家為保障人類精神活動成果,藉由法律賦予特定人對該精神活動成果的權利,權利人得獲取相當利益且避免他人侵害,並兼顧調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功能。因此...
辭典
土地改良物依法分為「建築改良物」與「農作改良物」。「建築改良物」指的是附著於土地上的建築物或各種工事,例如:鋼骨造房屋、橋梁。「農作改良物」指的是附著於土地上的農作物或其他植物,例如:果樹、茶樹,以及為改善農田防洪、灌溉、排水、備旱所設置的各項設施,例如:水井。註腳土地法第5條第1項:「本法所稱土地改良物,分為建築改良物及農作改良物二種。」土地法第5條第2項:「附著於土地之建築物或工事,為建築改良物,附著於土地之農作物及其他植物與水利土壤之改良,為農作改良物。」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第4條:「I建築改...
辭典
畸零地指的是面積過於狹小,或形狀不規則、曲折的土地。依建築法規定,各縣市政府會就可供興建建築物的土地,規定最小的面積寬度及深度標準。若土地屬於畸零地,因面積過於狹小或形狀曲折,除非能和相鄰的土地協調或合併,使土地達到法律要求的最小面積寬度及深度,否則就無法興建建築物。另外,各縣市對於畸零地的認定標準及相關規定各有不同,應以所在縣市的規定為準。   註腳建築法第44條:「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應視當地實際情形,規定建築基地最小面積之寬度及深度;建築基地面積畸零狹小不合規定者,非與鄰接土地協議調整地...
問答
我的鄰居裝了雨遮後,被檢舉也確定是違建,違建單位請,該戶自行拆除,但是並未完整拆除,請問該如何處理,或有相關法條嗎?謝謝問題1.違建住戶是4米以下透天,於1`2樓安裝雨遮,但違建單位請他自行拆除,該住戶只拆除2樓雨遮,並未完全拆除,是否違法。問題二,該住戶拆除二樓雨遮後,又於二樓位置安裝伸縮式雨遮,違建單位竟然說不是他們管的,所以這到底要找誰處理,不懂竟然有這種事情,拆舊裝新的並不違法,想請教各位法律人的見解,與解答,謝謝。
問答
某颱風過境以後,一受災工廠有許多損失,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卻不願賠償「不在工廠廠房建築物內」的損壞物品,例如冷氣機的室外機。但冷氣室外機常理來說本就是裝設在戶外之物,卻也絕對是工廠的一部份。那麼在這個例子中,冷氣室外機究竟是否能獲得理賠?
問答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5款有提到:「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也算是重置。」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3請問如果是建築以外的設計圖,像是傢俱、手工編織、電路圖,也算是著作權法規定範圍嗎?如果不是的話,被抄襲的人可以怎麼保護自己的設計?
問答
一、本人與賣方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第10條約定:「本預售屋之建築工程已於民國106年10月12日開工,開工後590日內取得使用執照。…賣方如逾前款期限未取得使用執照,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二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詎料,賣方於109年3月3日始取得使用執照,並向本人表示,依買方繳交第一期房地價款日期,倘超過590日,才給付遲延利息。請問賣方就取得使用執照之遲延利息計算,是否已違約?二、另,合約第12條約定賣方取得使用執照,接通水電後應通知買方進行驗屋手續,惟賣方拒絕買方授權第三方驗屋公司去驗屋,說房屋...
問答
公共開放式騎樓,如果加蓋,把騎樓自己家的室外騎樓封起來做室內生意用途,算是加蓋違章行為嗎?
問答
有看到道問答「鄰居在家抽煙,煙味總是散播到我們家,非常不舒服,請問有任何法律途徑可以處理嗎?」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520其中有提到民法第793條:「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想請問空氣芳香劑、香水、香氛算是「其他與此相類者」嗎?這些味道對一般人可能不是問題,但卻會讓過敏者很不舒服。
問答
我是個在建築工地工作的工人,薪水是日薪月領,薪水公司都是委託工地領班回公司代為領取後,隔日再拿到工地發放或匯款發放約定每10號領薪,領班一直藉故拖延到今天,瞞不住了才說我們的薪水都被他挪用了也拿不出來發放了詢問公司,公司居然說錢已經給領班了這是你們跟領班私人的問題,請問我這可以算是勞資糾紛可以找公司要薪資嗎?需要準備麼資料嗎?,還是真的像公司說的是我們與領班的私人問題煩請解惑
問答
大律師們好,最近我們租了一處兩層樓的獨棟建築想將設立補習班,裝修完成準備申請立案證書時,教育局表示我們租的房子的一二樓已經有同一位負責人登記商號和公司,不符合補習班需要獨立門牌的限制,到經發局解散公司則要等四到六個月的時間,請問我們有任何能和房東主張的權利嗎?(房東也是我們告知才知道有之前這位租客並未將公司商號遷出的情形)
問答
大律師您好請教如下是違章建物使用者並無土地持分堅持沒人可以趕走是否涉及以上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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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租約到2026年12月31號到期(10年合約,無公證)2.跟房東租地,自費興建營業場所(鐵皮違建)3.屋主(母親)去世,房屋由三個女兒共同持分,有約定父親收租金,目前租金持續繳納中。4.女兒代表,主張不續約,而父親希望續約維持收入來源。5.我們簽的租賃契約是書局買的標準合約比較偏向房東問題:1.我想繼續租要如何主張我的權益2.如果真的無法續租,我不搬走,按照現行法律打官司會持續多久。
問答
弟弟住在隔壁,他花錢在頂樓違建,相鄰兩棟都蓋,並用他的3樓換我的4樓住。長達12年,兩年前我把他3樓還他,並要求各自一棟,不再互用對方的樓層。但他說4樓違建是他花錢蓋的,除非我付100萬,一堅不搬還。我可告他侵佔嗎?或要求他付使用費或租金?
問答
PS:發文單位:法務部發文字號:法律字第0980045383號發文日期:民國98年12月10日相關法條:民法第758、819、832條(98.06.10)要旨:關於本件土地均約定以供建築使用為目的而為地上權設定,縱使其中土地上已有建物存在,事實上非先就土地上建物為處分,難以達到建築房屋之目的,而且土地及其建物之共有人雖相同,但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規定同意設定地上權,尚無法逕認就拆除建物之處分亦獲同意,因此,該土地難認其設定地上權是否符合民法第832條所規定之要件主旨:土地上已有建物,可否再以該土地全部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申辦地上權設定登記疑...
問答
簡勤峻(本人才看到)2024-10-2913:40:00隔壁與我家屬於中古屋添購,隔壁是屬於三樓,我們是屬於二樓,隔壁前屋主建構三樓鐵皮屋時已搭建過來我們樓頂)一個磚頭厚度,且鐵皮屋柱子也明顯搭建過來我們樓頂,造成我們要申請搭建也無法建構,是否可要求隔壁現任屋主拆除,或者有其它方式處理,若是隔壁不拆除要如何處理
問答
10多年前A某與B某公證土地部分交換,以便B某蓋房方正,後與老父發生債務,A某用土地+房子抵債,老父承接公證單,如今兒子發現B某多佔地蓋一棟2樓水泥房+三樓鐵皮違建,請問公證單要可否申訴作廢,將土地討回,且拆除違建?謝謝
問答
請教關於私人設置斜坡道於公有道路側溝上,導致他人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的損壞。雖然政府亦認定該處私人斜坡道是固定式障礙物已經拆除,現階段需要進入司法程序爭取賠償。倘若對方堅稱是前屋主所為,購入房產的現任屋主有何責任?關於違建跟障礙物在司法上是否同樣認定處分權讓與呢?還請法律的專業人士給予解答?倘若現任屋主稱是前任屋主所為(水泥斜坡道供透天建築物出入使用),刑、民事訴訟可以援用的法條來捍衛被害者的權益?發律用語有不正確之處,敬請指正。如蒙指教感激不盡~
問答
您好我有個疑問目前頂樓有加蓋(超過30年的違建)面積約為大樓原面積的一半也就是說有留一半的面積給大家使用且都有多繳加蓋這方面的管理費現在遇到的問題是頂樓的安全門壞掉委員會主張由頂樓住戶全額或一半負責維修請問這樣法律有相關規定嗎因為我覺得不太合理個人覺得既然有繳交加蓋地區的管理費就應當由管理會負責還是說要按照大樓規章來遵守??那如果大樓規章沒這條或沒有大樓規章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