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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親權?(見圖1)圖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的親權,有哪些內容?資料來源:葉怡妙/繪圖:Yen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其中「保護及教養之權利及義務」就是指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親權。依照實務見解,親權原則上由父母共同行使,例外才由父或母單獨行使,具有不可拋棄的性質。權利、義務分為身體及財產上的照護:(一)身分上的照護包含指定子女的住居所、交付子女的請求權、懲戒權、子女身分行為的同意權和代理權。其中,交付子女的請求權,如:假設A、B訴請離婚,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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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他人意願,而與性有關的騷擾、冒犯都屬於性騷擾。被性騷擾的當下,被害人應該優先保護自己,並可以採取下列行動:一、表明「不願意」性騷擾的成立,以「違背他人意願」為條件。因此事後追究責任時,對方的行為是否違背被害人意願就是一個需要證明的事項。被害人應在當下明確表達自己的不願意,警告對方已構成性騷擾、將提起申訴或告訴,並且將這一個過程都用錄音、錄影的方式留下紀錄,避免對方用「不知違反意願」為藉口逃避責任。二、蒐集證據任何申訴、檢舉或提告,都應該有足夠的證據,才能向主管機關或法院證明性騷擾舉動存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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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為受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依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學理及法院裁判見解,須具備以下必要條件,少了一個,就無法取得著作權,建議大家把這系列文章看完。在這篇要跟讀者說明「有人類精神力參與」及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等二項必要條件。一、要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依據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因此受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應限於文化、知識或美學活動的成果。若單純用來說明事務性質或操作方法,或具實用價值或商業價值,但不具有前述文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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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除應具備前文所提及的必備條件(積極要件)外,依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及法院裁判,原則上還必須不能夠有一些條件,否則縱然具備必備條件,創作仍無法取得著作權,例如著作權法第9條就明確將特定著作排除在保障範圍外。換句話說,鑑於部分創作具有公共所有性質,並避免形成知識壟斷而阻礙社會文化多元發展,著作權法於第9條列舉特定類型的創作不在保障範圍內,藉以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並促進國家文化發展。以下分篇說明。一、不能是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第一類不受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為「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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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遇到家暴而離家,該怎麼向對方拿回自己的個人物品?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2條的立法目的,就是參酌強制執行法的規定,使警察機關可以將保護令所定必需品及相關憑證取交給被害人,以及在無法取交的情形下被害人可以採取的救濟措施。法條的立法目的雖良善,可一旦進入實務操作時卻發生矛盾的窘境。一、警察機關會以無執行力為由,拒絕陪同取交(將物品交還被害人)案例是目前實務上的一個爭議問題。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2條的規定,當A男獲得家事法庭的通常保護令,而且保護令裁定的主文內容有「相對人B女負有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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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曠工的意義勞工與雇主成立勞動契約後,勞工負有依照勞動契約給付勞務的義務,也就是說,勞工必須依照勞動契約約定的內容工作。如果勞工在約定應出勤的日子,未出勤工作且未請假,就構成曠工。(一)不能因為有遲到或早退情形,就認定是曠工不過,「曠工」與「遲到、早退」的定義不同,勞工上班遲到或擅自提早下班,仍有出勤工作,雇主不得以勞工有「遲到、早退」的事實就認定勞工「曠工」,除非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勞工只要在約定出勤日的約定工作時間內有到工作場所提供勞務,就不構成曠工。(二)勞工必須完成請假手續此外,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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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借錢的人不見很多年,擔保借款的抵押權會隨時間消滅嗎?資料來源:陳麗雯/繪圖:Yen一、民法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的起算點應自何時起算?(見圖1)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原則是依照民法第128條,就是A知道自己「可以行使權利之狀態」,時效才可以開始起算,也就是行使請求權在法律上無障礙的時候。請求權人因疾病或其他事實上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者,時效之進行不因此而受影響,還是消滅時效的期限還是繼續計算。二、何謂民法第128條的「可以行使權利之狀態」?所謂「可以行使權利之狀態」,應視當初契約有沒有約定清償期:(一)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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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廣告為吸引消費者的眼睛,常有誇大不實的文字陳述,這些不實廣告涉及的法律責任範圍十分廣,視具體個案情形而定。包含廠商可能涉及刑事詐欺罪;明明僅是食品卻宣稱有醫療效果,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商品或廣告中就足以影響消費者決定之事項,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主管機關得依公平交易法開罰並要求下架等諸多法律規定,這裡僅談論民事責任的情形。(見圖1)圖1遇到廠商廣告不實,消費者該怎麼辦?資料來源:洪瑄憶/繪圖:Yen一、消費者可依民法要求返還商品、取回價金消費者能主張是不實廣告欺騙而購買商品,依民法第9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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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工作者?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工作者,就是一般所稱的「責任制」勞工,根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規定:(一)只要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行業類別,例如旅行業的導遊及領隊、殯葬服務業的禮儀服務人員、航空公司空勤組員、保全人員、受僱律師或會計師等等;(二)且勞雇雙方以「書面」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勞動條件;(三)再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就可以不受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關於工作時間的限制。相反的,雖然是主管機關公告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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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竄改食物有效期限,會觸犯什麼罪?資料來源:張靜如/繪圖:Yen一、逾有效日期的食品不得販售(見圖1)(一)食品業者依據產品所使用的原料、製造過程、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等因素影響研析產品劣化曲線,藉以推定產品之有效期限,用以確保食品在期限內是安全可食用的,且外觀、味道、質地、風味均維持並符合營養標示。當產品逾有效期限即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是食品逾有效期限不得販售、輸入、輸出,也不可以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二)如果食品業者違反上述的規定,主管機關可以命令食品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該產品,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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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面對抄襲之判斷及省思2019年春天最近藝壇受人矚目的新聞,首推比利時藝術家ChristianSilvain斥責四川美院教授葉永青持續抄襲自己作品30年,呼籲大家杯葛。自1980年代起,荷蘭籍藝術家ChristianSilvain創作一系列拼湊為題的作品,構圖素材包括鳥、鳥巢,鳥籠、紅色十字架、飛機等。Silvain發現中國藝術家葉永青在自己開始拼貼創作之後6年,推出風格相近的作品,並於蘇富比、佳士得以數十萬歐元的標價成交。畫廊搜集的資料更顯示,葉永青不單涉嫌抄襲Silvain,亦曾一度抄襲另一比利時藝術家PierreAlechinsky的風格。因此,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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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雇主有防治職場性騷擾的義務嗎?資料來源:陳俊愷/繪圖:Yen一、雇主有防治性騷擾的義務(見圖1)雇主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有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的義務,只要知道有職場性騷擾發生,應該做出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什麼是立即有效呢,依照法院見解:雇主於知悉有性騷擾爭議時,必須以審慎的態度,即時、設身處地的主動關懷,啟動處理機制,並採取適當解決的措施,以免被性騷擾的人長期處於具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例如調查事實判斷是否要通報警方、暫時隔離當事人在工作場所相遇,或依規定懲處加害人等等。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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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泳客、學生於泳池溺水,教練、救生員可能需要承擔保護監督不周的責任,不僅需要負擔賠償,甚至有可能被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此外,不僅現場的教練與救生員須要負責,泳池的經營者如果沒有善盡救生器材與人力配置,也需要連帶承擔賠償責任。(見圖1)圖1學生或泳客溺水,教練、救生員、泳池經營者有哪些法律責任?資料來源:張學昌/繪圖:Yen一、教練、救生員的責任(一)救生員有照顧監督泳池的義務依照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救生員有照顧、監督游泳池的義務。如泳客溺水,教練、救生員卻沒有及時發現或搶救,有可能要承擔民法第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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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車禍,仍可能有刑事過失責任(見圖1)圖1為什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還是有可能成立刑法上的過失犯呢?資料來源:紀岳良/繪圖:Yen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意思指當人們在做任何事時,都要注意行為時有沒有可能去損害會或傷害他人,法律用語叫做「注意義務」。那到底怎麼判斷人們做特定行為有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因此要負過失責任呢?最通常的就是去看散落在各個法規的注意規則,具體指出在特定情況下,人們應該遵守哪些事情;反之,如果沒有遵守並造成他人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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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有規定繼承遺產的順序(一)民法規定的繼承順位我國民法繼承編對於繼承順位規定了以下四種順位,分別為: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2.父母、3.兄弟姊妹以及4.祖父母。前一順位有人,就由他來繼承,後一順位就沒有繼承權;而如果前一順位人拋棄繼承權,後一順位人就會取得繼承權。(二)問題來了,「配偶」的繼承順序呢?在我國,配偶是可以分別和上面四個順位一起分遺產的。其中,和子女是平均分配,例如配偶與2個子女共3人,就是除以三;和父母及兄弟姊妹則是配偶先分一半,剩下的再給其他人均分;和祖父母則是配偶先拿2/3,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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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審判開啟的方式——起訴二元制對於特定人的特定犯罪事實,國家為了確定具體刑罰權的有無及其範圍所進行的程序,就是刑事訴訟程序。譬如某人毆打的行為,是否成立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罪?如果成立,又應科以多少刑罰?國家為了確定這些事項,就必須進行刑事訴訟程序,換句話說,透過刑事訴訟的進行以達到訴追犯罪的目的。對於犯罪的訴追,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採取起訴二元制,而且是以國家訴追為主、私人訴追為輔。所謂國家訴追是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對於犯罪向法院提起訴訟,稱為「公訴」;而私人訴追則是不透過檢察官,由犯罪的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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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透過告訴開啟刑事訴訟程序——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在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些犯罪,立法者基於刑事政策的考量,會在刑法分則各章的最後一條規定哪一條是告訴乃論,必須有人提出告訴,才可以請求開啟訴訟程序,這稱為告訴乃論之罪,如普通傷害罪、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等。而如果不需要先有人提出告訴就可以開啟訴訟程序,就稱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圖2什麼是告訴?誰可以提出告訴?資料來源:吳景欽/繪圖:Yen二、刑事訴訟程序上的告訴(見圖2)(一)告訴告訴,只要表示「想起訴、追究」的意思為就可以,不需要明確說出是何項罪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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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相關法令對於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有哪些?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性別工作平等法賦予勞工許多權益(例如禁止性別歧視、性騷擾防治、促進工作平等、生理假、家庭照顧假、哺乳及托兒設施的設置等等),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權利就是其中一項,規定在該法第16條中。為了避免公司藉員工育嬰一事惡意資遣員工,因此透過較嚴格的法律規定保障勞工權益,除非有該法第17條規定的特殊情況(例如歇業、虧損、業務緊縮、公司經解散,或是業務性質變更且無適當工作可安置受僱者等),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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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讀生、兼職人員的法律地位工讀生、兼職人員、計時人員等都是通俗用語,在勞動相關法令說明中被歸類為「部分工時勞工」。部分工時勞工,是工時比正職員工短,一天中可能只工作幾小時,或是一週中只工作幾天,例如案例中的工讀生B每週只有週五晚上至週日才上工。二、健保(一)工讀生、兼職人員的健保怎麼保?首先,衛生福利部的新聞稿《在學工讀生健保權益報你知》,清楚說明工讀生的健保投保規則,兼職人員也是相同的標準。本案中要不要幫間職的工讀生B投保呢?先將工讀生、兼職人員的投保原則簡單整理如圖1:圖1雇主要怎麼處理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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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偶爾會在新聞上看到有法官當庭飆罵當事人、久積案件等失職事件,有什麼機制可以監督這些法官呢?其實,目前制度上就有司法機關內部監督、法官評鑑、職務法庭,及法官自律委員會等四種機制可以幫人民好好監督這些法官有沒有認真做事喔~以下介紹司法機關內部監督。一、不可侵犯審判獨立一般所說的監督,是指上級長官對其下所屬人員的管理權限,但相較於書記官等行政人員而言,法官所受到的監督是有限的。因為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外力干涉,才能確保人民能享有公平公正的審判,所以在審判案件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