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我跟我先生在新北租了分租套房,簽約時是仲介業者代理屋主與我們簽約還一位×小姐屋主的員工負責收租,今年1月某天的早上11點多聽到房門外有兩三個人在說話因我感冒人不舒服,隱約聽到有人說什麼晚上打麻將什麼看廁所,我手機響了我按下靜音不理會我翻個身,突然聽到有人開我的房門,我爬了起來因為頭暈走到床尾坐下,約兩分鐘門被打開了,我用力地說為什麼隨便開我的門妳們有通知我嗎妳可以這樣做嗎?外面女子回應我說要查漏水她說她有打電話給都沒有人接電話。男人道要進來看我的廁所,我沒有回答,外面的女子叫他不要進來,我轉身拿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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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是現代社會中相當便利的工具,但也有被他人盜刷的風險,不容忽視。若信用卡被他人使用,持卡人該如何保障自己權益、盜刷者又需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呢?一、信用卡遭盜刷時,持卡人是否須支付被盜刷的款項?持卡人首先最為關心的,應該是卡片被盜刷後,是否會損及自己的財產。而針對這一點,根據不同情形,持卡人可以透過以下途徑,避免受到財產上的損失。(見圖1)圖1信用卡被盜刷時,怎麼樣才可以免除繳納或減少繳納金額?資料來源:王琮儀/繪圖:Yen(一)主張買賣契約無效在案例一當中,按到結帳頁面的是年僅3歲的B。B在民法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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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為了追求謹慎、正確的結果,難免耗費較長時間;然而,有些債務人為了避免敗訴必須賠償、給付債務,會在還沒起訴前,或趁著訴訟期間,隱匿、處分自己的財產,當債權人日後勝訴確定時,債務人名下已經沒有任何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使得債權人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確保債權可以被清償,民事訴訟法設計了保全程序的制度,當事人可以藉由保全程序來暫時性的保障自己的權利,其中,最常用到的就是「假扣押」,以下簡單介紹假扣押制度。一、什麼是假扣押?假扣押是指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請求的給付是可以變更為...
問答
最近很紅的日本動畫電影鬼◯之刃,台灣代理商好像說只要有人盜錄就會讓日本動畫電影沒辦法在台灣上映。好奇這樣是合理的嗎?因為又在其他論壇有看到有人說,只有錄片尾的話因為片尾很短,所以應該不會犯法。好奇誰說的才是對的呢?謝謝。
問答
某校的校長對該校代理教師要求簽校方預先打好的電腦離職信(離聘約到期還有半年),不簽的話就招開教評會立即解聘,校長說因為她答應某些家長會讓老師提前離職,不知道校長這樣的脅迫行為是否觸犯了強制罪,煩請提供專業的見解,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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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載,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2018年總共查核了2500家企業,進行了超過1.2萬次的勞動檢查,裁罰金額高達1.18億元,許多企業因未給加班費、未全額發放工資等違規情事而遭到裁罰。究竟什麼是勞動檢查?檢查的程序是什麼?企業如果不服檢查結果,又應該如何尋求救濟?一、勞動檢查的目的和範圍勞動檢查是政府為了維護勞工與雇主雙方的權益,針對事業單位是否有遵守相關法規所進行的檢查。檢查包含2大部分,分別是勞動條件檢查及安全衛生檢查:(一)勞動條件檢查對勞工的薪資、工作時間、性別工作平等等勞動條件進行檢查。(二)安全衛生檢查對...
問答
若無駕照的限制行為能力人,透過謊報資料騙過租車行,成功租借到汽車,那麼租車者能否主張民法§77、§79,即透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使此契約產生效力?
問答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之權利為何;自其成為行為能力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就職起所指的是指限制行為能力人成為完全法定理人?
問答
母親去世約兩年,父親中風無行為能力,先前由妹妹監護宣告為父親監護人亦同法定代理人,由於本人之前車禍,才由妹妹親自處理,但是本人也想跟妹妹有相同的權利好分擔,請教一下律師們,可以申請跟妹妹有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嗎?
辭典
圖1法定終止事由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法律規定的情況發生時才可以終止契約關係,如果沒有這些情況就是違法終止,終止無效。例如雇主不能隨意解僱勞工,只有在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條第1項的情況下才可以終止契約,勞動基準法第11條、12條第1項就是勞動契約的法定終止事由。註腳勞動基準法第11條:「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
問答
在網路販售國內代理進口正版商品被自以為是的買家於評價系統當中公然控訴本人販售仿冒品嚴重影響賣場聲譽請問這樣足以構成毀謗罪或公然侮辱嗎??
問答
想請教一下關於訴訟救助的幾個問題。一、在提告時若已經繳納裁判費訴訟繫屬中才發現自己有可申請訴訟救助的無資力資格這時若申請訴訟救助已繳納的裁判費能退回來嗎?會這樣問的原因是發現訴訟救助的申請資格並不是一定要完全無收入跟財產而是在繳納訴訟費用後生活或生計上可能會出現重大困難此時就可以申請二、若提起的是行政訴訟可以申請訴訟救助嗎?三、當事人獲得訴訟救助資格後能請法院選任律師代理訴訟嗎?就是請律師幫忙這樣以上幾個問題還請大家給我點意見謝謝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已經持有跟蹤騷擾保護令,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到期前,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他的配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覺得加害人還是有跟騷行為,需要延長保護令期間,會需要這個範本。法定代理人或前述親屬一開始要幫被害人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時,可以參考「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狀(二)(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之被害人,由第5條第1項後段之人為被害人聲請)」。二、範本的來源聲請延長跟蹤騷擾保護令有效期間狀(二)(跟蹤騷擾防制法第5條第1項後段規定之人為被害人聲請)範本...
辭典
表現證明(Anscheinsbeweis),也有稱表見證明、表面證據,是指依據經驗法則,有特定的事實,就會發生特定典型結果,則於出現該特定結果時,法院在不排除其他可能性的情形下,得推論有該特定事實存在。例如已確定病人身體健康受有損害,而該損害依一般經驗法則或醫學理論,可以判斷屬於「典型地」失敗醫療行為的結果,就可以直接推定損害與醫療行為間具有因果關係,病人就不用再就因果關係舉證。同樣地,如果損害是典型地因可歸責性(過失)之失敗醫療行為而生時,則推定該醫療行為之過失。我國實務有在醫療案件上適用表現證明原則。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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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親屬這個名詞,出自民法的「親屬編」。因為繼承大都發生在親屬之間,所以要瞭解繼承的法律常識前,有必要先瞭解親屬概念。二、民法對親屬的分類標準基本上大類除了可以分為血親跟姻親之外,民法還有三種區別標準:(一)親系(直系跟旁系)、(二)輩分(尊親屬與卑親屬),以及(三)親等(一親等、二親等、三親等……)的區分。以上這些標準互相交錯結合運用後,將產生各種排列組合,法條因此以此為基礎,安排各自的法律效果,例如子女有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的義務或是旁系姻親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三、親系──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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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通姦罪,沒有想像中容易(一)刑法與民法,標準大不同1.刑法通姦罪的成立要件在過去的法院實務中,其實構成通姦罪的條件非常嚴格,限定在男女性器官接合的情況。縱使是符合目前刑法的「性交」定義,有性器官、肛門或口腔的接觸,但只要沒有男女性器官接合,就不符合「通姦」的要件。舉例來說,外遇配偶單純與第三者傳送帶有性要約的簡訊、用交友軟體在網路視訊中談論性事、一起洗鴛鴦浴,甚至是口交或肛交這類符合刑法「性交」定義的行為,都不會成立通姦罪。2.民法侵害配偶權的成立要件相較於刑法對於通姦的判斷非常嚴格,民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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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會介紹特殊侵權行為剩下的類型,也就是非人的侵權行為(民法第190條、第191條)以及其他類型(民法第191條之1至第191條之3)。(見圖1)圖1負有特殊侵權責任的人資料來源:林意紋/繪圖:Yen一、非人的侵權行為(一)動物占有人的侵權責任1.條文說明依照民法第190條第1項前段可知,動物占有人要為其所占有的動物的加害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之所以會有動物占有人的侵權責任的規定,理由在於,動物占有人對於該動物具有相當的管束能力,因此,當該動物損害他人時,本應由動物占有人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而條文中所指的動物占有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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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中的好聚好散,就是法律上的兩願離婚,又稱協議離婚,表示雙方都願意離婚,但離婚並不是二人口頭說了算,必須符合一定的要件才會發生離婚的效果:(見圖1)圖1離婚登記怎麼做才會生效?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兩願離婚的要件(一)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二)書面記載離婚協議、(三)至少二個證人簽名或蓋章(離婚的雙方必須在每個證人面前表示要離婚,證人的簽名才有用,不能只有單方去找證人表示要離婚)、(四)向戶政機關登記離婚(裁判離婚也要登記)。以上要件缺一不可,而其中最關鍵的登記離婚,究竟要向哪個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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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立學校老師加班是補休還是加班費?資料來源:黃蓮瑛、王祖瑩/繪圖:Yen一、老師加班要怎麼申請補休?(見圖1)首先,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已指出公立學校所聘任的教師除非有兼任學校的行政職務,否則不屬於公務員。所以對於公立學校的老師如果在非原本約定的工作時間外需要執行職務,例如:星期五晚上協助學校家長日、假日的校慶運動會等,額外加班到底是要以支付加班費或者是排補休的方式,一直是一個爭議問題,也是各地教師工會努力爭取權益的目標之一。一般來說,公立學校的老師如果有加班情形的話,是可以在平日申請補休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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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特殊侵權行為,是指民法第185條至第191條之3的情形。若將這些條文加以分類,應可分為共同侵權行為(民法第185條)、公務員的侵權行為(民法第186條)、為他人侵權行為負責(民法第187條至第189條)、非人之侵權行為(民法第190條、第191條)以及其他類型(民法第191條之1至第191條之3)。礙於篇幅關係,本文將先介紹共同侵權行為,與公務員的侵權行為。一、共同侵權行為(一)立法目的之所以要在民法第185條規定共同侵權行為責任,其目的在於減輕被害人關於因果關係的舉證,並透過使共同侵權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之規定,確保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