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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集團分工簡介一般來說,一個完整的詐騙集團通常都是由「首腦」、「行騙者」、「車手」、「水手」等不同成員組成,每個成員都有自己負責的工作項目,藉由精細的分工完成詐騙工作,同時也以此製造斷點、隱匿行蹤,增加檢警查緝的困難。各個成員負責的工作內容大致如下:(見圖1)圖1詐騙集團有哪些常見成員?各自有什麼刑責?資料來源:王綱/繪圖:Yen(一)首腦顧名思義,指的是整個詐騙集團的領導者,負責詐騙工作的策劃及分工。由於首腦通常隱身幕後,因此往往也是最難抓到的詐騙集團成員。(二)行騙者也有稱為「電腦手」,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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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被逮捕帶進警局如何保護自己?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一、被逮捕時先保持冷靜、牢記3大權利(見圖1)在好萊塢電影中經常可以看到警察逮捕犯人時對犯人告知「你可以保持沉默,你所說的話都有可能成為呈堂證供……」等語句,這便是經典的「米蘭達警告(MirandaWarning)」。而在臺灣,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警察逮捕嫌犯時除了必須當場說明逮捕原因,也有義務對受逮捕的嫌犯進行「權利告知」,主要包含3項權利:可以保持沉默,無須違背自己的意思陳述。可以選任辯護人,如果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可請求法律扶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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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羈押與否何人決定?羈押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在適用上應從嚴處理。而1997年刑事訴訟法修法後,羈押改採「絕對法官保留」,僅法官有決定羈押與否的權限,檢察官只剩聲請羈押權而無決定羈押與否的權限。二、羈押程序如何進行?(一)偵查中羈押與審判中羈押的差別依刑事訴訟程序進行的先後,羈押可分為檢方進行案件調查時的「偵查中羈押」和起訴移交法院審理後的「審判中羈押」。偵查中的羈押是由檢察官提出聲請,再由法官進行准駁;而審判中的羈押則是由審理案件之法官單獨決定。(二)羈押程序如何審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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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安處分與少年保護管束我國刑法規定了兩種制裁犯罪的方式,分別是刑罰與保安處分。保護管束,是屬於保安處分的一環,以預防再犯、未來面向為導向,主要由觀護人負責。在「觀護二元制度」下,成人觀護事件由各地方檢察署負責;少年觀護由各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或法庭)管轄。少年觀護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的規定,又可分為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分別負責少年事件審前調查與少年保護處分的執行。少年事件的處理,主要受到刑法與少事法規範。少事法的立法宗旨,從起初的「以教代罰」、「教罰並重」,轉向「宜...
辭典
圖1易科罰金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易科罰金是一種變更刑罰執行的方式,屬於易刑處分的其中一種類型。意思是說當行為人觸犯了最重刑責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而且被判決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時,可以用刑期再乘上1,000、2,000或3,000元來計算罰金的金額後,用罰金代替6個月內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考量到6個月其實不長,為了減少監獄的負擔,也怕行為人進到監所「短期進修」,還沒達到監獄矯正目的之前,反而先學會新的犯罪技巧。所以有了易科罰金的制度。需要注意的是,能不能易科罰金仍須要由檢察官准許,並非想易科罰金就可...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觸犯了最重刑責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而且被判決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受刑人,或者是他的配偶、特定親屬會需要。易科罰金是一種變更刑罰執行的方式,當符合前面易科罰金的要件時,會依據個案情形,用刑期再乘上1000、2000或3000元計算金額後,用罰金代替6個月內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必須要注意的是,受判決人收到判決後,還要向執行檢察官聲請,而不是說一定可以易科罰金。二、範本的來源請求准予易科罰金聲請表,來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2022),《聲請易科罰金》;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2019),《請求...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在刑事程序當中被羈押,但有這些情況:犯了較輕微的罪(最重刑責不超過3年)、懷孕或剛生產,或者因病必須要在外面治療的被告會需要。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羈押被告以及輔佐人或辯護人,可以準備好保證金,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而如果有前面所說的輕罪、懷孕、因病需就醫等情況,法院就必須要同意讓被告交保。範本的來源刑事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輕罪、懷孕或甫生產、保外治療)的範本,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19),《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二)》,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刑事訴訟...
辭典
圖1強制處分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國家訴追犯罪時,為了保全被告,蒐集或保全證據,所為的強制措施。又分有對人傳喚(刑事訴訟法第71條)至於警察發的「通知」(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沒有強制力,所以不是對人強制處分。拘提(刑事訴訟法第77條)逮捕(刑事訴訟法第87條、第88條)限制出境、出海(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2)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01條之1)暫行安置(刑事訴訟法第121條之1)鑑定留置(刑事訴訟法第203條第3項)涉及人身的搜索(刑事訴訟法第122條)鑑定的人身檢查(刑事訴訟法第204條、204條之3)勘驗的人...
問答
常常聽聞法律有規定,犯罪者如果「自首、積極配合調查、有悔意」等表現就「得減輕其刑」,然而並沒有詳細規定到底怎麼減輕,例如被告犯下最重本刑20年徒刑的罪,犯後自首又有悔意並可教化,仍被法官判處19年重刑,給出理由是已減輕1年刑期。這是合理的事嗎?或者說,我想問的是,被告會被減輕多少刑期,難道主要看法官心情,或說看法官個人習慣嗎?還是說,我們把案子交給法官審判,只要判決沒有違法,就該尊重他們的決定?
辭典
洗錢(MoneyLaundering)是指把犯罪所得到的收益隱藏起來,讓犯罪偵查機關無法或難以得知收益在哪裡,無法發現或檢舉。在我國,有針對特定犯罪的洗錢行為加以處罰。且如果幫助他人洗錢,例如提供人頭帳戶給詐騙集團,也會觸犯幫助洗錢罪。延伸閱讀:王綱(2022),《提供帳戶後發現竟然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人頭帳戶,會犯什麼罪?》。註腳參考李榮耕、杜怡靜、林宏松、葛耀陽、廖啓彣、謝宜峯(2020),《特種刑事法令理論與實務》,頁572-573。洗錢防制法第2條:「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
辭典
刑事訴訟法於2024年7月31日增訂第1編總則第11章之1,取名「特殊強制處分」,成為科技偵查的統括規範,共含3類特殊強制處分:實施追蹤位置調查使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追蹤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位置。採相對法官保留原則,在連續超過24小時,或累計超過2日時,須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核發許可書才能夠進行。調查行動通訊設備相關資料使用M化偵查網路系統(即俗稱M化車)截取手機用戶識別碼(IMSI)及手機序號(IMEI),探知特定人手機發話位置。採絕對法官保留原則,須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核發許可書才能夠進行,每次許可不超過30日。監看私密空間...
辭典
圖1犯罪物沒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針對跟犯罪有關的物品,包含犯罪時所使用的物品(犯罪工具)、犯罪之後所產製的物品(犯罪產物)進行沒收。犯罪物需不需要沒收,可以由法官依據個案狀況來決定。這些物品需要跟犯罪有關,但這裡講的「犯罪」,在我國現行法中,只要是跟一個違法的行為有關即可,而不需要犯罪人被判有罪。例如患有思覺失調症的A在失去辨識能力的情況下,拿球棒打壞別人家的狗屋,涉及毀損罪。A可能因為欠缺責任能力,依刑法第19條第1項的規定無罪,但還是可以對該球棒沒收;或者B偽造文書之後,經過了20年的追...
辭典
在法律上指的是3人以上,以從事暴力、詐欺或者法定重罪為主要目的,而且有持續性或者牟取不法利益的組織。而且只要不是臨時湊成的團體都算,不論實際上組織是否嚴謹、有沒有名稱。例如黑道幫派、詐騙集團、人蛇集團都可能被認定成法律上的犯罪組織。發起、主持、操縱犯罪組織的人,會因為「發起、主持、操縱」的行為本身而被處罰,如果有做出具體的犯罪行為,則另外會依據具體的如傷害、詐欺等犯罪行為而被處罰。另外參與犯罪組織的人也會因為參與行為本身而被處罰。延伸閱讀:王綱(2022),《詐騙集團的成員可能會觸犯什麼罪?首腦跟車...
問答
(本篇由法律百科編輯高子涵回答)在網路上的發言即使匿名,還是需要負擔法律責任。以下簡單舉例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發表或散播批評、不實的言論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在網路平台發佈的內容,會讓多數人或是不特定人看見或聽見,就是「公然」。只要可以從語意、動作或其他各種情形判斷侮辱的對象是誰(個人或一群人都可以),就算沒有直接指出對象的姓名,也符合公然侮辱罪的要件。誹謗罪在網路平台用文字或圖畫發佈會毀損他人名譽的「事情」。除非可以證明視真實地而且可以增進公共利益,並且是善意發表,才不會受處罰。...
辭典
我國「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原則是採「三級三審制」,也就是有三種層級的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可以進行三次審理的意思。但其中也有些特殊情況是「一級二審」(在同一層級的法院進行二次審理),例如:民事訴訟中的簡易訴訟程序或小額訴訟程序,第一審都是由地方法院獨任法官(獨任庭)審理,上訴的第二審則由地方法院合議庭管轄,並且裁判後就確定,不能再往上到最高法院(除非有特殊情形)。另外在刑事訴訟中,也有部分案件是採三級二審制。至於「行政訴訟」原則採「三級二審制」,也就是一樣有三種層級的法院(高...
辭典
組織犯罪是跟犯罪組織有關的犯罪。而犯罪組織在法律上指的是3人以上,以從事暴力、詐欺或者法定重罪為主要目的,而且有持續性或者牟取不法利益的組織。而且只要不是臨時湊成的團體都算,不論實際上組織是否嚴謹、有沒有名稱。例如黑道幫派、詐騙集團、人蛇集團都可能被認定成法律上的犯罪組織。相關犯罪,例如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參與犯罪組織,招募他人參與犯罪組織,乃至於資助犯罪組織,都是組織犯罪條例中明文規定需要處以刑罰的行為。而公務員刻意包庇犯罪組織的行為,也同樣屬於組織犯罪。延伸閱讀:王綱(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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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易刑處分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易刑處分是一種變更刑罰執行的處分,當法院所判處的刑罰遇到難以執行的狀況(例如受刑人是經濟支柱,遭拘役會少了好幾天的收入),或執行之後會造成反效果(受刑人待的時間太短,還沒被教化、矯正之前反而可以入監「進修」),所以才有這個制度,視個案狀況用其他刑罰替換原本的刑罰。按照現行法可大致分成三種類型:自由刑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罰金刑易服勞役,再易服社會勞動拘役與罰金刑易以訓誡註腳說明可見林鈺雄(2019),《新刑法總則》,第7版,頁667以下。中華民國刑法第41條第1項:...
辭典
圖1本刑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本刑指的是刑法上所稱的「主刑」,共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類型。
問答
旅行社業者代辦護照介紹他人到國外賣淫,在美國已遭通緝,但介紹人當時人在台灣然美國司法單位提供證據協助調查然案件發生時賣淫介紹人在台灣並未出國請問介紹人最重可處判決其刑責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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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本集節目會聊到不同的飲食文化及中藥成分,若擔心引起不適的話,建議先不要收聽喔!世界各地飲食文化大不同,但你有想過有些來自人身上的東西,到底可不可以吃,吃了會有什麼問題呢?胎盤、體液甚至人的肌肉,這些到底能不能拿來「吃」,吃了之後又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呢?本集節目來自主持人的各種腦洞,除了各種人體部位之外,也會聊聊對於各種神祕食材/藥材的奇怪知識。你知道什麼是左盤龍,什麼又是夜明砂嗎?要製作「金汁」,需要找12歲小朋友?Yt跟Henry將從中藥裡所謂的「紫河車」出發,介紹服用胎盤的種種爭議,以及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