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配偶權」是指配偶之間互相有忠誠、維持婚姻圓滿的權利/義務。雖然這個概念在實務見解中略有爭議,但多數判決依舊承認配偶權這個概念,那如果有人破壞這段權利義務關係,就會是侵害配偶權。配偶權受到侵害的人,需要自行主張民法上的權利。所以如A、B為配偶關係,當B出軌、與C發生超乎一般友誼的行為時(如合意性行為、牽手上賓館、一起泡裸湯),被出軌的A可以舉證,向出軌者B與第三者C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延伸閱讀:雷皓明、張學昌(2021),《通姦、外遇受害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雷皓明、張學昌(2020),《什麼情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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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診法定傳染病的病患姓名等資料原則上應予保密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傳染病病人的姓名、病歷及病史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例如近年傳出疫情的登革熱、猴痘等傳染病的確診者,他們的資料就應該被保密。而如新冠肺炎於案例發生當時已是政府公告的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所以新冠肺炎確診者的姓名等資料是不可以任意洩漏的,只有例外為了避免疫情擴散而有必要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才可依照當時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布確診者的姓名等個人資料。二、洩漏確診者姓名的法律責任洩漏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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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列文章(上)篇先說明了保險的概念、種類,本篇將繼續說明怎麼樣才能投保,以及保單上所指的各種「人」倒底是誰。一、怎麼樣才能有效投保?(一)什麼是「保險利益」?所謂「保險利益」是指要保人和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利害關係」。舉例來說,X買了一台新車,如果新車被偷,有損失的人是X,所以X對新車有投保竊盜險的保險利益,但新車被偷不會對隔壁鄰居Y產生損失,所以Y對新車沒有保險利益。(二)沒有「保險利益」就不能投保,就算投保也會無效依照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保險標的必須要「有」保險利益才能進行投保;而不論是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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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我國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而新聞媒體(尤其是網路媒體平臺)使得言論自由的傳播更加無遠弗屆,但同時也可能嚴重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本系列文章僅聚焦於媒體報導的內容是「事實的陳述」或「意見的表達」,以及有無合理的查證(下一篇)等問題,加以初步探討。(見圖1)圖1怎麼樣的媒體報導已經侵害名譽權,需要賠償?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名譽權的侵害民事上對於侵害名譽權的認定,與刑法誹謗罪的認定並不相同,民事上判斷某人的名譽權有無受到侵害,應以社會上對這個人的評價是否有貶損作為判斷依據,但侵害名譽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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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說明幼兒園老師如果對小朋友體罰、虐待、不當管教,老師可能會丟掉工作,嚴重侵害幼兒身心的話,還可能會終身不得再當老師。除了失去工作外,老師還可能面臨以下法律責任。(見圖1)圖1對小朋友體罰、虐待、不當管教,幼兒園和老師會有什麼法律責任?資料來源:呂學佳/繪圖:Yen一、對小朋友體罰、虐待、不當管教,老師還需要背負什麼法律責任?(一)行政責任1.罰鍰首先,所有的教保服務人員,包含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甚至是其他服務人員,只要對幼兒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體罰、霸凌、不當管教等情形,會面臨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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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文章解析了民法喪失繼承權的規定,本篇接著要將法條實際運用到不同案例。(見圖1)圖1子女不孝還可以繼承遺產嗎?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案例一:親生血緣無法透過斷絕親子關係的方式讓子女喪失繼承權(一)自然血緣的親子關係不能說斷就斷在我國民法中,親子關係可以分成「自然血親」和「法定血親」。例如X生下Y,那麼X跟Y之間就具有「自然血親」的關係。但假如Y出養給Z,Z合法收養Y之後,Y跟Z之間就會成立「法定血親」。因為自然血親是基於「出生」而發生,所以除非能證明不是婚生子女,進而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外,原則上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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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為了幫助勝選而遷戶口去投票,會有法律責任嗎?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為了投票遷徙戶籍,可能涉及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的要件:(一)行為人有使特定候選人當選的意思。(二)並在選舉的4個月前遷戶口到選舉區,但沒有遷入居住。(三)法院還要判斷是既遂或是未遂:有法院認為虛偽遷徙戶籍就算開始實行犯罪。所以只要遷徙戶籍時,就可能成為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的未遂犯。也有法院認為以「編入選舉人名冊」作為判定著手的時間點,所以須等到戶政機關編入名冊時才會有成立犯罪的可能。投票雖可分為領票、圈選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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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逼車?逼車會面臨哪些罰則?資料來源:黃正龍/繪圖:Yen、侯懿純一、逼車的定義(見圖1)一般人聽到逼車,腦海中浮現的畫面,可能會是「未保持安全車距,在後面狂按喇叭逼迫前車讓道」或「以極近距離加速超越前車並驟然切入前車路線」或「突然急煞甚至煞停,迫使後車跟著急煞」等等的情境。但法律其實並沒有清楚定義什麼是逼車,如果從政府各類文宣中觀察可以得知,逼車其實就是危險駕駛行為的一種類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簡稱:道交條例)有針對危險駕駛處罰的明文規定。(一)開(騎)車上路須遵守的基本行車義務開(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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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相信大家就算沒有打過官司,可能也聽說過會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但有些事件如果只能等到裁判確定甚至執行程序才能實現,恐怕會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因此,在一般民事訴訟和家事事件分別設計了保全程序,前者有假扣押、假處分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而後者的家事訴訟事件準用民事訴訟的假扣押及假處分,家事非訟事件則設有本文要介紹的暫時處分,以因應事件中的緊急狀況。二、什麼情形會核發暫時處分?(見圖1)圖1什麼是家事非訟事件中的暫時處分?常見的情況有哪些?資料來源:陳又溥/繪圖:Yen與暫時處分有關的法規主要有「家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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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在辦公室曾遇過同事對你工作表現的冷嘲熱諷、批評貶低你的工作能力、在背後攻訐及用不禮貌的方式傳遞公文,甚至工作時短暫的私人行為都被同事拍照等侵犯隱私的行為?如果有的話,或許你正處於職場霸凌的環境,以下進一步介紹職場霸凌的定義及保障權益的相關作法,學會如何自保並遠離職場霸凌。一、什麼是職場霸凌?職場霸凌有明確定義嗎?我國現行法規對於職場霸凌還沒有定義性規定,不過已有法院判決及行政機關的行政指導有相類似的定義可供參考。(一)法院判決有法院實務認為「職場霸凌」,是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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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家與園區都可能會有侵權責任(見圖1)圖1在商店、遊樂園,因為場地不安全而受傷,該怎麼求償?資料來源:黃蓮瑛、蟻安哲/繪圖:Yen(一)民法侵權責任由於法律具有保護每個人不受他人侵害的功能,因此民法發展出「侵權責任」的概念來保護每個人,在私人權益被侵害時,可以向有故意或過失的加害人請求賠償。也就是說,民法上的侵權責任原則上是一種「過失責任」,請求賠償時須證明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才能得到賠償。(二)消費者保護法侵權責任與民法不同的是,消費者保護法(簡稱「消保法」)為了保障一般消費者的權益,特別要求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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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相關犯罪種類有很多,其中,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的犯罪本質較為重大,無論數量多少都有刑事責任,並且有處罰未遂犯。而毒品犯罪的法定刑責通常與毒品的級數有關,一級毒品最重、二級次之,依此類推;在部分類型中也會有數量的區分,或是達一定數量加重其刑。本文淺談製造毒品涉及的犯罪。一、哪些情形是法律上指的「製造毒品」?(見圖1)圖1什麼樣的行為算是「製造毒品」?資料來源:胡詩唯/繪圖:Yen(一)從不是毒品的物質加工成為毒品將不具毒品成分之原料、元素,以化學方式加以化合而製成毒品。(二)毒品再加工改制如果原本已...
問答
被告不得上訴。檢察官不得單獨就被告有罪部分提起上訴。其餘部分,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惟须受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限制;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须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逻送上级法院」。刑事妥遠審判法第9條:除前條情形外,第二審法院维持第一審所為無罪判決,提起上訴之理由,以下列事項為限:一、判決所適用之法令抵觸憲法。二、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三、判決違背判例。刑事诉訟法第377條至第379條、第393條第1款之規定,於前項案件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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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滿18歲的男女,不得結婚為了避免未成年人思慮不周(可能結婚後沒多久就反悔,把婚姻當兒戲!)或因太早懷孕影響未成年人的發展與獨立,我國民法第980條對於結婚設有年齡限制:不論男生或女生,從2023年1月1日起,未滿18歲的話,都不能結婚。換句話說,也就是必須等「成年後」才能結婚。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舊民法針對不同性別的結婚年齡有所區分:男生未滿18歲、女生未滿16歲,不能結婚。不過修法後已將女生的法定結婚年齡從16歲調高為18歲(男生則一樣維持18歲),讓男女的法定結婚年齡一致,落實性別平等原則。二、未達法定結...
問答
(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彭雅立回答)法律上,屋主可以試著盡力蒐集煙味侵入自己房屋內的證據,依據民法第793條,請求鄰居不得將煙味飄散侵入。屋主買了房子,房子是自己的,每位屋主有完全的權利,在自己家裡安心長久居住對您來說,就是可以在自己家裡自由呼吸乾淨空氣的居住與健康權利。相對的,對您的鄰居來說,就是可以自由在自己家裡抽菸的權利。但是人活在世界上,或多或少需要與別人接觸。當彼此居住的地方愈靠近,如果每個人都要主張完全享有居住權利的話,勢必會干涉到其他人也有的權利,產生衝突。落實到抽菸的情況,抽菸除了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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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我可以飼養、販賣野生動物嗎?資料來源:余青慧/繪圖:Yen一、野生動物飼養、繁殖和買賣的規定(見圖1)(一)可以飼養、繁殖或買賣野生動物嗎?除了犬、貓等常見的寵物以外,如果要飼養、繁殖或買賣野生動物,則要看野生動物保育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第4條,野生動物可分為保育類和一般類。依同法第16條第1項,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買賣、飼養、繁殖;以及同法第55條:「適用本法規定之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因此,能否飼養、繁殖,甚至買賣野生動物?除了辨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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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使用過網路拍賣平臺購物,一定知道有7天的猶豫期間,無論稱為猶豫期間或鑑賞期,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網購在7天之內,消費者可以不附理由以及任何費用,以法定方式解除契約。如果在網購碰上像案例這樣的糾紛,要解約退回商品卻遭賣家答覆:「法律規定的7天不是鑑賞期,不能使用商品,所以如果拆除包裝並使用,而且沒有包裝的話那就不能退貨。」因為網購的金額通常都不大,許多消費者可能摸摸鼻子給個一星負評認賠,但賣家所說符合法律規定嗎?(見圖1)圖1消費者在網購的7日鑑賞期內可以做的事?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
問答
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所謂性侵害犯罪,係指觸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第224-1條(加重強制猥褻罪)、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第226條(強制性交猥褻罪之加重結果犯)、第226-1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之殺人重傷害之結合犯)、第227條(合意性交與合意猥褻罪)、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第229條(詐術性交罪)、第332條第2項第2款(犯強盜罪而強制性交)、第348條第2項第1款(犯擄人勒贖罪而強制性交)。關於性交之定義,按《刑法》第10條第5項之規定,非基於正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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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法官倫理是什麼?在一些司法人員的爭議行徑中總會浮上檯面,成為新聞熱議的焦點。法官的工作是「我心如秤,斷人是非」,坐在法檯上身著法袍,依據法律從事審判,而判決是將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過程表現成文字,這是法官工作的環節,也是法官倫理的規範範圍。除此之外,下了法庭之後、在判決之外,一位法官應該有怎樣的言行舉止,依然是法官倫理守備的範圍。二、法官倫理為什麼重要?違背法官倫理真的會怎麼樣嗎?法官倫理即使對法律人來說也非常陌生,更不用說對一般民眾,看待法官群體都已經彷彿蒙上一層神秘面紗,對於法官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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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記得馬特拉仲裁案嗎?為什麼臺北市政府與法商馬特拉會把案子拿去仲裁呢?南海仲裁案又是為什麼會將領土爭議拿去仲裁呢?在理解這些國際仲裁之前,先說明一下我們比較容易接觸到的國內仲裁制度。一、仲裁是什麼?仲裁是一種紛爭解決機制,要理解仲裁制度可以先談談國內仲裁,我國就有「仲裁法」承認仲裁制度,使仲裁具有與判決相當的執行力。仲裁制度適用於大多數民事或商事紛爭。在契約當中有約定仲裁條款,或是與對方簽仲裁協議,就可以在發生紛爭時經雙方同意啟用仲裁程序。一樣是紛爭解決機制,為什麼不直接上法院打官司就好?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