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108-109年期間,原名下房子供親屬登記房子營業,而簽訂每月2千元租金,該親屬亦實際居住於該處,因當初好心口頭上答應簽契約但不收錢,亦沒有保存契約,現手上僅有繳稅證明我有租金收入,不知能否追討這些租金?
辭典
圖1協議離婚、兩願離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夫妻雙方同意解消婚姻關係,而不是由法院以裁判解消婚姻關係。必須以書面約定,由兩人以上證人的簽名見證,須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都完成才發生離婚效力。
問答
我和越南籍男友生了一個小孩、(尚未登記結婚)最近要幫小孩報戶口請問父親名字可以填上去嗎?還說要等結婚後才可以填上父親名字?
辭典
圖1典權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在典權關係中,支付典價給出典人而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不動產的人。至於將不動產的占有移轉給他人、獲得典價的人則是出典人。如果出典人沒有在期限內回贖不動產,典權人原則上就可以成為不動產的所有人。註腳民法第911條:「稱典權者,謂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民法第923條:「I典權定有期限者,於期限屆滿後,出典人得以原典價回贖典物。II出典人於典期屆滿後,經過二年,不以原典價回贖者,典權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權。」民法第913條...
辭典
圖1典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典權是指一方支付典價就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對方的不動產,對方如果在約定的典權期限內沒有提出原本的典價回贖,一方原則上就可以在2年後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典權和抵押權一樣都是以不動產換得對價,但仍有不同之處,以下簡單舉出幾點:1.物權分類典權是用益物權;抵押權則是擔保物權。2.不動產占有移轉典權的部分,出典人要把不動產的占有移轉給典權人;抵押人則不用把不動產的占有移轉給抵押權人。3.是否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期限屆滿,典權人可以取得不動產;抵押權人不會直接取得不動產,只能聲請...
問答
我是護理人員,在地區教學醫院工作,表定工時8小時/天,月休七天,但實際上上班提早一小時做準備,下班延後到2-3小時的也是常態,像這樣責任制的工作,雇主表示是我們自己要留下來的不會付加班費為由,要員工下班時間到就打卡不然會登記異常,然後打完卡在繼續工作,這樣的情況我們該如何是好?上班的這3-4年以來醫護人員有被受理加班費的只有急重症個案病危,剛好在交接班有問題要處理才被核准加班,其他的每日責任義務加班2-3小時都屬於個人行為,上級表示是你的個人能力問題,沒人逼你下班留下來,你也可以直接走,但我們面對的是病人...
文章
圖1雇主針對勞保高薪低報的話,會有什麼問題?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一、雇主的投保義務(見圖1)(一)雇主要為勞工投保勞健保、提撥勞退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0條、第14條規定,雇主依法要為他的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且若有薪資調整,亦應通知勞保局,此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除了勞保,還有勞退和健保: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1項以及第14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為勞工提撥至少工資6%作為退休金;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與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雇主也應該為勞工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二)雇主必須依照勞工的月...
文章
首先,雖然A是兼職的工讀生(勞動法令的「部分工時勞工」),但只要是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必須強制投保的單位,雇主都要在勞工到職日幫他們投保勞保;此外,也要幫A提繳勞退,X服飾店的做法合法正確。其次,如果Y餐廳也是強制投保或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單位,同樣必須幫A辦理勞保、勞退才合法。此外,A在Y餐廳也投勞保,也有普通事故保險給付合併計算,以及職災認定等保障!究竟法律如何規定,以下接著說明。一、第2份兼差工作也要加保勞保嗎?是的。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只要雇主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各個雇主都一定要分別幫勞工投保勞...
問答
您好,想請問:我一塊土地為自有土地(父親過世遺留),而土地上有一戶有門牌之房建物,為我與五位親戚共有(祖母過世遺留的),房建物登記三坪但此建物為約5-6坪鐵皮屋,也只有我一人在繳交房屋與地價稅,近來有三名房屋共有人未經過我同意,欲擅自將房屋出租,且欲讓租客整修改建,對外講說會給所有共有人均分房租所得,請問我是否能拒絕他們擅自租屋或改建,拆屋還地的可行性為多高?若不可讓他們拆屋還地,是否能向他們收取土地使用租金?
文章
法律是拘束人民的社會規範,為了避免法律制度突襲人民,導致人民措手不及而不慎觸法或受罰,法律的施行(也就是生效)就應該有個緩衝期,但這個緩衝期的長短,是如何決定的呢?其實,法律經過立法者修訂通過後,還要經過兩個階段才能正式施行。(見圖1)圖1法律什麼時候生效?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第一階段:立法院三讀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當法律辛苦闖關、終於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並不會馬上生效,因為依憲法第72條規定,必須先移送給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覺得沒有問題,也沒有提覆議的話,總統就會在收到後10日內公布。要注...
辭典
圖1儀式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以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為婚姻要件的制度,因為民法第982條已修正改採登記婚,本制度自2008年5月23日後不再適用。註腳修正前民法第982條第1項:「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文章
法律扶助是什麼?誰可以申請?處理法律爭議不僅需要時間,也需要費用。為了避免讓金錢成為人民與訴訟權之間的高牆,我國政府設立了「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人民法律上的服務,其中一個服務就是「法律扶助」。一、法律扶助可以提供什麼幫助?依照法律扶助法第4條,舉凡打官司、調解、和解到契約撰寫、法律諮詢,都是法律扶助可以幫忙的項目。而法律扶助也不侷限於特定法律領域,因此財產糾紛、親子糾紛或是刑事爭議,也都是法律扶助可以提供服務的領域。舉例來說,A受到配偶的家庭暴力,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想要訴請離婚,但自己是職業主夫/...
文章
訴訟為了追求謹慎、正確的結果,難免耗費較長時間;然而,有些債務人為了避免敗訴必須賠償、給付債務,會在還沒起訴前,或趁著訴訟期間,隱匿、處分自己的財產,當債權人日後勝訴確定時,債務人名下已經沒有任何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使得債權人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形,確保債權可以被清償,民事訴訟法設計了保全程序的制度,當事人可以藉由保全程序來暫時性的保障自己的權利,其中,最常用到的就是「假扣押」,以下簡單介紹假扣押制度。一、什麼是假扣押?假扣押是指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請求的給付是可以變更為...
辭典
圖1信用出資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公司的型態中,是指出資人將其個人信用提供給公司來換取公司的股份,例如允許公司使用出資人的名稱作為公司營利性使用。但公司法在2018年修法後已禁止信用出資的方式來換取公司股份。在其他企業組織中,合夥和有限合夥的型態還是可以用信用出資的方式成為合夥人。註腳公司法第43條修法理由:「基於信用界定不易,且現行勞務或其他權利出資,已足敷股東使用,又查迄今為止,所有登記之無限公司並無以信用出資者,爰刪除無限公司信用出資之規定,並酌作文字修正。」公司法第117條修法理由:「依...
文章
一、寵物狗貓的買賣、繁殖須申請許可領得營業證照根據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動保法」)第3條第1款及第5款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五、寵物: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換言之,除了狗和貓以外,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蟲類等脊椎動物都在該法所保護的範圍內。(一)可以自行繁殖、買賣寵物狗、貓嗎?(見圖1)圖1飼養的愛犬生了小狗,可以上網賣掉嗎?資料來源:余青慧/繪圖:Yen除了一般的動物保護,...
問答
想請問因為當初爸媽的關係小孩子報戶口沒有報到男朋友的小孩戶頭父親欄位是不詳想請問後續不詳這個欄位是可以更改的嗎?還是要等到我們登記了才可以做更改
文章
前兩篇分別介紹了合會的基本概念、運作方式以及倒會,接下來要介紹的是合會常見的法律紛爭。因為民間將合會視為兼具投資與儲蓄性質的重要資金融通工具,所以不乏手邊動輒有數十個合會、高達數百名會員的職業會首以會養會,正因涉及的會款金額高,經常引起有心人士為錢涉險而安插人頭會員、冒用會員名義得標,或收取會款後捲款逃逸等紛爭。(見圖1)圖1注意!跟會常見的糾紛與刑責資料來源:鍾秀瑋/繪圖:Yen一、會首虛設人頭會員(一)虛設人頭會員的目的部分會首為了賺取更多利息,會使用虛設人頭會員的方式來規避民法中禁止在同一個合會...
問答
民法原則採限定繼承制,不必特別聲請,拋棄繼承必須聲請。在限定繼承的情形中,如果同時有多個債權人,必須依各債務金額比例,以全部遺產分別償還。以下詳細說明: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該如何辦理?限定繼承民法原則採限定繼承制,也就是說,一旦繼承開始,直接就是限定繼承,不必再做什麼程序,包括原問題中的「聲請」也不需要。拋棄繼承辦理時間知道可以開始繼承的3個月內向法院辦理。辦理文件聲請狀、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及死亡證明書、拋棄繼承人的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 已通知因為聲請人拋棄繼承後,而成為繼承人者的證明(如繼承權拋...
辭典
圖1公同共有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依法律或習慣,因具共同目的之法律關係(例如:合夥、夫妻共同財產、繼承遺產)而結合的數人,就他們所有的財產共享「一個所有權」的關係。不像分別所有的共有人對於共有物有應有部分,各公同共有人就共有物沒有應有部分(只有潛在的應有部分)。例如:A、B、C各出資1/3成立合夥,該3人對於合夥財產成立公同共有關係。又如,繼承遺產時,除非全體繼承人同意協議分割或請求法院裁判分割,否則遺產也是歸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土地登記謄本上的記載是公同共有,不會有各別的持分。註腳民法第827條...
問答
我2022年底登記,後來2023.4月搬家找到新工作,2023.10月辦婚禮,有先詢問人資關於婚假的事情,他說可以請,今天想說奇怪可以請婚假怎麼沒拿到禮金,後來詢問完之後,衍生出當初答應的婚假要用特休來補,但是是相關人員沒看清楚,結果還要我來吸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