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公司主管極盡所能的找麻煩,又口口聲聲的說為了公司。相同的事情別人做都沒問題,換成我做便開始挑毛病,找麻煩然後指責咆哮。也會將小事無限放大,甚至會在會議上公開檢討本人,而不是事情。還會私下告訴同事不要和我走太近,企圖挑撥離間與同事之間的關係。並且在客戶端造謠中傷(客戶親口告訴我),但事情的源頭便是她自己搞出來的,卻將所以過錯推到承接的我身上。現在甚至口出穢言,說我對另一位主管不一樣,其主要目的都是為了讓我自動請辭。
問答
2024/5/17中華民國台灣,國會中發生立委占據主席台及後續暴力行為,這並不是台灣第一次發生類似事件,且已受到國外不少評論,身為一位國人想知道現今台灣法律是否有限制國會議員做出此類不理智作為以維護國會秩序與形象的法規。
問答
學生目前已經畢業且成年在國小高年級時被老師打耳光打耳光的老師已因案收押禁見請問這樣情形還需要校務會議調查小組來調查嗎?如何處理
問答
下個月公司舉辦兩天一夜活動(平日需住宿),說是年度重要會議,全體幕僚正職人員都要出席如果要請假不一定會準假請問這個規定合理嗎?是否有什麼法規可以堅持不去呢?
問答
我已經滿18歲了有告知父母要搬出去住但沒告知地址然後父母報我失蹤人口我在網路上查到了以下資料「尋獲已成年人,會於筆錄上載明聯繫報案人意願。如不願聯繫,將於當日內將尋獲撤銷情形,通知原報案人或親屬,並於工作紀錄簿登記備査。」請問上面那段話的意思是如果我媽媽願意和警局聯繫那她就會到警局來找我嗎?我會被她帶回家嗎?我不能做完筆錄然後辦理撤銷協尋就好了嗎?麻煩解答了謝謝🙇🏻‍♀️
問答
您好,想請教兩個問題:1.遲到我們公司採彈性兩段式工時,上班時段分為8:30/9:00,則下班時段為17:30/18:00,並有累計20分鐘遲到緩衝時間,以三次為限,不扣薪資,近期公告8:30時段若遲到則強制上9:00的時段,並呼籲我們提早10-20分鐘上班,我們採用手機打卡系統要連接公司WIFI才能打卡,有時候會連不上線,導致無法打8:30前的卡,被迫18:00才能下班,請問這部分有法可循嗎?公司找了個人資顧問,引導HR做公告並使用勞資會議簽到單,當做勞資溝通的正向證據,這部份我們並沒有被保護,也沒有反對的餘地。2.特休被扣餐費補助$50元,這部分...
問答
現況未有條款出現禁止,但本人有需求需使用桶裝瓦斯,分區所有人提出將會在區分會要來禁止全大廈不能使用桶裝瓦斯,考量安全性問題及影響他人安全,故只允許使用天然瓦斯較為安全,若分區會通過是否合理且需遵守該管理規定?另參考該篇有關該案例有另提出相關桶裝瓦斯問題的議題律師回覆問題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不能夠禁止您在您的專有部分房屋內使用瓦斯桶,此規約對您並沒有拘束力,您可以依照之前方式使用,若管委會對您造成妨害,您可以請求排除,甚至請求賠償。另外,您也可以起訴請求確認該規約無效。若有需要討」(參考網址來源...
問答
保密條款為不合理,本人拒簽,卻不發會議資料給本人,影響本人知的權益,是否構成背信罪?
問答
甲男、乙女生下丙後乙女死亡,甲男與丁女再婚,丁女收養丙,則丙與生母乙女(收養前已歿)那邊的親戚,是否仍親屬關係終止?乙女之父嗣後死亡,丙可否代位繼承原生外祖父之遺產?
問答
詢問桃園都市發展局他們說我住的地方是林口特定區計畫內中心商業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中心商業區得經營酒吧使用。問題來了酒吧剛好在我的房間正下方都會有共鳴,他們又是一樓挑高有夾層,夾層也都有在營業,之前是都會聽到音樂聲,一直跟他們反應音樂才肯調小聲,可是好景不常後面變成他們嚴重的拖桌椅、敲打聲(可能是調酒或敲冰塊)東西掉落重摔的聲音或是客人嬉鬧呼喊聲,喝了太愉快的時候,他們的音量就會變得更大聲,我和我的國小女兒都被吵的無法入眠,常常都要等到他們凌晨兩三點打烊我們才能睡,他們只要當天生意好...
問答
1.管委會的管理者其中財委從缺、開會時可以由主委代理嗎?會議的決議內容有效嗎?2.113年4月的會議紀錄中,出席主任委員由其兒子代理,但會議記錄最後的簽名欄確是主任委員自己簽名,請問這是否有違造文書之嫌?會議中的決議內容是否合法?
問答
您好,
我本人隸屬IT部門。公司先前已於勞資會議討論,不開放WHF,所以檢舉人(我本人)並不屬於"本來就是居家上班的族群",這是勞資會議上的共識。
案情:近期HR以"IT有電腦就可以上班"的說法,要求敝單位IT部門要在颱風天居家上班,這種與之前勞資會議的共識背道而馳、也未經勞資會議取得勞方同意,更不存在於雇傭條款中的單方面要求,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勞方可以不予理會嗎?或勞方可以要求加給嗎?資方是否應走勞資會議達成共識、公告公司規定有所調整才對?謝謝
問答
1性平調查小組委員誘導詢問及不正詢問可以拒絕回答嗎?2開性平會議調查組那邊可以看被害人的聊天紀錄嗎
問答
請問在勞資會議上因為了維持輪班休息11小時的原則,把原先正職人員晚上6:00-9:30,未經過會議前提前通知與溝通,將原先早班兼職人員早上8:00-12:00更改為晚班,在會議中直接做項目公告出來,算合理的嗎?如果原早班兼職人員可以不同意及拒絕簽署會議記錄?是否會觸犯法律?是否可向勞方申請非自願離職?以上請協助回覆,感謝您!
問答
請問,社區的管委會成員的資格限制,是否可以限定,除區權人身份外,直系、旁系、血親三等親以內親屬,不得同時選任為委員?或限制為不得同時兼任其他社區委員?如這樣限制是否可以認定規約損害了我們的權利呢?
問答
請問倘若機關屬於公務機關,法定員額編制人員100人以上,其中6人為勞工身分,請問:(1)按照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略以,「.....其事業場所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亦應分別舉辦之,...」,請問機關勞工只有6人,需要召開勞資會議嗎?(2)按照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勞資會議由勞資雙方同數代表組成,其代表人數視事業單位人數多寡各為二人至十五人。但事業單位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各不得少於五人」,請問公務機關屬於此辦法所謂的「事業單位」嗎?
問答
八月份因為人力短縮超時很嚴重,還有醫院其他累積已久不成文的規定。有跟主管要求加班勞資雙方認同同意書(紙本的)、及夜班、白班oncall的問題等等。但是都沒有下文,以至於直接表示下個月拒絕oncall班。八月份人資主任、護理主任、法專和本單位護理長開協商會,開會之前有告知我是工會會員所以會有一個同樣是工會會員的同事一起陪同。會議過程中護理主任很明確的告知"若是我不配合單位醫院的政策,看我要去哪個單位,他可以幫我轉調"會議過程中全程錄音,所有的問題院方都不讓步。我也沒妥協或認同任何一件事情!開完會後個隔周,督導又衝...
問答
住家有請小包商進行頂樓防水工程當時收據上有註明保固三年施作未滿半年發現天花板依舊有滲水情形嚴重故找小包商(只有老闆一個人)電話不通於是到住家店面經由鄰居得知老闆已因病辭世沒有親屬後事也是由社會局處理請問關於保固問題我該如何去處理
問答
問題一:【中央與直轄市間「權限爭議」】——空污(地方自治裁罰權)權限爭議,不應由【立法院院會議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撤銷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違法行政處分,是基於「空氣污染防制法」上級機關的行政監督權進行。其中所稱「上級機關」指對原處分機關行政處分具有「行政監督」權限的行政機關,不以有上下隸屬關係者為限,因此環保署對於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所做空氣污染防制法行政處分,具有行政監督權。新聞網址:https://taronews.tw/2020/03/10/632583/問題二:【直轄市間「事權爭議」...
問答
緣中天新聞台換照案,18日排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議程,進行實質審查,將由7位委員做出最後決議,據指出,7比0作成決定不續照。而主委陳耀祥原傾向附多款條件方式讓中天新聞台過關,但動作曝光後,在18日的會議中,陳即封口。對此,NCC將在下午2點舉行記者會正式說明。新聞網址: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00420問題1:該新聞台若不服NCC「拒絕換照」處分,是要依最高行97年12月第3次聯席會議決議「向行政院」提起【課予義務訴願】,不服訴願決定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還是依廣播衛星電視法66-1條「逕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