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著名商標是指臺灣境內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普遍熟悉的商標,是否達到普遍熟悉的著名程度,須以臺灣境內、與該商品/服務相關的事業或消費者的認知為準。商標藉由市場上實際使用累積知名度,因此使用時間越久、廣告宣傳活動越多(廣告費用支出、播送頻率及媒介)、銷售據點分布越廣泛、歷年來商品/服務銷售金額越高、市佔率越大,品牌得獎紀錄越多,品牌知名度市場調查報告排名越前面、品牌經公信力鑑價機構評定的價值越高,商標知名度越高。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有「著名商標各年度彙編」,蒐集因商標異議、評定或民、刑事侵權爭議案件,曾被智...
文章
雇主聘僱勞工需要耗費成本,因此人員的流動對於雇主而言是一種額外的負擔。尤其是針對某些具有專業技術的工作,雇主若提供勞工額外的訓練、負擔訓練成本,勢必需要確保成本得以回收。為了要降低人員流動,避免因為人才流失所帶來的負擔,有些雇主會在勞動契約當中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約款」。(見圖1)圖1雇主可以要求勞工簽「最低服務年限約款」嗎?資料來源:曾翔/繪圖:Yen一、什麼是「最低服務年限約款」所謂的「最低服務年限約款」,是指勞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勞工必須要幫雇主工作滿一定的時間才能終止勞動契約。這種約款...
文章
現在是幾乎人手一機的時代,使用手機、平板等3C產品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狀況。但跟電腦、網路有關的不當行為舉止,可能會影響到別人的權利、甚至觸法。例如盜用密碼登入別人的帳號、奪取別人網路遊戲帳號的虛擬寶物、更改別人電腦的設定或拷貝檔案,這些行為可能分別構成什麼犯罪呢?本文將對於刑法上的「妨害電腦使用罪」做介紹,帶讀者更深入了解以上的法律問題。一、什麼是妨害電腦使用的犯罪?(一)立法背景其實從1997年開始,使用電腦進行犯罪的情形已經被注意到,所以當時的法律就做了一些跟電腦有關的修正。正式建立跟電腦設備有關的...
文章
立法院於2020年1月15日對監獄行刑法做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大修法,其中監獄行刑法第120條第1項關於「假釋出監受刑人有刑期變更,應重新核算,報請法務部辦理維持或廢止假釋」的規定,就是這次修法所新增的。一、什麼是「假釋出監受刑人刑期變更」?(見圖1)圖1數罪併罰對受刑人刑期的影響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以數罪併罰的案件為例,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有2個以上的裁判,應由事實審最後判決法院的檢察署檢察官,向事實審最後判決的法院聲請裁定執行刑。如果受刑人有受到赦免;或是法院裁定後發現刑期有增加或減少,而受刑人又已經...
文章
上篇文章解析了民法喪失繼承權的規定,本篇接著要將法條實際運用到不同案例。(見圖1)圖1子女不孝還可以繼承遺產嗎?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案例一:親生血緣無法透過斷絕親子關係的方式讓子女喪失繼承權(一)自然血緣的親子關係不能說斷就斷在我國民法中,親子關係可以分成「自然血親」和「法定血親」。例如X生下Y,那麼X跟Y之間就具有「自然血親」的關係。但假如Y出養給Z,Z合法收養Y之後,Y跟Z之間就會成立「法定血親」。因為自然血親是基於「出生」而發生,所以除非能證明不是婚生子女,進而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外,原則上不可...
辭典
友善父母原則(或稱為善意父母原則),是指父母中的任一方,沒有妨礙對方對未成年子女行使親權的行為。不友善的行為例如藏匿子女不告訴對方小孩在哪、灌輸子女不當觀念、惡意詆毀對方,甚至把子女拐帶出國等;也有法院認為積極配合法院提出的方案,依照方案跟未成年子女會面、負擔扶養費,是友善父母的行為。這是法院對於離婚父母,或分居6個月以上的夫妻,要決定他們的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要歸哪一方、或是親權要不要改成另一方時,可以用來審酌是否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事項之一。註腳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第6款:「法院為前條裁判...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文件呢?親人死亡後,成為繼承人的人,可從知道自己成為繼承人的3個月內,使用「家事聲請狀(陳報遺產清冊)」這個文件,向法院陳報,說明自己跟被繼承人的關係、被繼承人的遺產有多少等。關於說明被繼承人遺產有多少,可以另外參考使用「遺產清冊」。二、陳報遺產清冊的目的誠實正式告訴法院已知悉繼承的財產有多少,因此可以在陳報的這個範圍內繼承財產、負擔債務。三、沒有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的後果雖然繼承人還是適用限定繼承,但這時候繼承人就必須對被繼承人所欠的全部債務,按比例使用遺產分別償還,如果此時有...
文章
一、現行法令(指跟蹤騷擾防制法正式施行前)對於他人無故騷擾、跟蹤等行為的保障不夠充足針對他人無故騷擾、跟蹤的行為,可以參考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定,依照該法第89條第2款的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可處新臺幣(下同)3,000元以下的罰鍰或申誡,不過這樣的規定屬於行政裁罰,是否能夠確實有效嚇阻他人不法行為,令人存疑。雖然我國刑法也設有妨害自由罪、強制罪以及恐嚇危安罪等規定,不過在刑事責任的要件以及認定上較為嚴格,除非達到一定妨害自由之程度,否則很難透過刑事程序給予行為人懲罰。至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為...
文章
人皆有死,一旦死亡,除了按照習俗或信仰辦理後事外,最重要的就是同時也發生繼承這件事情。人在死亡前,叫做財產;死亡發生的當下,就改稱為遺產了。而民法上的繼承,不分財產或負債,一律在死亡當下就當然繼承。一、誰有繼承權?——法定繼承人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例如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是法定繼承人,也就是民法規定有繼承權的人。所以在A死亡後,B、C、D、E、F、G、H、I與J都屬於A的法定繼承人。二、誰可以先繼承?——繼承順序雖然法定繼承人有那麼多人,不過並不是每一個法定繼承人都會同時...
文章
圖1拘役是什麼?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嗎?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什麼是拘役?拘役的期間為何?(見圖1)拘役是刑法主刑的一種,因為會剝奪犯罪行為人的自由,所以其性質屬於「自由刑」。而期間計算的方式,原則上是「1日以上,60日未滿」(但如果遇到「加重」時,最多可以加到120日),所以相較於徒刑(也就是無期徒刑和2月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言,拘役是屬於「短期」的自由刑。換句話說,被告的人身自由雖然一樣會受到限制,但與其他自由刑相比,受拘束的時間最短,因此,拘役可說是程度最輕微的一種自由刑。二、拘役可...
文章
調解是由第三人介入當事人紛爭的一種紛爭處理程序。我國鄉、鎮、市公所有設置調解委員會,招募一定名額的公正人士作為調解委員,協助當事人化解紛爭。(見圖1)圖1鄉、鎮、市公所的調解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哪些事情可以調解?可以到鄉鎮市公所調解的事情包含民事事件(財產、婚姻、賠償等)以及告訴乃論的刑事事件(公然侮辱、傷害等)。二、調解怎麼開始?調解以當事人自行聲請為原則,所以要雙方都願意進行,調解才有辦法開始。例外是有些訴訟法官會在審判前先轉介給調解委員會試著調解,例如交通事故、鄰居之間的糾...
文章
刑事責任因為涉及生命刑(死刑)、自由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等處罰,對於人民權利的影響甚鉅,所以不只應該作為處罰的最後手段,在適用上也必須謹慎以對,只有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的「故意犯罪」或「因過失犯下特定之罪」,才能用刑法處罰。換句話說,刑法只處罰「故意」和「過失」的行為;但因為過失犯罪相較於故意犯罪來說,可責難的程度比較輕微,因此,有些行為雖然處罰故意犯,但不處罰過失犯。而刑法中的各種罪名,原則上法條沒有特別寫出「過失」的,就都是指故意犯,以傷害罪為例,普通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就只有寫「傷害人之...
文章
一、資料綁架勒贖案例增多一般民眾較常遇到的網路犯罪,大多屬於網路釣魚、未涉及網路技術的刑事犯罪。然而,資料綁架勒贖的案例近年逐漸增多,受害者除了一般民眾外,同時擴及掌有大量民眾敏感資料的商業、醫療與政府機構。最為人所熟知的案例,就是2017年蔓延全球的WannaCry勒索病毒(ransomware)。二、駭客涉及的犯罪(見圖1)圖1駭客用勒索病毒綁架資料勒贖,可以構成哪些犯罪?資料來源:李昕/繪圖:Yen(一)途徑:網路釣魚如果A誘騙使用者點選特定連結,將資料勒索病毒下載到受害者的電腦中,構成的犯罪與《駭客用釣魚網站騙取個...
文章
「凶宅」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有名詞,目前一般人對於凶宅的概念都是以「房屋內是否有人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為標準。實務上,有關凶宅的買賣、糾紛非常的多,而內政部官員、民眾、房屋仲介,乃至法院的判決對於凶宅的見解也都不盡相同,這些現象與爭議往往都出自大家對於凶宅的定義及範圍認定有差異。因為有多種看法,內容較繁雜,以下先說明凶宅的定義,關於凶宅的範圍及買或租到凶宅可以主張的權利,請見另兩篇文章。一、目前法院對凶宅的認定(見圖1)圖1什麼是凶宅?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法院見解不一致目前法院受理這類凶宅...
文章
圖1「聽說」來的話,可以當作證據嗎?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什麼是傳聞法則(hearsayrule)?(見圖1)簡單來說,就是法官在認定被告的犯罪事實及適用法律的過程中,必須排除傳聞證據的法則。除了一些比較特殊的程序不適用之外,在刑事訴訟的通常審判程序中,都適用傳聞法則。(一)傳聞證據的概念具體的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被告以外的人」(例如證人、共同被告、被害人)在審判程序以外(私底下說,甚至是警詢、偵查程序,或其他案件中的陳述),對於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的犯罪事實所做的言詞(傳聞供述)或書面(傳...
文章
圖1為了幫助勝選而遷戶口去投票,會有法律責任嗎?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為了投票遷徙戶籍,可能涉及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的要件:(一)行為人有使特定候選人當選的意思。(二)並在選舉的4個月前遷戶口到選舉區,但沒有遷入居住。(三)法院還要判斷是既遂或是未遂:有法院認為虛偽遷徙戶籍就算開始實行犯罪。所以只要遷徙戶籍時,就可能成為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的未遂犯。也有法院認為以「編入選舉人名冊」作為判定著手的時間點,所以須等到戶政機關編入名冊時才會有成立犯罪的可能。投票雖可分為領票、圈選及投...
文章
圖1刑事案件中的證物不見了,可以用照片或影片代替嗎?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直接審理原則與實物提示的概念(見圖1)在探討本案例前,必須先確認一個前提:我國刑事訴訟法的審理是採直接審理原則,也就是於審判期日調查的證據,原則上必須是與證明一個人有無犯罪最密切相關的原始證據。以證人來說,最好是由證人親自出庭陳述;以證物而言,必須在法庭上「實物提示」,也就是開庭時法官將證物本體拿出來讓被告、辯護人等辨認。(一)證據應該直接在法庭上呈現既然調查證據的目的,在於重建與還原事實真相,法院就應盡可能採用最接...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擁有商標權的人,想要將自己的商標授權給別人使用的時候,可以參考這個範本。按照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權人可以將自己所註冊的商標授權給別人,並可以約定以下事項:(一)授權的期間授權期間一旦結束,被授權人就不能再使用該商標。(二)採取專屬授權或非專屬授權專屬授權會讓商標權人無法使用該商標,只有被授權人可以使用;非專屬授權則是讓商標權人可以繼續使用商標、也可以另外授權給別人。(三)授權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區商標權人與被授權人之間可以約定,被授權人可以在哪些指定的地點使用該商標。(四)授...
辭典
我國刑事案件原則上採三級三審,對於第一審地方法院的判決不服時,可以向第二審高等法院提起上訴,請求第二審法院就整個案件再次審理(我國第二審是「覆審制」的「事實審」,意思是第二審法院會如同第一審法院一般將整個案件事實重新審理一次)。倘若對於第二審法院的判決仍不服氣,除了有特定原因(例如觸犯的是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所指的輕罪),原則上也可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三審法院是法律審,也就是只會審理第二審法院適用法律有無錯誤,並不會審酌案件事實為何(舉例來說,如果第二審法院認定甲有殺人行為,第三審法院就會在「甲...
文章
題示中A是犯罪的直接被害人,對於C的傷害行為可以選擇公訴或自訴的方式進行訴追,不過因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A不管是想選擇公訴或自訴的方式,都必須在6個月內偵查機關提出告訴或委任律師提起自訴。一、如果A選擇公訴的方式A必須先向偵查機關提起告訴,然後檢察官據此告訴進行偵查,偵查結果如認為C的犯罪嫌疑達到起訴門檻,檢察官就會向法院提起公訴,然後案件才進入法院的審判階段,但在法院審判過程中,告訴人A並非當事人,僅是訴訟關係人,因此對於C的犯罪行為,應由當事人之一的檢察官負舉證責任。但如果案件還處於偵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