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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本登記不實,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成立一間公司,需要有人投入金錢或技術等資源,公司則提供相應的股份,讓投資者入股成為股東。而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時,要請會計師驗資,也就是由會計師查驗這些投資公司的資本確實存在。想想看,有一間登記實收資本額是2,000萬元的公司,結果公司實際上只有100萬元,這不是很奇怪嗎?公司潛在的債權人、交易對象要如何評估公司呢?因此,公司法會管制資本登記這件事。之所以公司法對資本登記如此看重,是因為開公司的好處多多,其中最重要的關鍵就在於公司具有「獨立法人格」以及「股東有限責任原則」。可以理解為:法律賦予公司用公司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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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應如何保護年長者的隱私?
長照機構在日常生活及服務上應如何使用、處理年長者相關資料?以保護他們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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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上,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有什麼不同與相同?
除了使用現金付錢,最近的進展趨勢逐漸走向虛擬的方式,像是比較成熟的金融卡、信用卡,或是更新穎的行動支付方式。不知道常聽到的「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分別是什麼,以及兩者之間的有什麼不同與相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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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徵才廣告薪資範圍寫「面議」,面試時再詳細討論,企業的廣告是否合法?
就業服務法修正條文於2018年11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第5條要求企業徵才薪資少於4萬時,徵才廣告需要寫清楚薪資範圍。如廣告只寫「面議」是否就違法,罰責如何?新法什麼時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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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獨居貧困人契約書
社團法人慈善機構,服務項目之一貧困或獨居老人每個月以固定金額捐款認養生活費的認養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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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寓加裝電梯補助、各戶經費分攤怎樣才合理?
108年開始,老公寓加裝電梯補助門檻放寬,且上限提高。我們家希望可以申辦這項服務,該如何著手準備?補助後須自行負擔的部分,各樓層各戶如何分攤才會合理?有沒有標準可以遵循?行政院新聞公告提到的法令: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申請補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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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行業的網紅、Youtuber如何繳稅?
一、新興行業的課稅原則近年來因為智慧科技的發展,新興行業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但其實在課稅上,基本上不會脫離兩個大方向:首先,新興行業的誕生通常是為了要滿足消費者的某個需求,進而賺取所得,此時不論是個人或是公司,原則上只要有所得就要繳納「所得稅」。另外,從事營利行為,不外乎是提供商品或勞務,進而創造附加價值,此時政府就會針對營利行為創造出來的附加價值課徵「營業稅」。二、網紅、Youtuber的主要繳稅項目(一)綜合所得稅網紅所賺取的所得來源可能很多,例如廣告業配、影片播放平臺、直播平臺、演講收入等等提供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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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有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嗎
我有天要上網購買28吋的RIMOWA行李箱,發現網路上有賣家標榜提供「德國代購」服務。我聯繫賣家後下訂並付清款項。之後我收到貨物,發現是它是ROWANA行李箱。所以想趁著七日內解約,但賣家回覆「代購」沒有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而且他的拍賣網站已將商品下架了,還說我下訂時一定是眼殘看錯了,付ROWANA的錢還想買RIMOWA,所以不給退貨。請問消費者保護法是怎麼規定「代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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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育嬰或出國念書,我可以申請留職停薪嗎?
一、什麼是留職停薪?從文字上來看,是指「(勞工)保留職務而(雇主)停止付薪」,也就是勞工暫時不用提供勞務,雇主也不用給付薪資,但勞雇雙方間的勞動契約關係並未消滅,只是暫時停止的一種狀態。二、留職停薪的分類留職停薪依照勞工申請的原因,可以分為育嬰留職停薪(也稱育嬰假)與一般留職停薪。(見圖1)圖1留職停薪學問大,不同類型比一比資料來源:康立賢/繪圖:Yen(一)育嬰留職停薪育嬰留職停薪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1項所明文規定的,只要勞工符合任職滿6個月以上、在子女滿3歲前,均可申請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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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的法律性質與功能
病歷是一部病人的疾病歷史,它記載著病人所有病程與治療經過,其內容是由醫療機構中照護病人的醫事人員所共同完成。在臨床方面,病歷對於求診病人以及醫事人員都十分重要;在功能方面,病歷在醫學上以及法律上也各自有不可取代的地位。以下簡要說明病歷的相關法律概念。一、病歷的定義與性質依我國醫師法第12條規定,病歷是指醫師執行業務時所製作的紀錄文書(狹義的病歷);而依醫療法第67條規定,病歷是指醫師及各類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所製作的紀錄(廣義的病歷)。由醫療法的規定可知,任何醫事人員在從事醫療業務時,所記載的文書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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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被宣告違憲後,如果另一半外遇該怎麼辦?
一、成立通姦罪,沒有想像中容易(一)刑法與民法,標準大不同1.刑法通姦罪的成立要件在過去的法院實務中,其實構成通姦罪的條件非常嚴格,限定在男女性器官接合的情況。縱使是符合目前刑法的「性交」定義,有性器官、肛門或口腔的接觸,但只要沒有男女性器官接合,就不符合「通姦」的要件。舉例來說,外遇配偶單純與第三者傳送帶有性要約的簡訊、用交友軟體在網路視訊中談論性事、一起洗鴛鴦浴,甚至是口交或肛交這類符合刑法「性交」定義的行為,都不會成立通姦罪。2.民法侵害配偶權的成立要件相較於刑法對於通姦的判斷非常嚴格,民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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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的受照護者拒絕進食,家屬與機構兩方應如何處理?可以尊重受照護者意願,不強迫灌食嗎?
年長者可能出現拒絕進食的情形。尤其是長照機構的入住者,或是失智症的患者,可能因為機構環境適應不良或是心理上難以知悉的因素,而拒絕進食,導致營養不良、身體機能退化,危及健康甚至死亡。在這樣的情形,家屬、長期照護機構兩方應如何處理、應對?(見圖1)圖1在長照機構裡受照護的人,如果拒絕吃東西,該怎麼辦?d資料來源:潘佳苡/繪圖:Yen一、家屬與機構應充分溝通(一)理解失智年長者拒絕進食的原因拒絕進食的問題在失智年長者身上尤其嚴重,且我們很難與失智年長者溝通,無法了解為何不願進食。但是家屬、機構仍應有耐心、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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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防護──保護令部分撤回淺析
一、簡介保護令民事保護令分為三類: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通常保護令之內容規定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至13款,而在實務運作上已經有表格化的範例,亦即可以用勾選的方式去聲請,對於一般人而言已屬便利。而保護令的核准、變更或失效,原則上還是須要經過法院審理,然後裁定保護令的內容與執行方式,同法第14條之規定即為依據,現行實務運作上,會因應個案的情狀,依照同法第16條之規定核發暫時或是緊急保護令,然不論何者還是會進入通常保護令的審理程序。而目前法院審理實務上多是以同法第14條第1項第1、第2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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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販賣出國帶回的藥品嗎?
圖1怎麼樣才能合法販賣從國外來的藥品呢?資料來源:張靜如/繪圖:Yen一、什麼是「藥品」(見圖1)凡是使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的藥品,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的藥品,依藥事法第6條,均屬藥事法所定義下的藥品。既然屬於藥事法所稱的藥品,輸入、製造、販售皆受到藥事法規範。二、外國藥品輸入臺灣,需要事先經過查驗登記許可程序如果想要製造、輸入藥品,依據藥事法第39條第1項,必須要申請查驗登記,並且取得藥品許可證,如未取得製造或輸入許可就擅自製造或輸入的話,除攜帶合於限量之自用藥品外,依藥事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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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診者與醫療機構還是醫師成立醫療契約?醫療契約的權利義務內容為何?
一、醫療契約的性質醫療契約是醫療需求者(求診者)與醫療提供者間訂立,以疾病診斷、治療為給付內容的勞務契約。我國勞務契約主要有僱傭契約、承攬契約與委任契約三者。我國實務與學者多認為醫療契約係屬委任契約或類似委任契約之無名契約。因此,若醫療提供者因處理委任事務有過失,致求診者受有損害,求診者得依民法第544條以及民法債編總論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就醫療契約的內涵而言,由於醫學具有不確定性及高度專業性,每位求診者對於相同醫療行為,反應未必相同。在醫療過程中,常有許多突發狀況,許多醫療處置經常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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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性交易
圖1成年人性交易會有什麼處罰?資料來源:王育章/繪圖:Yen性交易作為法律用詞並不難理解,在交易過程中將「性」作為交易標的,也就是一般人認知的「嫖客與性工作者」之間的買賣行為。但其實在法律上,除了傳統認知用金錢作為對價並以性行為作為回報之外,性交易的概念還要再廣闊一點。性交易有關的法規,分別規定在「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和「社會秩序維護法」三部法律之中,其中每部法律對於處罰的範圍和刑度都有不同,但是對於性交易的認知仍然採用一樣的見解。我們從舊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條文可以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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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法律關係(三)——消費者以外組織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對於一般消費者,在信用卡消費的法律關係中,直接面對的通常是發卡機構以及特約商店,對於發卡機構跟特約商店以及收單機構之間法律關係(見圖1),通常不會去注意也不太需要去理解。圖1信用卡交易的當事人,以及各當事人之間的契約定性資料來源:作者自製。但如果發生了盜刷,牽涉到該由誰來負責時,理解這裡的法律關係就會有其意義,例如特約商店未盡相關查核責任,發卡機構不應向消費者請求付款而應該向特約商店主張其契約責任;或者發卡機構宣傳與某特約商店有契約關係,但消費者持該信用卡至特約商店消費時卻遭拒絕,其背後到底是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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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看不太懂!求解!!
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貳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請問判決這樣下來還可以聲請勞動服務嗎?罰金是收到判決書後直接去繳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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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法律關係(一)——信用卡的正式定義與交易流程是什麼?
信用卡在我國使用由來已久,一般人持信用卡向商店購買物品延後付款,背後牽涉了複雜法律關係。包括以下四方當事人(圖1):A.消費者、B.發卡機構(如銀行)、C.特約商店、D.收單機構(即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圖1信用卡交易的當事人,以及各當事人之間的契約定性資料來源:作者自製。為了更了解信用卡法律問題,本篇先對信用卡下定義並簡述信用卡交易流程。同時為了讓大家更清楚辨認信用卡各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分別於另外兩篇文章繼續說明。一、信用卡定義一般大眾都知道信用卡是做為消費時先記錄而未付款,等一定期間到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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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前訓練契約是不是勞動契約?是否適用勞基法規定?──以航空公司培訓機師為例
許多企業基於服務品質或為了確保勤務安全,在新進人員正式上線工作前,會先給予特殊訓練,例如電信公司客服人員、保全人員及航空公司機師等。訓練期間通常以上課為主,實作為輔,等到考核及格,確定人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後才正式僱用,此培訓期間通常稱為職前訓練期間。職前訓練期間雙方是否已存在勞動契約關係及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常有爭議。本文整理實務見解,從勞動契約的定義以及職前訓練期間的訓練內容加以說明。一、勞動契約的定義何謂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並沒有明確定義。目前法院實務解釋勞動契約,主要參考1936年12月25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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