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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以排除執行名義之執行力為目的而提出訴訟,藉以使債權人無從依該執行名義聲請為強制執行。其訴訟無非以債務人於執行名義成立前,有債權不成立或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依執行名義類型,法律規定的異議事由及限制不同:確定判決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與確定判決無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註腳所謂債權不存在,係指前開消滅債權請求事由之發生以及自始之債權不存在,例如契約之不成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8年上字第658號民事判決參照)而所謂消滅債權人請求之事由,係指足以使執行名義之請求權及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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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註腳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413號刑事判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之『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而所謂『精神上不法侵害』,包括以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之言詞語調脅迫、恐嚇被害人之言語虐待;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或其他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之精神虐待及性虐待等行為,詳言之,若某行為已足以引發行為對象心理痛苦畏懼之情緒,應即該當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且因家庭暴力行為多有長期性、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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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居間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俗稱仲介,例如房屋買賣、租賃的仲介,或是婚姻締結的媒合等等。民法規定的居間分成以下兩種:報告締約機會的報告居間仲介(民法上稱「居間人」)受委託尋找可能簽約的相對人,單純向委託一方報告訂約的機會,不必斡旋到契約成立的階段。例如在我國國民和外國人之間居間報告結婚機會的婚姻媒合。訂約媒介的居間仲介除了要報告訂約的機會,還必須在契約雙方之間媒介斡旋,直到雙方簽約。例如房仲公司受屋主委託出租房屋,在租賃契約成立時向屋主收取服務報酬。註腳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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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法定終止程序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符合法定終止事由以後,要遵守的終止手續、程序,如果不遵守就是違法終止,但終止不見得無效。例如雇主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1條解僱勞工時,要事先預告,這就是法定終止程序。如果雇主不事先預告、擅自解僱,解僱還是有效的,但勞工可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3項跟雇主索取預告期間的工資作為賠償。註腳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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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抵銷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當二人互負同種類債務,且債務均屆期的時候,可以各自用自己的債權與他方的債務互為抵銷。註腳民法第334條第1項:「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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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權利事項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勞資雙方當事人中,有人違反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規定,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爭議。常見的類型例如:老闆未給付工資、加班費、資遣費、職災補償、任意解僱勞工……等。權利事項的爭議,當事人得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各縣市的勞動(工)局處申請調解、仲裁,或向勞動部申請裁決。也可以向法院請求調解或審判。註腳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第2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二、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勞資爭議處理法第6條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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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規定,企業經營者透過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訂立契約,如果要排除第19條消費者七日鑑賞期無條件解約權,必須用易懂的文句記載於書面,讓消費者知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也同時規定,企業經營者要告知消費者,才能排除七日鑑賞期的限制。 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企業經營者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方式訂立契約時,應將下列資訊以清楚易懂之文句記載於書面,提供消費者:……四、商品或服務依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排除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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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區隔原則,在刑事法領域的意思是,我國目前可能有其他會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措施(例如保安處分),而這些制度的設計跟執行內容,必須要跟刑罰有「明顯區隔」,否則就會背離原本的立法目的、讓不是在接受刑罰的人,卻受到跟受刑人同樣的待遇。曾經發生過爭議的制度,例如強制治療(釋字指出應改善現行制度)、刑前強制工作(被宣告違憲)。註腳此部分說明,亦可參考司法院釋字第799號解釋詹大法官森林提出之部分不同意見書:「德國就性犯罪加害人施以之Sicherungsverwahrung(防範性看管、預防性監禁、保安監禁)所應嚴格遵守之明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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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為間接給付,指債務人為了清償舊債務而對債權人負擔新債務,但在新債務履行之前,舊債務不會被新債務替代而消滅。例如A原本向B借錢50萬元就債務未還,而選擇簽50萬元的支票給B,也就是負擔了新的票據債務;在支票兌現之前,A原本對B的50萬元借款債務並沒有因此消滅,必須等到支票兌現後,A對B履行了新債務,舊債務才會跟著消滅。註腳民法第320條:「因清償債務而對於債權人負擔新債務者,除當事人另有意思表示外,若新債務不履行時,其舊債務仍不消滅。」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208號民事判例裁判要旨:「上訴將第三人所簽發之支票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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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保險是指政府基於實踐政策目的,用法令強制特定範圍的人民投保,並且規定保險公司在一定條件下不可以拒保。而且保險經營採取「無盈無虧」的原則,跟一般的商業保險不同。但政策性保險還是透過民間保險公司承接,而不是由政府當保險人,保險費率的計算,也跟商業保險相同,會依照被保險人的風險計算,這些特色都跟社會保險不同。因此,政策性保險是介於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之間的特殊形態,例如汽車責任保險、學生團體保險(學保),都屬於政策性保險。註腳相較之下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人就是政府,所以健保是社會保險,不是政策性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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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人行為造成自己損害,在損害範圍內可以向他人請求賠償,侵權行為就是其中一個會使被侵權人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原因。損害賠償是指因權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構成要件如下:1.須有侵害的行為:指行為人通過非法手段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2.須相對人受有損害:指相對人的權利受到損害的事實,但不一定是財物損害。3.侵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須有因果關係。4.須侵害人主觀上具有故意或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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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承攬契約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等工作完成後,給付報酬的契約。規定於民法第490條到第514條。 註腳民法第490條到第5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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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層級化法律保留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我國對於法律保留原則的內容,根據大法官解釋,認為應該要按照法規所要規範的對象、規範的內容或利益,還有對人民權利限制程度的強弱,共分成四個層級。避免凡事都要由法律規定,太過瑣碎冗長。內涵簡要說明如下:憲法保留例如人民身體的自由,在憲法第8條有較詳細的規定,一般的法律規定不能夠牴觸憲法保障的權利。絕對法律保留剝奪人民生命、限制身體自由的刑罰,必須要遵守罪刑法定主義,制定法律來規範;或是同樣具有限制人民身體自由效果的行政罰,也必須由法律作規範(例如臨檢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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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承攬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依照承攬契約關係,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並得向定作人請求給付報酬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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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申請書呢?納稅義務人不服核定稅捐的處分時會有需要。課稅是一種國家對人民施以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處分,而納稅義務人對於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的核定稅額不服,或是課稅處分本身的合法性不服的時候,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將相關證明文件與復查申請書繳交給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復查,尋求救濟。申請書的來源綜合所得稅復查申請書(適用簡易案件),來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2015),《綜合所得稅復查申請書(適用簡易案件)》,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第11條:「I納稅義務人依本法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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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表現了一定的意思內容,不一定有想要發生什麼法律效果,但因為法律規定而當然發生了一定的效果。例如催告就是一種意思通知。例如如果房客沒有繳房租超過2個月,房東向房客催告在一定時限內繳房租,房客還是沒有繳的話,房東就可以依照民法規定終止租賃契約。「意思通知」和「觀念通知」、「感情表示」都是一種準法律行為。註腳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1854號民事判決:「按支付租金之催告,係意思通知之一種,而意思通知在學理上屬準法律行為之一種,……。」民法第440條:「I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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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保險法第131條第2項,意外是指非由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學說及最高法院見解是,意外要符合三個要件:外來性突發性非自願性 註腳保險法第131條:「I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II前項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葉啟洲,《保險法》,2019年3月,第六版,頁545。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008號民事判決:「傷害保險所稱之意外傷害,係指具備外來性(非由疾病引起)、突發性(被保險人不可預見)及非自願性(非基於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之事故所致之傷害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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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消滅後,當事人尚負有某種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以維護給付效果,或協助相對人處理契約終了的善後事務。註腳陳聰富(2019),〈醫療契約之法律關係〉,《醫療責任的形成與展開》,修訂版,頁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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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所做的各種行政行為,依據行政手段對人民權利、法律效力影響的不同,可以分為給付行政以及干涉行政。 干涉行政為了維護公共利益或社會秩序,侵害、限制人民權益或課予人民義務的行政行為,例如:課稅、檢驗汽車、徵收土地。註腳 林明鏘(2025),《行政法講義》,修訂9版,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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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對於勞保局的勞保、就保和職災等保險權益認定不服的勞工、投保單位、受益人、支出殯葬費的人、健保特約醫院診所有需要。以上不服勞保局認定的人,可以在收到勞保局核定通知文件的60日內,填寫這份審議申請書,並檢附勞保局核定通知影本等相關文件,親送或寄到勞保局,由勞保局轉給勞動部審議。二、範本的來源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自行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2),《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