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一、與未滿16歲的人性交會成立犯罪無論對方是否滿16歲、是否成年,依刑法第221條規定,當行為人違反他人意願而做出強制性交的行為,會成立刑法強制性交罪,行為人將面臨最少3年有期徒刑;另外應注意的是,依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如果性行為的對象是未滿14歲的人,而且使用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方法,則成立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行為人更會面臨最少7年有期徒刑。除了違反意願的性行為會成立犯罪,即使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如果是跟未滿16歲的人性交,仍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成立犯罪,並區分被害人是未滿...
文章
刑法上的「詐術」性交,是指行為人欺騙他人,讓他人誤以為是配偶,進而與他人發生性交,此規定於刑法第229條。至於其他利用詐術違反他人意願為性交的情形,原則上均適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是指行為人以違反他人意願的方法,進而與他人發生性交行為,例如欺騙他人小鬼纏身,必須透過性交靈修破解,俗稱宗教性交。詐術性交罪的成立要件有二:(一)施用詐術(二)詐術須讓配偶誤信有配偶關係而為性交。所謂「誤信有配偶關係」是指被害人因受行為人欺騙,錯認行為人為自己在婚姻關係中的配偶而言。詐術性交罪只適用於讓他人誤信為配偶關...
辭典
前身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為了遵守「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的要求,全面檢視國內涉及兒少權益的相關法律,在2015年進行全文修正並更名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下簡稱「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依照現行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所謂的兒童或少年性剝削,包含以下4類行為: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以供人觀覽。三、拍攝、製造、重製、持有、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販賣或支付對價觀覽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
辭典
圖1告訴乃論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必須由有告訴權人在法定期間提出告訴,並經檢察官開啟偵查後,法院才能進行審判的犯罪。例如普通傷害罪,若被打的人沒有提出告訴,檢察官即使知道這件事也無法起訴打人的人,既然欠缺檢察官起訴,法院自然無法審判。相反的,「非告訴乃論」是指即使被害人不想追究,檢察官還是可以偵查、起訴,法院也有權審判的罪。而刑法中大多數罪名都是非告訴乃論。需告訴乃論之法條:刑法分則中告訴乃論之罪妨害性自主罪章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僅限對配偶間犯此罪)。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僅限對配偶間犯此...
辭典
圖1和誘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和誘是指用和平的手段得到被誘拐人同意,讓被誘拐人脫離家庭的行為。最常見的狀況是情侶私奔(其中一方未成年或已有配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自行離家出走,沒有引誘行為,就不算是和誘。舉例來說,A向B提議離家出走,把B帶離B的家庭,就是和誘行為;但如果是B主動離家出走,跑到A的住處跟A同居,則A沒有和誘行為。註腳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711號刑事判決:「刑法第240條第3項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係以行為人知被誘人為有配偶之人,具有與被誘人為...
問答
您好本人女生朋友在台灣離島的酒店當公關,然後因為前幾天我朋友喝酒喝太多已經有點醉了所以先在客人的包廂睡著,但她還是有意識的,後來發現客人的手開始在摸她胸部和親她嘴巴,另一隻手在摸入她的下體,但她雖然有意識可是已經半醉,所以沒有力氣可以推開客人,但有跟客人說不要,但對方一直用,後來我朋友故意把桌上的碗丟在地方想辦法製造聲音,少爺就進來發現女生喝醉就把女生扶出去,包廂裡面有我朋友和一個客人和一個也是在那間店的少爺(但他是休假去喝酒),但整個過程他都有看到我朋友被那個客人侵犯卻都袖手旁觀,後來女生被外面...
文章
圖1因行車糾紛而拔別人的車鑰匙,會觸犯強制罪嗎?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一、什麼是強制罪?(見圖1)因為行車糾紛把對方的鑰匙拔走、讓對方不能離開,大家可能會想到:會不會觸犯強制罪?強制罪位在刑法的「妨害自由罪章」,要保護的法益是「人的意思決定自由與意思實現自由」,而非保護人的行動自由,因此關鍵在於心理上的強制而非物理上的強制。不用完全壓制被害人的自由、達到無法抗拒的程度,只要被害人的意思自由受到影響、因此屈從,就會構成強制罪。強制罪規定在刑法第304條,處罰「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
文章
國家賠償法(下稱國賠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或怠於執行職務,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國家應對人民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是從憲法第24條規定而來的立法,以保障人民的權利。(見圖1)圖1放學後老師害學生受傷,學校要賠嗎?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一、怎樣算是行使公權力?問題就在於身為公務員的公立學校老師,指導學生算是行使公權力嗎?怎樣的行為才會被認為是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的行為?目前實務見解多認為就公權力的範圍應採取「廣義解釋」,以保障人民的權益,也就是「公務員...
文章
圖1成年人性交易會有什麼處罰?資料來源:王育章/繪圖:Yen在《介紹性交易》一文中我們介紹了性交易的內容,接下來我們看看在上面案例中每個人會分別受到什麼法律的處罰。B作為性工作者,在我國法律上沒有太多處罰,僅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款對性交易處罰,處3萬元以下罰鍰。而C身為嫖客,會和B受到同一條法律的處罰而面臨罰鍰。A雖然沒有進行性交易,但是負責接送和尋找客人,傳統上稱之為皮條客或馬伕。對於介紹他人進行性交易而獲利的人,犯我國刑法第231條第1項前段「媒介性交或猥褻罪」。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也稱「社維法」)第81...
文章
本系列文章第(三)篇說到了「嚴格證明法則」。而判斷事實所憑的證據,除了要具備前面第(四)篇所說的「證據能力」之外,還必須經過合法調查,才能夠評估證據的價值(也就是「證明力」)。否則無從認定某項證據究竟能不能證明待證事實的存在。檢察官(或自訴人)在刑事審判庭上先要陳述起訴要旨,審判長隨即告知被告涉嫌罪名、緘默權、辯護人選任權、調查有利證據請求權等權利,然後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88條規定,開始調查證據。此項過程的法律專業用語,稱作「踐行調查證據程序」。以下簡略說明:圖1法庭怎麼調查證據?資料來源:朱石...
辭典
圖1告訴乃論罪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這類犯罪中,有告訴權人如果沒有在法定期間6個月內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也不可以作出被告是否成立犯罪的判決。需告訴乃論的法條舉例如下(但不限於此):刑法分則中告訴乃論之罪妨害性自主罪章配偶間犯第221條強制性交罪。配偶間犯第224條強制猥褻罪。未滿18歲的人犯第227條與未滿16歲幼少性交猥褻罪。傷害罪章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但如果是公務員執行職務犯傷害罪,就會變成非告訴乃論罪。第281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施加暴行未成傷。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妨害風化罪章第230條...
辭典
圖1略誘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略誘行為,是採用強暴、脅迫或詐術的方式,讓被誘人受到行為人的支配,而脫離家庭。跟略誘有關的條文,包含略誘未成年人罪、略誘婦女罪。如果是對未滿16歲的人作誘拐行為,因為未滿16歲的人的認知能力與智識有所不足,為了保護未滿16歲的人,不論有沒有得到同意,誘拐未滿16歲的人會一律成立略誘行為。註腳許澤天(2020),《刑法分則(下)人格與公共法益篇》,頁611。最高法院51年度台上字第2272號刑事判決︰「刑法上之和誘,係指被誘人知拐誘之目的,而予同意者而言,如施行詐術等不正當手段,反...
辭典
刑法分則的「公然」,指在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看到或聽到的情形,例如在市場或捷運站裡暴露生殖器讓大家觀看,就是公然的情況,可能違犯刑法公然猥褻罪。多數人則是指「3人以上」可以聽到或看到,所以像在超過3人的line群組裡對某人人身攻擊,或在社群平台公開罵人,也可以算是公然的情況,而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而且,只要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能夠」看到或聽到的條件即可,不一定要實際有人聽到或看到犯罪行為。 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234條第1項:「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辭典
立法者考量未成年人偷嚐禁果的原因(可能出於好奇、沒有充足的性知識或單純的兩情相悅),若一律以刑法第227條論處會過於嚴苛,故增訂刑法第227條之1以減輕或免除刑罰,俗稱「兩小無猜條款」。延伸閱讀:楊舒婷(2022),《刑法容許合意性交的年齡是幾歲?兩小無猜條款是什麼?》。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227條:「I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II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III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IV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
文章
在我承辦的案件中,不乏ㄧ些特殊案例,比如未成年的懷孕(本文的「未成年」限定在16歲以下),處理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會衍生複雜的法律問題。一、在司法程序上,未成年人性交案件的被害者和親屬都能提告依我國刑法規定,與未成年人性交是構成犯罪的,而且不僅是當事人(被害者)可以提起告訴,在程序上即使是被害者的親屬(例如:法定代理人)也能夠獨立提起告訴,然後在司法實務上就會出現當事人不想追究,但是當事人的親人家屬卻執意提出告訴,進而產生更多糾紛的情形,甚至盤根錯節地出現更多社會問題。二、針對未成年人懷孕案件,醫院...
辭典
是指個人對性行為或身體親密接觸等行為的自主決定權,以確保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和性自主權不被侵犯。貞操權屬於獨立的人格權,是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規定「權利」的一種。貞操權要保護的法益是保障任何人可以用自由的意思性交,不受他人不法干涉。註腳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易字第1423號民事判決:「貞操權之內涵,係為確保個人身體自主權與性自主權不容侵害,亦即係為保護個人對性行為或身體親密接觸等行為之自主決定權;如對被害人性騷擾,自屬侵害被害人之身體權、貞操權、性自主決定權。」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按因故意或過失...
辭典
指的是在法令上禁止個人擅自製造、販賣、運輸、持有的物品。例如槍砲彈藥與刀械、法律所禁止的猥褻物品、毒品等等都是。違禁物依法必須由國家機關予以沒收,避免造成社會大眾的危險。註腳最高法院85年度台非字第261號判決:「又刑法上所謂之違禁物,係指在法令上禁止個人擅自製造、販賣、運輸、持有之物而言。」詳細內容可參考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I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II意圖...
辭典
重大刑事案件,依據「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第2點的定義,所包含的罪名可大致分為以下幾類:發生死亡結果的重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經濟犯罪且侵害數額達1億新臺幣以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營業秘密法等等。而其他案情繁雜、受矚目,或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的犯罪,經過法院院長核定後,也屬於重大刑事案件。註腳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第2點:「二、下列案件第一審法院應認為重大刑事案件,適用本注意事項審理之:(一)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一項...
文章
一、法律目的的意義在瞭解什麼是目的解釋前,必須先知道什麼是「法律目的」。所謂法律目的,是指貫穿整部法律的指導原則,用來確立整部法律所要保護的秩序。簡單來說,所有的法律,都有它想要實現的目的,以及想要保護的秩序。法律目的具有多種層面,有具體的規範目的(如規範特定行為),也有抽象的規範目的(如經濟效率、公平正義),必須視情況探詢、斟酌。二、目的解釋的意義目的解釋,就是以法律規範目的闡釋法律疑義的解釋方法。詳細來說,所謂目的解釋,又稱為「目的性解釋」,是指探知法律規定背後的規範目的,並以該規範目的作為...
文章
一、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見圖1)圖1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資料來源:杜昀浩/繪圖:Yen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有規定不可以非法持有槍枝,所以如果符合以下的要件,就會成立非法持有槍枝罪:(一)未經許可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情況。如果是經過主管機關許可,那麼是可以合法持有槍械的,例如動保團體為了保育動物安全申請持有麻醉槍、射擊運動的團體和會員申請持有射擊槍枝等等。(二)槍枝槍枝必須具備「殺傷力」。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殺傷力」指的是在適當距離中進行射擊,槍枝的子彈能夠射入人體皮面層來做判斷。且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