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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條文公然侮辱罪規定在刑法第309條第1項,拆解分析法條文字,可以知道只要符合「公然」、「侮辱」和「人」,就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假如是用「強暴」當作侮辱的方式,依照同一條文的第2項則是會導致刑罰的加重。法律上分析一個犯罪是否成立,會依照要件性質的不同,區分為「客觀構成要件」與「主觀構成要件」來做討論。圖1什麼是公然侮辱罪?資料來源:蔡文元/繪圖:Yen 二、客觀構成要件(見圖1)客觀構成要件是法條描述外在上行為人做了怎樣的行為、發生了怎樣事情的文字。由法條拆解我們可以知道公然侮辱罪有以下客觀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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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公司與法定的組織或個人進行交易,除必須符合法規要求的股東會及董事會議事程序外,亦應於財務報表中揭露。相較於一般交易,關係人交易較容易發生濫用權力進行利益輸送、掏空公司等弊端,因此法規要求較嚴格的議事程序及資訊揭露。註腳未公開發行公司主要遵循公司法的規範;若為公開發行公司,除公司法外,亦須遵守證券交易法及相關子法規,如: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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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賠償(又稱慰撫金、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是指雖然當事人不是受到具體的財物損失,仍可向對方請求負擔相當金額的賠償。可請求精神賠償的情況主要規定於民法當中,包含:致人於死的親屬精神賠償、侵害人格權的精神賠償、因婚姻、婚約消滅的精神賠償。(見圖1)圖1常見可請求精神賠償的情況?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 一、親屬死亡的精神賠償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可以請求賠償一定的金額。例如殺人案件中,被害人的父母親可依本條請求精神賠償。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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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茫茫租屋市場中,好不容易找到喜歡的小窩,準備跟房東簽約。然而惡魔常常藏在細節裡,租約中哪些規定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哪些反而不能寫進合約,在簽約前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都需要好好看仔細。事後發生爭議,拿出當初簽定的合約才發現「啊~原來當初是這樣規定的><」那可能就來不及囉!在這回錦囊包裡,你可以知道:📃定金、押金、違約金、電費的金額上有什麼限制嗎?📃生活公約真的有效嗎?房屋失火誰負責?📃哪些規定寫進合約也無效?還有其他租賃時常見的爭議糾紛,例如房屋的修繕責任歸誰管、房客欠租怎麼催繳才合法、發現自己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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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未來不是夢》法律職涯專題第二集,由法律百科編輯組夥伴們現身說法,來跟聽眾朋友分享就讀法律研究所的那些奇聞軼事吧!錢鍾書的小說「圍城」形容婚姻,外面的人想盡辦法要進城,進城裡的人卻想方設法要出城,念法研所難道也是這樣嗎?法研心事誰人知?法律系學生有沒有需要繼續攻讀法律研究所,是一件需要深思熟慮的事情。進研究所能培養哪些能力?有研究所的學歷真的會影響到未來的就業嗎?要完成學業或是及早進入就業市場,這個煩惱對於法律系學生來說並不陌生,但進法研所不簡單、出法研所更不簡單!決定是否繼續攻讀法研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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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修正案,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以及民眾發起的集會遊行,再到其他憲法機關(部份立法委員、總統、行政院、監察院)提起憲法訴訟為止,於2024年10月,憲法法庭做成了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針對此次修正案的程序與條文內容,進行了空前篇幅的討論。其中,針對修法過程中有激烈討論的立法過程是否有瑕疵,以及具體內容,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反質詢(質詢)、人事同意權、國會調查權、聽證會程序,以及藐視國會罪,究竟大法官說了什麼?具體的條文哪裡合憲,哪裡又違憲呢?而從過往的釋字到如今的憲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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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基隆市長謝國樑的罷免案受到了各界的關注,除此之外,近年已經發生數件值得關注的罷免案,讓「罷免」是否為政治報復的爭議浮上檯面。但其實選舉、罷免本質上就是一種政治活動,也難免會成為不同政治勢力之間角力的議題。可能會出人意料的是,罷免制度對於民主國家來說並非常態,也有國家考量到選舉結果的安定性、避免民意代表因為選區利益的考量而遭到罷免,在法律上並未賦予人民提出罷免的權利。而在臺灣,罷免制度雖然存在,但也歷經了不同階段的修法、調整門檻,並在近年來引起相當的關注。對於罷免程序,大家或許會看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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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企劃來啦!繼第4季開頭的情人節特企之後,我們隆重推出「法科劇場」系列,從走入婚姻後的生養孩子、扶養義務,乃至於繼承問題,一共製播3集節目,要帶大家從常見八點檔的劇情、對白出發,進一步認識現實中遇到親情掙扎時,會關乎什麼法律規定。法律在家庭糾紛中並不是萬能的工具,那它到底可以處理哪些問題呢? 在法科劇場第二部,Yt與Henry將聊聊扶養義務是怎麼回事。扶養義務經常是家族成員之間爭執的導火線,上至家族長輩、下至未成年成員,誰應該幫忙扶養誰,經常爭論不休。結婚之後要不要負責養另一半的父母?長輩的孝親費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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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集合式住宅越來越普遍,跟鄰居之間的空間利用就會是許多人在意的問題。平常大家或許對走廊上、樓梯間的幾雙鞋不以為意,但公共空間可能出現的雜物千奇百怪,當遇到鄰居堆置或擺放的物品妨害到其他人的居住品質時,法律上可以怎麼處理呢? 曾經有人在公寓樓梯間擺出自己親人的遺照,嚇壞了其他的住戶;或者也曾有住戶會堆放如山的雜物、垃圾,讓其他住戶在空間跟氣味上都受到打擊。這時候能直接把東西清除掉嗎?還是得要先經過一些程序呢? 鄰居爭議第二章,主持人Yt與Henry將來接續聊聊那些鄰居相處時,關於空間利用的麻煩事,希望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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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到一些文章表示,學校因疫情影響而陸續停課,家長為了幫待在家的孩子找些不傷害視力的消遣娛樂,Podcast裡有關講兒童故事的節目變得越來越熱門。因此,我們也想在這個疫情新聞聽到麻木的時刻裡,講一些童.話.故.事,陪伴你輕鬆度過這段難熬的日子。但這次講的9個故事很特別,在這裡我們沒有要平舖直敘地講那些Happyeverafter的夢幻結局,我們會帶著大家用不(很)一(暗)樣(黑)的角度重新認識這些從小聽到大的故事。Yt表示「原來這就是所謂的細思極恐」,這才發現這些童話故事中藏著各種殺人、陷害、性騷擾、逼婚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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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聽眾的喜歡與支持,經過團隊的幾分討論與長久籌備後,【法科!輕鬆點】第二季正式開播啦!想對聽眾朋友們說的話也都收錄在節目中,好奇我們到底說了什麼,就快來聽吧!好啦~言歸正傳你知道4月26日是什麼日子嗎?除了是蔡依林世界巡演的台北場演唱會,臺南三溫暖業者開始停水的日子,更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在每年的這一天,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想邀請人們重新思考智慧財產對於人們的貢獻,及有了著作權的保障,如何讓藝術創作、科技發明得以蓬勃發展,進而改變人們的生活。而在日常生活中,有關致敬、惡搞的新聞議題層出不窮,只要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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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指勞雇雙方用來決定是否要向彼此正式訂定契約的評量期間。臺灣的勞動基準法(也簡稱「勞基法」)目前沒有直接規範試用期,雇主與勞工雙方可以自行在契約內約定試用期的細節。關於試用期契約,有無任何限制?(見圖1)圖1試用期到底是怎麼回事?雇主可以任意壓低薪資?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勞動基準法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認為,試用期長短可由雙方自行約定。然而雇主如果要解聘試用中的勞工,仍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的第11條 、第12條、第16條、第17條相關規定辦理;而且,如果試用後雇主決定正式聘僱勞工,試用期的...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身邊有遭到跟蹤騷擾的被害人時,可能會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規定,如果是針對特定人追求,但對特定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的人,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反覆或持續進行違反意願的8種行為,包含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礙名譽、冒用個資,也屬於跟蹤騷擾行為。例如想追求A,而不斷騷擾A的父母,A的父母就也是跟蹤騷擾的被害人。此時遭到跟騷的被害人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進行...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遭到跟蹤騷擾的被害人會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規定,如果是針對特定人追求,但對特定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的人,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反覆或持續進行違反意願的8種行為,包含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礙名譽、冒用個資,也屬於跟蹤騷擾行為。例如想追求A,而不斷騷擾A的父母,A的父母就也是跟蹤騷擾的被害人。此時遭到跟騷的被害人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進行調查、依情形向...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身邊有人遭到跟蹤騷擾時,可能會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規定,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進行違反意願且與性或性別相關的8種行為,包含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礙名譽、冒用個資,就屬於跟蹤騷擾行為。遭到跟騷的被害人,首先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進行調查、依情形向跟騷者核發書面告誡。如果跟騷者在受到書面告誡後2年內,再次做跟騷行為,而被害人是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有難以委任代理人...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遭到跟蹤騷擾的被害人會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簡稱跟騷法)規定,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進行違反意願且與性或性別相關的8種行為,包含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礙名譽、冒用個資,就屬於跟蹤騷擾行為。遭到跟騷的被害人,首先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進行調查、依情形向跟騷者核發書面告誡。如果跟騷者在受到書面告誡後2年內,再次做跟騷行為,被害人就可以依法提出書狀,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二、範本的來源...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已經持有跟蹤騷擾保護令的被害人,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到期前,覺得加害人還是有跟騷行為,需要延長保護令期間,會需要這個範本。被害人一開始受到跟蹤騷擾需要聲請保護令,可以參考「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狀(一)(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之被害人聲請)」。二、範本的來源聲請延長跟蹤騷擾保護令有效期間狀(一)(被害人聲請)範本,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21),《聲請延長跟蹤騷擾保護令有效期間狀(一)(被害人聲請)》,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pdf)請點我。註腳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3條第2項:「保護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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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討債公司屬於合法業務討債公司在我國又稱作債務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是指向金融機構(包含銀行、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或信用卡業務機構)購買不良債權,協助催討以獲利的公司。討債公司過往給予大眾違法的印象,但討債公司屬於合法業務,正式名稱叫做「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討債業務並非一概違法,端視個別討債公司的催收行為有無違反法律而定,例如討債公司不得施用暴力、恐嚇進行債務催討債務。二、一定得向討債公司還錢嗎?(見圖1)圖1遇到討債公司怎麼辦?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債權就像...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有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勞工,如果從事的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所列的有害作業,在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滿1年後,原則上每年可以申請1次職業病的預防健檢。健檢可以由投保單位(通常是雇主)向勞保局申請,若投保單位沒有依法申請,勞工可以自己填這份申請書,直接向勞保局申請。二、範本的來源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自行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2),《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下...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屬於告訴乃論之罪的刑事案件中,具有告訴權並實際提起刑事告訴的人會需要。在刑事程序中,被害人、他的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及法律上規定的特定親屬,可以在知道誰是犯人之後6個月內,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說明有一樁犯罪事實,並表達出想要對罪犯追訴的意思。但如果告訴人提出告訴後,在後續程序中覺得犯罪人有付出相當的誠意,而達成和解、覺得不用再追究犯罪人的刑責時,可以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結束前,使用「撤回告訴狀」撤回告訴。需要注意的是,在告訴乃論之罪撤回才有意義,如果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一般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