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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行為算是家庭暴力?為了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的權益,我國制訂家庭暴力防治法來防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單純指家庭成員間對於身體上的傷害行為,還包含精神上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違反法律的傷害行為,以擴大對被害人的保障。在我國跟蹤騷擾防治法通過後,家庭成員間足以使人心生恐懼並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的跟蹤騷擾行為,也已包含在家庭暴力的範圍內。因此,目前法律想要防止的家庭暴力已經大致可以涵蓋不同類型的暴力態樣,並不單純限於只有毆打、掌摑等身體上的暴力虐待行為而已。除了身體上的家庭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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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是否可以透過協商談出理想的內容,需特別留意幾個程序上的問題,包含:「協商代表的選定」、「事前準備及協商要求的提出」、「團體協約協商的進行」及「完成簽訂程序」。是否能夠落實,對於完成團體協約而言,都會有相當程度的影響,說明如下:(見圖1)圖1如何進行團體協約的協商?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協商代表的選定(一)資方實務上因為雇主本人不熟悉法令及基於業務職掌的分配,雇主多半不會親自出席協商會議,而會指派代表出席。這後續就衍生出指派出席的代表缺乏協商權限,凡事都要回報雇主;或者雙方協商合意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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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平常看起來和樂融融的一家人,碰上父母過世要分遺產時,也可能爭執不休、對簿公堂;更何況如果家門不幸,遇上從未盡扶養義務好好照顧父母,或甚至斷絕親子關係而離家出走的兄弟姊妹,他們還可以回來繼承遺產嗎?本篇文章會先介紹民法所規定的喪失繼承權事由,下篇文章則會用案例來實際運用法條。表1:喪失繼承權的性質與類型性質意思是否得回復繼承繼承人的行為樣態(民法第1145條第1項)當然失權絕對失權一旦做出符合法定條件的行為,就會喪失繼承權永遠不得回復繼承權(即使得到被繼承人的原諒,也不能回復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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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船船員應適用船員法還是勞動基準法?船員所受僱的本國航運公司,事業營業項目主要可能涉及運輸、船務代理等,若沒有特殊情況,原則上屬於應適用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的運輸倉儲業,因此,船員與雇主簽訂勞動契約,在船員與雇主具有勞動從屬性,而屬於勞工的狀況之下,可以適用勞基法的最低制度性保障。不過,為了因應船員的特殊工作性質,立法者另外制定了「船員法」這部特別法,作為船員勞動關係的依循,當船員法有特殊保障船員的規定時,應優先適用船員法,而將勞基法列為補充規定,在船員法沒有規定時,才能適用勞基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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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是指作成決定的自由。如果事實符合法律要件,而且法律有明確授權,行政機關就可以自由決定是否發生法律效果,並且可以選擇發生哪一種法律效果。舉例:2021年COVID-19疫情警戒3級期間,民眾外出沒有配戴口罩,地方政府可以處罰3000元~15,000元罰鍰,每個違規案件情節不同,所以地方政府就有裁量權,可以針對具體個案選擇處罰3000元~15,000元。註腳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三、拒絕、規避或妨礙各級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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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有遊戲規則,在民事訴訟裡也有民事訴訟專屬的規則,「當事人進行主義」就是民事訴訟規則裡的一個重要規則。(見圖1)圖1民事訴訟的「當事人進行主義」資料來源:張學昌/繪圖:Yen當事人進行主義的意思是,在民事訴訟裡,原則上法官只會被動的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資訊進行審判,至於要不要打官司、官司要怎麼打、要打哪些內容、要怎麼反駁,是由原告、被告決定;甚至是一個官司是否要結束,也是由雙方當事人自己決定。簡單來說,在民事訴訟裡面,法官只是輔助,重要的決策都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一、提告的內容自行決定「你想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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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我國在2022年11月26日舉行九合一大選暨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下稱大選)。有民間團體表示,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截至11月24日前,仍堅持以「5+N」的防疫措施,導致確診者因居家隔離而無法在11月26日當天前往戶籍地投票,這種限制恐有違憲之虞。對於「確診無法投票」該怎麼辦?本文以「提審」制度為主,切入討論。二、為什麼選擇提審制度?於2003年間,我國爆發SARS疫情,政府召回院方人員並封院,以剝奪人身自由的措施控制疫情,引發討論。大法官隨即於司法院釋字第690、708、710號等解釋,說明「非刑事案件」的拘禁雖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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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健康保險?與醫療險有什麼不同?保險的種類可以依據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是否為一定的金額,還是被保險人受損害的金額,分為「定額保險」與「不定額保險(損害保險、損失填補保險)」,以下會先說明什麼是健康保險,再進一步說明坊間常見的醫療險與健康保險的關係。(一)健康保險健康保險指的是要保人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產品,並且指定一個被保險人,當這個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的時間內,發生保險事故,例如生病、分娩、重大傷病或死亡等身體健康相關問題時,保險公司就需要給付一定費用的保險金(俗稱: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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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我們說明了「現況交屋」的意思,以及買房要注意的事情。如果真的不巧發生糾紛了,該如何處理呢?以下介紹幾種方式供讀者參考。(見圖1)圖1買房發生糾紛怎麼辦?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一、通知仲介及賣家如上篇文章所說,看屋並且檢查瑕疵是買家的權利也是義務,發現瑕疵要即時通知賣家,若有怠於通知的情況,賣家便有可能主張免責。另外,主張賣家要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買家要注意時間,如果在交付標的物(交屋)後5年都沒有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或是在通知賣家瑕疵後超過6個月沒有主張,權利就會因為超過法定的除斥期間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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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廣告不能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標榜醫療效能的情形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為了達成「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維護國民健康」的立法目的,對於食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行為」訂有相關限制。而食品依據相關法規與實務見解,可分為「一般食品」與「健康食品」,雖然健康食品可以標示具有保健功效,但同樣要注意不能違反食安法的限制。而標示、宣傳或廣告行為根據嚴重程度,可分為以下2類情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否則可能被處以4萬~400萬元(新臺幣,以下均同)的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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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網購取貨之後才發現是贓物,會犯贓物罪嗎?資料來源:黃蓮瑛、葉子齊/繪圖:Yen一、什麼樣的行為會觸犯刑法贓物罪?(見圖1)所謂「贓物」,是指因為財產上的犯罪行為而取得的財物,例如透過竊盜、侵占、詐欺等手段。而刑法贓物罪所處罰的行為是對於贓物的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換句話說,收下別人給的贓物、進行搬移運送、協助藏匿、加以購買或居間介紹,都是刑法贓物罪的犯罪類型。要特別注意的是,行為人必須要對「此物是贓物」或「可能是贓物」有所認識,才會受到刑法贓物罪的處罰。舉例來說,本案例的A在網路上買到B所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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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立學校老師加班是補休還是加班費?資料來源:黃蓮瑛、王祖瑩/繪圖:Yen一、老師加班要怎麼申請補休?(見圖1)首先,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已指出公立學校所聘任的教師除非有兼任學校的行政職務,否則不屬於公務員。所以對於公立學校的老師如果在非原本約定的工作時間外需要執行職務,例如:星期五晚上協助學校家長日、假日的校慶運動會等,額外加班到底是要以支付加班費或者是排補休的方式,一直是一個爭議問題,也是各地教師工會努力爭取權益的目標之一。一般來說,公立學校的老師如果有加班情形的話,是可以在平日申請補休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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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近年車禍事故總數節節攀升,去年總件數更是接近40萬件,背後造成的家庭破碎與經濟損失不言可喻,更是大量消耗了醫療、警政、司法資源,已成深刻的國安問題,更是臺灣道路上的日常;但沒人想遭遇的「日常」,若真的遇上了,程序上應該如何處理呢?本文以下就「車輛與現場處理」的SOP,整理給各位讀者參考。(見圖1)圖1車禍發生後的SOP資料來源:黃正龍/繪圖:Yen一、什麼是車禍事故?關於什麼是車禍事故?法源依據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簡稱道交條例)第92條第5項,立法者授權給行政機關去制定相關的細節,而2003年9月,內政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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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見圖1)圖1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資料來源:杜昀浩/繪圖:Yen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有規定不可以非法持有槍枝,所以如果符合以下的要件,就會成立非法持有槍枝罪:(一)未經許可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情況。如果是經過主管機關許可,那麼是可以合法持有槍械的,例如動保團體為了保育動物安全申請持有麻醉槍、射擊運動的團體和會員申請持有射擊槍枝等等。(二)槍枝槍枝必須具備「殺傷力」。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殺傷力」指的是在適當距離中進行射擊,槍枝的子彈能夠射入人體皮面層來做判斷。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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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我們先介紹了路權的內涵與相關法院見解,本文則說明路權與肇事責任歸屬的關係。一、什麼是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見圖1)圖1什麼是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資料來源:黃正龍/繪圖:Yen要討論責任歸屬,首先必須認識「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一般來說,在車禍事(案)件中,不管民事求償或者刑事追訴(有人死傷的場合),因為肇事者大多不是故意造成的,所以需要經過一個判斷「是否有過失」的流程,而這就需要進行「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或稱車鑑、事故鑑定)。事故鑑定可以由事故當事人、車輛所有人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申請;也可能由事故現場的處...
問答
大學活動經常讓舞蹈表演作為開場或炒熱氣氛的環節,但多數人沒有自行編舞的能力只能參考網路上的範本來創作或是直接呈現出相同的編排,這些活動可能會將學生表演錄影並上傳至網路。請問這種行為對該排舞的編舞者有侵權嗎?如果只是參考,還算是抄襲嗎?若有侵權,如果事前或事後告知經過編舞者同意後就不會犯法嗎?若有,非營利或營利行為對這種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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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後該怎麼辦?(見圖1)圖1車禍後該怎麼辦?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一)要先報警處理喔不幸在路上發生車禍了,該怎麼辦呢?首先,只要發生車禍,請一定要留在現場並且打電話請求警察到場協助,因為法律上是禁止發生事故後離開現場的。尤其事故現場如果有人傷亡,刑法要求發生車禍的雙方駕駛,不論當下有無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等待警方確認完才可以離開,若直接離去就可能背上刑事責任!(二)警察會初步判斷責任歸屬警方到場後,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會觀察事故地點的周圍環境狀況、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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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有死,一旦死亡,除了按照習俗或信仰辦理後事外,最重要的就是同時也發生繼承這件事情。人在死亡前,叫做財產;死亡發生的當下,就改稱為遺產了。而民法上的繼承,不分財產或負債,一律在死亡當下就當然繼承。一、誰有繼承權?——法定繼承人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例如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是法定繼承人,也就是民法規定有繼承權的人。所以在A死亡後,B、C、D、E、F、G、H、I與J都屬於A的法定繼承人。二、誰可以先繼承?——繼承順序雖然法定繼承人有那麼多人,不過並不是每一個法定繼承人都會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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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支持特定候選人嗎?—投票日要注意!資料來源:曾友俞/繪圖:Yen一、投票日禁止從事競選、助選與罷免活動(見圖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下各稱公職選罷法和總統選罷法)都有規定,任何人不可以在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活動,而公職選罷法更規定不得從事罷免活動(換句話說總統選罷法就這部分未有規定)。違反可能會面臨新臺幣50萬元~500萬元的罰鍰,經制止不聽,還會被按次連續處罰。所謂的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目前的實務認為是指一切為求自己當選,或意在幫助特定候選人當選的作為;是否構成幫助特定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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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興行業的課稅原則近年來因為智慧科技的發展,新興行業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但其實在課稅上,基本上不會脫離兩個大方向:首先,新興行業的誕生通常是為了要滿足消費者的某個需求,進而賺取所得,此時不論是個人或是公司,原則上只要有所得就要繳納「所得稅」。另外,從事營利行為,不外乎是提供商品或勞務,進而創造附加價值,此時政府就會針對營利行為創造出來的附加價值課徵「營業稅」。二、網紅、Youtuber的主要繳稅項目(一)綜合所得稅網紅所賺取的所得來源可能很多,例如廣告業配、影片播放平臺、直播平臺、演講收入等等提供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