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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雇用未成年(無照駕駛),車禍後不願意賠償
我已經滿15歲在連鎖飲料店做晚班工讀生,可是我所在的分店晚班都是未滿18歲的工讀生。而且,發生車禍那天我還是一個新人(到職第8天)所以就被派去“外送”,騎的是公司的外送車。而外送時不小心車禍了。我有收到一張無照駕駛的紅單$6000,老闆幫我付的。騎車修理費用約$13000老闆要從我的薪水扣$5000。初判表我錯70%,對方錯30%調解後我必須支付對方現金$16000,強制險的理賠$14000也是支付給對方(對方實拿$30000)。我的老闆不是應該要幫我負擔這些費用嗎?老闆現在不願意幫我負擔這$16000,還要從我的薪水扣$5000(機車修理費)。我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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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玩娃娃機時,一直投錢,夾不出商品,未到保夾,也因為金額太過高,時常玩到氣氛就把東西找東西把商品勾出,而後這變成竊盜罪移送,也未把錢退還,事後需談和解有的台主還要賠償金才願意簽,我投的金額總數其實不少,但因我的行為不當,始終弱勢,但我觀察後其實有的機台可以有的不行,這讓我覺得很難平復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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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想指定我為繼承人
本人的阿姨未婚無子,外婆現在也94歲癱瘓在床大概率撐不到明年。阿姨本人的意願是不想在死後,她的任何資產因為法條的緣故,被迫分給他4個的兄弟姊妹一分一毫。我已從網上查只要是有立遺囑就一定會觸碰到民法的特留份,不知生前信託能不能將大量房產,在她死後繳完稅金後,完整的轉交給我本人,還是只能走生前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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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上顯示買一送一,但收只收到一個商品。
他網頁上字面上顯示此商品買一送一,但客服回覆已經在價錢上有減半就等於買一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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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權會開完會後並沒有經過完整程序確認的決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前項決議之會議紀錄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送各區分所有權人後,各區分所有權人得於七日內以書面表示對意見。書面對意見未超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時,該決議視為成立。」我們社區開完區權會並沒有進行上述的步驟,僅公告會議紀錄,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可以怎麼處理呢?區權會的決議是不是就不具法律效力了?需要再召開一次臨時區權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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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鑑界發現被贈與的土地多一間廟
原先被贈與的土地就知道有10坪土地公廟(簽約已標示)土地有一邊有高低落差有建圍牆與道路區隔,已跟買方簽約賣地,但土地鑑界發現有畫到將軍廟(簽約不知未標示),進而發現地籍圖與認知不同,當初土地是曾祖父購買,所有知道此土地的長輩都表示圍牆內的才是我的土地,去地政查詢只有約10年前道路徵收時有土地鑑界過,要怎麼舉證地籍圖可能錯誤,若真的尋找到證明,地籍圖可以申請更改嗎?有法條依據嗎?還有因農地上10坪土地公廟、2坪將軍廟,所以無法申請農業使用證明,快500坪的農地若要賣,要付高達40幾萬的土地增值稅,10坪土地公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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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會
我想請問,日前我因為急需用錢繳罰金,所以在網路上找借貸網,沒多久就接到代辦電話,他說他請他的專員與我聯絡,專員聯絡了就約我見面談,見面了那專員就詢問我需要多少資金,我說三到五萬元,他就說他們現在有一個方案,說借5萬,一天繳納2000元,需繳納25天,當時我就在想已這樣來,我罰金需求3萬,兩萬我就拿來繳他每日要繳的金額,剩下的在自己尋求辦法來繳,當時我就答應了,他就叫我寫兩張5萬元的本票,寫好他就開始跟我算一些佣金,給代辦的錢3000,與這兩天的錢4000【因為我跟他談我兩天繳一次這樣我就有多餘的時間去酬錢】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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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會
我想請問,日前我因為急需用錢繳罰金,所以在網路上找借貸網,沒多久就接到代辦電話,他說他請他的專員與我聯絡,專員聯絡了就約我見面談,見面了那專員就詢問我需要多少資金,我說三到五萬元,他就說他們現在有一個方案,說借5萬,一天繳納2000元,需繳納25天,當時我就在想已這樣來,我罰金需求3萬,兩萬我就拿來繳他每日要繳的金額,剩下的在自己尋求辦法來繳,當時我就答應了,他就叫我寫兩張5萬元的本票,寫好他就開始跟我算一些佣金,給代辦的錢3000,與這兩天的錢4000【因為我跟他談我兩天繳一次這樣我就有多餘的時間去酬錢】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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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回程過程中車禍
上班過程,騎公司外送車車禍,老闆說如果理賠有問的話,不要說騎去外送的,就說借騎的就好了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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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APP的會員訂閱費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嗎
請問外送平台APP的訂閱費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嗎?在未被通知的情況下被刷卡,7天內是否無條件可退款?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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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外送規定用自己的車,出車禍了老闆可以賠償我的車子嗎
上班外送時老闆要求我們使用自己的車外送,店裡沒有專門外送的車,是使用員工自己的車外送,同時也沒有另外的保障或是保險,只有口頭上的一句注意安全,但是外送期間還是出了車禍,自己的車子也有損壞,而我的車只有保強制險,還沒有保第三責任險,請問老闆可以賠償我車子的費用嗎?還是只能要求出車禍的對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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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已付款,賣家卻未出貨,只能認賠嗎?該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各位法律人大家好!小妹想請教一下,我在旋轉APP上面跟一個賣家買衣服,賣家要我先匯款在寄出商品,因後續有追加其他商品,於是陸續匯款至賣家帳戶,並與賣家講好由我提供寄件編號,賣家在一併寄出,後面我給賣家寄件編號(寄件編號效期只有四天,逾期無效),賣家卻遲遲未出貨,也未回覆APP內的訊息,直到寄件編號過期無法使用,在此期間我有告知賣家我的收件資料還有退款帳戶,並明確告知賣家如果不出貨就退款給我,賣家也未回應,後來我只好透過APP客服幫我聯繫賣家,賣家後來有聯繫我,辯稱她家裡有事沒空幫我出貨,我也回覆她如果沒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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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警受理民眾報案及交通違規舉發程序正當性
本人因交通糾紛,向派出所員警報案提告強制罪及公然侮辱罪,警方檢視我提供的行車影像後,卻說因為我有跨越雙黃線超車(因在山區道路,且是砂石車閃雙黃燈停路邊示意讓路),要對我違規舉發,當下想到先前看律師職場劇關於證據效力、具結等內容,又想到交通違規舉發的方式不應該是:當場舉發、科技儀器舉發、民眾舉發,怎會因為我提供的證據而對我舉發?所以想提問以下問題:Q1.我提供的影像有2部,而我在筆錄中有說明,針對我提供的2部影片,僅對特定時間範圍做證據效力具結(排除掉我及其他駕駛違規部分),其餘部分非屬該案相關部分,本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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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錯誤,但結果並未發生或結果無法歸責的話,怎麼討論?
甲開槍要殺乙,但卻沒射到乙而是射到旁邊的丙,這時對丙應該只能討論殺人罪的過失既遂犯。1.如果丙沒有死。甲有對乙之殺人故意,但僅產生了丙受傷之結果,是否論以過失傷害罪?2.如果丙送到醫院之後原本可以救活,但因醫療疏失仍然死亡。雖然結果發生,但中間介入了醫療疏失行為,所以阻斷了甲的行為與丙死亡的結果之間的客觀歸責,所以應該僅能檢討是否成立殺人未遂犯,但因甲是打擊錯誤所以主觀應為過失,這樣甲客觀僅該當未遂,而主觀為過失的情況下怎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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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制走退貨流程
我購買了某品牌的多合一充電器在這次升級成iOS17以後某個可拆式的部件不能充電了寄回原廠兩週後突然告知該部件之韌體暫時無法透過更新解決他們將會回收產品並全額退款我遇到了以下問題:1.我是以早鳥優惠價格購入,而且目前市場上沒有同款競品,未來解決了以後我又得花原價購入,這一來一往的損失一時之間就一句解決不了就要我接受真的合理嗎?(純疑惑🤔2.該產品中的「贈品」一個充電頭我送給長輩用了,這樣的情況下我還得花錢買下這個贈品對嗎?可是要求行使退貨權的不是我自己欸😔雖然還不知道惠跟我收多少錢,但我內心其實連退貨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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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同事傳送非事實文字給股東
想請問本人從事房地產行業,日前一名離職同事離職後傳LINE訊息給股東大致內容說公司同仁除了店長之外,其餘同事有做私件沒有報業績回公司,但本公司就剩下我跟另一位同仁而已,這樣有構成什麼罪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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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其娘家的人將在4年後會贈與房產
今年結婚後,其娘家的人將會在4年後贈與我房產,那如果我在10年後離婚或丈夫死亡的情況下,那我丈夫的前妻女兒也有權力干涉我娘家未來要贈與我的房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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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對小孩接送不願溝通怎麼辦
因為前妻家住花蓮玉里與我新竹離太遠她有親權我只有探視權因為離太遠法院裁定每兩個月有兩個禮拜小孩在我這邊判決書上也寫明接送時時間地點接送方式由兩方溝通協調第一年都還順利第二年開始前妻以接送方式都因該探視權那方負責就算拿出判決書出來也拒絕溝通還反嗆有問題去找法官而且通常第12~13天就要我把小孩送回有次滿14天送回下次探視時間也她被扣一天多次溝通不是不回就是說有問題去找法官小孩教育問題也是完全已讀不回請問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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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遊戲帳號問題
A方說把帳號送出B方接手後一年A方用忘記密碼形式拿回帳號B方接收帳號一年花不少錢在裡面那這樣A方算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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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不退款
我在網站購物,有說商品為預購要等,等三個月,期間去網站查詢,都呈現備貨中,後來聯繫賣家,賣家說貨有寄出,是我未取件,但我並未收到任何取貨通知,賣家自己也說,也有客戶反應未收到,因我已錯過送禮時機,要求賣家退費,表示會請綠界金流處理,2週多都沒有收到退款,賣家改口說不然匯款退費,提供帳號已經第五天,仍未收到退款,賣家也常常不回Line,請問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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