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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董事(defactodirector)是指沒有掛名公司的董事,但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的人。事實上董事和「影子董事」被合稱為「實質董事」。公司法規定,事實上董事和影子董事,與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責任。註腳公司法第8條第3項:「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但政府為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安定或其他增進公共利益等情形,對政府指派之董事所為之指揮,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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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法律的方法之一,是指透過探究立法史與立法資料,來瞭解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的政策考量及所欲達成的目的。例如:民法第191條之3規範「危險活動」的損害賠償責任,但僅從法條文字本身,並無法瞭解什麼是「危險活動」,此時便可以回溯立法時的資料加以解釋。依當時的立法說明,「危險活動」的例子包含:工廠排放廢水或廢氣,筒裝瓦斯廠裝填瓦斯、爆竹廠製造爆竹、舉行賽車活動、使用炸藥開礦、開山或燃放焰火。可以參考:孫國成(2022),《法律解釋方法(一):為什麼需要解釋法律?》。黃詩軒(2022),《法律解釋方法(三):「歷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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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法律的方法之一,是指將法規放到整體法律體系中,理解法規背後的意義,例如:觀察法規和前後條文之間的關聯、在整體法律體系中的地位、這部法律內部所蘊含的法律基本原則、價值判斷等。透過這種解釋方法,可以避免斷章取義,也可以避免法律規範之間的矛盾。可以參考:孫國成(2022),《法律解釋方法(一):為什麼需要解釋法律?》。孫國成(2022),《法律解釋方法(二):「體系解釋」的意思與例子》。註腳王澤鑑(2014),《民法總則》,增訂新版,頁67-68。陳聰富(2019),《民法總則》,三版,頁40。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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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法律的方法之一,是根據法律條文字面的通常語義與一般使用方式,直接加以理解,據此確定立法者所要表達的意思,在進行文義解釋時,不可以偏離文字本身的意義。例如: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子女」可以在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情況時,向法院請求變更姓氏為父姓或母姓,這裡所說的「子女」依文義解釋包含未成年子女與已成年子女,不可以解釋僅限未成年子女,否則便超過文義解釋的範圍。註腳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訴字第2948號刑事判決:「惟按所謂文義解釋,即是就條文字面意思進行直接的理解,從字面探求法律所使用文字語言的正確意義。...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犬、貓的飼主,或是代他人照顧犬貓而有美容服務需要的人,會需要這份範本。「犬、貓美容服務」是指犬、貓外表部位清潔、毛髮整理或造型設計,但不涉及動物醫療及宣稱醫療效能行為。近年飼養寵物風潮盛行,每年新增的寵物犬、貓登記數量甚至超越了新生兒數量,寵物美容服務的市場需求因此擴大,也引發不少消費爭議。為預防爭議、確保業者與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處在2025年5月正式公告了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重要內容包含對於服務內容的說明與確認、業者詢問與照護義務、犬貓於服務期...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購買國內現場舉辦、提供觀賞的運動賽事票券的消費者,以及販售票券的企業經營者。近年國內棒球、籃球等賽事越加受到關注,運動賽事票券相關的消費糾紛也隨之增加。例如,2022年12月,職業籃球T1聯盟桃園雲豹隊(現為TPBL聯盟的「桃園台啤永豐雲豹」)的明星球員「魔獸」霍華德(DwightDavidHowardII)雖被列在登錄名單,比賽時卻臨時未上場,引起霍華德的球迷強烈不滿。因此,教育部體育署(現已改制為「體育部」)在2023年發布「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運動賽...
問答
2⃣️原告因为要查明(警察二人丙丁查获原告騎機車未戴安全帽时,向原告询问要怎么处理?)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官当庭勘验秘录器,勘验结果确实如上。法官同意原告声请,传讯警察丙到庭作证。警察丙在下一次庭期,到庭作证,并且具结之后,法官回放秘录器之录影给警察看。结果警察丙证称:有说那句要怎么处理的话,但其说话对象是另一位警察丁。請問:警察丙,是否?️觸犯偽證罪之嫌疑?
問答
大學常有活動需要報名或是甄選,而通常採用Google表單作為報名表或甄選表單。報名表或是甄選表單中,通常會有一題「我已閱讀協議條款並同意遵守其規範」或是其他類似的敘述,填表者勾選選項「是」才能繼續填表單。若錄取者並未在協議條款明定之時限內放棄資格,導致活動主辦方已有行政方面的支出,主辦方是否得主張,錄取者於填表時已同意遵守協議條款之規範,因而向該錄取者求償?
問答
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二項有規定行政機關得為附款之要件,而附款包括期限、條件、負擔、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及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五種。想請問附款之法律性質是否是附加於主行政處分之另外的行政處分?若違反附款之規定,行政機關又可否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為行政執行(如附款規定需有支付保證金之負擔,若相對人不願支付,又執意行使主行政處分所賦予之權利,主管機關可否對其強制執行?)
問答
請益各位,行政機關有做為提起訴願的當事人之能力嗎
問答
體育部設置5室、6司及1任務編組:內部單位業務單位綜合規劃司政策法規司全民體育司競技體育司青年體育司學校體育司行政單位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會計室統計室直屬機關(構)體育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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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先進,若警察依行政執行法第27、29條之規定,將駕駛人不在周遭、違停於路邊紅線之汽車,以代履行之方式拖吊。想請問路面紅線之交通標誌是否為行政執行法第27條所稱之可以間接、直接強制手段履行義務之行政處分,有無符合書面之規定?
問答
家中私有地(200坪)落在道路及公有地中間,也向該縣府相關地政科單位科長及主任協調,也向市府發文陳請,而縣府地政科也建議我們走行政訴訟。但市府發文回應:私有土地部分已確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有容忍公眾通行之必要性。承上,該道路業已郭處破壞影響用路人安全,本所後續派員改善道路。家中意思是該有的私有地圍起來,屬於公有地部分鋪設瀝青修補馬路,而私有地不給市府鋪設瀝青。請問如何維持護自家私有地的權益。
問答
政府採購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都是地方政府,或是一方中央政府他方是地方政府嗎?如果可以走政府採購(而沒有走委辦程序),那這種情況,要處理的任務還是行政任務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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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系所之課程委員會濫用職權,恣意變更已入學兩年的舊生的畢業條件(也就是嗣後、額外、追加、且事前沒有明文公布亦沒有與系所學生討論過、的新畢業標準),並且「溯及適用」舊生,逾越該校教務處及校務會議之決議(系所不應異動已入學舊生之必修科目表)綜上,想詢問學生有何救濟措施,又若欲提前行政訴訟該如何開始?
問答
2023年有很多補班日,而最近的「113年(西元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補班日則少了很多。請問法律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與「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到底是什麼層次的標準?這篇(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698)有提到「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是命令,但需要被這兩個規定拘束的人,實際是哪些身分的人?是只有公務員還是包括其他人?為什麼實際上很多勞工的作息,也必須跟著政府機關的日曆表來進行呢?另外,對企業人資來說,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謝謝
問答
現今實務上,若有車輛違規停放於禁止臨時停車處所、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等,警察機關得依道交條例第56條規定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而若駕駛人未在車上,警察機關似可逕行依職權將違規車輛拖吊移置。警察移置車輛,依立法目的係為防止妨害交通、改善交通秩序而為之強制執行手段。想請問現今實務做法是否有違行政執行法中,直接強制之要件須先有書面告知義務人並告誡其一定期間履行否則將行政執行之意旨?
問答
過了差不多4個月經過離職潮,公司開始要求我們行政只專注在找人事上這件事其他都不重要0.0???!然後說獎金制度改成一天至少要有2位來面試一周有14位才有補1000之前的考核、出缺勤、等等獎金都不算這樣是可以的嗎??????????
問答
一、台鐵公司成立後,原本依「鐵路特考」之錄取人員,是否還具備「公務員」身份?《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範是否有受到影響?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適用對象為何?是否限於經國家考試「人事行政」合格者?又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政務官,是否為《公務員服務法》之規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