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請問本人因為洗錢防制法被判有期徒刑五個月,併科罰金三萬,想請問申請勞動服務會過嗎?昨天有去地檢署提早申請但書記官說如果提早申請沒過就要提早進去叫我執行日當天再來,書記官說有問檢察官說因為我之前有竊盜的案件雖然易科罰金解決但不是初犯所以不太想讓我勞動服務但還是可以幫我問不知道該怎麼辦?家中還有中風的父親要照顧也還有房貸請問如果我提出短期入監執行對我生活和家庭有重大影響的證物是能比較容易通過社會勞動服務的申請嗎?
問答
想詢問刑罰可以申請勞役嗎,可以的話是要去哪裡申請,可以連同罰金一起申請嗎?也想詢問:另考量被告犯後尚能坦承犯行,然迄未賠償告訴人等所受損失,兼衡其前無論罪科刑紀錄(見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犯罪之動機、手段、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罰金部分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又本件被告所犯之罪,法定刑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不符易科罰金之要件,惟仍得依刑法第41條第3項規定,待判決確定後向執行檢察官依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等,併此敘明。這段是什麼意思?
問答
當事人為公司主管的友人(後稱A女),來找主管傾訴的煩惱。A女有一女兒,16歲時輟學與男友相戀,後奉子成婚,但因該男不願承擔撫養責任復又離婚。A女生活困頓,女兒自身也無力撫養,雖A女多次勸阻讓女兒拿掉小孩,但女兒卻執意要產下幼兒。該情況是否有社會福利機構或是法律條款,能幫助A女未出世的外孫?附註:1.A女的女兒想生小孩,而且不願意送養或交給社福機構2.A女與其女兒經濟狀況皆無法負擔養育新生兒,且A女覺得自己女兒經常將輕生言論掛在嘴邊,精神狀態不穩定不適合照顧小孩3.A女的前女婿曾多次家暴,所以不考慮交由對方撫養
問答
竊盜判決八十日或易科罰金我是否能聲請社會勞動服務'如何聲請呢
問答
我是一名很中性的女生,三年前我在一家做保健食品公司擔任行政資訊人員,工作內容是文書電腦作業出貨跟資訊系統維護,主管在我任職期間碰觸我的身體三次,但是我沒有向公司反應,因為那家公司是家族企業,我說了一定沒有人會理我,甚至還會遭到開除,起初我以為只有我碰到這樣的事,後來才知道也有其他女同事碰到跟我一樣的事,後來主管以我發簡訊騷擾公司其他同事為由開除我、反咬我是竄改人事出勤紀錄、塗改他的會計資料、並且在公司處處霸凌我,還逼我簽認罪書,並且揚言要貼在公司公告欄,我很害怕,所以我去警察局對他提性騷擾、恐嚇...
問答
有關您反映『身心障礙業務-政府枉顧身障人士的個人權益』1案,提及「申請個補助還要審核其他家人..」乙節,向您說明如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審核係依據社會救助法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其中有關應列計人口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規定辦理,須列計前開相關家人財產。另您所申請案件(本府業於113年2月5日上午9點10分致電向您說...
問答
第一點(起初)我們祖先在那塊地未開發時,就已在此蓋房子並且入住,當時老人家不懂土地分界,一直以來我們只知道那塊是我們,但不知道時候就變成對方所有第二點(對方答應過戶)對方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將土地設定在對方名上,對方主張土地已是他所有,但對方也曾告知我們,叫我們自行去過戶,但過戶需對方同意且簽章,多次與對方討論過戶時間,但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託,一至於現今都未過戶,但對方也同意我們繼續使用土地,及同意921房子倒塌原地重建第三點(921時蓋房子)921時期房子倒塌,對方同意我們在原地重建,原民局重建計畫及社會各...
問答
現今社會離婚、再婚等(多次)重組家庭之情況比比皆是,使父母、子女(含收養與否)等法律關係複雜化!
問答
最近新聞提到上市櫃公司的基層員工,有望加薪,不過需要公司修改章程的樣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48137請問可以從法律的角度,多說明這件事情嗎?像是:1.經濟部經企字第11354001310號公告、2.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3.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1130385442號、4.證交法第14條第6項的理由,5.上市櫃公司違反的法律效果,以及6.是否有可能擴及到其他種類公司的勞工呢?謝謝
問答
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還是要進去嗎?能申請易服社會勞動嗎?
問答
《身心權益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家機關與民間企業定額僱用身心障礙者,保障其於工作職場享有特權避免被歧視。請問這項法律是屬於積極平權(優惠性差別待遇)還是消極平權呢?
問答
政府機關的臨時人員是自願離職,但為了領資遣金請首長解僱他,首長交辦承辦人員簽辦,承辦人員有告知首長臨時人員是自願離職,但首長不予理會,勞動契約終止前臨時人員即已找到新工作,非常高調同仁都知道,如果臨時人員順利領到資遣費(註:公家機關非私人企業),請問首長、承辦人、臨時人員需負的法律責任為何!
問答
事情發生是這樣的,因管教孩子問題而被社會局介入輔導。因事發當天我休假,沒接到社工電話,因社工打去公司詢問我是否上班,而訊問完之後就跟我公司同事聊起我個人私事,我已有向社會局他們督導反應,但是感覺不是很想處理這個問題。而那位社工還推卸責任說是我公司同事先提起。我已確認過,是社工自己與我同事討論我個人私事,我想請問這樣隨意與他人討論個人隱私的事情,我該怎麼提告?與怎麼蒐證?
問答
合作企業董事長未經過我同意,擅自下載我的Line大頭貼,以生成式AI繪圖軟體(stablediffusio)繪製三幅風格不同但都強調女性性徵的影像,將圖像傳給我並說OOO你好可愛。1我從未同意對方使用我的大頭貼2我收到時感到很不舒服,我並不希望任何人(不管同性或異性)將我變成強調性特徵的影像主角3我初淺知道stablediffusio使用方式:放圖、下英文關鍵字,有此可以推知所生成圖片與性徵有關是因為使用者下了相關關鍵字4認識我的人應該都看得出是我,因爲影像原作是我的Line大頭貼不知道對方這樣的行為會違反哪些法令?我最好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問答
2023年有很多補班日,而最近的「113年(西元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補班日則少了很多。請問法律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與「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到底是什麼層次的標準?這篇(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698)有提到「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是命令,但需要被這兩個規定拘束的人,實際是哪些身分的人?是只有公務員還是包括其他人?為什麼實際上很多勞工的作息,也必須跟著政府機關的日曆表來進行呢?另外,對企業人資來說,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