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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生,班級平時收手機(第一節到放學),會帶備用機去學校,放學忘記帶回家,隔天學生請假不在學校。全班當天沒有收手機,老師在收手機的櫃子發現備用機。在學生並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啟學生的手機、連上學校網路、檢查臉書帳號,並事後聯繫學生詢問為何帳號不是該學生的姓名。想問一下這個老師的做法是合法、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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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批踢踢八卦版上對這則新聞引起熱烈討論https://news.tvbs.com.tw/local/1190940請問有一方認為觸犯強制罪,一方認為是定型化契約得以毀約。哪一方說得才是正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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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外籍勞工會不會在台灣受到不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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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理由解僱勞工,合法嗎?資料來源:黃胤欣/繪圖:Yen 一、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規定終止與勞工間之勞動契約,除須具備業務性質變更外,還須符合「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之要件(見圖1)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規定的「業務性質變更」,是指除雇主本身營業事業項目變更外,包含因經營事業之技術、手段、方式變更,或雇主經營決策改變,造成業務產生實質變異情形。至該條款後段規定的「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則是指如雇主有其他手段可以安置勞工,例如企業內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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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可以合法限制被告閱卷權,檢察官也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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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舞社裡請老師指導古典芭蕾舞參加了比賽(指導費用付清衣服自買)比賽結束後再參加另ㄧ場比賽不在舊舞社轉而找非舞社的其他老師練習同一首舞碼請問有剽竊之嫌或侵犯到舊舞社老師的權益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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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為夫妻,甲懷孕了,乙在99.5.1被司機丙撞死,甲於99.7.1生下丁,丁一出生就被判為植物人,但變成植物人的原因是產檢時醫生a的疏失才導致,丁可否像丙和a主張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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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被偵訊時,為什麼要全程錄音錄影?資料來源:劉立耕/繪圖:Yen一、全程錄音錄影的條文依據(見圖1)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第1項及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2的規定,不論是法官、檢察官訊問被告,或是司法警察(官)在詢問犯罪嫌疑人時,原則上均應全程錄音,必要時還需要全程錄影,僅有在情況急迫且筆錄有記明的情況下,才能例外不錄音。而所謂偵訊,其實就是透過訊(詢)問被告的方式來偵查案情,兩者的不同在於,前者是由檢察官或法官為之,後者則是由司法警察(官)為之;若受偵訊者收到通知後卻拒絕按時應訊(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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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國內少子女化趨勢,行政院會今通過教育部提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草案規範中央主管機關設置退場基金,以維護教職員生權益,並明定預警學校及專案輔導學校指標,包含財務、教學品質等指標。教育部指出,退場基金規模為50億元,現在約莫有十幾間預警相關的大專校院。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amp/story/6885/5027357問題1:目前國民義務教育為12年國教,此條例生效後,若該私立高中學校退場,其學生之「受教權」又該如何因應?問題2:若私立高中學校依此條例退場,請問其學生之「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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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都市更新?都市更新是讓老房子透過重建(拆除原有建物,重新建築)、整建(改建或充實設備,例如加裝電梯)、維護(加強管理以保持良好狀態,例如老屋拉皮),或兼採兩種以上方式而翻新的計畫,可以讓房屋符合現代化的社會需求,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與景觀,使市容更美麗,提升都市整體的生活品質與機能。二、都市更新重建後的房地所有權分配方式有哪些?都市更新重建後的房地所有權分配,可以區分為協議合建及權利變換2種方式。(一)協議合建是由地主與建商合作,由地主出地、建商出錢,雙方簽訂合建契約,並依照談妥的價值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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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票據法的規定,票據上權利的行使,與票據的占有,有不可分離的關係,也就是說必須票據在手,才可以請求付款或行使其他票據權利。如果不小心把票據弄丟,或被偷、遭到無法回復的毀損而滅失,這種執票人並沒有拋棄票據,票據卻脫離執票人占有的狀況(法律上稱為「票據喪失」),如果想避免付款人付錢給別人,票據權利人可選擇依票據法所規定票據喪失的程序處理,也可以選擇依票據法施行細則第4條所規定的假處分程序處理。本文只介紹前者,也就是票據喪失的救濟程序。遇到弄丟票據這種常見的票據喪失原因,救濟程序分為三步驟(如圖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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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關於「現場演出、公開售票」的藝文票券常見問題資料來源:王綱/繪圖:Yen一、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要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見圖1)針對現場演出且對外公開售票的音樂、戲劇、舞蹈或其他形式的藝文表演活動,例如演唱會、音樂劇等(不含電影票),目前中央主管機關文化部訂有「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因此相關活動的票券定型化契約,就必須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如果業者訂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時,牴觸的部分無效;如果沒有將「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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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要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案例中C租車公司提出的汽車租約,是一種企業經營者為了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所預先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必須符合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有牴觸時該條款無效。又如果企業經營者沒有將「應記載事項」的內容記載到定型化契約中,該事項仍會構成契約內容。關於小客車的租賃,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已經訂有「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因此租車業者提供給消費者的定型化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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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據的基本分類我國票據法將票據依照不同的使用目的,分為3個種類:匯票、本票、支票。這裡先簡單說明3種票據的不同以及各自的功用如下:(一)匯票匯票主要是為了解決「空間」的問題,例如:我的錢現在在A手上,所以我給你匯票,你拿著這張票去找A拿錢。(二)本票本票是為了解決「時間」的問題,例如:我現在沒錢,先給你本票,時間到了你再來找我要錢。(三)支票支票的目的則是為了省去攜帶現金的麻煩,例如:不想帶太多現金,所以用支票代替,而收到支票的人可以直接拿著支票去銀行、農會等金融業者處兌換。本文以下會介紹關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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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據的基本分類我國票據法將票據依照不同的使用目的,分為3個種類:匯票、本票、支票。這裡先簡單說明3種票據的不同以及各自的功用如下:(一)匯票匯票主要是為了解決「空間」的問題,例如:我的錢現在在A手上,所以我給你匯票,你拿著這張票去找A拿錢。(二)本票本票是為了解決「時間」的問題,例如:我現在沒錢,先給你本票,時間到了你再來找我要錢。(三)支票支票的目的則是為了省去攜帶現金的麻煩,例如:不想帶太多現金,所以用支票代替,而收到支票的人可以直接拿著支票去銀行、農會等金融業者處兌換。本文以下會介紹關於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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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介紹票據遺失要先辦理止付通知,而且要在通知後5日內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並把聲請的證明提供給付款銀行。以下接著介紹什麼是公示催告程序(第二步驟),以及公示催告期間經過後,要做的最後一個步驟: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如圖1)。 圖1:支票喪失的救濟程序資料來源:作者繪製。一、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依票據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可以聲請公示催告。所謂「公示催告」是指有管轄權的法院,依當事人的聲請,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利害關係人在一定的期限內申報權利,如逾期不申報,就會產生喪失權利(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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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在2021年7月作出釋字第805號解釋,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沒有明文應讓少年保護事件中的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而違憲。在這號解釋中討論到刑事與少年事件被害人表達意見權,本篇文章將討論少年保護事件的被害人,在法律上享有哪些權利。一、被害人表意權的保障-兼論兒童權利公約(一)兒童被害人保障的難題在805號解釋中,雖然解釋的方式略有疑慮,但依照大法官在該號解釋的見解,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程序參與權是受到憲法第16條所保障的。比較特別的地方是,在805號解釋的爭議案件,或者其他少年保護事件中,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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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據的基本分類我國票據法將票據依照不同的使用目的,分為3個種類:匯票、本票、支票。這裡先簡單說明3種票據的不同以及各自的功用如下:(一)匯票匯票主要是為了解決「空間」的問題,例如:我的錢現在在A手上,所以我給你匯票,你拿著這張票去找A拿錢。(二)本票本票是為了解決「時間」的問題,例如:我現在沒錢,先給你本票,時間到了你再來找我要錢。(三)支票支票的目的則是為了省去攜帶現金的麻煩,例如:不想帶太多現金,所以用支票代替,而收到支票的人可以直接拿著支票去銀行、農會等金融業者處兌換 。本文以下會介紹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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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旅遊資訊取得更為容易,但是面對旅行團五花八門的廣告,跟團旅遊要如何玩得愉快又有保證?筆者列了5個跟團旅遊常見問題的相關法律規定,講解並舉相關例子說明。(見圖1)圖1跟團旅遊,旅客與旅遊業者的權利義務有哪些?資料來源:游進發/繪圖:Yen一、旅客的變更權——旅遊開始前改由第三人參加旅遊依民法第514條之4第1項規定,在旅遊開始之前,旅客不能參加,可以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旅遊營業人(例如旅行社)沒有正當理由,不可以拒絕。旅遊營業人的「正當理由」,包括不符合法令規定或有不適於旅遊等情形,例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