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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佐人
民事訴訟法第76條、刑事訴訟法第35條、行政訴訟法第55條、行政程序法第31條都有「輔佐人」的規定。所謂輔佐,是輔助、佐理的意思。顧名思義,輔佐人是幫助當事人作某種行為的人。輔佐人的資格條件及其可做之事,按照各該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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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匯票
圖1郵政匯票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郵政匯票是一種以郵局為付款人的匯票。發票人先到郵局填寫匯款單,連同30元的匯費與付款金額(每張票上限50萬元)交給櫃檯人員,櫃檯人員就會製作郵政匯票給發票人。拿到郵政匯票的受款人,需留意在發票日起算的3年內到各地的郵局兌領款項,若沒有在期限內領款,郵局就會通知發票人將款項取回。 延伸閱讀黃于玉(2022),《收到的票據有效嗎?(一):什麼是票據?什麼是票據行為?如何判斷票據行為的效力?》。註腳票據法第2條:「稱匯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付款人於指定之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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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害名譽權初探(三):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
言論自由是我國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而新聞媒體(尤其是網路媒體平臺)使得言論自由的傳播更加無遠弗屆,但同時也可能嚴重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本系列文章僅聚焦於媒體報導的內容是「事實的陳述」或「意見的表達」,以及有無合理的查證(下一篇)等問題,加以初步探討。(見圖1)圖1怎麼樣的媒體報導已經侵害名譽權,需要賠償?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名譽權的侵害民事上對於侵害名譽權的認定,與刑法誹謗罪的認定並不相同,民事上判斷某人的名譽權有無受到侵害,應以社會上對這個人的評價是否有貶損作為判斷依據,但侵害名譽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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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循危老重建或都更重建哪個比較好?
一、什麼是危老重建?我國在2017年5月10日制定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目的是要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所以在原有的都市更新程序(適用都市更新條例,簡稱「都更條例」)之外,又另外為危險及老舊建物推出了一個申請重建的管道(簡稱「危老重建」),讓老屋的重建可以有多一種選擇,以加速老屋重建的腳步。二、申請危老重建有什麼條件?(見圖1)圖1申請危老重建的條件資料來源:黃蓮瑛、吳嘉修/繪圖:Yen如果想要提出危老重建的申請,則危老建築必須符合下列資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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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懷孕會被遣返嗎?可以在臺灣把小孩生下來嗎?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上半年(2021年6月)為止,臺灣引進移工(外籍勞工)人數達70餘萬,其中約有37萬為女性,這些女性移工分別在製造業工廠擔任作業員,或是在養護機構擔任機構看護,或是在個別家庭擔任看護工或幫傭。將近6成的女性移工都是20歲至35歲身體健康的育齡女性,因此移工懷孕議題難以避免,不論雇主或移工本身都應該了解相關規定。關於懷孕移工所面臨的抉擇與保障,從懷孕、生產到養育,有以下許多值得討論的著眼點。一、臺灣是否有移工禁孕條款?首先,臺灣對移工並沒有規範任何禁孕條款。不論國籍、業別,所有受僱者都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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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要怎麼自行召集股東會?要經過主管機關事先許可嗎?
一、前言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會的召集,依照公司法第171條的規定,原則上是由董事會召集,但股東可以自行召集股東會嗎?答案是可以的,在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與第2項、第4項與2018年新增訂的公司法第173條之1,都有規定股東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可以自行召集股東會。以下本文將分別介紹股東符合哪些條件時,可以自行召集股東會。二、少數股東召集股東會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與第2項、第4項都有少數股東符合一定條件時可以自行召集股東會的規定,但適用的情況並不相同:(一)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與第2項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繼續持有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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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苛調節條款
是刑法對於沒收或追徵犯罪工具、犯罪產物、犯罪所得的特殊規定,當沒收對於被宣告沒收的人而言,有太過嚴苛、沒收的東西缺乏刑法上的重要性、犯罪所得的價值低微,或沒收會造成被宣告沒收的人生活有困難時,就例外不宣告沒收,或減少沒收的數量或金額。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宣告前二條之沒收或追徵,有過苛之虞、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犯罪所得價值低微,或為維持受宣告人生活條件之必要者,得不宣告或酌減之。」中華民國刑法第38條之2修法理由(2015/12/30):「四、為符合比例原則,兼顧訴訟經濟,爰參考德國刑法第七十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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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
圖1解除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契約當事人溯及既往消滅契關係,回復到沒有締約的狀態。解除分為兩種:契約約定的解除契約當事人自行約定符合哪些條件就可以解除契約,符合條件時當事人就可以向對方表示要解除契約,兩方都要回復締約前的原狀,例如將物品或金錢還給對方。法律規定的解除依照法律規定可以解除契約的情況。例如買預售屋,蓋好後實際的房地面積居然比契約約定的面積短少超過3%,買方可以依法解除契約。註腳民法第258條第1項:「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民法第259條:「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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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給店家一星負評,會吃上官司嗎?
現代社會網路發達,隨手一查就可以獲得許多資訊,因此,為了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與商譽,不論是餐廳、民宿、飯店或一般店家,都希望自己在網路上的評價可以越高越好,以吸引更多客源,但有時候,消費者確實會經歷一些不愉快的服務經驗,如果我們將這些負面感受或評價公開於網路上,導致店家業績下滑,甚至被網友群起撻伐、刷一顆星,會有什麼法律上責任嗎?以下分成刑事和民事兩個部分來說明。(見圖1)圖1刷一星負評會被告嗎?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刑事上的妨害名譽罪(一)「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刑法的妨害名譽罪,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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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條件
圖1解除條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是指使已經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消滅的條件,所以假設契約約定一個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這個法律行為的效力在契約約定成立生效時,就已發生。如果解除條件成就,則使這個法律行為當然失效,不必當事人再做任何意思表示;反之,條件不成就時,法律行為仍繼續維持效力。例如關於胎兒權利能力的規定,本來權利能力是在出生才取得,但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出生前就取得,但如果變成死產,就會溯及喪失權利能力,死產就是解除條件,這也是一個解除條件常見的例子。註腳民法第99條第2項:「附解除條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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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戰爭罪、危害人類罪及種族滅絕罪?
一、前言2022年2月24日,俄羅斯宣布發起對烏克蘭的戰爭(下稱俄烏戰爭),此舉不但引發全球的關注、國際間的譴責與經濟制裁,俄羅斯更遭控訴在戰爭期間對烏克蘭的平民進行屠殺、性暴力、強迫移動等行為,嚴重違反國際法上的戰爭罪、危害人類罪以及種族滅絕罪。什麼是戰爭罪?什麼是危害人類罪?什麼是種族滅絕罪?在國際法上又如何定義呢?二、什麼是戰爭罪、危害人類罪及種族滅絕罪?(見圖1)圖1什麼是戰爭罪、危害人類罪及種族滅絕罪?資料來源:闕鈺瑾/繪圖:Yen關於這三種罪行的定義,可參考1998年《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下稱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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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總額
圖1資本總額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又稱為章定資本額,為公司在成立時,估計未來營運公司所需要的資金,所定出的一個金額,並明確的記載於公司章程中。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在公司成立時,公司資金就必須符合章程所定的資本總額;而股份有限公司在實務上通常不需要於公司設立時就有符合章程所定的資金,可以用分次發行股份的方式來籌措資金,而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所有的資金又稱為實收資本額(實收股本)。舉例來說:A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在公司章程定了5000萬元,但在設立時所發行的股份數實際上只有1000萬元。A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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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事項
圖1調整事項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未來的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的爭議。常見的類型如:勞方因物價上漲而要求增加工資、縮短工時、調整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調整事項的爭議,當事人只能向勞動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法院是沒有審判權限的,如果向法院起訴或聲請調解,會被法院以裁定駁回。註腳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第3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三、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勞資爭議處理法第7條第1項:「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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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職
指雇主針對勞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予以變動的行為,調職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否則應屬無效。註腳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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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離婚
圖1調解離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調解離婚成立的話,婚姻關係就會直接消滅;任何一方都可以自己拿調解離婚成立的文件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不用雙方一起去。 調解離婚因為以下幾種情形發生在法院:聲請調解離婚婚姻關係中一方想要離婚,對方卻不願意或雙方對離婚的條件談不攏時,可以向法院聲請調解,通常會由調解委員或法官協助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後,如果雙方達成離婚的共識,便是所謂的調解離婚。訴訟開始前先進行調解婚姻關係中,如果對方有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情形(例如:重婚、和他人發生性行為、虐待、惡意遺棄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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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裁判原則
犯罪事實必須依憑證據來做認定,如果沒有證據,法院不可以認定存在犯罪事實。此原則是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也是國家限制人民人身自由時,必須踐行的正當法律程序。延伸閱讀:朱石炎(2023),《刑事程序裡的證據法則(一)——在法庭上每件事都要證明嗎?什麼是待證事實?》註腳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司法院釋字第384號解釋理由書:「人民身體自由享有充分保障,乃行使其憲法上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前提,為重要之基本人權。故憲法第八條對人民身體自由之保障,特詳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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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或安親班發生同學性騷擾同學時,應該怎麼處理?
一、什麼是性騷擾在了解補習班或安親班發生同學間性騷擾,要怎麼處理之前,或許可以先知道什麼是性騷擾。依據我國目前性騷擾防治法規有關性騷擾的定義,是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可區分為二種類型:(一)敵意環境性騷擾對他人做出性要求、性意味或性別歧視言行,造成敵意的工作或學習環境,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的情境,並導致干擾人格或影響工作、學習等日常生活表現。(二)交換利益性騷擾對他人為性要求以交換他的工作、學習、教育、訓練或服務有關利益。整體而言,性騷擾的要件包括:與性或性別偏見或歧視有關的行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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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暫行安置」?符合哪些要件的被告會被暫行安置?
刑事訴訟法(以下稱本法)第1編增訂第10章之1「暫行安置」,專門適用於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全章6個條文,已經在2022年2月18日公布施行。今後如何應用,尚待累積案例。一、暫行安置的概念(一)暫行安置的目的「暫行安置」處分,具有保障被告醫療與訴訟權益,以及兼顧防衛社會安全的雙重目的。就前一目的而言,旨在經由訴訟法上嚴謹程序,暫行拘束被告人身自由,使被告在判決確定前即入醫療機構接受治療,避免精神疾病病情惡化,進而痊癒。就後一目的而言,旨在暫行將被告隔離,以免危害他人(例如殺傷家人或無辜路人)或危害社會(例如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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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釋方法(三):「歷史解釋」的意思與例子
一、為什麼我們需要歷史解釋?歷史解釋是一種法律解釋方法,是指藉由研究立法時的歷史背景資料、立法機關審議情況、制定草案的理由書、報告書等相關立法資料,來說明立法當時,立法者準備賦予法律的內容和含義是什麼。那回顧以前的立法資料有什麼作用呢?(一)法律訂出來一定有原因任何法律規範都是立法者在某一個歷史背景下制定和付諸實施的,因此法律解釋不應脫離法律規範產生時的立法環境、政策、動機。透過研究法律規範制定時的有關紀錄,如有關機關提出的法律草案、立法機關對草案所做的說明與討論、審議過程中各方面的發言,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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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釋方法(一):為什麼需要解釋法律?
一、為什麼需要解釋法律?(一)看得懂中文≠看得懂法律一般來說,我國法律條文的文字,是由中文(或華語)寫成,既然大家都能讀懂中文,那麼大家都能瞭解法律條文到底在說什麼嗎?其實很難。法律為了要能普遍適用到社會上的所有事物,往往會使用很抽象的用語及概念,或者設計成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的形式;但是社會的運作往往很複雜且一直變動,在適用法律時又常會對於特定事實有所評價,這使得瞭解法律在說什麼、並且適用法律變得很困難。即使是法律專業人士之間,也常針對法律解釋產生爭議。因此,需要法律解釋的關鍵就在於法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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