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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聲請訴訟救助狀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因為民事糾紛,想要向別人提告,卻沒有錢繳納訴訟費用的人會需要。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進行民事訴訟,必須要先繳交裁判費,就是一部分的訴訟費用,以免有人隨便提出濫訴。所以如果沒有先繳交訴訟費用的話,是沒有辦法向別人提告的。如果是因為經濟困難,真的沒有錢先繳交訴訟費用的人,就可以使用這個範本。請求法院准許在起訴的時候,可以先暫時不用繳納訴訟費用,等到判決確定的時候,再由法院向敗訴的人收取訴訟費用。二、範本的來源民事聲請訴訟救助狀的範本,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22),《民事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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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可以合法安樂死嗎?
一、在臺灣實行安樂死是犯罪先說結論,目前在臺灣實行安樂死是違法行為。以最典型的癌末這類飽受病痛的臨終病人為例,當醫師依病患請託注射過量的「戊巴比妥鈉(或稱硫噴妥鈉,SodiumPentobarbital)」,或主動提供讓病患自行使用等行為,自殺者以外的協助者會涉及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當然也會牽涉到民事賠償責任及違反職業倫理規範;如果對無意識病患終止生命,因為結束生命的決定不是病患自己做成的,這不但不是協助自殺的加工自殺罪,而是更嚴重的殺人罪。二、什麼是安樂死?要討論安樂死能否合法之前,必須先理解安樂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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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過期沒有延展,別人可以拿去註冊或使用嗎?
圖1商標過期沒有延展,別人可以拿去註冊或使用嗎?資料來源:李琬鈴/繪圖:Yen一、商標權期限10年,到期須申請延展(見圖1)臺灣商標法採「申請註冊主義」,任何人想取得商標權,必須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提出申請,智慧局會審查是否有不可註冊的情形,再通知申請人繳納註冊費。申請人繳納註冊費後,智慧局才會將商標公告註冊,並發給申請人商標註冊證。不過商標權是有期限的,自註冊公告日起算10年。如果希望商標權一直延續下去,原則上商標權人須在到期前6個月向智慧局申請延展,每次可延展10年,如果沒有申請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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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具結?證人一定要具結嗎?有什麼法律效力?
圖1什麼是具結?資料來源:黃蓮瑛、林立群/繪圖:Yen一、什麼是具結?(見圖1)在法院進行訴訟時,為了使法院可以發現或確認當事人所主張的事實是否為真實,除了參考相關客觀的證據(例如兇器、監視器畫面等物證)外,有時還必須參考證人的直接見聞、經歷。不同於美國電影中,會讓證人用按聖經宣誓的方式來確保證言的真實性,在我國為了確保證人說的都是真的,法院會將一張誓詞交給證人,誓詞的內容通常會記載「今為○○○年度○字第○○號○○案件作證,當據實陳述,絕無匿、飾、增、減,如有虛偽陳述,願受偽證之處罰,謹此具結。」,這張紙就是...
辭典
危險共同體
為了特定目的而組成的團體,成員彼此之間建立起信賴互助關係,所從事的活動必須有相當的風險,例如組成極地、高山、遠洋探險隊,就屬於「危險共同體」。而這是一種建立不純正不作為犯中保證人地位的事由,因為成員彼此緊密相連,若例如其中一名成員遇到危險,其他人在應該伸出援手的情況下見死不救,導致死傷結果發生時,其他成員就可能會承擔不作為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延伸閱讀:楊舒婷(2022),《什麼是作為犯?什麼是不作為犯?不作為犯有什麼分類?》。楊舒婷(2022),《什麼是保證人地位?》。註腳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
辭典
代行告訴人
圖1代行告訴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告訴乃論之罪,雖然不是告訴權人,但經由檢察官指定而提出告訴的人。但沒有撤回告訴的權利。告訴乃論之罪原則上需要由被害人提出告訴,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可以獨立提出告訴;法律例外讓有特定關係的親屬可以提出告訴。但當沒有告訴權人可以提起告訴的時候,為了保護被害人的利益,檢察官可以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聲請,或者按照職權自己指定「代行告訴人」。舉例來說,A出於過失撞傷B,讓B陷入昏迷。因為過失致重傷罪是告訴乃論之罪,B昏迷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配偶、法定代理人,檢察官可...
問答
申請法律扶助需要攜帶甚麼文件?
申請人身份證,如為代理人幫忙申請,則代理人應攜帶申請人及自己的身分證明文件。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必要時請附相關的戶籍謄本)如果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請攜帶當年度的證明文件。如無第3點的證明,請攜帶全戶(包含申請人、父母、配偶、子女與其他同財共居的親屬)的「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所得清單須向各地國稅局申請,國稅局電話:0800-000-321)訴訟案件相關資料。 ※備註:如符合法扶基金會無須審查資力者或有上述第3點證明文件,則不需要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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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為何?如何執行?
死刑是刑罰種類的一種,且是最嚴厲的生命刑,因為所剝奪的是生命權,因此,死刑的審理、執行,也應該更謹慎。而之所以施用死刑,或說之所以用刑罰制裁行為人,學者認為:刑罰是在應報理論的基礎上綜合考量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的目的,也就是依據行為人的犯罪行為,給予相應的懲罰、威嚇潛在犯人,並給予再社會化的措施。一、刑事訴訟中對死刑被告的程序保障(見圖1)死刑的執行,必須經過合法的刑事訴訟,直到裁判確定才能執行;死刑作為最為嚴厲的懲罰,在刑事訴訟的程序對被告的保障也最充分。圖1法院對於涉及死刑的被告,有哪些保障?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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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可以主張享有中華民國憲法的權利嗎?外國人來自哪個國家有差別嗎?(上)
一、前言基本權是憲法保障人民所享有的權利,用以節制國家各種權力,最初是為避免國家侵害人民,保護個人的自由領域。原則上基本權主體分為自然人與法人,而前者不分性別、黨派、宗教、種族,應皆享有基本權,受憲法保障應由國家保護。然而,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那哪些人可以享有國家的基本權保障呢?會因為是本國人或外國人有差別嗎?二、我國司法實務對外國人是否享有基本權利的看法(一)司法院釋字第368號解釋在該釋字中,吳庚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表示,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是人類的權利,而不只是國民的權利,所以外國人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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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打官司怎麼辦?淺談民事訴訟救助制度
圖1擔心沒錢打民事官司?訴訟救助制度來幫忙!資料來源:蘇國欽/繪圖:Yen一、開啟民事訴訟的鑰匙:訴訟費用(見圖1)因為訴訟資源的有限性,以及使用者付費的原則,當事人(包含原告、被告)藉由法院解決民事問題,所產生的費用成本,都需要由當事人來負擔。同時,為了避免民眾濫用提起訴訟的權利,而產生無意義的訴訟,造成訴訟資源浪費,因此,現行民事訴訟制度的要求,當事人進行訴訟所生的必要費用,原則上應由原告預先繳納訴訟費用。二、訴訟救助的概念與要件(一)基本概念有些人真的因為經濟困難而繳不出訴訟費用的時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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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有什麼方式?調解是否成立,有什麼差別?
調解,就是民眾在發生紛爭時,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委員的協調下,互相讓步,尋求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解決問題的方案。一、調解的途徑有兩種在現行法上,調解可以依照為協助當事人解決紛爭的機關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在法院的調解,第二種是在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會有兩種機構提供民眾進行調解程序的目的,在於促進當事人和諧且有效解決紛爭,無須透過法院以較繁瑣的訴訟程序處理,達到減少法院案件量的負擔,並使民眾得以多元接觸並使用調解程序來解決爭議。(一)法院調解第一種是在法院的調解,是依照民事訴訟法調解的規定,再視案件類型...
辭典
保護令
圖1保護令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民事保護令是法院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程序核發,以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安全及權益的命令。可以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3種。茲分述如下:緊急保護令是指被害人受到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時,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可用言詞、書面或電信傳真等方式向被害人住居所地、相對人(加害人)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地方法院,聲請核發的一種保護令。但被害人自己不能聲請這種保護令。暫時保護令是指被害人因為家庭暴力而有安全上的現實考量,但並沒有急迫危險...
辭典
列舉扣除額
圖1列舉扣除額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相對於標準扣除額是統一的金額,列舉扣除額則是依照實際的支出項目來計算扣除額度。可以作為列舉扣除額的項目只有5種: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要注意的是,每個細項的規定不同,有的有上限、有的沒有,或是有的以人數計算、有的則是以戶數計算,所以申報前都要再三確認。另外,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是二種不同的計算方式,所以只能選擇一種來申報。至於如何選擇,就是看自己的「列舉扣除額是否大於當年度的標準扣除額」,畢竟標準扣除額是一個固定金額,但...
範本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訴訟當事人(原告或被告)會需要。在民事案件當中,如果法官跟當事人之間有親屬關係,或者已經參加過該案件的相關程序,按照法律規定應該主動迴避,不能辦理該案件訴訟。如果有法官應該要迴避的情形,而法官沒有主動迴避,訴訟當事人(原告或被告)就可以用這個聲請狀,請法院換一位法官審理。二、範本的來源聲請法官迴避狀的範本,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22),《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民事訴訟法第32條:「法官有下列...
範本
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尤其是被告)會需要。在刑事案件當中,例如法官跟當事人之間有親屬關係,或者已經參加過該案件的相關程序等法定情形,按照法律規定應該主動迴避,不能辦理該案件訴訟。如果有法官應該要自行迴避的情形,而該法官沒有主動迴避,被告就可以用這個聲請狀,請法院換一位法官審理。範本的來源聲請法官迴避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範本,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19),《聲請法官迴避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刑事訴訟法第17條...
範本
行政訴訟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當行政程序的證人,擔心自己作證說出來的內容,可能會讓自己、配偶等親屬或是監護人或受監護人,面對刑事偵查起訴或是蒙受恥辱時,可以向法院表示拒絕作證。拒絕證言的時候,要把拒絕的原因、事實,說明到讓法院相信大概是真實的程度。範本的來源行政訴訟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19),《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行政訴訟法第145條:「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下列之人受刑事訴追或蒙恥辱者,得拒絕證言:一、證人之配偶、前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血親...
範本
家庭幫傭初次招募申請書-多名子女或16點
誰會需要這個文件呢?想聘請外籍家庭幫傭的雇主。不過招募外籍家庭幫傭的前提是,雇主已經先經過一定程序招募本國勞工卻又無法募得的情況,才可以申請聘僱外國家庭幫傭。雇主應該於就業服務中心開具無法募得本國勞工的求才證明書60日的有效期限內,提供「家庭幫傭初次招募申請書-多名子女或16點」這個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如果雇主是重新招募同1位外籍勞工,須於該外籍勞工期滿前4個月內方可辦理。此時,雇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累計點數滿16...
辭典
再議
圖1再議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再議是一種針對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的救濟措施,一般說來,檢察官作出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相比起訴是有利於被告的。而有權再議的人可以透過這個制度,向檢察官的處分表示不服。一、誰可以聲請再議?(一)犯罪的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親屬、配偶,依法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若有權提出的人真的有提出告訴,當檢察官作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時,他就會是有權聲請再議的人。(二)犯罪的被告若受到緩起訴處分,該緩起訴處分又被撤銷,也可以提起再議。(三)檢察官在符合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可以職權再議。二...
範本
家庭看護工初次招募申請書
誰會需要這個文件呢?想要初次招募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雇主必須與被看護者有一定的親屬關係;被看護者必須完成一定的醫療評估。醫療評估完成評估日起14日至60日期間內,雇主可以提出「家庭看護工初次招募申請書」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如果雇主想要重新招募同一位外籍看護工時,須於該看護工期滿前4個月內辦理。檔案來源家庭看護工初次招募申請書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019),《NAF-005-1家庭看護工初次招募申請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
文章
簡介受刑人的服刑階段(四):與自由社會的連結管道──接見與通信
在正式進⼊服刑⽣活後,受刑人在執行刑的過程當中,除了有必須遵守的義務之外,也有應享有的權利。為使受刑人能與外界維持互動,好降低服刑的痛苦,我國監獄行刑法賦予受刑人得與外界親友接見、通信的權利。一、接見通信的對象(見圖1)圖1受刑人的接見與通信權有限制對象嗎?資料來源:李莉娟/繪圖:Yen原則上沒有特別限制對象,除非受刑人表達出拒絕與此人接見通信的意願,或法規另有規定,監所才會加以禁止。非我國國籍受刑人,甚至能與她/他的國家的外交人員接見及通信。二、次數限制(一)接見(見圖2)圖2受刑人的接見權內容資料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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