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ㄧ、定有施行期限的法律,除非經立法院通過延長期限,否則施行期滿當然失效(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3、24條)這便是限時法。二、定有處罰犯罪條文的限時法,犯罪行為人在法律施行期滿失效後,仍應適用行為當時的條文受罰。倘若可以不罰,豈非助長僥倖。三、民國88年發生九二一震災時,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發布緊急命令,其中第11點有處罰犯罪的規定;第12點限定緊急命令施行期間至89年3月24日止。依照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已廢止)第71條規定:「於緊急命令施行期間內,犯緊急命令第十一點所規定之罪者,於緊急命令施行期滿後,仍適用緊...
問答
我有一塊品牌推出的大滑板,購買後因為很喜歡那個形狀,自己3D建模想作出迷你手掌大小的尺寸,然後貼上原本大塊滑板的的圖案,當成鑰匙圈,只有自己使用沒有販售行為,請問這樣有觸法疑慮嗎?謝謝!p.s此想法是看到網友有把郵局的包裹箱,使用其圖案樣式製作成花盆,且網友有販售行為
專區 - Podcast
曾經以「看到老公外遇要把門關起來,假的」一語紅極一時、甚至被做成各種迷因的宗教界人士海◯法師,長年積極倡導宗教放生,而且吸引許多信眾。不只是海◯法師,實際上也不乏宗教人士主張以放生的形式來實踐教義,進而累積福報與功德。 然而,放生實際上需要考量到許多問題,而不是單純「讓動物奔向大自然」而已,如果在不適當的地方放生,可能會造成動物死亡,或者是影響到當地原本物種的生存。所以在法律上,動保法、野保法、漁業法都有相關規定管制放生行為,而從放生的地點而言,如國家公園法、水利法,甚至特定縣市的放生保育自治條例...
問答
我記得過失行為只有「過失傷害、過失致死、過失公共危險」會被判刑,那為什麼之前那個不小心把「學妹抱歉了」打成「下面x起了」的學長(他是用自動選字的,結果選錯字),是已經犯了罪?他也是過失行為啊
文章
在司法實務的離婚案件中,經常有可惡的另一半,在預謀離婚之時,就火速的把名下財產移轉出去,期望藉此脫產。日後離婚計算分配財產時,如果自己名下財產明顯較少,不但將來不用分配財產給對方,還可以跟對方分得一半的財產。為了避免這種惡意脫產的行為,影響配偶的權益,2002年6月修法時,民法新增了「追加計算」的規定。(見圖1)圖1配偶離婚前惡意脫產的「追加計算」資料來源:王如玄/繪圖:Yen一、追加計算的意思民法第1030條之3「追加計算」的規定是:當夫或妻其中一方為了減少他方對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5年內...
辭典
圖1犯罪主體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為求通俗易懂起見,先用一句句子的構造談起。以敘事句為例,有主語+述語+賓語三個部分(如同英文句子的Subject+Verb+Object)。在「張三偷李四的錢」這句句子裏,「張三」是主語。把這個敘事句和竊盜罪聯結,「偷」是犯罪行為,「張三」是行為人,他便是犯罪主體。刑法分則裏的各種犯罪,其犯罪主體以自然人(個人)為限。但是在特別法中,法人也可能成為犯罪主體。例如依照著作權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對於法人(譬如出版公司)也要科處罰金。
文章
在租屋之前,仔細確認「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權源」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出租人必須是「有權將房屋出租的人」,如此一來,簽約後承租人才有合法居住在房屋裡的權利。一般來說,有權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粗略地分成「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有權轉租人」兩種,而具體應該如何確認,詳情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見圖1)圖1誰可以跟我簽房屋租約?需要請對方出示什麼文件嗎?資料來源:王瀚誼/繪圖:Yen一、出租人是房屋所有權人當出租人是房屋所有權人時,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權益是基於所有權而來,此時的重點即是在確認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所有權。...
專區 - Podcast
你會不會也好奇那些轟動一時的社會事件在失去鎂光燈追逐後,案件裡的人物後來怎麼了?在這集中我們找回兩個當時眾所矚目的社會案件:南港小模姦殺案與媽媽嘴命案,回顧事情發生的經過與後續。在兩個案件偵辦過程中,媒體捕風捉影的操作,與民眾排山倒海的輿論,讓案件中無辜者變成了人人喊打的殺人犯,而在真相揭曉後,他們則成為了無人在乎的受害者。「與論就是一場社會公審。你自以為是的正義,可能把另一個人推向地獄。」《我們與惡的距離》劇場版中曾如此說道。為了避免案件偵辦過程中資訊洩漏,使得社會輿論未審先判,讓無辜被公審的...
辭典
圖1國際耗盡原則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國際耗盡原則(internationalexhaustion)是權利耗盡原則、第一次銷售原則所延伸出來的分類,適用範圍較廣泛(相對於國內耗盡原則)。當智慧財產權人同意他製造、創作的物品第一次流入市場之後,就會得到報酬並失去對該物品的控制權、無法再主張智慧財產權。而國際耗盡是指智慧財產權人不論是在國內或國外讓物品第一次流入市場,都不能再就該物品再次主張權利。這時真品平行輸入的行為是合法的。我國商標法與專利法採之。註腳商標法第36條第2項:「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
辭典
圖1和解離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雙方在離婚法庭和解的話,會讓婚姻關係消滅。和解離婚是指在婚姻關係中,如果對方有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情形(例如:重婚、和他人發生性行為、虐待、惡意遺棄等),又不同意離婚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離婚,如果雙方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對離婚有了共識,均同意離婚並達成和解,便是所謂的和解離婚。因此,和解離婚和調解離婚不同的是,提起離婚訴訟後,和解離婚是在訴訟進行中雙方同意,由法官作成和解離婚的筆錄;調解離婚則是在訴訟程序可能還沒開始或暫停中,在調解程序時由調解...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享有著作財產權的人,想要將著作財產權授權給他人利用(製作、銷售商品)的時候會需要。著作財產權,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可以授權給別人利用。而授權的方式,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可以分為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以及實務上的獨家授權。著作權人的權利會因為授權方式而有差異,想要將著作財產權授權給他人利用的著作權人,可以參考此範本,了解授權的細節與權利義務。範本的來源著作授權產銷商品契約範本,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5),《合約4_著作授權產銷商品》,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範...
辭典
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均有公務員圖利罪的規定。在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罪分為「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與「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前者是指公務員對於自己主管或監督的事務,明知道有違背法令的情況,而直接或間接圖得自己或他人的不法利益;後者是指公務員對於非主管、監督的事務,明知違背法令而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為自己或他人圖得不法利益。延伸閱讀吳沂蓁(2024),《法科編輯室專欄/從柯文哲京華城案,認識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與圖利罪》。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
專區 - Podcast
你有被檢舉過嗎?還是有檢舉別人的經驗呢?曾經有新聞報導「檢舉達人一個月工作8小時,每月收入8-10萬」,你是否也想問檢舉原來這麼好賺嗎?不過有可能當檢舉小尖兵東奔西跑各處埋伏了一整天,最後一毛錢都得不到。檢舉有沒有獎金,除了要看不同縣市的檢舉獎勵規定,依照檢舉項目也會有對應的獎金範圍(有的項目甚至沒有錢QQ),檢舉時還得符合特定規則,才會是有效的檢舉,成為檢舉達人看起來需要經過重重試煉。然而檢舉違規時,有時會引起一些爭議,例如當拍攝對方違規,是否有侵犯肖像權與個資的問題;看到違停的機車,將他遮蓋車牌的...
專區 - Podcast
在上集節目《S3EP05︱加分仔?自製獵槍?《斯卡羅》之外,原住民文化與法律的衝突》,順應臺劇《斯卡羅》的完結,跟大家聊到當原住民傳統文化與現代法律相遇時,擦撞出的火花與矛盾。隨著《賽德克·巴萊》、《斯卡羅》等原住民議題影視作品陸續推出,除了帶我們用不同視角重新認識臺灣這塊土地,其中精緻的原住民傳統服飾、部落長老哼唱的歌謠,總能抓住觀眾的眼睛與耳朵。在生活中,也常看見這類富有原住民族文化的元素,例如向外賓介紹臺灣的文化展演、強調原住民風格的特色餐廳、混有原住民古調的流行歌,然而這些原住民族長年流傳下來...
專區 - Podcast
「先生先生,想先跟你說聲謝謝,我們是設計系的學生,為了籌學費這是我做的徽章,你願意貢獻你的愛心,支持我們嗎?」「哈囉小姐,這個試用包給你,最近生意不好做,進來幫我們做個問卷好嗎?我們的美膚療程都在做優惠喔!」還記得過去走在商圈或捷運站附近,經常會看到兜售愛心商品或推銷化妝品的人馬,眼神正在搜尋適合的目標準備上前攀談。他們可能會用各種華麗話術半哄半騙得讓你買下你根本不需要的高價商品,從一隻三百塊的自動鉛筆,到價值幾十萬的保養品在新聞中都時有所聞。遭受他們推銷攻勢的故事,總能成為朋友之間茶餘飯後的話...
專區 - Podcast
小時候偷簽自己的聯絡簿、在學校的座位上用立可白塗鴉、把手上的垃圾隨地亂丟、搭公車投幣少付五塊、占用無障礙廁所、把公司提供的餅乾文具帶回家用,這些壞壞的小事你默默做過哪些呢?你知道嗎?其實看起來糟糕的壞事並不一定會犯法,而那些好像沒大不了的小事,做了反而可能會有問題喔!這集小聊一下裡,Yt跟Henry整理了幾個你我生活中可能想過、看過、做過的壞壞小事,一起聊聊這些行為法律怎麼看!-【我們聊了這些】.02:06-08:20我肚子還有點餓?還沒結帳前就把商品先拆來吃或使用會怎麼樣嗎?.08:21-13:59老師有人作弊!考試作弊...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已經持有跟蹤騷擾保護令,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到期前,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他的配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覺得加害人還是有跟騷行為,需要延長保護令期間,會需要這個範本。法定代理人或前述親屬一開始要幫被害人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時,可以參考「聲請跟蹤騷擾保護令狀(二)(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之被害人,由第5條第1項後段之人為被害人聲請)」。二、範本的來源聲請延長跟蹤騷擾保護令有效期間狀(二)(跟蹤騷擾防制法第5條第1項後段規定之人為被害人聲請)範本...
專區 - Podcast
久違的法律名詞小學堂又來啦!今天Henry和Jane要來和大家介紹「法律裡的那些時間」,包括刑法上的「追訴權時效」、「行刑權時效」,民法中的「消滅時效」、「除斥期間」,以及訴訟行為會涉及的「在途期間」。 它們分別代表什麼意義?與我們的權利行使有何相關?另外,近日法務部預告將修正「追訴權時效」的規定,修法草案寫了什麼呢?邀請您點開收聽鍵,一起來了解!#支持法律百科定期定額或單筆支持,讓知識自由傳遞https://pse.is/5qaxp4 -【我們聊了這些】.02:06什麼是「追訴權時效」與「行刑權時效」?.15:13「消滅時效」與「除斥...
辭典
立法者針對某些犯罪所設的客觀條件,若條件滿足才能夠發動處罰,具有限縮處罰的作用。行為人在主觀上並不需要認知到條件是否滿足,只要客觀上存在條件即可發動處罰。例如:刑法第238條詐術結婚罪的「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即為該罪的客觀處罰條件。註腳刑法第238條:「以詐術締結無效或得撤銷之婚姻,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演講的內容,是受到著作權法所保障的語文著作,享有該語文著作的著作財產權人,想要將自己的語文著作授權給別人,讓別人可以行使重製、編輯、公開口述等權利時會需要。此範本是關於演講者將演講內容(屬於語文著作)授權給別人時,雙方的權利義務,可供語文著作的著作權人、被授權人參考。範本的來源演講著作權授權契約範例,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9),《演講著作權授權契約範例》,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著作權法第5條第1款:「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一、語文著作。」著作權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