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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職員提供其配偶的個人財產證明
本人於行政法人機構任職並申請住宿公司宿舍。公司內部管理規定要求,借宿人除繳交每月1500~2000元不等之管理費外,每年另需提供借宿員工本人、隨居住宿人員及配偶之當年度財產稅總歸户查詢清單,供業管單位進行查驗。借宿人本人及隨居住人員需要查核當然是合情合理沒有問題的,但配偶如果沒有一起入住,公司又強制要求配偶需繳交財產個資,曾詢問業管單位回覆:未同住配偶可以主張權利不繳交,但公司也可以依照內部管理規章,以查驗不合格為由要求搬出宿舍……請問這種情況下,公司這樣的管理規章是否有違法之處?基層員工及其配偶權益該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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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者體檢報告問題
在前公司時公司與體檢醫院合作,所以體檢抬頭一直寫著前公司的名字。如今換了工作,新公司要求體檢表時,這個抬頭的前公司名會影響這張體檢報告嗎?新公司有拒收的權利嗎?(體檢表是今年3月體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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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身故保險,繼承權賠償
請教,因為離婚的關係,清楚有些事情就和我沒有關係,前妻車禍死亡她的家人很多事情都不說清楚只有做什麼事做什麼,就像是給指令,要求要配合她們做需要的動作,車禍的身故理賠保險賠償是有關於子女的繼承權利部分,要求我要把小孩存摺和印章給她們,需要做什麼事才要告訴我要做什麼提問事情都轉換話題避開不回答,一直要求要配合她們詢問辦理了什麼,傳給我一個網址,跟打了價格多少,是保險公會得申請表格,我詢問是要我去申請還是?說才知道有沒有加保什麼,查詢投保紀錄,還有她們上次申請勞資協進會的事情要調解,調解日期時間到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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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在上班途中出車禍,向公司申請勞保及團保,現在提離職,公司卻告知沒辦法請團保,該怎麼辦?
公司說因為錢下來的時候已經不是員工了,所以就不幫忙送件,而且團保是員工福利,到時候離職了就不是員工了當然沒辦法請團保,人資甚至還說還是做到保險金下來再走這樣拿這錢也比較合理吧,想問問我是不是真的不能請團保呢?如果可以的話我應該怎麼保護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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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是未成年小孩監護人,因近期職場捲款失蹤
前夫是小孩監護人,小孩尚國小快畢業之年紀,近日得知前夫這幾年自身金錢借貸關係,到處朋友欠款,線上儲值等等,刷爆信用卡欠款,生活出現問題,前年搬回小孩阿嬤家一同生活,前夫家人未知欠款原因,也多次偷刷家人信用卡,前日動歪腦筋至公司營業額,捲款失蹤連帶小孩一起帶走,導致小孩無法到校,我在小孩與大人失蹤第二天半夜,由對方家人得知失蹤消息,隔日我就立即通報小孩失蹤,對方也提報前夫失蹤,失蹤第三日前夫在外連繫小孩姑姑,並把小孩交由姑姑自己隨後失蹤,這期間還回小孩時有說到地下錢莊借款追討,怕以小孩為威脅,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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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藝術才能班家長有權利要求學校依據他們的需求安排要哪一位老師和上什麼課程嗎?
家長若向學校的主管機關等單位提出這樣的申訴或陳情(前提是該位教師非不適任教師的情形),校內主管會因此被懲戒嗎?以哪一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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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對於是公眾利益和個人權力之間的界定,有甚麼證據可以佐證其之間的關係
是否要求台灣人民施打新冠疫苗其所牽涉到的個人權利(人權)有什麼可以要求政府需要重視而公眾利益所的之利益不及,或沒有足夠利益去侵犯個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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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生父要找我,他有絕對的權利向工作單位詢問我的動態嗎?前工作單位透露我的動態,請問他們有觸犯我的隱私
請問如果我已經在工作單位離職了,也不想跟父親有所聯絡,父親找到公司去詢問我的狀態,前工作單位卻向我父親透露我的動態,這樣有算透露我的個人行蹤及資料嗎?我已經成年(滿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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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例一休,和法律上不存在的負時數
本身在50嵐擔任正職,屬於老闆排班制,班表兩天傳一次基本上一個禮拜休2天也不會特別註明哪天是例假日,哪天是休息日在這裡上班一個月"固定"休8天,基於人力成本考量,國定假日只會有正職上班但老闆發薪水也都有給予多一天的薪水(即底薪/30,27000/30=900)請問我有權利拒絕上國定假日並且這天不算在月休8天內嗎?另外關於固定休8天的部分,舉個簡單的例子,例如固定休星期四/星期六某些月份這樣休會有9天,多休的一天變成累積起來之後要還,或者從特休扣除不過在了解一例一休前,我有跟老闆約定,當月某個休假有五個禮拜的時候,第9天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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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的選任資格
請問,社區的管委會成員的資格限制,是否可以限定,除區權人身份外,直系、旁系、血親三等親以內親屬,不得同時選任為委員?或限制為不得同時兼任其他社區委員?如這樣限制是否可以認定規約損害了我們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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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前合夥人拿去濫用
前合夥人接手別人公司,他在網站中宣稱原公司讓給我們,他自己出去創業,但事實是他放棄跟我們合夥關係,去接手別人要頂讓的公司(該公司算是同行)。他傳真給客戶說我原公司停業,地址搬遷到他那邊,還是客戶拿那份傳真給我看才知道他做這種事。他持續打著我們公司名稱跟廠商客戶接洽,搞得客戶和廠商頻頻跟我們做確認。我也有在自己網站張貼澄清聲名,但他的行為還是不改。請問我該如何捍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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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有業績反而因成本被扣除獎金
我想了解一下.為什麼身為業務好不容易取得與廠商的合作.卻被老闆與會計說成本不符直接就扣除獎金?沒業績反而不會被扣錢.而有業績時經常因為成本被扣錢.我詢問會計.也拿以前業務留下的資料對比.加上老闆與主管說外出做勞工體檢只要半日有超過2萬就不會被扣錢可我4萬多還是被扣錢.而且是經常性的.有什麼辦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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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有權利可調閱員工發生車禍處路口的監視器畫面嗎?
律師,您好。我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雇主不核定我為通勤職災。但我認為雇主有一行為已侵害我權益。因為,我在家休養期間,雇主未先與我約定一起前往,甚至也未先經我同意或通知我,雇主就直接獨自跑到警察局,要求調閱車禍發生處的路口監視器畫面。請問:1.在法律上,誰有權利可以調閱車禍發生處路口的監視器畫面?2.在法律上,雇主有權利可以調閱員工發生車禍處路口的監視器畫面嗎?3.承上,若雇主有權利,那是根據哪一條法律?4.承上,若雇主沒有權利,卻已經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這是否已侵害我的權益?我可依哪條法律提告?5.承上,若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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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訴願法及訴願程序
訴願人接獲行政處分不服,提出理由申請覆查,覆查後接獲原行政機關之覆查決定書,再提起訴願書,但原行政機關又能依據訴願書再提出答辯,但並沒有規定訴願人是否能再依原行政機關之答辯書再提出答辯,而是規定訴願人或參加人請求陳述意見而有正當理由者,應予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之機會,之後陳述意見就變成言詞辯論了。問題:為何提出訴願後原行政機關能再提答辯書,而訴願人僅能申請言詞辯論?雙方就書面陳述意見之權利是否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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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關於台灣法律對於進入戒嚴的程序以及規範為何? 是否有辦法透過宣布戒嚴反向鎮壓人民, 再進行賣國
大家常常提到總統如何賣國.也常常提到戒嚴時期.我不太明白,總統如何宣布當下就是戰爭時期或者叛亂時期.以達到戒嚴.目前比較粗淺的理解,戒嚴是指將全力交由軍隊來管理而總統又是三軍統帥.因此,是否有辦法達成戒嚴來收集權利爾後剷除異己,最後就達成賣國?即便我們想要罷免總統,根據選罷法1年內不得罷免.那時否選出來的總統一上任就可以這樣做...反而人民沒有任何辦法阻止?以上,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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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繼承問題
我與先生婚後有共同出資購置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我的名下,請問在先生過世之後他與前妻生育的子女有權利來向我就我與先生的婚後財產請求繼承的權利嗎?其前妻子女對我的其他婚後資產有請求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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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屋還地
長輩以前因為欠錢導致房屋跟土地被拍賣,房屋有買回來.但土地還是債主的,如今銀行通知說原本債主有欠錢會導致土地會被拍賣.請問之後買到土地所有權的人可以要求拆屋還地嗎?對於屋主的權利有甚麼可以主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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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正當原因阻擋在職進修
個案近期想請單位長官同意申請自費自假報名為期6-9個月的進修課程,但上層長官拒絕個案報名,想請問在法規中,有無保障在職進修相關的勞工的權利,因為報名表需長官同意核章才能送出,而個案工作至今無重大疏失,勤勤勉勉的,希望工作之虞也能進修知識,翻看勞動法還有職業相關法規都沒發現相關權益,故提出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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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無明確記載是否得提前解約,請幫忙判讀租約屬於"得"還"不得"提前解約
租約條文如下:契約期間內房客若擬遷離他處時,房客不得向房東請求押金租金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屋照原狀歸還房東,房客不得異議。我認為條文中只寫房客不得請求歸還押金,而非要求付違約金,因此不把提前解約的行為視為違約。想請教專業人士的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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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下單,因自己收入不好取消下單,對方警告要去報警備案
在網路上下單一件衣服,第一次向她購買,但最近發現自己金額不太夠,忍痛跟對方賣家取消,今天收到對方訊息(賣家:最後通知已備案棄單處理(中壢分局)您商品留好我們推掉其他客人然後您取消就會有損失唷謝謝)我雖然有跟她說:您好,我覺得您的行為很奇怪,我真的有金錢上面的問題才取消的,那件衣服也不是客製商品,就不能通融?而且貨品我也沒有收到耶一般網路購物,消費者本有7日猶豫期,可於到貨前或取貨後7日內解約退貨,是正當的權利行使及若消費者只是單純下單後改變心意而解約退貨,乃是行使消保法第19條所賦予之權利,並不會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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