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我在網路社團中擔任賣家,5/1日時我告知買家東西為預購、非現貨,需要預先匯款500元定金但買家告知他無法進行匯款,於是我代墊,在22天後的5/23日,買家提出我的商品售價高於其餘賣家,便要直接解除契約,我依照了社團規矩,發了「避雷文」(避雷文只買家因違反社團交易規則,所以可以分享讓大家提防)而買家卻一直已消保法的「七日鑑賞期」狡辯,說他只是不要了,而賣家也沒有出貨,因此他不想負擔損失
問答
1.目前租約到2026年12月31號到期(10年合約,無公證)2.跟房東租地,自費興建營業場所(鐵皮違建)3.屋主(母親)去世,房屋由三個女兒共同持分,有約定父親收租金,目前租金持續繳納中。4.女兒代表,主張不續約,而父親希望續約維持收入來源。5.我們簽的租賃契約是書局買的標準合約比較偏向房東問題:1.我想繼續租要如何主張我的權益2.如果真的無法續租,我不搬走,按照現行法律打官司會持續多久。
問答
(如因業務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例假日出勤時,亦應配合,並選擇補休。)勞動契約出現這樣的內容是合法的嗎?已經簽署完成是否表示就一定要遵照內容守根本是違反勞動法的合約?
問答
8591內購買二手帳號,賣給我的賣家有給8591上具效力的切結書,但遊戲綁定的qq帳號被找回,賣給我的賣家主張不是他找回的,可能是一手帳號的人找回,他甚麼都不知道,跟一手賣家互踢皮球,我也請他跟一手賣家聯絡,但他已經被封鎖,聯絡不到人。因為我的買賣契約是我跟他,所以我只能請他處理,再請他自己跟第一手賣家聯絡,但他目前把全部都推給一手賣家,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如果還是不處理的話,可以告嗎,謝謝解答。
問答
在網路看到有人截圖聊天訊息說,希望捐贈物資給罷免團體使用,但是團體說按照政治獻金法規無法接受特定用途的物資,但是只要物資捐贈上表明不規定用途即可。而之後罷免團體如何使用,即使用在罷免活動上也可以。請問這樣會視為違法或是規避(脫法)行為嗎?
問答
(動產用)設備周邊商品規格交付不府3年後才提出這樣適用不動產擔保法的瑕疵給付嗎(並未造成設備的損壞)
問答
律師您好,請問目前已在公司用時薪制工作14年,期間每年1月公司都會讓我簽訂1年約聘合約工作期滿1年開始就有特別休假可用,見紅就休但原本應在今年2025年1月就要簽訂的約聘合約主管卻遲遲不給簽已經做到2025年3月10日還未簽訂合約,我仍然在公司工作這契約不是一式兩份,沒有留下證據請問公司是不是要把定期變成不定期契約?但是目前我有離職的打算,那我該怎麼提?一個月前告知,但不知道需不需要給付違約金
問答
我車禍受傷申請調解會,也委任律師[陪同調解]並支付三萬元報酬,簽約前律師有說調解當天有其它案件要忙無法前往,我以為會另派他人陪同,調解前一天問律師他說不會派人陪同,第一次調解會只是把資料給對方保險,下次就會陪同出席調解會。請問這是正常流程嗎?契約有註明支付報酬日起始辦理委託事務,律師真不用出席第一次調解?我付了三萬結果獨自一人去參加調解?契約書中許多不利于我的條例和規定不得退款,就是沒有律師違約的處罰條款,我權益受損只能默默接受嗎?
問答
當初近公司時,有跟公司簽不定期契約,合約上有寫一式二份,但是公司一直沒給,合約上公司沒寫上班時間即薪資,要離職前有拍不定期契約(資方全部都沒填),我因為要接小孩,所以當初是談9:00~12:3013:00~17:30午休是談休息半小時,然後中間也都沒有另外休息時間,有時因為人手不足常常留下來加班,小孩就給先生載,資方也都知情我加班,不定期契約有說要填加班單,但資方都不拿加班單給我填,有打卡的卡片。現在有勞資糾紛了,公司才偷偷寫上對自己有利的上班時間,寫上09:00~12:3013:00~18:00上面寫有給予而外休息時間,加班有請我離開,...
問答
收到到職通知後,勞雇雙方應該在什麼時候簽勞動契約?公司這方可以跟勞工說,到職不會一開始就簽契約,而是在勞工到職過一陣子才簽約嗎?這樣公司會不會有什麼法律問題要面對?
問答
107年0305簽了2年不定期契約,合約書上面的版本是106年9月21日修訂。勞動基準法是在107年有變動修改過。請問到底是要照合約書不合理的條款走,還是要照新的發法規?院方在111年10月27日的同仁考勤管理辦法又寫上若要延長工作時間或是在休息日、國定假日出勤需要同仁同意!這不是在自打嘴巴嗎?已經跟醫院溝通過我們拒絕加班,也拿法條來跟理論。但是人資就會拿當初簽的合約書來壓我們,人資主任的意思是當初我們簽的合約書就是表示認同醫院派遣的工作,所以就是表示認同加班。真的是這樣嗎?
問答
您好~想請教,我之前在網路商城看到喜歡的庫存品(模型)並通知店家欲購買,賣家也要求我全額付款並幫我保留~我付款後因應過年期間不便取貨有事先跟賣家要求說可以慢一點再發貨給我(總計時間超過10天以上了)但後來因為預算分配問題,若想要求賣家取消該訂單並退費給我可以嗎?因為我這還未走到七天鑑賞期等~所以不曉得這樣的要求是否可行?但知道我與賣家應已構成交易契約了,這應屬我個人毀約~簡潔意思為:庫存品而非客製,我的作法為要求付錢幫忙保留(店家說的),但我後來不想要了(賣家也還沒寄出商品),這樣可以退費嗎?
問答
目前公司想要應徵網路寫手,需簽署保密條款,想詢問在保密條款中,賠償責任條款這樣寫是可以的嗎?『立書人如違反本切結書之規定並致公司受有損害或不利益時,除願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願給付公司新台幣一百萬元整作為違約罰款:如因此涉訴訟者,願一併賠償公司之訴訟費,律師費或其他相關費用。』主要是想詢問違約罰款是否可行?以及就資方跟勞方而言是否有法律效益?
問答
雖然沒有實際產生糾紛但還是好奇下述流程的相關責任因賣家手誤少打一位數故原先萬元的預購模型變成千元所以有部分買家在千元狀況下進行下單我這邊也做了下單與付款轉帳的動作(款項部分會先由第三方平台保管至發貨買家拿到後才會撥款)所以我在轉帳後收到平台發出的通知信告知已收到款項,購物網也顯示的標示到這個階段我好奇的是那對方是屬於要約嗎?還是至此都還不算契約成立?P.S目前店家已請我這邊取消訂單並我也重新下單因為查看了部分文章覺得賣家屬於要約方,但也看到有些有不同判決所以有點搞不清楚基準點在哪?還希望有緣人可以幫忙解惑...
問答
乙方如有違反XX條所示約定,致甲方對於第三人(即某XXX地段XXXX地號土地之買受人)應負違約或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責(包含但不限於契約解除、給付不能、不完全給付或給付遲延),乙方應連帶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因為跟別人簽訂契約請律師幫忙寫的不過經解釋後還是有點不了解想請各位幫忙解釋上面的意思盡量白話一點謝謝
問答
本人名下房子原無償借給親屬使用,近期有先請親屬把個人物品移出,但直至約定期限當天親屬仍未清理,故後使用LINE告知,若期限仍未清理完畢,則將收取費用,直至清理完畢為止。請問這樣的約定是否有效?另若約定有效,而其清理完畢後未告知已經清理完畢並做交接,而是就這樣放著,收取費用期限是否以其交接清點完畢為主呢?謝謝
問答
在租賃契約中,如若出現應記載而未記載「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項有關任意終止租約之約定時,所進行的強制填補(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會被解釋成「得」任意終止租約,還是「不得」任意終止租約呢?亦或是會回到兩造需協商?以上謝謝大家。
問答
1.一般的融資(資融)公司,可否從事提供無擔保品之個人信用放貸行為?2.一般的定型化契約,於簽訂契約後,是否有一定的鑑賞期?3.若是借貸方,於簽訂上述之定型化契約後,放貸方並無交付上開契約之副本於借貸方,此時借貸方根本無從審閱該份契約,自然鑑賞期便無產生;而該份契約之法定效力是否完備?以上懇請各位先進,不吝賜教。感恩。
問答
我於某數字平台購買遊戲帳號,下午與賣家談好晚上交易,當下談好且賣家也開了「專屬賣場」給我,當下我就馬上下單了,照理來說「買賣契約」就已經成立了。到了晚上約定時間賣家消失了,後來我才發現賣家將帳號轉售給他人,完全沒有告知,請問該怎麼辦呢?雖然平台可以取消交易,但還是想走法律程序處理。
問答
因房屋暫借別人使用,沒有簽訂契約,居住時水電等居住時產生費用都是由借助人負擔支付,而其搬離後,如一月中搬離,但一月水電費都沒有繳納丟在房屋內,請問可以向其追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