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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刑事判決,「若法院判決主文寫:為猥褻行為,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10月。又對之性交,共十二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3月。」我想請問,這種情況,總共需執行多久的刑期?(該主文內沒明確寫執行刑多久)1.以上述情況,執行刑是2×10月+12×3年3月=40年8月,再依刑法第51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不得逾30年->所以是30年嗎?2.或判決主文會明確寫執行刑多久?3.我看到的這個判決還可上訴,還是得等到裁判確定(不得上訴)時做的那個判決才會寫執行刑多久?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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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將犯罪類型區分成「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而且是以非告訴乃論為原則,告訴乃論為例外。也就是只要法條沒有明定:「……(刑法章節或條號),須告訴乃論」,即屬於非告訴乃論。此種明定某罪是告訴乃論的法條,在刑法中都是規定在該章節的最後一條,也就是每章都會有自己的規定。例如刑法第16章之1的妨害風化罪,範圍是從第230條至第236條,其中第236條規定:「第230條之罪,須告訴乃論。」因此在妨害風化罪這章裡面,只有第230條是告訴乃論,其他罪名都屬於非告訴乃論。一、刑法中告訴乃論和非告訴乃論的定義與區別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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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器,或作「凶器」,我國法律與實務用字未臻一致,依據司法實務見解,兇器是客觀上能夠對人的生命、身體、安全構成威脅,具有危險性的「器械」(有實務見解認為限於人造的器具,如石頭是自然界的物質,就不是兇器)。在法律上,「攜帶兇器」經常作為犯罪的加重處罰事由,因為兇器客觀上的危險性,會讓犯罪更容易達成,也會使被害人的生命身體受到威脅。例如攜帶兇器而犯竊盜、強制性交、跟蹤騷擾等行為,刑責均會比未攜帶兇器者更重。延伸閱讀:臺灣高等檢察署(2022),《刑法上的兇器》。註腳如中華民國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使用「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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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意見:上述案例的婦產科診所醫師未取得成年已婚孕婦的配偶同意,為孕婦進行人工流產的行為,有可能觸犯優生保健法第9條及刑法第289條加工墮胎罪。一、法律規範   依據刑法第289條第1項加工墮胎罪的規定,原則上任何人(包括婦產科醫師)在沒有正當事由或其他法律依據時,都不能為懷胎婦女墮胎或進行人工流產。另依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的規定,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6種事由時,可以依孕婦的自由意願,施行人工流產。這6種事由中,其中1種事由就是「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所以,孕婦如果以此為由進行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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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器,或作「兇器」,我國法律與實務用字未臻一致,依據司法實務見解,兇器是客觀上能夠對人的生命、身體、安全構成威脅,具有危險性的「器械」(有實務見解認為限於人造的器具,如石頭是自然界的物質,就不是凶器)。在法律上,「攜帶兇器」經常作為犯罪的加重處罰事由,因為兇器客觀上的危險性,會讓犯罪更容易達成,也會使被害人的生命身體受到威脅。例如攜帶兇器而犯竊盜、強制性交、跟蹤騷擾等行為,刑責均會比未攜帶兇器者更重。延伸閱讀:臺灣高等檢察署(2022),《刑法上的兇器》。註腳如中華民國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使用「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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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一個客戶要做網站,他手下有大概30幾個妹妹都是在做援交的。他只做熟人生意,熟人要看妹妹就把網站給他看。那委託我們做網站,說網站、網址都要國外的(也怕被抓)btw:網站照片內容三點不漏、且都滿18歲、無色情影音、無任何性交圖片,只是單純自已會館內妹妹穿很露骨的照片。請問我們做網站的人會算違法嗎?若違法涉及到的那些罰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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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上不能單獨做法律行為7歲以上未滿18歲者,屬於民法所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依照民法第77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做任何法律行為之前,都必須要有他的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同意,但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做的法律行為是單純獲利,或者依照他當時的狀況,在社會觀念下認為是適當的行為時,就可以不用事先取得父母同意,例如買捷運票搭車、買便當吃等等。二、限制行為能力人做不符合身份的法律行為締結契約,如果法定代理人不予承認,則形同契約自始不成立一般而言,契約經雙方談好相互同意就成立,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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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和解離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雙方在離婚法庭和解的話,會讓婚姻關係消滅。和解離婚是指在婚姻關係中,如果對方有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情形(例如:重婚、和他人發生性行為、虐待、惡意遺棄等),又不同意離婚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離婚,如果雙方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對離婚有了共識,均同意離婚並達成和解,便是所謂的和解離婚。因此,和解離婚和調解離婚不同的是,提起離婚訴訟後,和解離婚是在訴訟進行中雙方同意,由法官作成和解離婚的筆錄;調解離婚則是在訴訟程序可能還沒開始或暫停中,在調解程序時由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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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務員的不法侵害行為可能會成立國家賠償責任外,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如果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上有欠缺,造成人民的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到損害,國家也應對人民負損害賠償責任。以下分段說明本項國家賠償責任成立,同時要符合的要件。(見圖1)圖1我可以跟國家請求賠償嗎?——公共設施瑕疵篇資料來源:蘇宏杰/繪圖:Yen一、必須是公共設施不論是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例如:縣、市等)所有,或是私人所有,只要是提供公共使用或供公務使用的設施,且事實上處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管理的狀態,都是屬於國家賠償法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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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性騷擾?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性騷擾是指違背他人意願,而與性或性別相關的行為。(見圖1)一、性騷擾可以依行為的方式分為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與冒犯型的性騷擾:(一)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順從或拒絕性騷擾行為,可能影響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例如,雇主A告訴員工B,只要願意和A去旅館過夜,就將B升為部門主管。或是雇主C暗示員工D,不替C性招待客戶就降為最低職等或免職。(二)冒犯型的性騷擾不管是用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任何方式,造成他人與性相關的恐懼、被冒犯感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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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領月薪的勞工,平日的加班費怎麼計算?資料來源:紀欣宜/繪圖:Yen一、加班費的計算基準?(見圖1)(一)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可知,加班費應以每小時「工資額」作為計算基礎,這裡有疑問的是,什麼是工資額?(二)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可知勞動基準法上所稱之「工資」,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以及「經常性給與」。要提醒讀者注意的是,工資的判斷並非僅以雇主給付時所使用之「名目」判斷,尚且應該就雇主給付勞工金錢之實質內涵是否具「勞務對價性」及是否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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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測謊?害怕被測謊的話可以拒絕嗎?資料來源:蘇文俊/繪圖:Yen一、什麼是測謊(見圖1)測謊是透過儀器紀錄受測者的生理反應,再讓測謊員利用設計好的題目與受測者進行問答,進而判讀受測者的回答是否有可能在「說謊」。二、測謊可否拒絕刑事訴訟法中,強制處分並沒有包括「測謊」這個項目,也就是說,法律目前並沒有針對測謊有任何相關規定。原因就在於「測謊」仍存在非常大的不確定性,而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冒冷汗等生理反應也會受外在因素所影響,並無法直接代表受測者就是在說謊。因此,測謊是可以拒絕的!三、拒絕測謊受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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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判決不是客觀無疑的「真實」在知道所謂「誣告」是什麼前,必須先理解在人的世界中,恐怕永遠都找不到一個人人都一致同意的「真實」。例如本案例,事情經過只有在場的A、B兩人經歷,即使A、B都誠實的陳述,因為兩人的個人認知、記憶及視覺角度等因素,所呈現的事實也不完全一樣。但在人們發生爭端時,現實上必須要給出一個「真實」為基礎來判斷是非,而法院的判決就是給出一個「真實」。這個「真實」是透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的法律制度所建構出來,它恐怕永遠都不是客觀上無可質疑的「真實」,而是大家基於遵守國家法律而必須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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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蝦皮經賣原味內誘惑引誘下單>聊聊跟買家技術性交談引誘是買家傳半身裸照到賣家回應好大…後續因等太久取消定單賣家不但公佈照加名片後並在蝦皮聊聊留言如不正常取件要告我…!後來就接到警方到案説明性慅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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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真實事件)婕涵目前25歲,並且她目前是公司的經理,會賺錢、經濟獨立,婕涵的親生父親要求和婕涵性交,並且跟婕涵約定好如果婕涵同意性交,他就會給她35萬元的報酬,而婕涵就同意跟她父親性交,婕涵的父親也給了她35萬元,那麼,婕涵和她父親分別會受到哪些法律處罰?而如果這件事情不是發生在台灣,而是發生在其他國家的話,婕涵和她父親又分別會受到哪些法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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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翰(男生)跟旁系六等血親的家豪(男生)做同性婚姻之後,柏翰跟家豪的同父同母的親生妹妹雅婷(雅婷也是柏翰的旁系六等血親)合意性交,並生下女兒欣妤,柏翰再跟家豪一起收養欣妤,並且,柏翰、家豪、雅婷、欣妤四人都同住,那麼,欣妤會是婚生子女嗎?如果不是,要如何讓她變成婚生子女?還有要如何給欣妤報戶口,而讓她可以正常進入幼稚園跟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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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國家(或地區)分別是幾等親以上結婚合法?以及幾等親以上性交合法?1.中國大陸2.香港3.澳門4.台灣5.日本6.南韓7.北韓8.越南9.印尼10.泰國11.菲律賓12.新加坡13.馬來西亞14.印度15.阿富汗16.土耳其17.俄羅斯18.英國19.法國20.德國21.荷蘭22.義大利23.瑞士24.奧地利25.捷克26.波蘭27.挪威28.瑞典29.芬蘭30.西班牙31.葡萄牙32.加拿大33.美國各州(有50州)34.墨西哥35.巴西36.阿根廷37.智利38.澳洲(可能各地區不同)39.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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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遭擄走殺害,原本只承認猥褻被害人的兇嫌梁育誌,面對法醫拿出檢驗報告顯示鍾女下體受創的情況不單純,才不得不承認他在車上性侵被害人;檢警除查出他性侵殺人,還發現他加油沒錢,涉拿被害人的手機抵押,及盜走死者儲值卡,認定他是犯下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的重罪結合犯。新聞網址: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paper/1409678請問上開檢方認定「重罪結合犯」,分別依《刑法》哪些規定將加害人起訴?另外依過往相關實務判決,此「重罪結合犯」刑期為何?有無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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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有一男子騎乘機車於道路上,遭執行巡邏之員警攔查並要求實施酒測。該男子因擔憂疫情關係,認警方所給予之吹嘴可能留有病毒而拒絕以吹氣方式實施酒測,但另告知員警願意以抽血方式實施酒精濃度測試。此時警方應將其帶往醫療院所實施抽血;抑或是依照法條規定要求其以吹氣方式為酒精濃度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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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與乙女合意性交,甲男以針孔攝影機偷拍其與不知情之乙女二人性行為畫面。嗣後乙女為取財之目的(仙人跳),控告甲男妨害性自主。請問:1.甲男早已知道乙女會仙人跳,因而基於蒐證自保之目的而為偷拍,系爭偷拍影片於訴訟上之證據能力?2.甲男係基於妨害秘密犯意而為偷拍,系爭偷拍影片於訴訟上之證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