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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聊一下#22︱不跟你好了!把別人踢出Line群組會有法律責任嗎?
大家會在群組裡面寫些什麼東西呢?可能是建立相簿匯集喜歡的照片,也可能是分享各種吃喝玩樂或生活實用小知識,又或者是分享工作或學習上的重要資訊。在科技發達的今天,群組讓親人朋友或夥伴可以待在同一個虛擬空間裡面,隨時發表意見、分享心情。 既然群組裡面會有許多訊息跟對話,甚至是用群組的功能存放資料,萬一自己不幸被踢出群組,那該怎麼辦呢?曾經有成員隨意踢人而被告上法院,更曾有所謂的「翻群機器人」,讓群組的使用者人人自危。如果維繫已久的群組被一個喜歡惡作劇的新成員「翻群」,讓成員都看不到以前的對話,有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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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滿16歲的人合意性交,成立犯罪嗎?
一、什麼是「合意」性交?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條文中並沒有合意性交的用法,一般稱合意性交是為了與妨害性自主的強制性交概念作區別,也就是以是否違反他人意願而性交作為標準。被害人與行為人間如果是出於「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基於自願的意思,原則上二人間的性交行為不會觸犯刑法。二、與未滿16歲之人合意性交,仍會成立犯罪因為立法者認為未滿16歲之人還處在身心發育階段,無法在有關性的自主意願做出理性成熟的決定,為了保護他們的性自主權,因而制定刑法第227條規定,實務上稱為「準強制性交罪」,所以即使未滿16歲之人表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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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愛心筆的人不讓我離開,合法嗎?萬一被強塞愛心筆可以退貨嗎?
在公共場所碰到有人販賣愛心筆,或者是實際上常見的搭訕、販賣化妝品之類的舉動,其實是有法律問題的。販賣者可能構成犯罪在路上隨機搭訕、賣東西的人可能會成立以下犯罪或是法律責任,遇到的話可以報警、阻止對方。強制罪有些販賣者可能會強行拉住路人、一群人擋住路人的行進路線,或者甚至將筆硬塞到路人的包包後要求付錢,要把東西還給販賣者時會被拒絕,這時候販賣者已經妨礙了路人自由行走、選擇是否買東西的權利,會成立刑法上的強制罪。如果沒有達到嚴重阻礙路人權利的程度,但是造成一般路人的困擾時,販賣者可能會違反社會秩序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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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EP05︱我要成為檢舉王!檢舉達人真的可以發大財嗎?
你有被檢舉過嗎?還是有檢舉別人的經驗呢?曾經有新聞報導「檢舉達人一個月工作8小時,每月收入8-10萬」,你是否也想問檢舉原來這麼好賺嗎?不過有可能當檢舉小尖兵東奔西跑各處埋伏了一整天,最後一毛錢都得不到。檢舉有沒有獎金,除了要看不同縣市的檢舉獎勵規定,依照檢舉項目也會有對應的獎金範圍(有的項目甚至沒有錢QQ),檢舉時還得符合特定規則,才會是有效的檢舉,成為檢舉達人看起來需要經過重重試煉。然而檢舉違規時,有時會引起一些爭議,例如當拍攝對方違規,是否有侵犯肖像權與個資的問題;看到違停的機車,將他遮蓋車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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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責任制?公司採責任制,所以沒做完就不能下班嗎?
一、什麼是責任制?指針對特殊工作者,可約定排除勞動基準法工作時間規定,另行約定調整工作時間之制度。不過是否適用責任制,並非雇主說了就算,而且即便是適用責任制之勞工也不是完全不受勞動基準法保護。按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必須符合以下三大要件,才是可以另為工時約定的工作者。(見圖1)圖1誰是責任制?資料來源:康立賢/繪圖:Yen (一)首先必須是「經中央主管機關(即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包含: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簡言之,若不是勞動部所核定公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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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EP12︱為他們架起一張網--精神衛生法的現在與未來
延續《S4EP11︱精神疾病等於有權犯罪嗎?談刑法第19條的難題》,針對精神疾病患者涉嫌犯罪的爭議,我們檢視了刑法關於責任能力的規定,並試圖說明法律的處理邏輯。但後續還有很多需要被處理的問題,而「判無罪之後要怎麼辦?」、「走在路上都要擔心被精神病患攻擊」的懷疑仍然沒有停歇,這時有什麼法律可以來處理呢? 政府推出「社會安全網」的政策計畫以來,常受到「說好的社會安全網呢」的批評,但其實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照顧、就醫,後續的處理與關懷,乃至於當涉及刑事案件時,如何在程序上加以保障/監管,以及希望精神疾病患者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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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請假狀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被司法警察(官)通知、檢察官或法院傳喚的刑事被告,如果有正當理由無法到庭時會需要。是不是正當理由,要依照社會通常觀念判斷。例如:被告生病可否不出庭,應視他的病情是否達到無法到庭的程度而定;但如果是要出差,則不是不到庭的正當理由。被告(犯罪嫌疑人)如果經合法傳喚或通知,在沒有「正當理由」卻不到庭,可能會面臨以下問題:(一)被警察(官)通知不到被司法警察(官)通知到場詢問,如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司法警察(官)可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二)偵查中被檢察官傳喚不到偵查中被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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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占有連鎖?占有連鎖成立後,占有人可以採取什麼行動?
一、什麼是占有連鎖多次且連續的「有權占有」,就構成占有連鎖。多次連續的有權占有所形成的鎖鏈,讓直接占有人在所有權人請求返還占有時,可以用占有連鎖對抗之。占有連鎖在我國實務上須符合三個要件才能主張:(見圖1)圖1什麼是占有連鎖?資料來源:陳家誼/繪圖:Yen(一)中間人對所有權人,屬有權占有,例如存在買賣、租賃等契約關係。(二)占有人對中間人,屬有權占有,例如存在買賣、轉租等契約關係。(三)中間人將直接占有移轉給占有人不違法,例如合法轉租、轉借。二、本例成立占有連鎖(一)A(所有權人)出售房屋給B(中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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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EP13︱信仰有點難?如何兼顧宗教儀式與世俗法律?
臺灣是一片擁有多元信仰的土地,許多宗教活動不僅凝聚在地情感,更躍上國際版面,如Discovery探索頻道將媽祖遶境和梵蒂岡耶誕彌撒、回教徒麥加朝聖列為世界三大宗教盛事,成為臺灣的特色。然而宗教儀式對於居民而言,可能也會造成困擾,空氣中瀰漫爆竹煙火引爆後、紙錢燃燒後的氣味,其實並不好受;而三更半夜或清晨的鑼鼓聲,也有擾人清夢的問題。居住安寧與宗教活動之間的緊張關係該如何調節?法律又怎麼看待這件事呢?本集節目中,Yt與Henry將從小時候的回憶出發,聊聊對於各種宗教活動的體驗與見聞,也會用法律的眼光來看這些宗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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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強盜罪結合犯?
強盜結合犯的立法,是因為犯罪者利用強盜的時機,而故意殺人,此種相互關聯的兩個獨立犯罪,對於社會的危害極大,因此立法者將這兩個犯罪結合成為一個獨立強盜殺人結合犯,並處以較重的刑罰,以發揮刑法嚇阻犯罪的效用。依據刑法第332條規定:「I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II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放火者。二、強制性交者。三、擄人勒贖者。四、使人受重傷者。」當故意犯強盜罪同時故意犯刑法第332條所列舉的行為,且兩罪在時間、空間上具有密接性,即成立強盜罪的結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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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聊一下#04︱不買真的表示沒愛心嗎?街頭強迫推銷暗藏的法律問題
「先生先生,想先跟你說聲謝謝,我們是設計系的學生,為了籌學費這是我做的徽章,你願意貢獻你的愛心,支持我們嗎?」「哈囉小姐,這個試用包給你,最近生意不好做,進來幫我們做個問卷好嗎?我們的美膚療程都在做優惠喔!」還記得過去走在商圈或捷運站附近,經常會看到兜售愛心商品或推銷化妝品的人馬,眼神正在搜尋適合的目標準備上前攀談。他們可能會用各種華麗話術半哄半騙得讓你買下你根本不需要的高價商品,從一隻三百塊的自動鉛筆,到價值幾十萬的保養品在新聞中都時有所聞。遭受他們推銷攻勢的故事,總能成為朋友之間茶餘飯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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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測謊?可以拒絕測謊嗎?會因為拒絕測謊被認為有罪嗎?
圖1什麼是測謊?害怕被測謊的話可以拒絕嗎?資料來源:蘇文俊/繪圖:Yen一、什麼是測謊(見圖1)測謊是透過儀器紀錄受測者的生理反應,再讓測謊員利用設計好的題目與受測者進行問答,進而判讀受測者的回答是否有可能在「說謊」。二、測謊可否拒絕刑事訴訟法中,強制處分並沒有包括「測謊」這個項目,也就是說,法律目前並沒有針對測謊有任何相關規定。原因就在於「測謊」仍存在非常大的不確定性,而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冒冷汗等生理反應也會受外在因素所影響,並無法直接代表受測者就是在說謊。因此,測謊是可以拒絕的!三、拒絕測謊受緘...
問答
車禍發生後,機車後座者連同機車駕駛人與肇事者一同提告,機車駕駛人可以主張哪些法條保障自身權益?
本例需視後座者和駕駛人是什麼關係,而有所不同若機車駕駛人和後座者間存有旅客運送契約則後座者若對駕駛人主張債務不履行的契約責任,駕駛人可以依民法第227條規定,主張自己是出於不可歸責事由才發生事故,藉以免責。另外,如果是屬於免費乘載的情形,依民法第220條規定,應將不可歸責的事由,從輕酌定。若駕駛人和後座者沒有契約則後座者若對駕駛人主張侵權行為,駕駛人可以依民法184條規定,主張自己沒有過失,藉以免責。若車禍的發生後座者也有過失則除了上面兩個法條外,還可依民法第217條,主張被害人與有過失,藉此向法院請求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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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EP18︱法科放大鏡,帶您深入閱讀法律新聞
延續《小聊一下#32︱判決書追追追--一起搜尋閱讀判決書!》這集節目(快點我複習喔:https://bit.ly/3UNlEHa),本週我們將實際來觀察新聞媒體報導的標題或內容,帶聽眾朋友一起討論怎麼閱讀法律新聞! 每天我們可能接觸到大量的資訊,其中有些和法律相關的報導,看來看去總是令人感到疑惑,為什麼法官的判決不符合期待?為什麼這個人這麼可憐,法官卻不准他獲賠?犯罪之後狡辯法官為什麼要相信他? 其實要解答這些疑惑,要從閱讀新聞標題、內文,甚至是去多方比對、找原始判決後,才能知道中間可能出了什麼問題!媒體報導的下標方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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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如何決定?押票如何簽發?
一、羈押與否何人決定?羈押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在適用上應從嚴處理。而1997年刑事訴訟法修法後,羈押改採「絕對法官保留」,僅法官有決定羈押與否的權限,檢察官只剩聲請羈押權而無決定羈押與否的權限。二、羈押程序如何進行?(一)偵查中羈押與審判中羈押的差別依刑事訴訟程序進行的先後,羈押可分為檢方進行案件調查時的「偵查中羈押」和起訴移交法院審理後的「審判中羈押」。偵查中的羈押是由檢察官提出聲請,再由法官進行准駁;而審判中的羈押則是由審理案件之法官單獨決定。(二)羈押程序如何審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1條...
問答
為什麼是我們被害人要證明對方是「違反被害人意願」,而不是那些加害者要證明我們有「積極同意」呢?
1、關於第一個問題,既然被害人確實被性侵,那麼怎麼還會成立誣告呢?還是說,他胡亂指摘是他人所為,但是也不知道加害人是誰。那此時觸犯誣告罪,也實質具備不法與罪責。2、強制性交罪之被害人應該具體描述行為人係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並進而實行性交行為。3、最後,行為人並不需要證明有獲得積極同意始得為性交行為,倘基於消極同意,亦屬合意性交。例如,當事人一邊說「不要!」,一邊寬衣解帶,此時即認為當事人具有消極(默示)同意。縱使沒有積極同意,亦得成立合意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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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裁定內容准許我取回個人物品,我該怎麼做?
圖1遇到家暴而離家,該怎麼向對方拿回自己的個人物品?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2條的立法目的,就是參酌強制執行法的規定,使警察機關可以將保護令所定必需品及相關憑證取交給被害人,以及在無法取交的情形下被害人可以採取的救濟措施。法條的立法目的雖良善,可一旦進入實務操作時卻發生矛盾的窘境。一、警察機關會以無執行力為由,拒絕陪同取交(將物品交還被害人)案例是目前實務上的一個爭議問題。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2條的規定,當A男獲得家事法庭的通常保護令,而且保護令裁定的主文內容有「相對人B女負有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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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EP12︱法科快報--可以告發自己嗎?告訴、告發、自首是什麼?
法科快報又來啦!本集節目將要來挑戰當週時事議題,歡迎各位聽眾朋友一起來聽節目、聊時事。也歡迎大家多給我們回饋,想要聽什麼問題也可以跟我們說喔!近期揭露權勢性騷擾、性犯罪的#metoo運動在臺灣持續發生中,其中有現任議員指控,遭到朱姓媒體人在聚餐場合2度摟腰、強吻,引起譁然。而後朱姓媒體人除了發文致歉之外,也PO出了一紙刑事告發狀,告發自己涉嫌犯罪,犯罪事實「由被害議員發表在Facebook上面」,引起了非常多法律上的討論,身為一名犯嫌,真的可以「告發自己」嗎?開啟偵查之門的行為,其實有「告訴」、「告發」、「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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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容許合意性交的年齡是幾歲?兩小無猜條款是什麼?
圖1對不同年齡的人性交,有不同的結果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因為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的前提是「違反其意願」,案例中A男、B女合意性交,顯然不屬於刑法第221條的範圍。乍看之下兩個人合意性交似乎沒有違法,但因為本案B女只有14歲,此時A男與B女性交,仍會成立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條文所稱14歲以上,也包括14歲在內。相反的,因為A男已經17歲,超過刑法第227條所定「未滿16歲」的上限,因此本案B女不構成犯罪(見圖1)。不過,探索性知識確實是成長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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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刑事程序中的有令狀搜索?
圖1你有聽過搜索票嗎?搜索票到底是什麼?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什麼是搜索?(見圖1)搜索是偵查機關為了發現被告、犯罪證據或其他法律上有規定可以沒收的物品,搜查被告或其他第三人的身體、物品、住宅或其他處所的強制處分。搜索之後通常緊接著對物品的扣押或是對人的拘捕,往往伴隨著對人民隱私權、財產權等基本權利的侵害,因此需藉由法律加以規範。二、什麼是有令狀搜索?依執行搜索時是否持有搜索票,搜索可區分為有令狀搜索及無令狀搜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28條:「搜索,應用搜索票。」可知我國以有令狀搜索為原則,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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