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作者群
訂閱電子報
支持我們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全站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專區
問答
有關校園霸凌事件中,班導師私自以手機攝影孩子與其他人的相處情況的適法性問題
前陣子我的孩子遭逢校園霸凌事件,經過調查判定霸凌成立。但是班導師在調查報告中自承曾以手機拍攝我的孩子與行為人間的相處情況,班導師因為未遵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於知悉後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通報,私自拍攝想對個人對此事件認定非屬霸凌做辯解。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68號判決中,法院認為未經家長同意而在教室內裝設錄影設備並側錄教室內上課情形,是侵害學生隱私權、人格權的行為,無論出於何種目的以及事後是否善盡保管資料的義務,都不影響侵害結果。因此該師針對學校考核會懲處申誡一次之救濟,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問答
刑事法官開庭中叫被告不要住台灣
您好,被告在開庭中提出其它國家的判例,以及請檢察官提出證明被告違反憲法第22條的證據,但是過程中,法官不斷的亂動怒,拍壓克力板還叫被告不要住台灣。個人覺得法官是有意在干擾被告的思緒,還在抱怨說我是下午第一個案子,後面的都不用審理了,但是大約才開20分鐘的庭,如果法官沒有打斷被告,應該可以更快結束。我想確認的是,法官可以這樣兇被告嗎?今天被告的平等權、自主決定權、隱私權被侵害,然而又沒有危害到公共利益以及社會安全,頂多就是被告自己受到傷害(但是沒有發生此事,也沒任何人受到傷害,因為自己家裡一人),可是...
問答
各地的夜市、市場的自治會、委員會,是怎麼運作的?要依據什麼法令來管理?
正在看電視節目夜市王,裡面會有各地夜市的攤商跟各地夜市的委員會主委出現。想請問,各地夜市委員會、自治會,要依據什麼法令來運作才會合法?每個夜市都一定要有主委嗎?那這樣的夜市自治組織,是法人嗎?可以成為訴訟程序的原告或被告嗎?謝謝
問答
當有限公司法人申請破產時,債務債權間的相應問題以及負責人所受影響
請問..A公司屬於有限公司型態,該公司僅有1位股東出資100%,如因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而此債務全部都可歸屬到僅有1家B公司法人所持有,意思是說,並沒有其他的債權人,請問若A公司進行破產程序的話,除了A公司依法其資本額必須負責債務清償外,負責人個人的財產也會被要求要拿出來清償嗎?再者,負責人的個人信用條件如私人貸款或是申辦信用卡也會受到牽連或是限制嗎?另外,負責人本身會遭法院處以限制令如限制住居或是限制出境嗎
問答
公寓出入口申請劃設紅線後,後續鄰居找里長申請塗銷的合法性
您好,我是社區某公寓住戶,因過去常有陌生車輛停放公寓前的主要出入口,曾向警察反應無果後,改以1999方式申訴,後續就交通局勘查後同樣劃設紅線。之後,事隔不到一月,接獲里長通知要簽署塗銷紅線申請,並提到我們家是最後一戶,整棟公寓其他住戶都已同意塗銷。過程中並未接到通知要住戶共同討論,也不曉得為何里長特別把我們留在最後,請問塗銷申請的程序是否有瑕疵?里長找議員真的就能影響交通局的劃設紅線嗎?此外,我的申訴個資是否洩漏?
問答
法律案經程序進入三讀表決,但三讀表決未通過,請問會怎麼辦?
問答
訴訟期間被告擅自修改標的物。管委會於訴訟期間未經同意就對公設進行施工。請問這樣管委會是否違反程序或觸法?感謝回覆。
問答
我覺得被吃了半天特休假 怎麼辦?
我知道滿半年有三天特休假滿一年有七天但我從去年113.01.22到職新公司到113.07.22滿半年只給我2.5天特休假後來詢問護理長說(可能)剩0.5天是明年給(公立醫院有休假獎金)後來醫院讓我們調了單位新的護理長才說公司是用{歷年制算法}後來我自行去行政部門詢問才告知是這樣算113.01.22~113.12.31只有2.5天特休假114.01.01到目前算6.5天特休假所以公司系統我只有7天特休假所以想要詢問這樣我的半天特休假可以要得回來嗎?為什麼公立醫院是用這樣算特休假和我認知市面上的勞工法條不會有衝突嗎?真的讓身為勞工的我好困惑
問答
法官揚言一定會對我從重量刑,我該怎麼辦?
我是一名很中性的女生,三年前我在一家做保健食品公司擔任行政資訊人員,工作內容是文書電腦作業出貨跟資訊系統維護,主管在我任職期間碰觸我的身體三次,但是我沒有向公司反應,因為那家公司是家族企業,我說了一定沒有人會理我,甚至還會遭到開除,起初我以為只有我碰到這樣的事,後來才知道也有其他女同事碰到跟我一樣的事,後來主管以我發簡訊騷擾公司其他同事為由開除我、反咬我是竄改人事出勤紀錄、塗改他的會計資料、並且在公司處處霸凌我,還逼我簽認罪書,並且揚言要貼在公司公告欄,我很害怕,所以我去警察局對他提性騷擾、恐嚇...
問答
請教學生行政爭訟流程問題
1.國教署的學生再申訴評議資料檢索,內有說明"不服...得於再申訴評議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問是向高等行政法庭提起還是向地方行政法庭提起呢?是否會因對象(國立學校學生、私立學校學生、市立學校學生...)或案件類型(懲處、成績、畢業...)而有所差異?2.依據教育部的訴願決定書查詢系統,案例顯示研究生、大學生、高中生等不同階段的學生,對訴願決定不服,得向OO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請問再申訴雖等同訴願,在後續流程上是否有所差異(高等行政訴訟庭或地方行政訴訟庭)?
問答
請問網路短片退休刑警教罰單申訴
他說收到民眾檢舉的罰單一定請警察去現場查證,只要時間地點有誤差就提告偽造文書,如果沒有辦法證明就會撤單,另一個是如果收到未禮讓行人的罰單,可以請警察先證明那個是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九條,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真的有用嗎?
問答
被他人查詢自己信用卡相關業務
在上班期間,突然收到簡訊簡訊內容是:「【國泰世華智能助理】身分驗證動態密碼XXXX-OOOOOO,可查詢信用卡相關業務,請於2分鐘內完成身分驗證程序。請勿提供他人以防詐騙。」並非詐騙簡訊,這在法律上算什麼責任?對方真的查詢成功又算什麼責任?
問答
一個人有債務,要選擇破產還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消債條例)的程序?
想知道對自然人來說,遇到龐大債務的時候,該怎麼辦?是不是有可能不一定要把債務全部還完?有聽說破產法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消債條例),但不確定這兩者有什麼不一樣、適用的條件是否有所不同,以及要還款的額度、要配合的權利義務,各自到哪邊。還是其實多半自然人都使用消債條例的制度了?謝謝。
問答
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
我有一台大型重機300cc被拖吊北投公有保管場。移置費和保管費用要依小型車費用收取,法源是依照機車費用收取。移置費與保管費是針對違規車輛所採取的行政措施的費用,並不是罰金。有到台北市1999陳述並附上法源材料。法源:修正日期:民國108年05月28日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9條車輛經移置、保管者,應收取移置費、保管費。但經查明為贓車者,不予收取。相關解釋令函1.令函文號: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96.12.10北市法一字第09632597000號函要旨:有關違反臺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如汽缸總排氣量55...
問答
依據我國憲法相關規定與大法官釋憲實務,下列敘述是否符合憲法意旨?理由為何?
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於審理訴訟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行政命令、判例,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皆得以之裁定停止訴訟程序,提具理由,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問答
法院清算
您好,我想請教公司辦理註銷後的法院清算相關問題我們公司為有限公司(成員:負責人+股東1人),預計今年辦理註銷登記,想請教以下問題。公司狀況:無盈餘,資產負債表帳上為負,無財產項目(購入設備都沒有超過8萬元),無外部負債、欠稅,公司資金缺口都是由負責人直接墊付的(無借據等,負責人沒有要追討/追究)1.請問以公司的財務狀況看,是否走法院聲報清算流程後勢必會因為帳上報表為負數導致聲請宣告破產?還是這兩個程序是分別不同的?以公司狀況應辦理哪一項?2.請問提交的報表帳上為虧損對於清算過程會有什麼影響?3.公司所採購之設備都沒...
問答
無尾巷因車頭被開單
停車位置在無尾巷底端。該處為袋狀迴車空間(或私有退縮地/前院平台),僅此一端與544巷銜接,另一端均為住戶圍牆/植栽終止,無任何出口,供鄰里迴車與住戶臨時停靠。我家在袋狀端點左側門前停車,仍留有中線與對側空間可進出迴轉,未妨礙通行。警方以「車頭未順向」開單;我方疑義在於:①該點是否屬法定「道路」範圍②就算屬道路,端點迴車區是否能硬套沿邊平行停車的順向規則③並有B女警未到場勘查仍開單之程序問題。
問答
事實行為+行政處分 的救濟
對機關兩個行為(事實行為+行政處分)提起救濟,結果判訴願不受理,請問接下來行政訴訟是各別提一個給付訴及一個克與義務之訴嗎?如果還有損害賠償,能否一起提出(再提一個給付之訴)?
問答
查獲時為槍支零件,經警員組裝改變成完整槍支,移送偵辦,該證據具證據力嗎?警員是否觸犯僞證罪,
108年5月新竹警察北上桃園於朋友的透天厝三樓房間電視櫃內暗格查獲槍械零件一批及改造,制式子彈七十幾顆,散彈四枚,我承認所有的物品都是我的。在搜索當時沒有一把組裝完整的槍支存在及扣押,是警員帶我回他們單位時,我拒絶組裝後是兩位警員戴乳膠手套從扣回的槍枝零件中組裝一把銀色改造手槍,拼湊出一把黑色改造手槍,將此組裝好的槍認定為我涉嫌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未經許可製造槍支及持有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案經桃檢偵結(完全依警方的移送資料辦案)以製造,持有槍支,子彈罪提起公訴,由桃院審理,在歷經不知何故...
問答
一般的行政櫃台工作(兼職)簽訂的勞動契約能夠強制要求必須得服務到甚麼時候嗎?
律師您好,想請問針對一般的行政櫃台工作(兼職)。資方能夠在勞動契約裡強制規定必須服務到甚麼時候嗎?並且規範如果提前離職必須付賠償金是否合法?這樣是不是就是變相的簽訂定期勞動契約?
‹
1
2
...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
推薦關鍵字
×
關鍵字
相關字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本網站使用 Cookies
繼續瀏覽代表您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
及
隱私條款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