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請問,我常在臺北某間飲料店內消費,偶爾會跟那間的老闆或店員聊天,聊天時有另一個常客在旁邊偷聽。我昨天晚上滑手機的時候發現那位常客的Threads個人帳號上常po我們所聊天的內容或者店內人員所聊天的內容。我想詢問對這樣的行為會不會有法律的問題。非常感謝~
問答
想詢問前陣子大地震花蓮慈雲山納骨塔的骨灰因此碎成一團,這種情形下家屬是否得依侵權行為向納骨塔請求身分法益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納骨塔是否有固定骨灰罈的作為義務?
問答
我在110年9月7日租車兩天,但還車是朋友去還的。兩個月後我收到很多紅單,但每一張都不是我駕駛的,甚至也不是我之前所租的車號,所以跟車行老闆聯絡,老闆卻說當初我朋友還車後,有換了一台車開走,將近2個月的時間裡換了很多台車,換車是我完全不知情的,所以當然不願負責,電話中那老闆語帶威脅的就是要我負責,想到當初我有證件給車行影印,所以會擔心人家找到家裡來的問題,所以就不跟他爭辯了,之後我也想過要找我朋友出面負責,但後來聽他家人說他去關了。事情就這樣一直沒有處理,沒想到欠了好幾十萬的紅單,我的駕照也被吊銷了,...
問答
2024/5/17中華民國台灣,國會中發生立委占據主席台及後續暴力行為,這並不是台灣第一次發生類似事件,且已受到國外不少評論,身為一位國人想知道現今台灣法律是否有限制國會議員做出此類不理智作為以維護國會秩序與形象的法規。
問答
請問如果先前將縣市政府主辦之競賽頒贈獎牌遺失,或是因其項目未頒發,於是打算自行訂製獎牌作為「個人紀念」使用,與獎狀相同,有縣長名稱敬贈以及正確日期,並符合以下:(1)符合名次事實,並無捏造名次(2)並無產生公開誤導他人之效果(3)無營利行為,僅個人收藏使用想詢問此行為是否有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之可能…
問答
因為之前被朋友一直推薦要去上這類的課程基於人情壓力當下就填寫報名表事後一直覺得怪怪的所以就先用延期的方式,後來跟窗口聯絡上後跟他說明我想要退費他的回覆是無法退費我跟他說當初有說不想上的話是可以退費的所以最後才選擇報名參加我有提出我當下報名完成沒有跟我說明相關退費問題也沒有提供我的報名資訊跟繳款證明(報名表上部分填寫的不是我親自全部寫完,有部分我是留空白的還有付款的當下是朋友幫我先代墊我再轉帳給朋友)上面有一點是報名7日後則無法退款依正常的課程通常都會說明相關資訊以確保雙方權益但我遲遲等不到他們的...
問答
本人於114年10月某日晚間,利用虛擬機(為防止中毒)發現並瀏覽了一個色情網站,點閱其中幾部成人色情內容後,發現該網站存在「分享給朋友獲得VIP」機制。因不願花費金錢,本人利用該網站的漏洞,將分享連結貼至虛擬機外的洋蔥瀏覽器之多個分頁上(具有創造假IP位址之功能),使該網站背後程式以為這是我分享予真人的結果。在利用漏洞獲得VIP資格並瀏覽數部影片之後,本人發覺該網站有部份影音之縮圖和標題包含兒少色情內容,彼時本人思慮不周,出於可悲的好奇心理,竟選擇(在未下載之情況下)於接下來數分鐘內快進瀏覽這些影音以確定是...
問答
以下行為違反了什麼法律?還是完全沒有違法?1.43歲的妍綾有駕照,但是她在PUB喝了酒,喝醉了不能開車,她就坐在她的特斯拉(這台特斯拉有自動駕駛功能)的「副駕駛座」上,然後把她的貓(是活的貓)放在駕駛座上,然後啟用特斯拉的自動駕駛功能,就這樣直接從PUB自動駕駛把妍緹跟她的貓送回家2.32歲的婧歆是妓女,本身就有在經營「性服務」的色情行業,一次性交5000元,而某天,婧歆的親哥哥(他知道經營的人就是婧歆,婧歆也知道嫖客就是她的親哥哥)付了婧歆5000元然後跟她性交3.24歲的婕涵去旅行時,她在古蹟上面刻下「婕涵到此一遊」...
問答
對機關兩個行為(事實行為+行政處分)提起救濟,結果判訴願不受理,請問接下來行政訴訟是各別提一個給付訴及一個克與義務之訴嗎?如果還有損害賠償,能否一起提出(再提一個給付之訴)?
問答
想請問媽媽帶4名子女身體問題因無法上班..(吃精神科藥近五年..目前子宮子癌3期開刀完沒多久)(小孩父親已過世五年多)然而大女兒聽信公司店家故意賣乖到自己成年後..店家教小孩辦理遺失身分證..離家出走前半年多又偷走單親媽媽跟兄弟姊妹的錢..老大知道我會提告他..所以他故意拖過六個月追訴期(所以一滿城年就離家了)這樣是否可以對成年小孩提出未扶養義務行為?
問答
保證人之責任從業人員因於任職期內,有違公司規定之情事如侵犯財物、公物、貸款、失職、疏忽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蒙受損失,該從業人員除依法追訴(刑事、民事)外,保證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與訴訟費用(包括律師費),並放棄抗辯權。聘僱契約書第一條契約期間(一)僱用乙方為甲方壹年定期契約的員工,契約期滿經甲方考核通過者,雙方同意本契約自動延續生效;但考核不合格者乙方同意自動離職。(五)雙方並約定自乙方到職日起三個月為試用期間。乙方於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得予以解除聘僱契約。雙方同意以補休方式處理(補充...
問答
去年10月兩人於網路電動認識,12月兩人第一次見面後,認定為男女友身分,女要男轉學考到自己學校(兩人不同城市),兒開始放棄原專業,想轉學考未成功,後來又教唆搬離原家庭到女網友城市就近,要兒半工半讀以利兩人發展,父母氣炸致電女網友,反被她嗆無權干涉她交友權利。女方父母雙亡無特定人管教,眼看兒不久滿18歲更無法管束,目前他已停止學習狀態,滿眼配合女友作息日夜顛倒,感覺準備滿18立刻飛往女友身邊,父母非常擔憂不理智行為,能怎麼辦?(非常無力😭)謝謝回覆🙏
問答
先前有人搭火車逃票並將其行為及自拍照Po上網(公開貼文,所有人都看得到),如果我截圖他的整篇貼文(包含他的自拍照)分享到其他社群平台,並附上文字:現在人犯錯好像都喜歡昭告天下,妳要嘛就補票不然就躲好,偏偏你要po上網被人家罵等語,並沒有情緒性人身攻擊字眼或公開其他個人資訊,如姓名學校或帳號名等。雖然他後續刪除貼文,但他並未要求我刪文,我也並不知悉他已將文章刪除,過了大約1-2週左右我自行發現他刪除貼文,所以我也把我分享的刪掉,這樣的過程是否有任何刑/民事違法疑慮?謝謝回答
問答
請問道交法第29條第1項責令改正或禁止行駛部分,同項第1、2款,係對裝載貨物及裝載整體物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部分說明,謝謝.一、如現有一車裝載貨物,該車有超重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3條規定但貨車超載應責令當場卸貨分裝,如無法當場卸貨分裝者,其超載重量未逾核定總重量百分之二十者,責令其於二小時內改正之,逾二小時不改正者,得連續舉發;其超載重量逾核定總重量百分之二十者,當場禁止其通行,此規範已說明貨物部分。二、如另一車裝載整體物且超重無法分裝,並且未向公路局申請路權,那麼是否依上述...
問答
社區規約第六條規定不得在公設區域及相鄰之牆面走道上下設置廣告,變更結構及影響視覺等類似行為,今社區設備委員(本身具有房仲身份)提議增設公告欄,並由他自行捐贈予社區,管委會同意其想法,並決議將公告欄設置在電梯牆面上,卻因公告欄格式過大改設置在梯間牆面上,由於該公告欄上有其服務房仲公司頭銜及其聯絡資訊,此行為已引起社區住戶反感,認為其已破壞牆面美觀具有圖利行為,並於日前在區權人大會上決議予以拆除,請問新管委會有權要求其設置者進行拆除嗎?其行為是否已違反社區規約?若其拒絕拆除可否報請主管機構進行裁決呢?
問答
在一篇以前男友、女方、男方這種稱呼關係的匿名文裡留了我對於文章有提及到的行為的看法「⌚️子立碑愛愛假拜拜」文章越來越多人看過於是有人把裡面的人物肉搜出來現在被肉搜出來的人要提告但當時我並不是在針對特定人物去做惡意攻擊只是留言區大家都在討論文章裡的行為所以我也對文章內容做出評論請問這樣會被起訴嗎?
問答
我在與網路的朋友聊天時,聊到要約出來見面,卻被平台說個人的訊息他們屏蔽了,不管是line的帳號還是地址等等的,要我們匯款35000元到他們指定的帳戶,然後等見到面以後會收取2000元當作服務費,剩餘的33000會退還我們,這種行為是可以的嗎?以及他們平台有權利監控聊天內容並且屏蔽我們輸入的個人訊息嗎?
問答
我阿公去年出院後生活不能自理住到我家,我伯父請了外籍看護工來我家照顧阿公。但是看護工幾乎每天都開視訊通話跟他家人朋友聊天,有時在客廳有時在廚房,我和家人經過就會入鏡,家裡環境也被拍的一清二楚。我覺得自己和家人的肖像權和隱私被侵犯了,有什麼法律依據可以請看護工停止這樣的行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