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作者群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懶人包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懶人包
全站
文章
專欄
問答
辭典
範本
專區
問答
可否改告其他罪名
您好,請問一個犯罪行為涉及強暴公然侮辱和強制罪,原先只提告公然侮辱,後來被檢方勸和撤告,但被告其實根本是演戲給檢察官看,庭外還表明我被耍了,請問還可以告強制嗎?又當初報案筆錄有寫被告行為另涉及妨害他人行使權利之強制罪(公訴罪),依刑事訴訟法228,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為何檢察官卻完全不理會?謝謝.
辭典
告訴
圖1告訴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犯罪被害人或是其他有權提出告訴的人,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並為請求追訴之意思表示。對於告訴乃論之罪而言,告訴,是一項追訴的條件。請參見「告訴乃論」一詞相關解說。 註腳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3條:「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刑事訴訟法第234條:「刑法第二百三十條之妨害風化罪,非...
文章
撿到流浪動物可以直接帶回家養嗎?領養前需知道的二三事
本文先從流浪動物的法律上地位切入討論:區分為有飼主和沒有飼主,而有不同的流程。其次,會接著說明實際撿到流浪動物時,如何判斷牠有沒有飼主,以及後續的處理方式。(見圖1)圖1撿到流浪動物可以直接帶回家養嗎?資料來源:饒菲/繪圖:Yen一、流浪動物有沒有飼主,法律地位結果大不同流浪動物通常可能會有下列兩種情形:(一)流浪動物有飼主,是「別人不慎遺失的寵物」1.有飼主的流浪動物是民法的「遺失物」儘管犬貓等動物在現代社會中被視為家庭成員,是許多人精神上的寄託,但依照現行法律和法院多數見解,動物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屬於...
問答
如果用諷刺方式說別人是物理學家構成公然侮辱和妨害名譽
之前因為他一直看不起我覺得我很笨,我在threads發說他是物理學家會構成公然侮辱和妨害名譽?
範本
行政訴訟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職務上應守秘密)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當現在或曾任公務員、中央民意代表,或是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的人,成為行政訴訟程序的證人的時候,可能需要這個範本,來拒絕證言;原則上,這類公務員、中央民意代表或是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的人作證時,如果涉及職務上應該要守密的事項,且不妨害國家「高度」機密時,他們的長官必須同意讓他們作證。拒絕證言的時候,要把拒絕的原因、事實,說明到讓法院相信大概是真實的程度。範本的來源行政訴訟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職務上應守秘密),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19),《證人拒絕證言陳明狀(職務上應守秘密...
文章
租約到期或提前終止,房客不遷出營業登記,該怎麼辦?
圖1租約到期後房客不遷營業登記,房東該怎麼辦?資料來源:李琬鈴/繪圖:Yen一、房東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止登記(見圖1)房子出租讓人做生意,在租約到期或提前終止後,房客已經搬走,明明沒有在原址營業了,但營業登記卻不遷走,也不註銷,導致房東可能被課徵較高的房屋稅及地價稅,該怎麼辦呢?其實,房東可以自力救濟,主動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止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特別提醒,本文討論的是房客將房屋用於「營業」的情形,若是居住用卻不遷出戶籍,請參考李琬鈴(2023),《租約到期或提前終止,房客不遷戶籍,該怎麼辦?》。二、先確認...
問答
侵犯肖像權妨害名譽
您好,我是新加入,請多指教,有關侵犯肖像權與妨害名譽方面的話,如何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呢?
文章
夫妻一方任意處置婚後財產怎麼辦?
在閱讀本站文章《要如何約定夫妻財產制?》後,您可以知道雖然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財產各歸各的、各管各的,但畢竟在夫妻分手時,仍可以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償或以不相當之對價讓與名下財產,也有脫產之嫌,法律上不能没有防範之道。為了使夫妻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例如:離婚、配偶死亡等情況)得以真正落實,法律上設計了三道保全措施:(見圖1)圖1夫妻一方脫產怎麼辦?資料來源:王如玄/繪圖:Yen一、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夫妻一方如果有不當減少婚後財產,以致產生侵...
辭典
廣義刑法
凡規定犯罪構成要件及效果(刑罰、保安處分、沒收)的刑事實體法,均可稱之,不限於中華民國刑法典,特別刑法均包括在內。例如:懲治走私條例(第3條至第10條有明文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規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8條至第20條有明文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規定)註腳按刑法第33條,刑罰主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及罰金;次按刑法第36條,刑罰從刑為褫奪公權。主刑可單獨執行,從刑需在主刑外另行宣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2747號刑事判決:「廣義刑法,泛指一切以犯罪與刑罰為...
文章
什麼是秘密保持命令?公司如何聲請以避免營業秘密曝光?
圖1關於秘密保持命令資料來源:黃蓮瑛、陳芝寰/繪圖:Yen一、什麼是秘密保持命令?(見圖1)秘密保持命令(也有簡稱「秘保令」)是由法院作成的一種裁定,要求特定的人對訴訟中會接觸到的營業秘密承擔保密的責任。(一)誰可以聲請?需要由營業秘密的持有人向法院聲請。(二)什麼情況下可以聲請?如果書狀中的內容跟證據等相關的訴訟資料,確實含有營業秘密持有人的營業秘密,為了避免營業秘密因為訴訟程序被公開、揭露,或被用在這個訴訟以外的地方,所以有必要聲請法院核發秘密保持命令用以限制在訴訟中能接觸到營業秘密的相關人公開或...
辭典
強制罪
透過強暴、脅迫的手段,限制他人的身心自由,迫使他人去做沒有義務要做的事情,或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所謂的「強暴」,是指對他人的身體施加有形的強制力。若是將強制力施加在物體上,間接影響他人的身體行動自由,例如為了阻止他人離去,把機車停在他人前面,導致他人無法前進,也可能構成強制罪。延伸閱讀:雷皓明、張學昌(2022),《哪些行為可能構成強制罪?》。法律百科問答(2021),《移動機車,是否構成強制罪》。註腳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第1項:「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
辭典
遺囑執行人
遺囑執行人是指執行遺囑的人,可能透過遺囑指定、親屬會議選定,或親屬會議不能選定時由法院指定的方式產生。遺產管理人主要的任務是編制遺產清冊、管理遺產,還有做執行上必要的行為(例如交付遺贈物、如果繼承人有妨害的行為要排除等)。註腳民法第1209條第1項:「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委託他人指定之。」民法第1211條:「遺囑未指定遺囑執行人,並未委託他人指定者,得由親屬會議選定之;不能由親屬會議選定時,得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之。」民法第1214條:「遺囑執行人就職後,於遺囑有關之財產,如有編製清冊之必要...
文章
要提起民事訴訟,到底要向哪一個法院提起呢?
全臺各縣市幾乎都有法院,想提起民事訴訟到底要向哪間法院提起,是提告前要先瞭解的問題。以下簡單說明民事訴訟法中關於管轄的原則:(見圖1)圖1民事訴訟該要向哪個法院提起?——管轄的原則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以原就被」原則(普通管轄)與「特別管轄」(一)「以原就被」原則「以原就被」是指「以『原告』去遷就於『被告』」,換句話說,原告要提起訴訟,必須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告。這個基本原則也可以稱為「普通管轄」。採用這個原則的理由之一在於避免濫訴,同時避免被告因出庭應訴而疲於奔命。例如,原告與被告彼此住...
辭典
管轄權
特定法院如果有審理一個案件的權限,就會說這個法院具有「管轄權」。而決定哪個法院有管轄權,則可能有不同的原因。以刑事案件來說,是不是屬於特定種類的刑事案件,或犯罪行為的地點、犯罪結果發生的地點、被告的所在地或住居所,都可能決定哪個法院有管轄權。而民事案件,則可能會依照涉及糾紛的不動產所在地、被告的住所地、侵權行為的行為發生地,甚至有時候是可以由當事人自己決定由哪間法院管轄。註腳刑事訴訟法第4條:「地方法院於刑事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左列案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
辭典
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是指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繼承人(被代位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就由他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人)代位繼承他的應繼分。代位繼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被代位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2. 被代位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3. 代位繼承人是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4.代位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延伸閱讀:林意紋(2022),《父母輩先過世,之後祖父母輩過世,孫輩可以繼承祖父母的遺產嗎?——代位繼承的意思與要件》。註腳民法第1140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
文章
一般侵權行為(二)
在上一篇有提到,根據民法第184條的規定而知,一般侵權行為的類型可以分為以下三種: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損害他人利益(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損害他人的權利、利益(民法第184條第2項)。第一種類型已在上一篇有做介紹,本篇將介紹剩下的兩種類型:一、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損害他人利益此種類型跟第一種類型的要件略有不同,說明如下:(一)客觀要件此類型為行為人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侵害被害人的「利益」,而導致被害人受有損害...
辭典
請求權
指的是一方請求他方為一定行為或不作為的權利。舉例來說,A欠B錢,B有權利請求A還錢,我們就會說B對A有一個「借款返還請求權」;或是A將自己的雜物堆置在B的花園,B可以請求A將雜物清空,此時B對A有一個「所有物侵害排除請求權」。註腳民法第478條:「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與人亦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民法第767條第1項:「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
辭典
正當法律程序
正當法律程序(dueprocessoflaw)起源於英美法系國家,臺灣的憲法、法律本來並沒有相關的規定,但大法官後來在司法院釋字第384號解釋引入,背景正好是臺灣解嚴後的時期,司法權藉此開始逐漸回應憲法對人權保障的要求。大法官引入這個概念時,參考美國實務將正當法律程序分為「程序面向」及「實質面向」:程序面:政府限制人民生命、自由或財產時,必須用法律規定相關程序,才是正當。實質面:法院審查法律內容時,要確保內容是公平,換言之,實質正當的要求指得是法律規定的內容不能僅因為程序正當,就可以完全不顧而侵害人權,避免惡法亦...
專區 - Podcast
小聊一下#14︱全戶都是你家?鄰居亂擺東西真的合法嗎?
隨著集合式住宅越來越普遍,跟鄰居之間的空間利用就會是許多人在意的問題。平常大家或許對走廊上、樓梯間的幾雙鞋不以為意,但公共空間可能出現的雜物千奇百怪,當遇到鄰居堆置或擺放的物品妨害到其他人的居住品質時,法律上可以怎麼處理呢? 曾經有人在公寓樓梯間擺出自己親人的遺照,嚇壞了其他的住戶;或者也曾有住戶會堆放如山的雜物、垃圾,讓其他住戶在空間跟氣味上都受到打擊。這時候能直接把東西清除掉嗎?還是得要先經過一些程序呢? 鄰居爭議第二章,主持人Yt與Henry將來接續聊聊那些鄰居相處時,關於空間利用的麻煩事,希望聽...
文章
什麼是準強盜罪?
依據刑法第329條規定:「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立法者對竊盜或搶奪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對身體自由與人身安全造成危險的情形,列舉3種經常導致強暴脅迫行為的具體事由,視為與強盜行為相同,而以準強盜罪重罰。也就是說,竊盜或搶奪之後,又做出保護贓物、逃避逮捕或湮滅罪證的行為,才會被論以準強盜罪。一、成立要件(一)行為人已著手竊盜或搶奪後,(二)行為人為了達成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之目的,當場施以強暴脅迫的行為。1.強暴脅迫行為在竊盜或搶奪後,當場實...
‹
1
2
...
84
85
86
87
88
89
90
...
106
107
›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法律百科於2026年5月1日起,停止更新。
請讀者留意網站內容及援引資料,是否與現行法令規定相符。感謝。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