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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職業災害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勞動基準法本身並未對職業災害加以定義,實務上通常會引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搭配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來認定職業災害,或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以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來認定勞動基準法上的職業災害。在具體判斷上則依「業務遂行性」、「業務起因性」二種概念依序判斷,若皆具備即構成職業災害。註腳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
問答
問題1:請問憲法第74條,和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8項,內容差在哪?又為何增修條文稱其74條不適用?問題2:有關4名立委貪污續押問題釋字435號:「……惟司法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及被害人權益,於必要時亦非不得依法行使「偵審之權限」。」4名現任立委涉嫌收賄案被北檢聲押獲准,未來立法院會期中面臨續押時是否徵詢立法院許可,台北地方法院指出,依據審判獨立,法官會妥當適用憲法規定。新聞: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68075司法機關於本案中,是否能依釋字435號解釋「為維護社會秩序」,「必要時」得直接行使「偵審權限」,毋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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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公司股東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等的規定,通過一定程序將自己的股權移轉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
問答
請問有關調查局進行刑事偵查時,以通知書傳喚證人,這個通知書的性質是甚麼?另外依刑事訴訟法第178條第1項之規定,證人無故未到會被處以「罰鍰」或「拘提」,如果不服的話又該怎麼提起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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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背書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在票據(匯票、本票或支票)上簽名,票據所規定之權利由背書人轉讓給被背書人。背書人既在票據上簽名,就應依票據所載文義負支付票據上金額款項之責任。註腳票據法第5條第1項:「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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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一名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將民眾丟棄、功能正常,殘值約32元的大同電鍋送給一名拾荒婦人,經檢舉後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產罪」,而受到偵辦。 此事件引發熱烈討論,促成法務部針對貪污治罪條例的修法提案,包含小額貪污可能免刑,以及擴大緩起訴適用範圍等方向。 然而這樣的事情並非第一次發生,過往也曾有清潔隊員將回收物分給拾荒長者,因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事件,最終雖然獲得緩刑,但也因此無法再任公務員。 貪污治罪條例立法之初,是為了「嚴懲貪污,澄清吏治」,但卻在包山包海的要件設計與極為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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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違的法律名詞小學堂又來啦!今天Henry和Jane要來和大家介紹「法律裡的那些時間」,包括刑法上的「追訴權時效」、「行刑權時效」,民法中的「消滅時效」、「除斥期間」,以及訴訟行為會涉及的「在途期間」。 它們分別代表什麼意義?與我們的權利行使有何相關?另外,近日法務部預告將修正「追訴權時效」的規定,修法草案寫了什麼呢?邀請您點開收聽鍵,一起來了解!#支持法律百科定期定額或單筆支持,讓知識自由傳遞https://pse.is/5qaxp4 -【我們聊了這些】.02:06什麼是「追訴權時效」與「行刑權時效」?.15:13「消滅時效」與「除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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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管理人的制度,目的是為了因應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因為一些原因,不行使職權,或是不能行使職權,藉著選出臨時管理人,來代行董事長及董事會職務,以維持公司運作。依據立法理由,董事會不能行使職權的情況,包括:董事死亡、辭職或當然解任,導致董事會無法召開行使職權;或是董事全體或大部分均遭法院假處分不能行使職權,或是未遭假處分執行的其他董事消極地不行使職權。臨時管理人的人選,受到法院控制,必須經由公司的利害關係人或是檢察官的聲請,由法院選出一人以上的臨時管理人。而當臨時管理人在執行職務的範圍內,就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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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於依民法婚姻相關規定登記結婚,具有婚姻關係的雙方的互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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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到有人說:我被人告上法院,是不是都要看法官自由心證啊,遇到好法官我就會無罪,遇到恐龍法官我就完了。「自由心證」在台灣已經成為一個貶義詞。它聽起來像是法官可以依照自己的好惡隨意判斷事情,每個進入審判系統案件的結果,都像是俄羅斯輪盤,法官可以隨機、恣意地做決定。但,真的是這樣嗎?一、自由心證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2條第1項:「法院為判決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項:「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在所有司法案件,關於事實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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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中的好聚好散,就是法律上的兩願離婚,又稱協議離婚,表示雙方都願意離婚,但離婚並不是二人口頭說了算,必須符合一定的要件才會發生離婚的效果:(見圖1)圖1離婚登記怎麼做才會生效?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兩願離婚的要件(一)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二)書面記載離婚協議、(三)至少二個證人簽名或蓋章(離婚的雙方必須在每個證人面前表示要離婚,證人的簽名才有用,不能只有單方去找證人表示要離婚)、(四)向戶政機關登記離婚(裁判離婚也要登記)。以上要件缺一不可,而其中最關鍵的登記離婚,究竟要向哪個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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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參與政府機關標案並得標,與政府機關之間需簽訂勞務採購契約的廠商會需要。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得標的廠商與政府機關間,需要有採購契約來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範本的來源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20),《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政府採購法第7條第3項:「本法所稱勞務,指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練、勞力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務。」政府採購法第63條:「I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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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集合式住宅越來越普遍,跟鄰居之間的空間利用就會是許多人在意的問題。平常大家或許對走廊上、樓梯間的幾雙鞋不以為意,但公共空間可能出現的雜物千奇百怪,當遇到鄰居堆置或擺放的物品妨害到其他人的居住品質時,法律上可以怎麼處理呢? 曾經有人在公寓樓梯間擺出自己親人的遺照,嚇壞了其他的住戶;或者也曾有住戶會堆放如山的雜物、垃圾,讓其他住戶在空間跟氣味上都受到打擊。這時候能直接把東西清除掉嗎?還是得要先經過一些程序呢? 鄰居爭議第二章,主持人Yt與Henry將來接續聊聊那些鄰居相處時,關於空間利用的麻煩事,希望聽...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有參加勞工保險的女性勞工(或其他依法參加勞保的女性被保險人),因為生育(包括分娩、早產)要向勞保局申請生育給付時,要填這份申請書。申請人必須參加勞保的天數滿足以下的一定期間: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範本的來源生育給付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0),《生育給付申請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下載勞保局的範例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I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有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或其他依法參加勞保的被保險人),因為傷病(包括職業傷病、普通傷病)不能工作沒有拿到原本的薪水,要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時,要填這份申請書。傷病給付是一種薪資補償的性質;如果是因為職業傷病(不包括普通傷病)需前往門診或住院,可以向勞保局另外申請醫療給付,可以參閱「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住院申請書」。範本的來源傷病給付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0),《傷病給付申請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下載勞保局的範例PDF檔(.pdf)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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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向警察謊報東西遭竊(沒指明誰偷的),也可能有誣告罪?資料來源:劉嘉宏/繪圖:Yen一、誣告罪有兩種(見圖1)誣告罪原則上分為「具體指定犯人誣告罪」與「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兩種。前者的相關說明筆者已經有撰文說明,這篇文章要探討的主題是後者。二、未指定犯人誣告罪的內容是什麼?(一)依刑法第171條第1項:「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這條規定一般稱為「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二)以下簡單解釋法條要件所謂「未指定犯人」是指告訴人在向檢警機關申告時,並沒有具體指...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想要將自己的土地或建物送給別人,或者受贈土地或建物的人會需要。按照民法規定,贈與是指將自己的財產無償送給別人的行為,而贈與土地或建物,會涉及到不動產的所有權變動,所以也有以書面方式訂定移轉所有權,以及土地權利變更登記的問題。二、範本的來源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n.d.),《土地建物所有權贈與移轉登記》,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民法第406條:「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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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史上佔有一席之地的經典電影《刺激1995》,敘述主角2人從身處監獄到獲得自由的過程,並強調人在苦難中仍抱持希望的信念。電影中相當篇幅描繪了監獄裡的生活,以及那些在牢獄中生存的群像,是值得回味再三的好作品。 電影中那些有血有肉的受刑人,在戲劇以外的現實生活中,卻是經常被唾棄的對象。「跟受刑人講什麼人權」、「做壞事活該關到死」、「花納稅錢養垃圾」,這些言論其實常見於跟犯罪、刑罰有關的新聞留言區。而法律到底是不是只保護壞人,或說是罔顧被害人的權益,也往往成為論戰的焦點。 雖然針對被害人的部份,有《犯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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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典中有許多條文會使用「視為」及「推定」兩個詞彙,本文將介紹兩者的區別。(見圖1)圖1法條中出現「視為」與「推定」,意思一樣嗎?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視為意思類似於「當作」。也就是立法者基於特定的立法目的,直接規定特定情況一定會發生特定效果,但這個效果不容許當事人事後舉證推翻。想像自己正坐在民法期末考的教室中,監考人員宣布:「作弊者以零分計算。鉛筆盒放在桌面者視為作弊。」這句話意思就是說,只要你將鉛筆盒放在桌上,我就直接當作是作弊,即便你將鉛筆盒打開辯稱裡面沒有任何紙條或註記(假設也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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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有名詞,目前一般人對於凶宅的概念都是以「房屋內是否有人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為標準。實務上,有關凶宅的買賣、糾紛非常的多,而內政部官員、民眾、房屋仲介,乃至法院的判決對於凶宅的見解也都不盡相同,這些現象與爭議往往都出自大家對於凶宅的定義及範圍認定有差異。因為有多種看法,內容較繁雜,以下先說明凶宅的定義,關於凶宅的範圍及買或租到凶宅可以主張的權利,請見另兩篇文章。一、目前法院對凶宅的認定(見圖1)圖1什麼是凶宅?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法院見解不一致目前法院受理這類凶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