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釋字第612號協同意見書,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之審查標準,第一點所提到之「憲法法官法」,為什麼要這樣形容?或這算是一種特殊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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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明確性原則,源自德國基本法(即德國憲法)第80條第1項的規定。這個原則是說立法機關如果要用委任立法的方式,授權行政機關發布法規命令,來作法律的補充,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當具體明確。民國82年2月的司法院釋字第313號解釋,最早援用了此一原則,針對當時的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關於載客罰則部分,認為法律授權有欠明確,與憲法第23條意旨不符,限期ㄧ年予以修正。從此以後,陸續作出多號解釋,審查法規命令的合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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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臺灣的大街小巷,違規停車的情景似乎已成日常風景。紅線停車、併排停車,甚至直接霸佔人行道,這些行為往往引發交通阻塞,影響用路人。然而,當違規停車遇上紅線標示不清,這樣的話政府還能罰錢嗎?一、來看大法官怎麼說(一)什麼是明確性原則?案例中A先生不開心的點在於:紅線這麼模糊,根本看不清,怎麼能拿來開罰?行政訴訟的過程中,他搬出了行政程序法第5條,強調行政機關的行為「應明確」,又稱「明確性原則」。不過,問題來了——畫紅線到底要「多明確」才算過關?針對這個問題,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432號」中給出了一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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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制定,應讓人民,也就是受規範者,可以預見,並且內容是可以被受規範者所理解。明確性原則的要求,不僅是對於法律,也包含所有一切國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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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當文創遇上法律:讀懂IP授權合約》之精選書摘。IP以字面意思來說是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Property)的縮寫,但除了智慧財產權中常見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授權以外,作者更進一步認為在文創產業中,如姓名、肖像等人格權也隨著社會活動而存在經濟價值,而不限於智慧財產權。文創產業中的IP經營與授權,有許多面向可以討論。 文/賴文智律師不同種類的IP應用的情境不同,以下介紹幾種文創領域較常出現的IP授權合約類型:一、圖像授權以角色為主的IP,絕大多數都會進行圖像授權,像是授權服飾業者製作T-Shirt、貼紙、外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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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法同時保護了著作權人以及整體文化發展的利益,在保障著作人的部分,按照保護的內容是比較難量化的名譽、聲望等人格利益,或是能在市場變現的經濟利益,又可分為「著作人格權」以及「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不能讓與或是授權給他人;而著作財產權則可讓與及授權,授權方式可分為「專屬授權」、「獨家授權」以及「非專屬授權」三種。(見圖1)圖1著作財產權有什麼授權方式?資料來源:李昕/繪圖:Yen二、案例中,將影集放到播放平台播出,會涉及A對影集的重製(如:影像處理、上字幕、剪接)及公開傳輸(如:透過網路在特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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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擁有商標權的人,想要將自己的商標授權給別人使用的時候,可以參考這個範本。按照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權人可以將自己所註冊的商標授權給別人,並可以約定以下事項:(一)授權的期間授權期間一旦結束,被授權人就不能再使用該商標。(二)採取專屬授權或非專屬授權專屬授權會讓商標權人無法使用該商標,只有被授權人可以使用;非專屬授權則是讓商標權人可以繼續使用商標、也可以另外授權給別人。(三)授權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區商標權人與被授權人之間可以約定,被授權人可以在哪些指定的地點使用該商標。(四)授...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具備專業知識,撰寫學術論文投稿到期刊的人會需要。專業學術論文屬於受到著作權法所保障的語文著作,學術論文的作者是享有著作權的人,投稿必須授權給學術期刊出版單位,讓出版單位可以用紙本或數位方式重製、發行等等。此範本是以非專屬授權方式授權給期刊出版單位。範本的來源關於學術論文非專屬授權的範本,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9),《學術論文非專屬授權之範例》,包含:作者在投稿時可能會需要附給期刊出版單位的文件:學術論文非專屬授權書(授權紙本版),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享有著作財產權的人,想要將著作財產權授權給他人利用(製作、銷售商品)的時候會需要。著作財產權,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可以授權給別人利用。而授權的方式,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可以分為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以及實務上的獨家授權。著作權人的權利會因為授權方式而有差異,想要將著作財產權授權給他人利用的著作權人,可以參考此範本,了解授權的細節與權利義務。範本的來源著作授權產銷商品契約範本,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5),《合約4_著作授權產銷商品》,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範...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原住民傳統的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的表達等智慧創作,經過向主管機關申請、准予登記,取得專用權。對於具有專用權的智慧創作,想要獲得專屬授權而利用的人,或是具有專用權而想要專屬授權出去的原住民族或部落,會需要這份契約範本。想要利用的人可以透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資訊網」查到專用權的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聯絡資訊,洽詢授權;雙方簽署完專屬授權契約後,記得檢附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原民會登記,專屬授權才會生效。專屬授權是指...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享有攝影著作的著作財產權的人,想要將自己的攝影著作授權給別人行使重製、發行等權利的時候會需要。著作的種類很多,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攝影著作也是受到保護的著作,著作權財產人可以授權給別人利用。而此範本是關於將攝影著作授權給別人時,雙方的權利義務,可供攝影著作的著作權人、被授權人參考。攝影授權契約範例的來源,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9),《攝影授權契約範例》,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著作權法第5條第5款:「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五、攝影著作。」 著作權法...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演講的內容,是受到著作權法所保障的語文著作,享有該語文著作的著作財產權人,想要將自己的語文著作授權給別人,讓別人可以行使重製、編輯、公開口述等權利時會需要。此範本是關於演講者將演講內容(屬於語文著作)授權給別人時,雙方的權利義務,可供語文著作的著作權人、被授權人參考。範本的來源演講著作權授權契約範例,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9),《演講著作權授權契約範例》,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著作權法第5條第1款:「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一、語文著作。」著作權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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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原住民傳統的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的表達等智慧創作,經過向主管機關申請、准予登記,取得專用權。對於具有專用權的智慧創作,想要獲得非專屬授權而利用的人,或是具有專用權而想要非專屬授權出去的原住民族或部落,會需要這份契約範本。想要利用的人可以透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資訊網」查到專用權的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聯絡資訊,洽詢授權。獲得非專屬授權的人只能自己利用,並不能再授權給第三人。如果需要專屬授權的權限,契約範本可以另外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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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下稱傳智條例)完成立法後,原住民族的歌謠、舞蹈、傳統服飾等智慧創作只要經過登記,就會受到傳智條例的保護,而不再是人人可以自由利用的「公共財」。因此,如果想要利用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創作,就務必要知道以下資訊:一、該怎麼知道哪些智慧創作已經取得專用權?要利用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的第一步,首先必須要確認此項智慧創作是否已經取得專用權,此時可以使用原住民族委員會建置的「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資訊網」進行查詢(如圖1)。在該網站中的「檢索資料庫」,以「族別」(如圖2)或智慧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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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享有著作財產權的人,想要將自己的著作財產權授權給別人行使,讓被授權的人具有根據該著作重製、發行中文平面紙本出版物(包括書籍、報章、雜誌)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可以授權給別人利用。而此範本是關於將著作內容授權給別人,發行紙本出版物時,雙方的權利義務,可供著作財產權人參考。範本的來源平面出版物著作財產權授權契約範例,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9),《平面出版物著作財產權授權契約範例》,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著作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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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非專屬授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著作財產權人可以把權利授權給不同對象。非專屬授權是最常見的授權方式,若契約有授權的意思,但沒有明確約定為獨家授權或專屬授權,都會被歸類為非專屬授權(著作權法第37條)。 註腳 著作權法第37條:「I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II前項授權不因著作財產權人嗣後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或再為授權而受影響。III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將其被授與之權利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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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專屬授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取得專屬授權的人在被授權的範圍內,地位形同著作財產權人,可以排除他人(包含著作財產權人)行使授權範圍內的權利(著作權法第37條)。 註腳著作權法第37條:「I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II前項授權不因著作財產權人嗣後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或再為授權而受影響。III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將其被授與之權利再授權第三人利用。IV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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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雇主終止契約應該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當雇主有法定事由可以終止契約,考量憲法保障勞工工作權的意旨,如果可以期待雇主利用其他措施替代(例如懲戒、調職等)會更妥適時,就不應該採取終止契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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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事項包括利用的地點區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著作權法第37條)。 註腳著作權法第37條:「I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II前項授權不因著作財產權人嗣後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或再為授權而受影響。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將其被授與之權利再授權第三人利用。III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並得以自己名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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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投保者、商業保險公司以及投保者曾去過的醫療機構當每個人需要投保商業保險,或是需要申請變更商業保險契約內容(例如補告知、轉換契約或是增加保險金額)時,由於保險公司會需要知道每個人的健康狀況,來判斷是否同意承保或變更契約內容,因此有時候會需要投保者的病歷。然而,病歷是受到特別保護的個人資料,因此保險公司必須先經過投保者的書面同意,才可以調閱,因此,這個時候投保者、商業保險公司,以及涉及的醫療機構,都有可能需要了解衛生福利部於2014年發布的「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範本」。內容無論是個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