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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文章第(三)篇說到了「嚴格證明法則」。而判斷事實所憑的證據,除了要具備前面第(四)篇所說的「證據能力」之外,還必須經過合法調查,才能夠評估證據的價值(也就是「證明力」)。否則無從認定某項證據究竟能不能證明待證事實的存在。檢察官(或自訴人)在刑事審判庭上先要陳述起訴要旨,審判長隨即告知被告涉嫌罪名、緘默權、辯護人選任權、調查有利證據請求權等權利,然後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88條規定,開始調查證據。此項過程的法律專業用語,稱作「踐行調查證據程序」。以下簡略說明:一、證據從哪裡來?調查證據是由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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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進入現代的教育現場,不只是學生之間的衝突,師生之間的衝突也越來越多,但是因為沒有直接的錄影證據,常常陷入羅生門,無法釐清是非曲直。因此,在校園裡衍生出了「教室內是否要裝設監視器」的議題,尤其具有教育職責的老師,或許更希望藉此作為客觀依據,來釐清衝突事件中該由誰負責。然而,在教室內裝監視器,卻可能涉及侵害學生的隱私權。二、教室內可以裝監視器嗎?法院怎麼說?(一)隱私權受憲法保障為了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的自主控制,隱私權雖然不是憲法所列舉的權利,但是屬於憲法第22條所保障的基...
問答
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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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兒園最多可以收幾人?超收有什麼法律責任?(一)善用網路查詢幼兒園招收人數為了使每一個孩童在幼兒園內有足夠的、健康的活動空間,政府會根據個別幼兒園場地大小等因素,事先核定每個幼兒園可以招收孩童的總數量。民眾可以透過全國教保資訊網的「基本資料查詢」系統,查詢特定幼兒園被政府核准的「核定人數」是多少,也就是這間幼兒園總共可以招收的孩童人數,超收就是違法行為。(二)每班人數也有上限除了幼兒園的招收總人數有上限,考慮孩童的身心發展以及照顧上的周全,政府規定在個別幼兒園班級,也必須同時符合孩童人數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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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的種類我國刑法規定的「刑」可以分為「主刑」及「從刑」。主刑包括生命刑(死刑)、自由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與財產刑(罰金);從刑則只有「褫奪公權」一種(圖1)。   圖1:刑的種類資料來源:作者自繪。以下會介紹自由刑中的兩種類型:「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一)有期徒刑既然稱為「有期」徒刑,就表示徒刑有一定的期間,原則上是「2個月以上15年以下」。不過,若個案有特別情事而能依法減刑的話,例如:未遂犯和幫助犯,得分別依照既遂犯和正犯的刑度減輕,這時就可以減到不滿2個月;甚至於當犯罪的情形...
問答
父母親在小孩成年之前具有管教權,請問與體罰相關的權限有多大?是體罰一律禁止還是有限度的體罰是被允許的?如果是有限度的,那其界線又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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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各位想想:你帶著一家老小出了門,開著愛車還唱著歌,忽然就被警察攔了!這時警察要求你們下車,並且開始在車上到處翻找,甚至打開所有的收納箱、拆開夾層,面對這樣的陣仗,你該怎麼辦?(見圖1)圖1警察要來搜車廂或包包時可以拒絕嗎?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二、「檢查」與「搜索」性質大不同警察攔停車輛之後,可以隨便在車輛裡翻箱倒櫃查找可疑物品嗎?可以對人搜身嗎?要釐清這些問題,就要先了解「檢查」和「搜索」的區別。(一)什麼是「檢查」?所謂「檢查」,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2項規定,警察在合理懷疑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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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清償期間屆滿,債務人卻不還款,導致債權人直接向保證人求償,該怎麼辦?(見圖1)圖1一般保證人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義務?資料來源:呂紹瑋/繪圖:Yen一、什麼是民法上的保證?依據民法第739條規定,保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責任的一種契約。而判斷是否為保證契約時,應該由契約的內容檢視,尤其要注意的是,保證是為他人債務擔保,如果是為自己債務做擔保,就不屬於民法第739條規定的保證。因此,可以歸納保證契約應該具備以下3個特質:(一)保證人與債權人締結的契約。(二)保證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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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噪音?什麼是管制區?為了維護國民健康及提高國民生活品質,從1983年起,我國制定有噪音管制法,明定噪音就是「超過管制標準的聲音」,並授權由各地區直轄縣市主管機關依據各自管轄範圍內的噪音狀況,劃定並公告各類噪音管制區,進而對不同類型的管制區制定不同的管制標準。管制區的劃分方式,實務認為是綜合該地區使用現況及住宅、工商密集程度差異,本於各地區的需求劃分為以下4類:第一類:環境亟需安寧的地區。第二類: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的地區。第三類:以住宅使用為主,但混合商業或工業等使用,且需維護其住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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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直轄市、縣(市)認定現有巷道的標準我們在第二篇討論了「既成道路(巷道)」的定義,但如果是「現有巷道」在建築法或建築設計規則中沒有定義,而是授權地方政府在自治條例或自治規則中訂定。筆者在系列第一篇就提及,現行各地方政府的建管實務認定現有巷道時,是把司法院釋字第400號解釋所指的「既成道路」包含進去,所以現有巷道中會有屬於既成道路(巷道)跟不屬於的。依照學者的彙整歸納,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形,就可能會被地方政府認定為現有巷道:(一)供公眾通行,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巷道。(二)於特定時間以前,曾指定建...
問答
我想送一點紅包給公務員,會有問題嗎?什麼行為,會成立對公務員行賄罪?這裡的「公務員」包括哪些人?我如果不是送錢,而是其他利益,還會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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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名登記的意思所謂「借名登記」,顧名思義,就是將自己的財產「借」別人的「名」字來辦理登記,但還是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是一種以雙方信任為基礎的契約關係。出借名字的人(也就是形式所有人)稱為「出名人」,向他人借名字的人(也就是實質所有人)則稱為「借名人」。我國法律雖然沒有將借名登記契約明文規定在民法中,但也沒有禁止借名登記的行為。二、出名人自行出售、處分財產,有效嗎?(一)債權行為債權契約的成立本來就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所以即便不是實質所有人的B私自與C成立豪宅的買賣契約,仍會有效。(二)物權...
辭典
圖1沒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國家使用強制力,剝奪犯罪人或是犯罪人以外的人對於跟犯罪有關的東西的所有權,就是沒收。按照現行法規,是除了刑罰、保安處分以外的措施。從沒收的東西來說,可以分成針對違法物品的「違禁物沒收」;針對犯罪時所使用的工具或產物的「犯罪物沒收」;還有針對犯罪得到不法利益的「利得沒收」。以沒收的對象來說,可以分成對犯罪行為人的沒收,以及「第三人沒收」。延伸閱讀:王聖傑(2020),《沒收制度介紹》。    註腳王皇玉(2017),《刑法總則》,修訂3版,頁645。參考2015年中華民國刑法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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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民眾遭遇到法律問題,例如收到法院的傳票、對造的存證信函、或是對方律師寄來的書狀時,多數人的第一個想法,就是上網搜尋資料,希望能尋求律師或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或建議。而民眾面對法律問題總是心中忐忑不安,經常會詢問:他的案件會不會贏?能不能夠無罪?贏的機率有多少?通常律師不會給予百分之百的肯定答案,但卻有些人敢說:「絕對沒問題,包在他身上!」究竟是為什麼呢?一、律師依法不能給當事人保證律師法規定,律師從事律師職務,必須遵守律師倫理規範的要求。而全國律師聯合會依律師法所訂定的「律師倫理規範」第29條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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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見圖1)圖1怎麼樣算是非法持有槍枝?資料來源:杜昀浩/繪圖:Yen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有規定不可以非法持有槍枝,所以如果符合以下的要件,就會成立非法持有槍枝罪:(一)未經許可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情況。如果是經過主管機關許可,那麼是可以合法持有槍械的,例如動保團體為了保育動物安全申請持有麻醉槍、射擊運動的團體和會員申請持有射擊槍枝等等。(二)槍枝槍枝必須具備「殺傷力」。依照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殺傷力」指的是在適當距離中進行射擊,槍枝的子彈能夠射入人體皮面層來做判斷。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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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當文創遇上法律:從匠人到企業》之精選書摘,原標題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執行長……,這些職位有何不同?〉,說明一間公司可能會有哪些成員、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來維持公司的營運。文/劉承慶律師公司的成員除了有股東外,還需要經營團隊負責進行公司的營運。經營團隊的成員有些兼具有股東身分,但也可能有不少成員是股東以外的人員。公司經營團隊的職銜,不外乎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執行長等名義,有時還會冒出個監察人來,這些職位到底有什麼意義?安排上有沒有要注意的地方?創新創業者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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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是什麼?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什麼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見圖1)所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依公司法第282條第1項規定,是指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的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了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等情況,但這家公司又還具有重建更生的希望及可能,此時這家公司本身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對公司裁定准予重整。而重整的目的在於協調債權人、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是一種使陷於困境中的公司得以維持與更新事業的制度。二、誰可以向法院聲請公司重整?依公司法第282條第1項之規定,...
辭典
規定在刑法第310條,指有散布於公眾的目的,而陳述貶低他人名譽的事實。 註腳刑法第310條:「I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II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III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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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寓大廈外牆磁磚掉落砸壞我的東西,怎麼辦?資料來源:黃蓮瑛、葉子齊/繪圖:Yen一、公寓大廈的外牆歸誰所有?由誰管理?(見圖1)(一)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變更外牆面構造的行為,必須受到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限制,而不能由區分所有權人(下稱「區權人」)任意加以使用或變更。由此可知,外牆並不是公寓大廈區權人的專有部分,而是屬於共用部分。既然外牆屬於共用部分,則外牆的所有權由全體區權人共同享有。也有法院見解從不同角度觀察,認為外牆涵蓋整個公寓大廈,是整棟建築物都不可...
辭典
圖1證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院用來審判雙方當事人誰講得有道理,或是一個人是不是有罪、該不該受刑事處罰的依據。證據原則上必須是客觀上可以檢驗真實或虛假的事物或言語,而不單純是個人主觀的意見或猜測。證據在法律上的問題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是證據能力,是指事物或言語是否能當作證據(刑事程序的證據能力要求會比民事程序更高);第二則是證據價值(或稱證明力),是指該事物或言語對於事實的證明力道或程度有多大。延伸閱讀:黃郁真(2020),《違法取得的證據不一定可以拿來用——刑事程序中的證據能力》。黃蓮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