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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的情形,可以不適用七日鑑賞期的規定,其中合理例外的情形,交由行政院為具體規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據此規定的「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已從2016年1月1日起便開始施行,並在第2條明文規定排除的七種情形。 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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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針對消費者與特定行業業者之間的定型化契約,各主管機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應該遵守的事項,可能是必須在契約中記載的事項,也可能是不可以出現在契約中的事項,例如依照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定型化契約不可以約定承租人不可以申報租賃費用、不可以遷入戶籍,以及必須繳回契約書等。定型化契約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違反部分無效;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業者未於定型化契約中記載,這個事項仍然會構成契約的內容。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為預...
問答
在租賃契約中,如若出現應記載而未記載「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項有關任意終止租約之約定時,所進行的強制填補(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5項),會被解釋成「得」任意終止租約,還是「不得」任意終止租約呢?亦或是會回到兩造需協商?以上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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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定型化契約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按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9款規定,定型化契約是「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立之契約。」現代社會消費交易大量,多半不採傳統雙方個別一對一討論契約細節的交易模式。企業經營者為了節省成本、增加效率,會事先擬定契約交易條款的範本,以此範本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定契約。這樣的範本契約,就是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容易使消費者不理解或無法深究其內容,進而陷於契約不平等條款當中,因此消費者保護法特別對定型化契約有所規範,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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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企業經營者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規定,是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的業者。業者無論是公司、團體或是個人,只要有從事營業行為,都算是企業經營者。 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2款:「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n.d.),《015.何謂企業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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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包含特定多數人、不特定多數人,法院實務曾有見解,三個人以上的場合,就可以算是多數人;但也有法律直接規定多數人是指超過10人。刑法上,多數人是「公然」的要件之一,最常見的就是公然侮辱。法律立法的例子還有: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被害之多數人。延伸閱讀:1.李侑宸(2021),《公然侮辱罪的「公然」是什麼意思?在網路遊戲聊天室、社群媒體等網路空間裡罵人是所謂的「公然」嗎?》。2.蔡文元(2020),《什麼是公然侮辱罪?》。3.紀欣宜(2020),《線上遊戲中亂罵人是否成立公然侮辱?》。註腳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易字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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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須符合安全性的要求。若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危害到消費者的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時,企業經營者應賠償消費者的損害。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I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II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III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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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視、閱讀、仔細考慮契約的時間。因消費者如果沒有時間好好仔細閱讀契約內容就倉促簽約,容易陷入企業經營者所提供定型化契約內不公平條款的風險,因此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第一項);並規定審閱期間的權利不能以定型化契約條款拋棄(第二項)。 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I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II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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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調解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發生紛爭(糾紛、爭議)的雙方當事人,經由調解委員居中調解(協調、勸解),互相讓步,達成共識,取得一項彼此同意接受的解決方案。這個和諧處理的方法及其過程,稱之為調解。調解的應用範圍很廣泛,散見在許多法律之中:詳見民事訴訟法第2編第2章,家事事件法第2編,商業事件審理法第2章,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章,勞動事件法第2章,著作權法第5章,刑事訴訟法第271條之4,消費者保護法第5章第1節,行政訴訟法第2編第1章第8節,鄉鎮市調解條例各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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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消費者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指的是為了直接獲得商品或服務,而從事交易行為的人。但是,現在的交易型態越來越多元,為了與生產過程中購買商品或服務而從事交易的人區分,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說明,「消費」的定義要再一步限縮成不再用於生產的「最終消費」,從事這種消費行為的人才是消費者。 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款:「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n.d.),《013.何謂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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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賃的關係中,房東為了維持房子的整潔與安寧,以及兼顧各個房客共同生活的秩序,常會訂定所謂的「生活公約」;又如果房客所承租的房屋屬於公寓大廈,該公寓大廈通常也會有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的「規約」存在。這些生活公約或公寓大廈規約在租賃契約中有什麼效果?房東可不可以因為房客違反規約而提前終止租約?這些問題可以區分以下幾點來說明:(見圖1)圖1房客如果違反生活公約或公寓大廈規約,房東可以請房客搬走?資料來源:王綱/繪圖:Yen一、生活公約或公寓大廈規約在租賃契約上的效力(一)生活公約租賃契約是存在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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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泛舟、溯溪、攀岩或其他具有高危險性的活動,有些業者會要求活動參與者簽署「免責聲明」。這種類似生死狀的文件,是否簽了就必須一切自負其責,而業者一點責任也沒有?可不一定。(見圖1)圖1顧客簽下生死狀,業者責任就不用扛嗎?資料來源:張學昌/繪圖:Yen一、免責聲明的法律效力免責聲明,一般指記載業者對活動產生的風險不負責任的聲明書、同意書或契約,根據條款的不同,可能表示著參加活動的簽署人自願拋棄對業者的求償權,或是免除業者應負擔的責任。例如「本人同意免除甲方一切責任」、「本人願承擔發生之所有風險,甲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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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篇文章中,我們花了很多篇幅討論房客A自殺後,房東B可能可以主張哪些規定,接下來要討論的是,即使B成功找到法律上的規定,但A已經過世了,B要怎麼獲得賠償呢?又或者B能不能在事前有一些措施,讓憾事不幸發生時,可以降低自己的損害呢?一、B是否可以向A的繼承人求償?本系列文章的案例事實,是承租人A在租屋處內自殺,造成房東B的利益受到損害,並不是A的繼承人(案例中,即A的父母)侵害B的利益,B真的可以向A的父母求償嗎?關於這一點解析如下:(一)民法繼承相關規定按照目前的民法規定,繼承人在死者(被繼承人)過世之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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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學生及他的家庭,可能會因為一場意外事故造成龐大的經濟負擔,或因為突來的疾病而中斷學業,因此過去政府就已經依據法律的授權頒訂辦法,實施學生團體保險政策(下稱:學保)。但過去的學保制度依照相關辦法,是招標委託保險公司在商業保險的架構下運作。因為承保條件比較寬鬆,理賠率又高,造成保費收入不足以支付理賠金額,民間保險公司承接辦理的意願低落;再加上各級學校散落在不同縣市,保險公司也因此需要比較多的服務據點,才能夠滿足服務需求與理賠事宜,因此有能力承作的保險公司並不多。為了改善這些問題,我國透過制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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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售屋簡介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3款,預售屋是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房屋交易除了新屋買賣與中古屋買賣,以預售屋方式買賣房屋也是常見的交易方式。本篇就要來討論預售屋可能產生的爭議。二、兩個常見爭議(一)廣告不實由於預售屋尚未建造完成,買家無法親自確認,賣家往往以誇張廣告來吸引買家購買。為保護買家不被廣告所誤導,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分別有對此規定。依照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事業(也就是賣家)不可以對足以影響交易是否成交的事項,以虛偽不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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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租約簽約注意事項日常生活中簽訂房屋租約,有時是為了居住用,有時是供開店、營業用。為求實用性,本文著重介紹一般人簽訂供「居住用」及供「小店面使用」的房屋租約時,需要注意的事情。至於商業辦公大樓等其他用途的租約,可能有一些不同的放寬或限制,請特別留意。(見圖1)圖1簽訂房屋租約(居住、小店面使用)的注意事項資料來源:黃蓮瑛、徐品軒/繪圖:Yen(一)確認出租人有權出租簽訂房屋租約,第一步就是要確認出租人是有權利出租的人。承租人可以請出租人出具房屋稅單、稅籍證明、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等,來證明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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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會介紹特殊侵權行為剩下的類型,也就是非人的侵權行為(民法第190條、第191條)以及其他類型(民法第191條之1至第191條之3)。(見圖1)圖1負有特殊侵權責任的人資料來源:林意紋/繪圖:Yen一、非人的侵權行為(一)動物占有人的侵權責任1.條文說明依照民法第190條第1項前段可知,動物占有人要為其所占有的動物的加害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之所以會有動物占有人的侵權責任的規定,理由在於,動物占有人對於該動物具有相當的管束能力,因此,當該動物損害他人時,本應由動物占有人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而條文中所指的動物占有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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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信用卡的普及,越來越多人只帶著幾張卡便出門消費,儘管便利,但也因為卡片面積小,很有可能不小心就遺失了自己的信用卡,一旦卡片遺失,會產生被有心人盜刷的風險,為了避免憾事發生,持卡人發現信用卡遺失時該怎麼辦?遺失後的盜刷費用,持卡人要負擔什麼樣的責任?一、遺失信用卡後要進行的動作:掛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針對信用卡的持卡人和發卡銀行之間的信用卡權利義務關係,公布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有例如持卡人有妥善保管卡片的義務、契約中不可以記載廣告僅供參考等等。發卡銀行與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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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報稅是義務,房東禁止房客申報租賃支出,已經違法在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租屋房客可以透過「房屋租金支出」的列舉扣除額來節稅,每戶最多有12萬元的扣除額。但房客申報租賃支出的同時,房東相對就會有一筆租金收入,從而導致房東的納稅額變高!因此坊間常會聽到房東要求房客不要申報租賃支出,但這是合法的嗎?依所得稅法第2條第1項:「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所以房東要求房客不要申報租賃支出、隱藏自己收入的行為,其實是逃稅的違法行為!此外,內政部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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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運動賽事轉播有著作權嗎?運動競技賽事中的選手在球場、競技場、或電腦遊戲內激烈一較高下,非展演型態的運動賽事「本身」不是文學、藝術、科學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或表演,不會被認為是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然而較大規模的賽事現場會準備多臺攝影機,錄製包含多位選手在不同角度及時刻特寫鏡頭、精彩球路或對戰、主播講評、教練在場邊指導或下戰術的情形、現場觀眾的反應……等。多視角與共時性的攝影鏡頭才能完整記錄前述所有場景,以讓不在現場的觀眾也能滿足觀賽體驗,擴大運動賽事觸及度。導播或技術人員以攝影機錄下賽事現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