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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假訊息誤導他人,而他人因為相信假訊息而交付所持有的財物。
專欄
為了抗制日益猖獗的詐騙集團,刑事法規作為保護法益的規範,能否發揮功能,是相當重要的一環。面對與日俱增的詐欺案件與受害者,近年刑事處罰規範的修正如火如荼,尤其明顯朝向重刑化的趨勢,與人民法感情若合符節。然而這樣的方向是否真能發揮功能?本篇文章將簡介詐欺犯罪行為人的相關法律責任,包含刑法詐欺罪章、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以及甫於2024年正式上路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規範(如附表1),並邀讀者一同思考,刑罰的輕重之間如何取捨。表1詐騙集團成員所涉法規與罰則資料來源:作者彙整/繪圖:Yen◎真假詐欺?談...
專欄
希臘神話中,因為欺騙諸神而被懲罰的薛西弗斯,推著永遠會掉下來的大石,而讓「薛西弗斯的石頭」成了沒有盡頭又徒勞無功的形容詞。而這儼然是近年司法、偵查機關對抗詐欺犯罪的寫照,除了辦不勝辦的基層車手、提供人頭帳戶者以外,政府機關的宣導對於減緩詐欺的效果似乎也有限。詐欺犯罪究竟造成社會多嚴重的負擔?打擊詐欺犯罪的困難從何而來?而各種對抗詐欺犯罪的嘗試,是否能達成目的呢?本文將與大家一起關心詐欺犯罪的現況,並邀您一起觀察法律與政策面的展望。◎我們真的生活在「詐騙之島」上嗎?談詐欺犯罪的現況隨著詐騙集團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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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詐欺罪?什麼是詐欺犯的幫助犯?為了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所有,用詐術讓人將本人或第三人的物交付的話,會觸犯刑法第339條的詐欺罪。如果是幫助詐欺犯實行犯罪行為的人,則是會成為詐欺犯的幫助犯,幫助犯所受的刑罰,只是可以比詐欺犯的正犯輕一點而已,而且在法律上仍然被認為是犯罪成員,所以還必須和正犯一起對被害人負擔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二、在實務上常看到因為一時疏忽而淪為詐欺幫助犯大致可分為下列三種:(見圖1)圖1如何避免成為詐欺罪的幫助犯?資料來源:葉鞠萱/繪圖:Yen(一)誤信詐欺集團為民間貸款代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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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詐欺犯罪時,往往會強調「預防勝於治療」,事前辨識並阻止詐騙,相較於事後處理更為有效。而錯過「預防」階段的詐騙被害人,其處境相當嚴苛、無力,既有的法律手段對於被害人而言仍缺乏效果,即使檢警、法官在既有制度下努力作為,對被害人的幫助也極其有限。現行制度下被害人可以嘗試哪些途徑?又面臨到何種困難,讓詐欺被害人無法取回應有的財產?本篇文章將與讀者一起來了解更多,也期許相關制度不斷改進,令被害人的處境不再如此艱難。◎與詐騙集團間的持久戰如果不幸遭到詐欺,可以怎麼做呢?基於詐欺案件數量如過江之鯽,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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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詐欺就在你我身邊從投資陷阱、假網拍詐騙,到假愛情交友,甚至是經典的「猜猜我是誰」,法律上看似簡單的「施用詐術」的要件,在現實中卻有一百種不同的面貌,攻擊人性的各種弱點。學習如何辨識、揭穿這些手法,是相當重要的事情。面對層出不窮的詐騙手法,我們可以怎麼辦?本篇文章將簡介各種詐騙手法如何運作,與讀者一起深入了解這些常見的詐騙手法,以及辨識詐騙手法的撇步。本系列專題很榮幸請到雲林地方法院王子榮法官,一起討論關於詐欺的歷史:「詐欺輸出的源頭來自臺中。大概在民國八十幾年時在臺中出現、發跡,是很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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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欺罪的基本概念詐欺罪客觀上有4個步驟,步驟之間要有因果關係:①針對可以驗證真偽的事實,傳達錯誤的訊息給被害人;②讓被害人因此上當後;③交付財產或利益給犯罪行為人,④且被害人受到整體財產的損失。另外,行為人心中也必須要知道他是在向被害人傳達錯誤訊息,詐取原本不該屬於自己的錢財。二、「有拜有保佑」是所謂的「詐術」嗎?(見圖1)圖1求神問卜不靈驗,有詐欺罪的問題嗎?資料來源:王琮儀/繪圖:Yen(一)神明歸不歸法院管?因為信仰而從事特定儀式活動,是很常見的現象。例如到教會禮拜、到廟宇進香。而有付出金錢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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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隨著科技發展,電話、網路詐騙事件層出不窮,都是人們可以想像的典型詐欺罪,然而,除了詐騙集團「做特定行為」使人受騙,還有另一種詐欺是由詐欺的一方「不做特定行為」而使人受騙,此時重點在於如何解釋法條中的「詐術」,使得就算消極地沒有做特定行為(不作為),也可能成立詐欺罪。(見圖1)圖1有義務告知卻不告知對方買到假貨了,也會成立詐欺罪嗎?資料來源:黃郁真/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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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怎麼樣才會成立刑法上的詐欺罪?資料來源:陳麗雯/繪圖:YenA成立詐欺取財罪:(見圖1)一、什麼是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第1項的詐欺取財罪,是指行為人為了自己或其他人的不法所有,故意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影響他人對事實的主觀判斷與評估,以致產生與客觀事實不符的認知,並進而同意處分財產,導致行為人或第三人因此獲有利益,造成他人損失財產而言。具體的說,詐欺取財罪必須符合以下要件才會成立:(一)客觀要件1.行使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相符合的資訊,而使相對人有誤認的可能,除了外在的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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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戲稱為「游泳追快艇」的偵查困境,反映出犯罪手法日新月異,法律的修訂卻似乎總是慢了一步的無奈境況。除了一般直覺會想到的「立法加重刑責」之外,法律上還需要哪些面向的配合,來打擊詐欺犯罪呢?當偵查犯罪的手段受限、證據難以調查與取得,甚至人力與資源不足、缺乏跨部門溝通與整合時,無法有效對詐騙集團成員追訴、處罰,將導致刑事處罰的規範目的落空。為了因應這樣的難題,立法與相關組織等配套資源勢必有所調整,本篇文章將與讀者一起探究相關的程序規定與組織現況。◎打造防詐快艇──科技偵查法制的建構科技發展迅速,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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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網路媒體《報導者》推出的「無體溫關係」專題,探討在當代社會中興起的寂寞經濟,以及期間的親密關係,主持人延續上一集的討論(因為不小心錄太長🥹),要繼續探究相關行為的法律爭議。找人陪聊到入眠的「掛睡」行為居然有市場?有收錢還不能先睡著?直播主業績不夠求幫買,到底有沒有犯詐欺罪?照片其實是「照騙」,可以提告來彌補受傷的心靈嗎?在今日,追求情感寄託的方式非常多樣,也發展出不同的經濟活動,既然是經濟活動,就常有各種爭議,需要法律常識來幫忙。法律難斷感情事,尤其在某些情感糾紛發生後,雙方會對於交往或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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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師」(日文:地面師たち)一詞,源自日本作家新庄耕的小說,指冒充土地所有人出售土地、從事房地產詐欺犯罪的人。小說靈感來自2017年日本的「積水房屋地面師詐欺事件」,並於2024年被改編為Netflix影集,引發熱烈的討論。 類似的犯罪手法也在臺灣上演。2024年,檢警經過漫長的調查,揭露一個由土地掮客、里長、律師、警察、戶籍員、書記官等人組成的犯罪集團。他們透過偽造遺囑,非法取得往生者的動產、不動產並出售,被媒體稱為「臺版地面師事件」。 在本季第7集節目--「S7EP07︱從臺版「地面師」事件談公證制度--專訪陳李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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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假性財產犯罪」?(一)意思假性財產犯罪,顧名思義,其本質上並非財產犯罪,只是乍看之下像是財產犯罪。白話來說,常見的金錢、債務糾紛,只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明明沒有涉及刑事責任,卻容易出現「以刑逼民」的情況,也就是債權人利用提起刑事告訴的方式,來達成威嚇對方出面處理民事糾紛的目的,這種刑事案件就稱為「假性財產犯罪」案件。(二)以刑法上的詐欺罪為例刑法第339條是詐欺罪的規定,依照該條文的構成要件,要成立詐欺罪,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的意圖」,客觀上則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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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人以85折的價格出手禮券,我消費之後過了半年被警察拘提,我說是在網路上向人購買的來的,警方說這些禮券是詐騙集團盜刷信用卡買來的,我被拘提上的嫌疑罪有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跟詐欺罪,配合調查完之後在地檢署經過檢察官詢問後檢察官同意讓我交保,目前事發經過接近一年暫時還沒收到起訴書或其他公文,請問這種禮券算是贓物嗎,這樣我比較大機率會被起訴罪名為詐欺還是贓物罪呢,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問答
前陣子有一名男性追求自己前前後後除了我開口向他借款的5000也表明自己會還款其餘都是他自己匯款給我的後來只因為我上班當天比較忙沒回覆訊息他就說我詐騙他?而且他叫我休假我才特別去排休假想說跟他出去吃飯一切有對話紀錄也提交然後他告我是說(已交往為前提)但我跟他認識的時候他表明自己有女友也根本沒交往為前提只有他一直叫我老婆我還跟他說我們八字都沒一撇太快了我只說如果他分手給他機會追求我而已這樣構成詐欺嗎?他說我交友詐欺?我是不懂啦根本哪裡詐騙他我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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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b.line等平台推廣詐騙平台(例如:打字小幫手)也算詐欺嗎?如果不是的話,是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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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買方沒有問,我就沒有特別說,這樣我還是會成立詐欺罪嗎?可是買東西前,買方自己需要作一些功課。賣方也不太可能把產品一五一十所有細節都先說完。怎麼判斷消極不去作特定的行為,會不會成立詐欺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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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生過酒店客人贈送高額禮物給酒店公關,或是花許多錢在公關身上,事後反悔提告公關詐欺,不知道法院實務判決怎麼看類似問題。
問答
請問如果是利用交友軟體跟對方聊天但我所用ㄉ賴並非我本人而是幫主播聊天但是客人主動贈送禮物後(並非我要求的)是由這隻賴的主播去跟客人碰面只是平常都是我們在幫主播回訊息這樣會有詐欺嗎
問答
想詢問直播主隱瞞婚姻狀況,甚至有小孩,於此期間雖未和粉絲談戀愛,但對外宣稱自己單身,粉絲基於對其支持及好感,進而抖內,是否構成詐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