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由負責人指定,依照負責人或代理人的指揮,在場協助維持秩序的人。註腳集會遊行法第19條:「I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因故不能親自在場主持或維持秩序時,得由代理人代理之。II前項代理人之權責與負責人同。」;集會遊行法第21條:「I集會、遊行之參加人,應服從負責人或糾察員關於維持秩序之指揮。II對於妨害集會遊行之人,負責人或糾察員得予以排除。受排除之人,應立即離開現場。」
文章
一、室外集會遊行原則上應在事前申請許可(見圖1)圖1申請集會遊行需要提供的資料?資料來源:李兆麒/繪圖:Yen集會遊行法針對人民的集會遊行活動採取事前許可制,因此,民眾原則上必須在舉行集會遊行的6天前就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過,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以及文化發展或民眾生活上的需求,如果民眾所舉行的室外集會遊行是依照法令規定所舉行,或者是具有「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宗教、民俗、婚、喪、喜、慶」的性質時,就不需要在事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此外,室內集會的舉行,如果沒有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來吸引人...
文章
圖1申請集會遊行的條件?資料來源:李兆麒/繪圖:Yen一、集會遊行的申請需要符合什麼條件才會被「許可」呢?(見圖1)依照集會遊行法第11條的規定,如果民眾(集會遊行的負責人)所遞交的申請沒有具備以下其中一種情形時,主管機關就必須「許可」民眾所提出的集會遊行申請:(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就以禁制區作為集會遊行的預定場地。(二)具有不適合擔任負責人及集會遊行的代理人、集會遊行的糾察員的情形。(三)明顯具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的事實。(四)明顯具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的事實。(...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申請書呢?集會或遊行的負責人與他的代理人想要在室外辦理集會或遊行的負責人或負責人的代理人,會需要這個申請書,且應該在6天前申請。這裡所說的「集會」,是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可以出入場所舉行的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這裡所說的「遊行」,是在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可以出入場所的集體行進。其他要附上的文件負責人有代理人的話,應一併附上代理人的同意書。如果是遊行,必須附上詳細的路線圖。如果是集會,應該附上集會處所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的文件。如果有糾察員的話,也要附上糾察員的名冊。不需...
辭典
統籌規劃並負責申請、指揮集會遊行,擔負在場主持、維持現場秩序和後續相關法律責任的人。註腳集會遊行法第18條:「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集會遊行法第27條:「經許可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或代理人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集會遊行法第28條:「I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處集會﹑遊行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II集會遊行負責人未盡第二十二條...
辭典
由負責人指定,負責人無法在場主持或維持秩序時,全權代理負責人從事相關行為的人。註腳集會遊行法第19條:「I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因故不能親自在場主持或維持秩序時,得由代理人代理之。II前項代理人之權責與負責人同。」
問答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在台中舉行「統一遊行」,台中市長與警察局批准,引起民眾極度反彈。但市長表示不允許通過的話會違反憲法:指政府不該預審集會遊行內容,但一般民眾皆表示此違反集會遊行法第四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集會、遊行活動主張共產主義不但違反立國精神,且參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規定,尚有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虞。」請問是盧市長的表示還是一般民眾的主張才是正確的
辭典
圖1集會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出入的場所,舉辦會議、演說或其他的聚眾活動。註腳集會遊行法第2條第1項:「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辭典
圖1遊行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公眾得以出入的場所集體行進。註腳集會遊行法第2條第2項:「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文章
一、民事訴訟程序的類型人與人之間的紛爭五花八門,小至只請求1元的象徵性賠償,大至牽涉到好幾億元的案件。而不同事實的繁雜程度當然也有差異,如果法院只用一套程序審理所有案件,顯然不符合成本,更可能壓縮司法資源的運用,因此民事訴訟法依照案件的訴訟標的價額及類型,將訴訟程序分為:通常訴訟程序(下稱通常程序)。簡易訴訟程序(下稱簡易程序):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427條以下,適用於訴訟標的價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以下及其他特定類型的案件。小額訴訟程序(下稱小額程序):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8以下,適用於訴訟標...
專區 - Podcast
玩遊戲紓壓在今天是非常流行的事,人手一機、網路發達的情況下,各種手遊也應運而生,有些玩家願意當默默耕耘的「無課群」,有些玩家則把錢錢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用金錢購入各種武器裝備或籌碼,讓自己在遊戲場上無往不利,捨得課金的玩家被戲稱為「課長」。 根據報導,2020年統計下來,臺灣玩家課金的金額在全球手遊市場中排進了前10名,顯示手遊在臺灣的商機相當可觀。然而玩家願意花錢,也相應的希望遊戲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機會公開透明,這集節目會先聊聊天堂M與知名實況主丁特之間的愛恨情仇,以及「轉蛋法」是怎麼一回事。 願意課金...
文章
一、A的地址及手機號碼為法律所規範的個人資料本案例中,A因為參加B協會,而提供自己的家裡地址及手機號碼,該資料應該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2條第1款所規範的個人資料。二、對個人資料的蒐集、利用行為A因為參加B協會、供協會會務聯絡之用,而提供自己的個資,B協會雖並未主動以徵信或是網站搜尋方式取得A的個資,但蒐集不限方式,由本人A主動告知,或C自行翻拍通訊錄的方式,均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蒐集行為。至於C使用A的地址發送拉票禮盒的行為,則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利用行為。蒐集、利用會員的個人資料都必須符合...
文章
律師意見:上述案例的婦產科診所醫師未取得成年已婚孕婦的配偶同意,為孕婦進行人工流產的行為,有可能觸犯優生保健法第9條及刑法第289條加工墮胎罪。一、法律規範   依據刑法第289條第1項加工墮胎罪的規定,原則上任何人(包括婦產科醫師)在沒有正當事由或其他法律依據時,都不能為懷胎婦女墮胎或進行人工流產。另依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的規定,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6種事由時,可以依孕婦的自由意願,施行人工流產。這6種事由中,其中1種事由就是「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所以,孕婦如果以此為由進行人工...
文章
本文將簡易說明2個部分:一是大法官解釋和憲法法庭判決是什麼,二是一般人要如何查詢大法官解釋和憲法法庭判決。一、大法官解釋和憲法判決是什麼?我國司法院大法官(下稱大法官)依據憲法第78條、第171條第2項,與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有解釋憲法的權限,藉由審查法律及命令等是否違憲的方式,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大法官如何具體行使釋憲權、審查違憲呢?過去是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下稱大審法)做成大法官解釋,直到2019年1月4日公布將大審法改為憲法訴訟法,並在2022年1月4日施行。修法是因為過去以會議形式的大法官解釋只...
辭典
禁制區是指如果沒有經過主管機關的同意或核准,就不得從事集會遊行活動的特定地區及其週邊範圍。不過,「禁制區」並不是集會遊行法所正式規定的法定名詞,而是規定在內政部警政署所發布的行政規則──警察機關辦理人民申請集會遊行作業規定的第4點之中。針對禁制區的集會遊行申請,雖然主管機關依照集會遊行法第6條的規定予以同意或核准,但在實務的操作上,主管機關大多會在得到權責機關(構)或單位的管理人同意之後(通常是要求申請人除了申請場所或道路的使用同意文件之外,還必須取得上述機關(構)或單位管理人的同意)才會給予同意或...
辭典
民眾因為自己的權利受到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的侵害,依法在一定時間內請求行政機關處理。對於行政機關做成的申復決定不服,民眾原則上還可以再向司法機關請求審理。例如民眾(負責人)認為主管機關對於集會遊行的申請所作成的決定有違法或不當的情形時,集會遊行法第16條規定負責人在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前,必須先經由主管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提出「申復」,使主管機關及其上級警察機關能夠先行自我審查所作成處分的合法性,藉此讓民眾能夠簡便且迅速地獲得救濟機會。註腳陳敏(2011),《行政法總論》,第7版,頁1249-1251。集會遊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