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作者群
訂閱電子報
支持我們
menu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description
文章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person
登入
註冊
description
文章
contact_support
問答
book
辭典
assignment
範本
photo_library
懶人包
登入
註冊
雇主招募員工履歷表範本
勞動‧工作
/
求職
3
0
刊登:2020-05-15 ‧ 最後更新:2020-05-15
簡述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
需要招募員工,並提供制式履歷供求職者填寫的雇主。
就業服務法規定,招募單位在招募或正式僱用員工時,不可以任意要求求職者或員工留置個人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件,或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就業隱私資料
[1]
;違反的話,雇主會被處6萬至30萬元的罰鍰
[2]
。
範本的來源
雇主招募員工履歷表範本,來自臺北市政府勞動局(2018),《
就業隱私專區
》,下載
Word檔(.docx)請點我
,
PDF檔(.pdf)請點我
。
註腳
就業服務法第5條
第2項第2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就業服務法第67條
第1項:「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第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十款至第十七款、第十九款、第二十款、第五十七條第五款、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作者及網站無償分享法律知識,範本與範本解說僅供使用者參考,請詳細閱讀內容,並依個人情況調整。
.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專業律師。使用者因為使用範本、範本解說,發生法律爭議或遭受損害,作者及網站不負擔任何保證責任。
延伸閱讀
梁芷榕(2018),《
面試時,公司可以毫無限制地要求求職者提供隱私資料嗎?──求職時的就業隱私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2018),《
雇主招募員工要求提供隱私資料及個人資料參考原則
》。
已經按過讚
這篇範本有幫助到你的話,請給我一個讚
匿名
署名
求職
,
履歷表
,
就業隱私
,
隱私權
,
就業歧視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本網站使用 Cookies
繼續瀏覽代表您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
及
隱私條款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