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申請人,想要撤回申請時需要。 申請人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程序終結前,可以撤回裁決申請,但是如果對方已經在詢問程序中言詞陳述,必須得到對方的同意才能撤回[1]。 關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申請,可以參閱「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書」。
撤回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n.d.),《表格下載》,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註腳
1. 李俊璋(2023),《不當勞動行為的救濟程序是什麼?──(三)和解、申請撤回與不服裁決決定的救濟》。
2. 李俊璋(2022),《什麼是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