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的法律問題—個人資料保護

文:法律百科 (認證法律人) 8 0
刊登:2022-10-13 ‧ 最後更新: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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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世界有許多過去無法想像的事情,正在不停地發生。跟許多素未謀面的人在網路上對話、不用出門就可以直接下訂單買東西,乃至於不用埋頭於百科全書中,上網就能夠獲得許多知識,這些都是今日你我生活中的日常。
然而,網路世界帶來便利、也帶來新的問題。法律百科身為網路世界的一份子,這個月,我們將與各位粉絲朋友一起來探討那些在網路上隨時可能發生的法律問題。本週就讓我們來研究「網路言論與個人資料保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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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簡稱個資)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從個資法的定義來說,例示如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等等,以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具體個人的資料。
然而,有時候一項資料到底是不是個資,需要綜合判斷。例如手機電話號碼是10個數字,無法從號碼看出這個人是誰,但若再加上姓名、身分證字號,就有辦法辨認出特定人。
 

延伸閱讀:
哪些資料是個人資料?判斷標準是什麼?∣作者:韓瑋倫
名片算「個人資料」嗎?未經同意,將他人名片與影射對方違法的影片放到網路上,涉及什麼犯罪?∣作者:陳麗雯、劉庭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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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到底能不能使用我的個資呢?其實如果符合特定的條件就可以,像是求職、看病這些常見的情形,人資或者醫護人員是可以合法取得、利用個資的。那究竟標準如何?我們來看法律上怎麼說:

1.必須出於特定目的
任何人想要蒐集、處理、利用他人的個資,需要出於特定的目的,詳細內容可以參考法務部發布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的列表。例如線上辦理網路銀行開戶或申請信用卡業務,金融業者會說明使用客戶的個資都是出於哪些特定目的。

2.不能逾越必要範圍
「必要範圍」其實可以用比例原則的內涵來理解,需要考慮以下事項:

(1)合適性原則:當事人的手段有沒有辦法達成他的目的。

(2)必要性原則:有許多方法可能達成目的時,應該選擇對他人侵害最少的方法。

(3)狹義比例原則:目的與使用的方法、手段之間,必須衡量是否為了達成目的而造成不成比例的損害或負擔。

延伸閱讀:
一般人公布他人的個人資料違法嗎?∣作者:黃郁真
有哪些資料是受到特別保護的特種個人資料?應如何合法運用這些資料?∣作者:韓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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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害個資的概念
如果有人為了自己或他人的不法利益(例如把個資賣給詐騙集團),或者是為了損害他人的利益(例如想讓人被肉搜、騷擾),而任意在網路上散播別人的個資,或者合法取得個資,後續使用卻逾越了原本的目的,就會面臨法律責任。

2.民事責任
如果違反個資法規定而不法蒐集、處理、利用他人個資,侵害他人的權利,就需要負相應的財產上損害賠償責任、精神慰撫金,以及如果名譽遭到侵害,要以適當措施回復被害人的名譽。

3.刑事責任
依據現行實務見解,如果是為了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財產利益,例如出售個資給詐騙集團牟利;或者單純為了損害他人財產或非財產上的利益,例如為了報復前任而把前任的姓名、相片、住址、電話公開在網路上,這樣的行為會觸犯「侵害個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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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會有什麼法律責任?∣作者:韓瑋倫
在網路肉搜別人並公布資料,可能會有什麼個人資料法律爭議?∣作者: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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