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先前與別與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聯合舉辦了圖書館法律月活動,透過一系列的講座與推薦片單書單專區,帶著大家用不同角度窺探法律的真實樣貌。 在這裡也分享我們私心超愛的11本好書們,邀請你一起從這些作品中,看見法律議題的各種面向。 法律百科推薦書單,點擊下方書單連結,就可以前往我們每本的讀後小分享
那就讓我們開始吧! #法科私心書單 01:靈魂不歸法律管 : 給現代公民的第一堂法律思辨課 人類有自由意志,但自由意志是什麼呢? 自由是自己做選擇,不受擺布。在道德的議題上,只有對抗自私的基因,才顯示出人的自由意象。而那些順流而下的選擇並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地方! 靈魂不歸法律管是什麼意思呢? 作者在序中說到,書名指的是法律只能約束人們外在的行為,無法管制人們內心的活動。對於人們內心選擇要做天使或是魔鬼,法律無能為力。 靈魂可能背叛法律,例如法律可以規定對駕駛人在高速公路違規走路肩的行為罰三千元,但有錢人可能就是有錢,不在乎那三千元,所以依然囂張走路肩。 靈魂也可能超越法律,例如法律並沒有規定麵包店要把當天沒有銷售完畢的麵包當愛心麵包捐給貧困者,但有很多店家這麼做。最終,是人心中的善念或惡念決定了法律意義的質與量。 靈魂不歸法律管,那麼歸誰管?邀請大家閱讀書本,給出自己的答案。 (參考資料:本書序) 《靈魂不歸法律管 : 給現代公民的第一堂法律思辨課》作者: 黃榮堅 - #法科私心書單 02:檢方的罪人 「身為檢察官,不計代價地讓真兇受到制裁是合理的嗎? 如果堅守法律賦予檢察官的職責,幫助到的卻是一位曾經做過壞事的人,這樣是值得的嗎?」 《檢方的罪人》主題環繞在檢察官的職責,討論什麼是「正義」,犯罪的追訴權時效是不是合理、執法者能不能不計代價地發現真相。 故事中,年輕的檢察官沖野,剛好與自己的老師最上一起偵辦一對年老夫婦的死亡命案。在偵查過程中發現,其中一位嫌疑犯松倉,涉嫌25年前殺害一名少女。 25年前因為罪證不足,松倉並沒有被追訴、判刑;經過25年後,法律上的追訴權時效也已經過去,就算後來松倉在面對檢察官時,承認自己曾經在25年前犯下殺人罪,法律上也不能再對松倉進行追訴。
最上不計代價地,要讓松倉為25年前殺人受到制裁,因此用各種手段要讓松倉變成年老夫婦死亡命案的兇手。 沖野則堅守法律賦予檢察官的職責,不惜辭去檢察官職位,並協助松倉的律師,想辦法幫松倉在年老夫婦的命案中辯護。 最後,沖野成功協助松倉獲得了無罪的判決,但松倉依舊沒有為25年前的罪行付出代價,甚至宣稱自己受到司法迫害。 沖野對於自己心中所堅持的理想產生懷疑,不計代價地讓真兇受到制裁是合理的嗎?自己守護了檢察官的職責與法律的價值,但所幫助到的卻是一個曾經做過壞事的人,這樣是值得的嗎?故事的結尾,留下了許多值得深思的問題。 《檢方的罪人》(検察側の罪人)作者: 雫井脩介 - #法科私心書單 03: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 : 彩虹之國的重建與和解之路 屠圖主教:「我們任何人都無權說『讓過去的事過去吧』,然後揮手間一切就真的過去了。我們的共同經驗恰好相反,過去的一切並未消失、沉寂。除非我們能澈底解決一切,堅定地直視它的核心,否則它就會不斷回過頭來糾纏我們,甚至挾持我們;因為這正是它奇特的本質。」 《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是當代轉型正義研究的經典之一。 面對種族隔離時代的政治迫害,南非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由屠圖主教擔任主席。委員會最大特色,就是不以「復仇」為目的,只要當年的加害者願意坦承罪行,就可以獲得赦免。
當時南非剛剛建國,如果馬上追究白人過去的刑責,容易造成社會分裂,黑人會陷入復仇情緒,白人則陷入恐懼。為了兼顧追尋真相、彌補傷痕,委員會的任務便是讓受害者與加害者在全國性的聽證會中陳述個人經驗,讓當事人放下重擔,也讓政府得以記錄、還原過去的歷史。 《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 : 彩虹之國的重建與和解之路》(No Future Without Forgiveness)作者: 戴斯蒙.屠圖 Desmond Tutu - #法科私心書單 04:最美的姿態說再見 : 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涵與實踐 「人生最後一堂課,善終是自己的責任,也是給家人的愛!」
臺灣《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年1月6日正式上路,究竟我們可以為自己的生命做哪些決定,預立醫療決定書有哪些內容?生命自主如何兼顧倫理與憲法?
老弱病殘是每個人的生命課題,預約美好告別,生死才能兩相安。
每個人的死亡都是獨一無二的,就跟每個人的生命經歷一樣。 當生命需要依靠儀器維持,失去喝水進食、生活自理能力,失去思想、感情、記憶,我們可以做自己生命的主人,用美好姿態說再見嗎? 《最美的姿態說再見 : 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涵與實踐》作者:孫效智 - #法科私心書單 05: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 管理不犯錯 業鑫律師:「對於勞資關係,我始終相信預防勝於治療。」 勞資一定站在對立的兩面嗎?主管如何扮演好調和的角色呢? 從企業、主管、員工角度出發,看職場每個環節如何創造和諧的勞資關係。 招募應徵為什麼不可以問家庭狀況、不能做心理測驗?在家上班的員工怎麼打卡才合規範?周年慶、促銷季工作爆增,怎麼談加班不觸法? 本書以流暢好懂的文字介紹勞資相關法律知識,讓企業、主管、員工都能更認識職場上的法律問題。 也舉出常見的勞資爭議案例,告訴讀者如何運用法律,從招募、獎懲到離職,每一道關卡都把關,預防爭議風險,做到預防勝於治療。 《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 管理不犯錯》作者:陳業鑫 - #法科私心書單 06:法律不難、官司不煩!專業律師親授生活法律防身術 瑩真律師:「再多的文字解說,都比不上一個生動的譬喻來得容易了解;再多的法理解釋,都沒有一段能夠同理民眾心理的解說來得有效果吧!」 「法律這種東西,就是還沒碰到的時候,會希望永遠不要遇到它,一旦碰到時,卻又會後悔沒有早一點認識它。」
實用的6大領域,48個關鍵案例,簡單白話讓讀者的法律知識升級! 6大領域是:左鄰右舍生活篇、匿名說嘴網路篇、購物陷阱百百種消費篇、房東房客都難搞租屋篇、職場篇、家庭兩性篇。 作者以生動比喻,同理讀者的方式介紹法律知識,作者的心願是分享給所有想要早一點認識法律的朋友。 《法律不難、官司不煩!專業律師親授生活法律防身術》作者:賴瑩真 - #法科私心書單 07:禿鷹律師 主角是年輕的公設辯護律師卡特,接下一名年輕人臨時起意犯下的凶殺案,偵辦過程中,卡特發現自己捲入一件複雜案件,發現全球知名藥廠藥品問題,同時面臨藥廠巨大的利誘。 正義的損害看來很小,但金錢、名聲的利益卻是如此誘人,卡特決定讓正義承受小小的損害。 「人生,會遇到無數的十字路口,每一次,我們都知道那條路是正確的,但我們從不選它,因為我們知道,正確的路有多難走。」 事情不是非黑即白,在模糊地帶面對抉擇時,究竟如何做才是對的呢? 《禿鷹律師 》(The King of Torts)作者:約翰葛里遜 John Grisham - #法科私心書單 08:失控的陪審團 「如果大家都認同判決結果,那麼失控的是什麼?」 失控,是寫陪審團運作失序,12名陪審員資料沒有保密,被告律師有機會精心挑選陪審員、影響陪審員決定;陪審員討論過程中,也展現人性脆弱,人性與理性抗衡的衝突。 故事發生在美國紐奧良,原告的先生死於步槍槍殺,她向搶枝製造公司提告,認為生產殺傷強大的武器是違法的,而被告拿出美國憲法增修案第二條:「人民有持有、攜帶武器的權利。」 美國採取陪審員制度,被告律師精心設計,蒐集陪審團候選人資料,篩選陪審員,以威脅、利誘試圖控制陪審員,但九號陪審員尼克的家人曾死於槍擊案,因此奮力阻止被告操控陪審團。陪審團最終一致決定被告要賠償100萬美元及高額懲罰性賠償金。 「如果大家都認同判決結果,那麼失控的是什麼?」失控寫得是陪審團的運作。12名陪審員資料在選任階段沒有保密,讓被告律師有機會挑選陪審員、影響陪審員決定;審判過程也展現人性脆弱,人性與理性抗衡的衝突。 《失控的陪審團 》(Runaway Jury)作者: 約翰.葛里遜 John Grisham - #法科私心書單 09:跨國灰姑娘:當東南亞幫傭遇上台灣新富家庭 跨國灰姑娘寫外籍移工來臺灣工作的故事,移工可能為了跳脫家鄉貧困、拓展視野、各種不同夢想跨海來臺,作者以社會學角度出發,觀察移工在臺灣遇到種族、階級、性別、勞動力的問題。 社會學家高夫曼(Goffman 1959)用「前臺」與「後臺」比喻人們的日常互動模式。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就像是演員,會持續因應不同的觀眾與情境,來維持自我的形象。「前臺」指的是有觀眾在場、進行特定表演的區域,在前臺不能做的某些行為則出現在「後臺」,作者以前後臺的比喻描寫跨國灰姑娘在不同社會空間中的角色轉變。 外籍移工和雇主同住一個屋簷下,工作、休息是同一個家,他們的前、後台合而為一,衍生種族、階級、性別、勞動力各層面的問題。 瑞士作家馬克斯.弗里施:「我們要的是勞動力,來的卻是人。」 《跨國灰姑娘:當東南亞幫傭遇上台灣新富家庭 》(Global Cinderellas: Migrant Domestics and Newly Rich Employers in Taiwan)作者:藍佩嘉 - #法科私心書單 10:我們 : 移動與勞動的生命記事 不一樣的是眼光,我們 同時目睹馬路兩旁,眾多 腳步來來往往。如果忘掉 不同路向,我會答覆你 人類雙腳所踏,都是故鄉 —向陽(1984),立場 「我們」這個詞有國際界線? 書本為身為臺灣人的「我們」打開另一扇窗,看看那些與我們在同一空間進出、卻被忽略、有時受到不平等對待的移工們,他們想要成為「我們」當中的一份子,卻常常受挫。
作者說:「這是幾名菲律賓移工在臺灣的故事。獨特、無以複製、不容簡化歸類,我們有幸貼近陪同,唯老老實實記錄下來。」書中點出生活中常見到我們、他們劃分界線的情況,讓讀者反思跨國勞動者的處境,以及「我們」究竟是什麼意思? 《我們 : 移動與勞動的生命記事 》作者:顧玉玲 - #法科私心書單 11:安妮日記 安妮.法蘭克:「你知道的,我最大的心願是成為記者,之後再成為知名的作家。不管怎麼樣,戰爭結束後,我想出一本叫《密室》的書。」 「雖然我只有十四歲,但我知道我要什麼,我知道誰對誰錯,我有自己的想法、觀念和原則。我覺得我是一個人,不是一個小孩。」 「我一次又一次問自己,如果我們沒有躲起來,如果我們現在死了,就不必經歷這些痛苦,尤其是不必給人造成這麼多麻煩,這樣是不是更好呢?但我們都不敢這樣想,我們仍然熱愛生命,我們還沒忘記大自然的聲音,我們持續期盼。」 安妮以日記寫下1942年6月到1944年8月間,十三到十五歲的她躲藏密室的生活紀錄,有小女孩日常的家庭問題、對各種情感細膩體會,對戰爭、歧視、權威、恐懼的思考。 日記總是以「親愛的吉蒂」開頭,安妮說:「希望我能告訴你所有的秘密,因為我從來沒有信任過誰,希望你能成為給予我為界與支持的重要源頭。」 法蘭克家唯一幸存的爸爸整理安妮的手稿,1947年首次出版書籍,直到今日仍然是人權議題重要素材。 安妮的爸爸說:「我們再也無法改必已經發生的事,只能記取過去的教訓,明白什麼是歧視與迫害無辜人民。我相信反偏見是每一個人的責任。」 《安妮日記 》(Het Achterhuis)作者:安妮.法蘭克 Anne Fr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