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水壩洩洪有關國賠問題

匿名(進階會員)
2020-09-21 14:17

新聞網址: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0915/VDG654YIFFAPJL4KOG2CWPMO54/

請問為何多數律師主張不能依「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反而以「民法」作為求償依據?

蓋台電公司是經濟部之附屬機構,非行政機關

惟「台電人員」仍屬於國家賠償法之「公務員」



無論如何都是「怠於執行職務」,不管是以「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途徑,都應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不是嗎?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