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合法繼承人(配偶或子女)不是中華民國籍國民,在繼承上有什麼差別/影響? 我在別的問題看到中國大陸籍配偶要特別申報: "不同於臺灣的繼承人,大陸地區人民要在死者過世3年內向法院提出書面聲請狀,表示要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