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當天依照公司要求,在契約上簽名。考慮之後沒有報到,並向公司提出無法就職。 但被公司通知依照合約違約要罰款, 未完成報到也沒有上班,亦沒有支領薪資。 請問我應該如何救濟?可以尋求什麼管道協助呢?謝謝
你好
關於詢問的問題,請參考另一則《如何取消公司契約》的說明(請點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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