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有一子14歲,監護人是他父親﹒但是小孩目前是我在養,他父親出生活費及學費﹒近期我買了一房子(房子登記我的名字),我弟單身,他幫我出頭期款50萬,還和我每月以匯款方式分擔一半的房貸﹒這房子主要是我和我弟兩個人想終老用的,以後若是往生就給我兒子,沒問題﹒現在是擔心若是有什麼意外,小孩繼承我的遺產,前夫處份這房子,把我弟趕出去,我弟的權益如何保障?請問需要去律師那邊做見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