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台灣的家收到傳票 可是我人現在 在日本留學 我該怎麼處理呢?? 出庭的日期是5/30號 由於在fb平台出言不遜導致被告
建議您的家人趕緊以書面代為說明在日本讀書無法到案(註明傳票上的案號),用雙掛號郵寄給傳訊的機關(法院或檢察官),免得被通緝。
起因是這樣的: 去年7月某週刊有在臉書上傳影片有關疑似藝人緋聞相關的新聞 ,我看完影片後留下 在當時新聞底下留言「越會裝清純的 越犯賤」 。
但是還是希望能把語言學校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