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乙方當事人未出席,委託親屬出席,是否有相同效力? 而乙方代理人並未攜帶委任書。 2. 雙方協調結果並未在當場取得,當庭雙方並未見到對判決書也都無法簽名,程序上是否有瑕疵? 事後也未收到判決書(正本或電子) 3. 在乙方缺乏委任書正本的情況下,仍然開庭,請問該庭法官是否有失職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