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先生結婚6年,育有兩名子女以及先生與前妻之女,但因年齡差未滿16歲無法辦理收養程序,能透過什麼方式辦理收養嗎? 先生前妻已再婚,那也都沒有來看望小朋友及無負擔任何小朋友的費用
延伸閱讀: 司法院(2019),《收養子女是不是一定要經過法院認可才可以?要如何辦理?》。 法律百科問答,《收養配偶子女》。 郭靜儒(2023),《父母自小離家,多年後突然要求扶養費,子女可以不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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